餐饮招标通

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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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QZFCG2020-048-1

项目名称: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元):1972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7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解密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塘栖中学

地 址:余杭区塘栖镇香岸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敏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69820338

质疑联系人:王晓敏

质疑联系方式:15868495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1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35827

质疑联系人:戚良明

质疑联系方式:135887956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011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第二次发布稿)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doc

    441.0K

《杭州市乡村旅游提升规划(2013-2020年)》

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TYQZFCG2020-048-1

招 标 人: 杭州市塘栖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319438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33194386"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33194387" 前 附 表 7

HYPERLINK \l "_Toc33194388" 一、总 则 11

HYPERLINK \l "_Toc33194389" 二、招标文件 11

HYPERLINK \l "_Toc33194390" 三、投标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33194391" 四、投标 16

HYPERLINK \l "_Toc33194392" 五、开 标 17

HYPERLINK \l "_Toc33194394" 六、评 标 18

HYPERLINK \l "_Toc33194399"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27

HYPERLINK \l "_Toc33194400"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30

HYPERLINK \l "_Toc3319440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6

HYPERLINK \l "_Toc33194402"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9

HYPERLINK \l "_Toc33194403" 资格文件 40

HYPERLINK \l "_Toc33194407" 报价文件 45

HYPERLINK \l "_Toc33194408" 商务技术文件 5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QZFCG2020-048-1

项目名称: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元):1972000

最高限价(元):1972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7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解密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线下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塘栖中学

    地    址:余杭区塘栖镇香岸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敏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069820338

    质疑联系人:唐永伟

    质疑联系方式:13968045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11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35827

    质疑联系人: 戚良明

    质疑联系方式:  135887956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 :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提示: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

二、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余杭区。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1972000元。

2

合同名称

《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合同》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4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27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名: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余杭支行 帐号:7331410195700021726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项目名称。

6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9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十楼周莹收)。注: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邮寄时间,保证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发送至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系统中的邮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14

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16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7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8

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进行查询。

19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0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2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三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3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邮寄时间,保证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备份文件无法读取、上传等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投标、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塘栖中学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格式);

(6)、本项目完整的实施方案

(7)、投入设备表

(8)、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要求盖章;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0)、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3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6.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7.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8.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4.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4.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6.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1 评审前准备

7.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7.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1)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8.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3)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本章第七款。

9.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小型和微型企业按扣除后的价格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90分,价格分10分。

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90分)

总项分值

分项分值

评分内容

商务分

20分

投标人自有厨师

0-5分

具有3年(含)工作经验以上,3级(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3人及以上得5分,2人得3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本单位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资质证书

0-5分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项得1分,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类似业绩

0-10分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经营管理过与服务人数不小于本项目人员数量的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须附合同书复印件,合同中未体现得分要素的,还需要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扫描件),最高10分。

技术分

70分

整体方案

0-5分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菜色品种、菜系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企业对该食堂服务需求的把握,酌情评分。(0-5分)。

项目管理

0-20分

1.针对本项目编制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说明,(0-5分)。

2. 根据投标提供的人员各工种配置、安排情况,酌情打分,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0-5分)

3.针对本项目提供现代化互联网管理、智能化管理方案及措施,提供实施方案,(0-4分)

4.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0-3分)。

5.针对本项目编制节水、节电、节气或节油的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0-3分)。

菜肴质量

0-12分

1.在校园提供由营养师(为本单位专职职工并交社保)编制的每周菜谱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的要求,(0-4分)。

2.食堂的餐食定价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成本控制方案和措施,后续的定价的科学性,(0-4分)。

3.提供针对本项目食堂经营方案,对供应模式提供新颖、创新,菜肴丰富、档次搭配合理等综合评定,(0-4分)。

安全卫生管理

0-24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汇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依据提供的措施以及员工健康证明材料等,(0-5分)。

2.针对本项目制定食堂规范管理方案、提供员工培训计划、提供安全培训计划等,(0-5分)。

3.具有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基于系统性的食品安全检查考核奖惩标准,并具有实际的考核结果,(0-3分)。

4.原材料实行验货(农残检测)、存储、加工制度与流程管理程度综合评定,(0-4分)。

5.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依据针对本项目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监督落实责任等措施综合评定,(0-4分)。

6.企业具有检测设备的(以投标公告之前购买的有效发票为准),一个设备得1分,无法提供设备依据不得分,(0-3分)。

应急预案

0-4分

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重点考察企业工作中突发性预案处理的科学性,酌情评分。(0-4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

0-5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比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机构酌情打分(以工商注册或经合办注册相关机构证书为准)。

3、技术分+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4、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注: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十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3、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的签订

1、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生效。

3、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多份,须提供三份给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履约保证金: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验收

货物类:根据余财采〔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验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于单次采购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除国家规定应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委托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政府采购验收办公室进行验收。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服务类: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六)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塘栖中学和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杭州市塘栖中学创办于1956年8月,是余杭区内第一所完全中学,现为浙江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占地面积70482平方米,现有学生1600余人,教职员工200人。食堂面积:约5340平米(上下三层),厨房面积约1050平米,设备能满足日常使用。就餐数预测:
早餐:1800人 中餐:1800人 晚餐:1800人

以及每学年学校组织培训、调研、会议等,食堂招待以桌餐或快餐形式的,费用总额约为5万元左右。

主要为学校内办公人员及学生提供早、午、晚工作及商务餐等。

二、投标须知:

1、服务对象为学校全体师生,经营时间为早、中、晚三餐, 节假日和寒暑假根据校方要求。

2、由学校负责采购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等,劳务外包方负责学校全体师生早、中、晚三餐,每学年学校组织培训、调研、会议、食堂招待以桌餐或快餐形式等。

3、采购人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周转库房,提供更衣室。

4、劳务外包方的工作人员由劳务外包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保险、体检、丧残疾病、员工住宿等所有费用均由劳务外包者自行承担;劳务外包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5、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杭州市中小学生的食堂卫生标准;

6、劳务外包方保证劳务外包区域卫生、整洁;

7、食堂内水、电、气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使用费用由校方负责,但劳务外包方应积极维护好厨房设施,恶意破坏的,折价赔偿;

8、劳务外包方应按照校方的要求,根据就餐师生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向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9、劳务外包方根据人体营养需求,合理安排一周菜单,并经校方确认同意;

10、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学校追究劳务外包方的责任。

11、劳务外包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12、甲方提供食堂售饭系统卡机,饭卡的卡本金由甲方管理,负责校园一卡通充值。乙方不允许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收取现金,罚款5000元。

三、服务方案的组成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 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3)、 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方及委托方的书面批准。如投标人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一经发现,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每人次5000元的罚款。该罚款在每月结算时扣除。

4)、 对于乙方计算错误或违反菜单标价而多收的就餐人员价款,乙方同意就餐人员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多收部分。

5)、 全月早、中、晚餐菜单及食品原材料使用说明及核算依据和清单。

6)、 投标人准备添置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用品清单。

7)、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8)、 投标人目前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经营模式。

9)、 优惠服务;

10)、其他服务承诺;

四、服务内容

1. 质检条款

甲方及委托方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承包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承包方和甲方及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承包方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及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2.食品质量要求

2.1 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2 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2.3 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2.4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5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2.6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2.7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2.8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3. 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3.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雇主,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4 当雇主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经营方应在雇主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雇主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4.1项目经理1人,教工厨师1人,教工切配2人,教工洗消3人,大灶厨师长1人,厨师3人,面点师1人,面点师帮工4人,墩头1人,蒸饭1人,切配6人,洗消保洁6人,风味3人。(含3名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名。)

4.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3厨房各级任职人员年龄要求: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人员经甲方同意可适当放宽。

5.其他要求

5.1 原材料必须由甲方从2020年杭州市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名录中的企业采购 ;

5.2 承包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5.3承包人自行解决员工住宿问题。

五、报价方式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人员配置不少于33人,用工符合现有法律规定及政治审查要求,并要求对所有员工需购买五险一金,企业对所有员工必须有统一着装(不同工种,不同着装)。

报价包应包含人工工资、 保险费、劳保用品、员工住宿、 税金、管理费(管理费为报价总额的20%,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支付)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能力合理报价。

六、服务承诺

6.1 投标人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6.2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6.3 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七、优惠服务

7.1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7.2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服务将作为评标的一个因素;

八、其他服务

除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投标人可根据本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仅为参考,非最终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正本页数: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适应后勤社会化发展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服务范围:

就餐数预测:

早餐就餐人数:1800人左右,中餐就餐人数:1800人左右,晚餐就餐人数:1800人左右,以及每学年学校组织培训、调研、会议等,食堂招待以桌餐或快餐形式的,费用总额约为5万元左右。主要为学校内办公人员及学生提供早、午、晚工作及商务餐等。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2020年 9月 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劳务外包期内,甲方将对乙方按月实施考核,如果连续二次满意率达不到要求,学校将中途终止与劳务外包方的服务协议,由学校另行招聘劳务外包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三、合同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提交合同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人员工资部分根据中标价报价每月10日前支付(一年分12个月支付),管理费部分按学期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乙方需提供相应发票,考核办法详见《杭州塘栖中学食堂管理奖罚细则》。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具体检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2、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以支票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期满为止。履约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

2、如乙方经甲方、使用单位证实确实未能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六、甲方职责:

1、食堂餐厅经营的场地及所需的设施设备,以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2、提供现有固定资产,供乙方在劳务外包期内使用。

3、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并专设食堂管理员对乙方实施监管,按照《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管理奖罚细则》进行考核,双休日、节假日、大型活动等临时用餐,学校有权进行统一调配。

4、每月组织学生进行食堂满意率调查,及时把满意率情况反馈给乙方。根据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和卫生水平和饭菜质量。

5、甲方保证餐厅所需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并免收水、电、燃气费。

6、食堂食品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成本核算与菜肴定价由甲方负责。

7、食堂餐卡充值由甲方负责,收取的费用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就餐费用。

8、食堂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由甲方承担。每月维修费用不得高于1000元。

9、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食品生产流程、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餐厅的管理,对食品生产及服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下列各项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原材料的制作、花色品种、质量、价格和服务;

餐厅、厨房、库房、炊具、设备及工作器具等有关场所和设施的清洁卫生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和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乙方人员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餐厅卫生及餐具消毒。

10、甲方负责办理餐厅经营所需的全部法律证件。如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

11、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查就餐人员安排和供餐时间,甲方若有客餐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使乙方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七、乙方职责:

1、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与所招聘的食堂员工签订劳务协议。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和外出务工证(外地),相关人员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等。

2、乙方外派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所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劳动保护用品、体检费、加班费、培训费、丧残疾病、员工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需每周三前将下周的菜单提供给甲方,菜单上需注明所需菜品、数量,并列明菜式明细单。

4、乙方应具备对外经营的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资质证明,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杭州市食品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和法规。应规范着装,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供餐时间和就餐人数准时供餐,满足甲方在就餐时间、餐饮品种上的要求及甲方招待客餐的制作,并按双方约定的菜肴价格提供餐饮服务。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除正常消耗外,属于管理不当或故意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按原接收清单如数完好归还甲方(除折旧后)。

7、乙方应高度重视饭菜的清洁卫生和保鲜工作,主副食品按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留样48小时备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8、乙方负责餐厅员工队伍的组建及管理,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并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如乙方与餐厅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伤亡事故等事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在甲方场地制作对外销售的食品(一经发现,对外销金额作为对甲方能源资源供给的补偿)。

10、按“五常法”和“色标化”的管理要求,搞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和安全,终年保持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等。加工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物留样制度》,切配和烹饪过程中做好消毒、清洗、贮藏工作,不能有二次污染。自觉接受学校的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达到卫生食堂的标准,争创杭州市示范食堂。

11、严格遵守学校的就餐时间,保证开足供应窗口,不在非就餐时间进行经营活动。

12、国定假或双休日的经营根据学校需要安排,确保师生的用餐。

13、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饭盒。

14、劳务外包期间,遵守执法部门的法律与法规。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考核,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做有损学校声誉之事。

15、为了提升乙方的积极性,为甲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甲方将根据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月考核并按学期给予相应的奖励。

16、以上规定,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做出警告,罚款甚至单方面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负。(标准按《杭州塘栖中学食堂管理奖罚细则》)。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其他约定

3、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用餐时间可根据甲方需要进行调整。如果甲方就餐人数、时间有较大变动时,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

4、餐厅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设备额正常大修费用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厨房照明由甲方负责维护费用。

5、甲方负责提供餐厅的通讯设施。

6、乙方劳务外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包或分包。

九、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

2、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在地地址为余杭区

3、 在乙方出现经营方式重大变化、卷入诉讼或其他纠纷、违反协议及服务规范 或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15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对此情形不负任何赔偿的责任。

4、乙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的债权债务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违约责任。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代理公司、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附件一:《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劳务外包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管理服务质量,努力为师生创建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根据学校与中标餐饮公司签订的食堂劳务外包协议内容,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餐饮公司劳务外包食堂的考核分以下七个方面:1、操作间卫生;2、个人卫生;3、食品卫生;4、伙食质量;5、仓库卫生;6、劳动纪律与安全;7、服务质量。

二、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副校长、总务处、安保处、膳管会、工会等部门,膳管会具体组织考核工作,工会全程监督。

三、考核方式

1、“日常检查评分”包括两项:①膳管会:每周1次不定期检查评分(见附件三),每月综合后形成“月度民主管理考核评分”。②安保处+工会:每天食堂进行日常检查,每月综合后形成“月度日常考核评分”。

2、师生满意度测评:每月一次,由“食堂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见附件四)。

3、月度考核:每月月底由考核小组综合各考核数据,包括“日常检查评分”、(30%)“师生满意度测评”(50%)、“就餐人次数”(10%)、“食堂运营成本控制”(10%)等。

就餐人次数:以老师与学生的早、中、晚到食堂用餐的就餐人次数,以月为单位统计就餐率(在执行本规则的第一学期以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最高值为对比值1,平均值为对比中间值0.8,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本奖励额度10%,以此类推。随着运行成熟,对比值再做修正)

食堂运营成本控制:每月毛利率最低控制在8%,(含水电管理成本),当月毛利率低于10%的1个百分点扣除本奖励额度的10%、以此类推。如出现亏损情况,成本考核总值为零;

4、年度考核由10次月度考核(每次10分)折算组成,年度考核总分100分。

四、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75分以下为不合格,75-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80-85分(不含85分)为良好,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

2、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执行与中标公司签订的餐饮管理服务合同中“劳务外包期内考核情况良好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劳务外包期限延长贰年”是否续延的重要依据。

五、处理与反馈

1、餐饮公司应按照五常法管理要求,做到管理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实施到位,学校膳管会将不定期督查,将检查情况以及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下达,并根据相应条款扣罚管理考核奖(见附件二);

2、餐饮公司根据应根据教育局要求将周菜单在每周三上报学校,如出现未完成,每次扣100元;

3、餐饮公司应每一天做好安全自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员一名,有管理及登记记录。如出现因管理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食堂负责人及劳务外包方责任,当月食堂考核定为不合格,考核管理费清零。

此考核细则解释权在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考核工作小组。

杭州市塘栖中学

2020年8月

附件二:《杭州市塘栖中学学校食堂管理奖罚细则》

 

学校食堂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落实食堂服务合同内容,让广大师生安全用餐,吃饱吃好。在《学校食堂劳务外包协议书》基础上,结合现实形势变化,特制定本食堂管理办法补充文件《学校食堂管理奖罚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每月对食堂的食品卫生、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问卷调查。

1)、学校食堂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将从全校各班随意抽3位学生,作为问卷调查对象;

2)、为保证问卷调查的客观性,综合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一般和不满意等四项。其中基本满意总数的80%折算为满意;一般总数的60%折算为满意;不满意总数的0%折算为满意。

3)、学生对食堂总体满意率应在60%以上。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在65%以上,学校将以80%的管理费作为对劳务外包方的奖励;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在75%以上,学校将以90 %的管理费作为对劳务外包方的奖励;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在85%以上,学校将以100%的管理费作为对劳务外包方的奖励。

4)、对食堂总体满意率在60%以下的,学校将不予奖励。同时,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不足60%的,将对劳务外包方处以管理费30%额度的处罚;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不足50%的,学校将对劳务外包方处以管理费40%额度的处罚;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不足40%的,将对劳务外包方处以管理费50%额度的处罚。

5)、如整改措施不力,连续两月对食堂总体满意率不足40%的劳务外包方,学校有权解除合同,食堂由下一中标者劳务外包或另行对外招标。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劳务外包方应负全部责任,除赔偿有关费用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停业整顿或中止合同,并按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总体不满意率小于15%,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延长劳务外包期一年,否则将重新进行招标。

2.学校食堂考核工作小组组织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过期食品及不卫生等现象,一次罚款100元;学校组织的大型食品安全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罚款300元;区级检查不合格一次罚款500元;市级检查不合格一次罚款1000元。如检查发现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的一人次罚款100元。

3.劳务外包方应自觉服从学校管理,做好食品留样、台帐和动物检疫证登记和生、熟食品分开,接受学校或上级领导组织的检查和监督。准时参加学校有关食堂管理的会议,每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4.就餐保障。教学期间,食堂如饭菜供应不足,每次罚500元。加班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如食堂无故不营业,每次罚500元;如饭菜严重不足,每次罚1000元。如果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食堂不能安排或没人去就餐等情况,劳务外包方应立即联系学校食堂负责人,并妥善采取措施,而由此导致的损失,经学校与劳务外包方一起协商解决。

5.本管理细则中未尽事宜,由学校讨论决定处理办法后另行处理。

6.本管理细则从2017年12月起正式实施。

7.本管理细则为暂行办法,解释权归食堂考核工作小组。


附件三:杭州市塘栖中学食堂日常检查表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总分值

检查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食品安全卫生

操作间卫生

30分

1.锅台、地面、案台、墙壁干净无油污,保持水池干净,地面无积水

2

 

2.机械设备厨房用具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

2

 

3.三防柜、工作台、冰箱按食物类型分类分层摆放到位,保持内外干净

2

 

4.三防设施齐全完好

2

 

5.操作间内所有下水道必须畅通

2

 

6.冰箱生熟分开,定期除霜,标志明显

4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