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XH2020008
项目名称: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至 2020年09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方式: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932号13层
联系方式:林静15860098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联系方式:小郑0594-2633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4-2633633
本招标文件经监督部门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监督部门: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PTXH2020008
项目名称: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 购 人: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 投标邀请函
二、 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PTXH2020008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2日—2020年09月01日17:30
(2)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2日0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报名、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投标人的资格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零陆佰元整(¥10600.00元),合同包2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元整(¥15200.00元),合同包3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102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8.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保证金缴纳帐户、服务费及标书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405010209001090172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10.我司将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1.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932号13层
联系人姓名:林静
联系电话:15860098096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电子信箱:ptxhzbdl@163.com
电话:0594-2633633 传真:0594-2633633
联系人:小郑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一: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 |
最高折扣率 |
交货地点 |
合同期限 |
1 |
1-1 |
鲜肉、禽蛋、干货、海鲜类 |
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
以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实际使用量结算 |
53万 |
100% |
莆田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1-2 |
蔬果类 |
100% |
||||||
1、交货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每批次的供应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货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货商的,中标人应按本合同继续供货。 2、结算价格=实时市场零售价格*投标折扣率报价。 实时市场零售价格: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主要商品行情”公布的同类商品价格最低价为实时市场零售价格。价格每一个月确定一次,以当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和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价格的平均价格作为参照价。 如遇“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主要商品行情”当日未公布实时市场参照价格,未能正常价格采集时,则依次选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与收费——福州市农副产品平价信息专栏——平均价格”、“泉州价格信息网——每日行情”等备用参考价格网站当日公布的价格,直至“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主要商品行情”官网恢复正常;若以上备用参考价格网站也未能正常价格采集时,则选用菜市场或选用永辉超市、6+3、凤凰百货进行市场调查采集对应采购日确定的最低食品市场零售价为相应采购食品的实时市场零售价格,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价格复查。 3、投标人的价格分值以二个品目号报价折扣率的平均值为基数进行计算。 |
合同包二: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 |
最高折扣率 |
交货地点 |
合同期限 |
2 |
粮、油、调味品类等其他 |
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
以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实际使用量结算 |
76万 |
100% |
莆田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1、交货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每批次的供应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货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货商的,中标人应按本合同继续供货。 2、结算价格=实时市场零售价格*投标折扣率报价。 实时市场零售价格:以大型商超的同类商品价格(永辉、6+3、麦德龙、凤凰超市,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一家)为实时市场零售价,价格以供货当周实时市场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作为参照价,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价格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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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三: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 |
最高折扣率 |
交货地点 |
合同期限 |
3 |
乳制品、饮料类 |
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 |
以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实际使用量结算 |
51万 |
100% |
莆田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1、交货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每批次的供应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货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货商的,中标人应按本合同继续供货。 2、结算价格=实时市场零售价格*投标折扣率报价。 实时市场零售价格:以大型商超的同类商品价格(永辉、6+3、麦德龙、凤凰超市,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一家)为实时市场零售价,价格以供货当周实时市场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作为参照价,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价格复查。 |
★注意: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按项目号分别报价,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本批采购项目设定最高折扣率限价,超过最高折扣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中标结算合同价=实时市场零售价格×投标人中标报价折扣率。
4、招标一览表中货物名称为招标人日常食材明细,包一、包二及包三中,投标人均可自由选择所需产品,每批货物的供货品种、数量以招标人的订单通知数量为准。
5、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6、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货品按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以次充好,以副厂生产冒充正厂生产。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7、招标人对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具有品种自主选择权。中标人能提供丰富的优质的多种产品可供招标人挑选。
8、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退换。
9、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a、中标人所提供的货品出现3次以次充好;
b、中标人所提供的货品出现3次与招标人订单不符的品牌;
C、中标人所提供的货品价格出现3次与中标折扣率不符情况。
10、招标文件中有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投标人须将原件列清单及编号,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以便专家现场核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将被认定该项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不得分或扣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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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项目名称: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莆田市荔盛市容环卫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PTXH20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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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 |
资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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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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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接收人: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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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 |
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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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应如实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其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如果在招标后发现存在未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该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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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9.1 |
本批采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办法: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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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公告期限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3)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d、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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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合同包1:鲜肉、禽蛋、海鲜、蔬果类包干3000元,合同包2:粮、油、调味品类等其他包干4000元,合同包3:乳制品、饮料类包干3000元。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405010209001090172。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该投标人的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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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3.1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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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标定标结果公示地点: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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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质性条款和废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不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没注明“与原件一致”没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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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 ③正本必须由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采用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封面须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盖骑缝章。 |
附件一: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按合同包分别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相应合同包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 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得票最多者为中标候选人。(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本次招标流标。)分值分布如下:
一、PT: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5分
二、P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 15分
三、PF: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 40分
一、PT 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本项PT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22.5分(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
满分 分值 |
1 |
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的得18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 |
18 |
2 |
投标人在福建省辖区内有自有基地的或租赁基地的且投标人种植基地的面积≥500亩的得3分,500亩>种植基地的面积≥300亩的得2分,300亩>种植基地的面积≥100亩的得1分,100亩>种植基地的面积≥50亩的得0.5分,种植基地的面积<50亩的不得分。 自有的须提供土地证的有效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协议签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含)以上,提供种植基地照片,不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
3 |
3 |
场地配送能力:投标人在莆田内具有蔬菜分拣场地面积进行比较评分: 2000平方米≤分拣场所面积,得3分; 1000平方米≤分拣场所面积<2000平方米,得2分; 500平方米≤分拣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得1分; 少于500平方米的不得分。须提供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场地实地核查,发现虚假应标,除不退还保证金外,取消中标人资格,并追究有关法律经济责任。 |
3 |
4 |
①投标人具备自有配送货车≥ 5辆得3分,5辆>自有配送货车≥ 3辆得2分,3辆>自有配送货车 ≥1辆得1分,其他不得分;自有配送车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机动车登记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②投标人具备租赁配送货车≥ 5辆得3分,5辆>租赁配送货车≥ 3辆得2分,3辆>租赁配送货车 ≥1辆得1分,其他不得分;租赁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本项最高得分3分。 |
3 |
5 |
针对本项目团队,办理健康证工作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分,健康证人员数量≥10人,得3分,10人>健康证人员数量≥5人,得2分,5人>健康证人员数量≥3人,得0.5分,其他情况得0分。须提供办理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
3 |
6 |
投标人具有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食品安全检测培训证书、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原件现场核查。 |
2 |
7 |
投标人建有自有的食品质量检测室,且具备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检测设备,如:农残检测仪、瘦肉精等设备,每配一台得1.5分,满分3分。需提供食品质量检测室及检测设备的相关照片、检测设备采购发票以及检测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现场核查。 |
3 |
8 |
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送检食材(蔬果类、海鲜类等)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原件现场核查。 |
2 |
9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具有食品安全保险保障得3分。请提供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
3 |
10 |
根据投标人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价,由评委进行横向综合比较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 |
3 |
11 |
配送服务方案、应急能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送方案,方案含配送人员信息、健康情况等;发生食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及应对突发状况能够提供食品配送应急保障的经验,提供具体事例证明予以佐证,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2分) |
2 |
2PB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
满分 分值 |
1 |
投标人注册地及年限评分(2分):投标人注册地在莆田或在莆田设有分公司,且注册或成立年限(以营业执照的日期为准)满2年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0.5分,满分2分。年限未满2年的本项不得分。 |
2 |
2 |
履约经验: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得同类项目中标人的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评价复印件(评价等级须为优秀或好的),材料提供不完整本项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
1 |
3 |
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业绩,具有为不同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学校等提供同类食品原材料的业绩。每提供2份(含)业绩以上得1分,4份(含)业绩以上得2分,提供6份(含)业绩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 注:同一个供货单位只按一项业绩计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评价复印件(评价等级须为“优秀”等级)、相关供货发票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与履约经验不重复计分)。 |
3 |
4 |
2、近三年内获得过质量、服务、信用AAA企业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2 |
5 |
投标人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少一项都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3 |
6 |
送货响应时间承诺(满分2分):≦60分钟的得2分;60分钟<送货响应时间≦90分钟内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2 |
7 |
投标人除按要求提供服务外,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方案,评委评分在0-2分间评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三、PF 价格部分评分(PF) 满分40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办法对投标折扣率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折扣率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价格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报价经上述修正后,计算出折扣率报价评标价,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部分得分。
PF= F低 ÷F × 40
注:1、PF为投标折扣率价格得分。
2、F低为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折扣率报价评标价的最低值。
3、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评标价。
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投标人的报价计算以两个品目报价的平均值为准。
综合得分:P=PT+PB+PF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招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合同包2、3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按合同包分别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相应合同包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 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得票最多者为中标候选人。(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本次招标流标。)分值分布如下:
一、PT: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5分
二、P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 15分
三、PF: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 40分
一、PT 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45分 (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本项PT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22.5分(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
满分 分值 |
1 |
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的得27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满分27分) |
27 |
2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具有食品安全保险保障得3分。请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3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知名度、占有率、市场认同情况等因素,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比较,优的6分,良的4分,一般的2分。 |
6 |
4 |
针对本项目团队,办理健康证工作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分,健康证人员数量≥10人,得3分,10人>健康证人员数量≥5人,得2分,5人>健康证人员数量≥3人,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须提供办理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
3 |
5 |
投标人与大型商超或批发供货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的得1分。提供供货合同或使用权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
1 |
6 |
根据投标人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价,由评委进行横向综合比较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 |
3 |
7 |
投标人为本次采购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含配送人员信息、健康情况等),退货、补货方案,临时加急配送方案,在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非典、甲流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等,根据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二、PB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
满分 分值 |
1 |
投标人注册地及年限评分(2分):投标人注册地在莆田或在莆田设有分公司,且注册或成立年限(以营业执照的日期为准)满2年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0.5分,满分2分。年限未满2年的本项不得分。 |
2 |
2 |
业绩: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业绩(具有为不同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学校等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评价复印件(评价等级须为优秀或好的),材料提供不完整本项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
3 |
3 |
近三年内获得过质量、服务、信用AAA企业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2 |
4 |
投标人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少一项都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3 |
5 |
根据各投标方承诺的退换货时间进行评分:承诺7天以内无理由退换货的得2分,5天以内无理由退换货的得1分。3天以内无理由退换货的得0.5分,未承诺不得分 |
2 |
6 |
送货响应时间承诺(满分1分):≦3天的得1分;3天<送货响应时间≦4天内的得0.5分;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1 |
7 |
投标人除按要求提供服务外,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方案,评委评分在0-2分间评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三、PF 价格部分评分(PF) 满分40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办法对投标折扣率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折扣率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价格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报价经上述修正后,计算出折扣率报价评标价,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部分得分。
PF= F低 ÷F × 40
注:1、PF为投标折扣率价格得分。
2、F低为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折扣率报价评标价的最低值。
3、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评标价。
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得分:P=PT+PB+PF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招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方。
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 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 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 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货物及服务的, 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为关 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 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招标内容及要求(4)合同主要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
5.2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艺、图纸、材料和设备的专利、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标准、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等要求仅系说明并非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必须高于或等于本文件要求,并在《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
5.3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投标项目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项目实施、运输、采购保管、安装铺设、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保险、售后服务、招标服务费、安装铺设所需的线材、维修所需的工具、备件及清单、随机赠品、促销品、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8.3投标项目有品牌及规格型号的应与国家规定部门核发证件上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相一致。投标人提供评委无法认定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4投标人对招标要求应该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对本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采取文字叙述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凌两可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5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6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地、制造商名称等。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9.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书
10.2开标一览表
10.3货物说明一览表
10.4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10.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0.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0.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8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形式提交。
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的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由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采用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封面须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盖骑缝章。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 年 月 日 :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复查、符合性检查、评标。
17、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网上系统开标大厅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人系统上打印出来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网上系统开标大厅的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2)投标报价文件与技术商务响应部分文件装订成同一册的(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比较与评价
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评标方法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中标通知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本采购项目将重新招标。
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3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鲜肉、禽蛋、海鲜、蔬果类)
(一)、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其他的特色优势,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中标人应建立主副食品台帐,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使用“死猪肉”、“死鸡鸭”或者因食品安全所致而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购销合同。
(二)、供货、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周期:本次采购周期为采购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中标人对所提供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4.招标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标人配送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送。
(三)、产品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所供货物均为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2.中标人必须对运输车辆实行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导致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
3.中标人应及时接受招标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招标人管理的有关规定,满足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4.水果是新鲜的、蔬菜是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所供水果、蔬菜有害物质残留量不能超标,每批次都应附有所有品种的农残检测报告。
5.鲜肉必须是放心肉,无注水,非母猪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能够提供屠宰证明、检疫证明,并有加盖检疫标志(农业部门尚未出台检疫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的除外);禽蛋类产品必须为无公害认证的农业基地产品,且保证新鲜,每箱碎蛋个数不超过5%,重量相差不超过0.25KG;提供的海鲜应为鲜活,形体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鱼类产品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贝类产品鲜活,无污物和泥浆。
(四)、每批次交货及运输
1.每批次交货时间: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于上午7: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每批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3.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包:2(粮、油、调味品类等其他)
(一)、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其他的特色优势,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中标人应建立主副食品台帐,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使用“地沟油”或者因食品安全所致而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购销合同。
(二)、供货、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周期:本次采购周期为采购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中标人对所提供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4.招标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标人配送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送。
(三)、产品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所供货物均为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2.中标人必须对运输车辆实行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导致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
3.中标人应及时接受招标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招标人管理的有关规定,满足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4.所有参加植物食用油的投标产品必须为国家认证的预包装食品;所有参加大米的投标产品必须为国标一级籼米、粳米、糯米的预包装食品;所有参加小麦粉的投标产品必须为特制一等粉的预包装食品。无砂石,无虫,无杂质。
5.提供的调味品等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认证。
6.所有食用油,生产日期必须在三个月以内;大米,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以内。
(四)、每批次交货及运输
1.每批次交货时间: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每批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3.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包:3(乳制品、饮料类)
(一)、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其他的特色优势,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中标人应建立主副食品台帐,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因食品安全所致而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购销合同。
(二)、供货、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周期:本次采购周期为采购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中标人对所提供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4.招标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标人配送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送。
(三)、产品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所供货物均为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2、中标人必须对运输车辆实行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导致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
3、中标人应及时接受招标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招标人管理的有关规定,满足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4、提供的牛奶、优酸乳等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认证。
5、所有乳制品、饮料类,生产日期必须在三个月以内。
(四)、每批次交货及运输
1.每批次交货时间: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每批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3.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2、3
1、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由招标人按实际情况决定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并支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8%计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中标方违反有关管理条例,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罚,或给招标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若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是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
1 |
1.到位后的物资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对供应的物资提供必要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样送相关检验部门检验, 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送货清单要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市场价、折扣价。 4.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招标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 5、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供应物资,采购人有权对每日供应的物资检查复称,若发现一次斤两或数量短缺的,则当月还未结算的物资均按短缺的数量扣除计算。(比如说,某个菜我们复称的时候少2两,则当月还未结算的菜,均以原称数扣除2两进行结算) 6、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如果是进口食品采购人有权向经销商查看“进口食品卫生证书”。中标方需配合提供。 7、中标人需保证货品质量,不得以次充好,若发现以次充好的现象,招标人除有权对其退换货外,还可以扣除当月还未结算的账款的10%进行处罚。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1、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1.1中标通知书、招标货物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 付款方式: 1.2金额为合同金额100%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货款支付: 2.1招标人按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以月结形式进行。 2.2中标供应商应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招标人提供上月实际供货清单(经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有效的)报送招标人核对,招标人核对无误后通知中标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全额发票。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结算清单和正式发票报销手续完整的情况下,招标人在次月25日之前以转账支付的形式将上月度货款结清(节假日顺延)。 2.3中标供应商在结算时应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
8、违约责任
8.1.合同包一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2小时,应向招标人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中标供应商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8.2合同包二及包三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3天,应向招标人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中标供应商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8.3.当中标供应商发生违约时,招标人可以直接从履约违约金中扣除
三、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 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甲方委托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交货期 |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安装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帐 方式向乙方先行支付 % 的货物价款,余款 %待质保期满后付清。(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验收
1、验收标准
验收以中标人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2.1、货物数量验收: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
2.2、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乙方自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验收组会同中标人进行交货检验。交货验收后两周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质量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填写)。
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当乙方发生违约时,乙方的质量合格证金或甲方未支付的货款可以作为上述违约金的一部份、由甲方直接扣抵。
10.2交货后抽检不合格的责任
甲方在接收到乙方交货后,将从其中抽取部分货物进行送检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负责对该品目的全部货物进行调换,直至送检合格为止。在对该品目不合格货物调换完成前,按未按期交货追究其违约责任,即按每天 元收取延期交货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招标代理存档一份,送所属监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