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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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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食堂托管招募文件

招标详情

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食堂托管招募文件
发布日期:2020-08-19

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食堂托管招募文件

发起人: 萧县教育体育局

日期: 2020年 08月


第一章 招募公告

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食堂托管招募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食堂托管招募

2、项目单位: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

3、资金来源:/

4、标包(包别)划分:一个标包

5、采购数量:详见招募需求

6、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拟于2020年秋季投入使用。为保证正常开学,拟将三个学校食堂的托管权分别转让给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三家餐饮服务单位托管。因三所学校第一年招生,故本项目不承诺就餐人数。

8、招募范围: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选定人负责为三所学校其中一所学校学生提供一日三餐或午餐服务。详见招募需求。

9、项目预算:0元。

10、服务期限:1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报名人具有2个在营食堂餐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列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报名人自行承诺);

5、报名人信用:报名人(不包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包含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选定人:

(1)报名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名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自行承诺);

(3)报名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名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报名人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等相关材料;

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评选委员会查询;情形(2)由报名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四、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1日8:30

五、评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

2、地点:萧县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18055716012


第二章 报名人须知

报名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食堂托管招募

2

招募人

名 称:萧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萧县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18055716012

3

项目地点

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

4

招募范围

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选定人负责为三所学校其中一所学校学生提供一日三餐或午餐服务。详见招募需求。

5

招募方式

公开招募

6

报名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报名人具有2个在营食堂餐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列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报名人自行承诺);

5、报名人信用:报名人(不包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包含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选定人:

(1)报名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名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自行承诺);

(3)报名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名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报名人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等相关材料;

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评选委员会查询;情形(2)由报名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服务期限

1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9

现场踏勘

招募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18055716012。

10

招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募公告

11

招募答疑会

不召开。

1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13

报名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光盘或优盘,含报名文件全部内容)

报名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可以分开装袋密封,封袋上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报名文件也可正副本密封到一起,密封到一起的,密封袋上无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并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报名人将被拒绝。

14

报名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募公告

15

是否退还报名文件

20

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

评选地点:萧县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

21

签订合同地点

项目所在地。选定人选定后不与项目学校签订合同的,招募人将联合主管部门对选定人进行失信惩戒并予以公示。

22

评选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募人代表检查

评选顺序:随机

23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评选委员会构成:由招募人合理自行组建

24

选定人的推荐

评选委员会通过文件评比分值顺序推荐6名企业为候选人参加现场考察在营项目,推荐3名企业作为选定人,排名第一的作为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的托管单位,排名第二的作为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的托管单位,排名第三的作为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的托管单位。

25

评选结果公告

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26

注意

(1)一经发现存在挂靠行为,立刻解除合同,给招募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2)学校食堂大型设施设备,如灶具、消毒柜、洗碗机、冰箱、冰柜、餐桌椅等由学校提供。托管企业须承担除托管学校所提供的场所及主要设施设备以外的需要增加的改造、装修装饰、设备等费用,须根据经营期间用餐人数的增加情况配齐相应餐具(锅碗瓢勺盆筷、茶具等)、餐巾纸、消毒液等等日常消耗品,办公设备以及其他所有易耗品。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选定人投入形成的改造、装修、装饰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资产无偿归学校所有;可移动餐具(锅碗瓢勺盆筷、茶具)、办公设备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自行移走,撤除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如有损坏,须负责修复。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注:报名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如与报名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或有冲突的地方,以前附表中表述为准。


报名人须知

一.总则

1、报名人的资格

报名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情形的;

(9)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踏勘现场

1踏勘现场按照报名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

2报名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募人的原因外,报名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在踏勘现场中,招募人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名人参考,招募人不对报名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报名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选定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或索赔的要求。

3、合同标的转让

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募人同意,选定人不得向他人转让选定项目,也不得将选定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评选

1评委会将按照招募文件规定的评比办法对报名人进行评比。评比分为文件评比和现场考察。评委会通过文件评比分值顺序推荐6个候选人参加现场考察在营项目,推荐3个选定人。

2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报名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募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名应与招募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3如果报名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报名无效。

六.选定与签订合同

1、选定

1文件评比和现场考察在营项目后,评委会按报名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选定人。

2招募人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评比报告,确定选定人。

3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选定的;

3.2与其他乙方恶意串通的;

4选定的基本条件:

4.1报名文件内容清晰,最大限度地满足招募文件的规定。

4.2报名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4.3报名服务方案合理。

4.4服务方案人员配置完善。

履约保证金

选定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报名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募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6、本招募文件解释权

本招募文件的解释权归招募人所有。


第三章 招募需求

一、承包模式:

1、学校食堂本着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向承包企业收取承包费用。

2、学校食堂大型设施设备,如灶具、消毒柜、洗碗机、冰箱、冰柜、餐桌椅等由学校提供。托管企业须承担除招募人所提供的场所及主要设施设备以外的需要增加的改造、装修装饰、设备等费用,须根据经营期间用餐人数的增加情况配齐相应餐具(锅碗瓢勺盆筷、茶具等)、餐巾纸、消毒液等等日常消耗品,办公设备以及其他所有易耗品。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托管企业投入形成的改造、装修、装饰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资产无偿归学校所有;可移动餐具(锅碗瓢勺盆筷、茶具)、办公设备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自行移走,撤除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如有损坏,须负责修复。

二、经营方式:

1、三所学校食堂由托管企业按零利润经营。食材采购价格及饭菜价格,由学校各年级推荐的家长和学校推荐的责任心强的教职工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确定并监督。伙委会学生家长成员,原则上每月轮换一次。学生就餐费不得超过本县区同等学校收费标准。

2、就餐标准:一天三餐主食任意食用

早:三个炒菜,一荤二素

中:二荤二素(含一个荤烧)

晚:二荤二素(含一个荤烧)

3、托管企业可以经营学生学习和生活必需品的售卖。但是不得经营任何食品和饮料。

4、食堂的卫生标准、饭菜质量,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要求执行。

人员、食材、操作流程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不合规定之处必须及时整改,整改费用由托管方全额承担。相关检查罚款及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费用一律由托管方承担,与学校无关。

5、本项目服务质量须满足《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三、具体服务要求:

1、环境与卫生

1.1托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为托管学校提供满意的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经营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环境卫生保护法》以及其它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

1.2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托管企业应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査督促餐饮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2.1为了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托管企业为本项目食堂配备的人员必须确保能满足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和保障学生正常就餐。托管企业须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及规模匹配对应人员,人员数量及岗位必须满足实际需求。

2.2食堂工作人员由托管企业自行招聘和管理,所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社保和福利的发放、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托管企业自行解决。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托管企业的员工,与招募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食堂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托管企业负责。托管企业不得无故拖欠工资,招募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3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方能上岗;同时托管企业应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经营许可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由托管企业自理。

2.4托管企业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2.5托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针对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切菜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安排专人操作,上岗前必须培训到位,否则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托管企业自行负责善后。

2.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2.7项目经理必须亲自经营,每天到后勤处考勤,请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项目经理一年内不得辞职或调离。

3、采购渠道

托管企业用于食堂的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有稳定的进货、调货渠道且经过检验检疫;具有规范的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材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对原材料价格和农残情况定期进行公示。调料、配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本项目所有食材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如发现使用转基因原料或食品,则招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托管企业处以罚款。

4、菜品供应

4.1每周菜谱、菜价、消耗品等提前确定并报学校审核。

4.2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每天不重复,每周重复率不高于30%(素菜除外)。

4.3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反馈信息、意见,及时更换菜肴的口味、调整餐品品种。

5、安全管理

5.1托管企业负责食堂用餐安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有效监管措施。

5.2托管企业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学校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托管企业自行承担。

5.3托管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及生活中出现任何事故、意外伤害及违法行为,均由托管企业负责,招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托管企业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或伤亡的,由托管企业承担。

6、应急措施

托管企业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学校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员工罢工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经营管理

7.1餐饮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7.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7.3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7.4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7.5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8、设备设施管理

8.1学校向托管企业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需开具清单,托管企业(项目经理)签收后,方可使用。托管企业必须对食堂售卖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费用由托管企业承担。托管企业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维修及时率达100%。托管企业负责水、电、气、消防设施等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损坏的维修及更换费用。

8.2餐具、茶具、锅碗瓢勺盆筷等易耗品以及办公设备等由托管企业根据用餐人数规模自行配备,定期对损坏的物品予以更新。

9、食堂财务管理

9.1托管企业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每日产生的所有费用建立日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0、风险责任承诺

10.1托管企业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0.2托管企业要按招募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3托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或与分包窗口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校无关。

10.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托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1.1监督体系

托管企业经营活动须符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托管企业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11.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学校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学校和托管企业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11.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月度量化考评,年度满意度考核。如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则招募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事故损失或赔偿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由托管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经营期限:1年。

1、合同期满后,托管方必须终止一切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2、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对托管企业进行当年度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工作由招募人会同师生及学生家长组织开展)。如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无重大不良影响事件且经师生及学生家长考核评定得分在80分以上(含),经招募人考核通过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是本项目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年度满意度测评不合格的,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得分达不到70分的,视为托管企业单方面违约,招募人解除与托管企业的合作关系。

六、其他约定:

1、学校提供水、电、燃气,但水、电、气费用由托管方自行承担。

2、每个食堂托管企业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以转账形式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善后及监管部门检查时,因未按要求管理被处罚的罚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一定金额后,承包企业须在15日内追加至10万元。

3、合同到期后15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托管企业不得将食堂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

5、本项目要求和规范以及合同条款解释权归招募人所有。

第四章 评选办法

一、总 则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募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故由招募人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自定义交易规则。

2、评选原则

(1)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必须符合招募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招募人合理自行组建,负责评选活动。

三、评标程序

评选按两阶段进行:文件评比和实地考察。

(一)文件评比(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评审是指评选委员会审查每一份报名文件是否对招募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评选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募文件要求的合格报名(有效)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

通过

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有效

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2

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

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3

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

符合招募公告要求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

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募文件要求

符合招募文件给定的格式

5

报名函

符合招募文件要求

符合招募文件给定的格式

6

报名人信用

符合招募公告要求

评选现场评选委员会查询

7

在营业绩

符合招募公告要求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列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报名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二)详细评审

经文件评比合格的报名文件,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招募文件确定的评选办法,对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分。

评分细则:

分类

指标及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资信部分

(100分)

(1)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情况(6分)

根据报名人拟配备本项目人员岗位及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各层次人员的职权范围和职责、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人员的考核录用、考核与管理,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6分,第二档4分,第三档2分,第四档1分,没有的得0分。

(2)对本项目餐饮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4分)

主要包括对本项目的调查与分析、明确可行的管理思路、体现本项目特色的服务模式等,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4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第四档1分,没有的得0分。

(3)财务管理制度(4分)

至少包括财务的收支明细、报销制度、采买管理制度、库管管理制度等,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4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第四档1分,没有的得0分。

(4)经营方案(6分)

结合学生的就餐需求、菜品计划,制定经营方案并拟定节约水、电、能源的措施,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6分,第二档4分,第三档2分,第四档1分,没有的得0分。

(5)各类管理制度(4分)

主要包含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服务人员仪容仪表制度、食堂纪律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投诉与处理记录等,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4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第四档1分,没有的得0分。

(6)工作规范(4分)

各项服务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包括岗位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4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第四档1分,没有的得0分。

(7)服务内容标准及拟采取措施和承诺

(4分)

针对该项目食堂服务细化的内容标准、量化的服务拟采取措施和承诺:

① 食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细化量化程度

② 食堂承诺指标

③ 针对承诺制定细化量化的奖惩方案

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4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2分,第四档1分,没有的得0分。

(8)设施设备维修管理与维护(3分)

主要包括:设施设备维修管理与维护的种类及工作范围,定期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日常维修计划、方案、标准,各类应急抢修、处理预案,确保设施设备经济高效运行方案,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没有的得0分。

(9)应急预案(5分)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火警火灾、食品中毒、人员意外受伤等应急处理方案,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5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1分,没有的得0分。

(10)进驻方案(5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进驻方案,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5分,第二档3分,第三档1分,没有的得0分。

(11)合理化建议(3分)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由评委酌情评分,第一档3分,第二档2分,第三档1分,没有的得0分。

(1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17分)

(1)项目经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3年及以上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厨师长:具有5年及以上掌勺工作经验的,得2分;具有二级厨师从业经验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其他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从业经验的,每配备1位加1分;具有中式面点从业经验的,每配备1位加1分;具有西式面点从业经验的,每配备1位加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从业经验的,每配备1位加1分;具有营养师从业经验的,每配备1位加1分;具有食品质检从业经验的,每配备1位加1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9分。

备注:

1、招募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2、厨师长二级厨师从业经验及其他人员的从业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相应项不得分。

(13)企业业绩(9分)

根据报名人食堂餐饮服务业绩进行评分:报名人每具有一个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高9分。

备注:

1、报名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报名文件须列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严禁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报名人选定资格。

3、同一业主不同年度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14)客户服务评价(10分)

根据报名人提供的的服务客户出具的相关好评意见(需提供服务客户出具的评价意见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服务客户公章)。

提供2个以上得10分,1个得5分,没有不得分

(15)现场考察在营项目(16分)

现场考察报名人在营项目,包括项目规模、就餐人数、操作规范、业主评价、食品质量、人员配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等,评委酌情评分,优秀16分,良好8分,差不得分。

四、推荐选定人:

评选委员会通过文件评比分值顺序推荐6名企业为候选人参加现场考察在营项目,推荐3名企业作为选定人,排名第一的作为安师大附属绿城学校的托管单位,排名第二的作为安师大附属凤翔学校的托管单位,排名第三的作为安师大附属凤城小学的托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