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 2020-07-03 |
一、项目编号: HBXTC-202006005 二、项目名称: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高碑店市禾稼宴食品有限公司 | 高碑店市辛桥乡孤株村辛固路77号 | 91130684MA07X6UA2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入围价 | 高碑店市禾稼宴食品有限公司 | 牛奶配送服务 |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生饮用奶配送,包括牛奶加热配送等服务 | 按招标人要求每天分批供货,合同期限为一学年,约定的开始日期起至2021年7月 | 合格 | 一学年 | 1450000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建起(主任)、柳毅、刘占杰、王滨、李进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6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 高碑店市文化街42号 联系方式: 闫经 0312-6396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C4-3座02室 联系方式 : 安然 0312-3018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然 电话: 0312-3018869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
|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
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BXTC-202006005
招 标 人: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 总则 ................................................................................................................................................. 9
2. 招标文件 ....................................................................................................................................... 10
3. 投标文件 ....................................................................................................................................... 11
4. 投标 ............................................................................................................................................... 14
5. 开标 ............................................................................................................................................... 15
6. 资格审查 ....................................................................................................................................... 16
7. 评标 ............................................................................................................................................... 16
8. 合同授予 ....................................................................................................................................... 18
9. 重新采购或招标 ........................................................................................................................... 18
10. 纪律和监督 ................................................................................................................................. 18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
一、总则 ............................................................................................................................................ 20
二、资格审查 .................................................................................................................................... 20
三、评标程序 .................................................................................................................................... 20
四、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 22
五、评标办法 .................................................................................................................................... 23
六、评标报告 .................................................................................................................................... 28
第四章 合同文本 ............................................................................................................................ 31
第五章 业主要求 ............................................................................................................................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3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XTC-202006005
招标人名称: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高碑店市文化街 42 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闫经 联系电话:0312-63960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 888 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 C4-3 座 02 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生饮用奶配送,包括牛奶加热配送
等服务。
服务周期:按招标人要求每天分批供货,合同期限为一学年,约定的开始日期起至 2021 年
7 月。
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总金额:1480000.00 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
承担项目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函;
2
4.投标人须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承担项目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具有 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2019 年一月
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经审计的 2018 年或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7. 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
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
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
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
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
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 CA(线下办理:地址朝阳大街 899 号同美酒店 B 座 1116,
电话 16631251209/17736285662。线上办理:登录“河北 CA”管网进行在线办理。线上办
理有一个对应的审核时间以及邮寄时间,一般河北省内 4-5 天,线下当下可以做出 U 盾,
同时绑定。建议第一次办理来线下)。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投标人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
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并在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
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
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
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
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
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
合信息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
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
3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
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
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
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
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
响应的,责任自负。
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6月 10 日—2020 年 6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下午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下
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6月 30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安然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8869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高碑店市文化街 42号
联系人:闫经
电话:0312-639605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 888 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 C4-3 座 02 室
联系人:安然
电话:0312-3018869
1.1.4 项目名称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生饮用奶配送,
包括牛奶加热配送等服务。
1.3.2 服务周期
按招标人要求每天分批供货,合同期限为一学年,约定的开始
日期起至 2021 年 7月。
1.3.3 质量目标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科学合理制定配送路线及相关措施。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自登记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 24小时内
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6月 30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
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供应商应自行确保投标保证金在
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
至以下其中任意一个账户:
单位名称: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1:保定银行高碑店支行
账 号:60114012010024432
开户行 2:华夏银行高碑店支行
账 号:13852010000352438
开户行 3:中国银行高碑店支行
账 号:100999579524
开户行 4: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2900200000000251247
开户行 5: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
账 号:6100320100000073004
开户行 6:交通银行保定高碑店支行
账 号:136797000012018018988
开户行 7: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碑店支行
账号:07141800000150
开户行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
账 号:13050166650800002061
注 1:保证金汇出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投标保
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时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注 2: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汇出账号和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账号
必须一致,对于投标保证金汇出账号和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账号
不一致的(含由于银行系统升级及企业变更基本账户而没及时
领取等原因造成不一致的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不是从其基
本账户汇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流标项目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
确定流标后的 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参与流
标项目二次招标的供应商,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
划汇投标保证金。
3、由于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
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供应
商应当同意顺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3.6.4 投标文件数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bdtf 格式,在保定市公共资源
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上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bdtf 格式)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
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上传时认证检查上传的投
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
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
联系,电话:400998000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
5.2 开标程序 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开标程序开标
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
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投标最高限价
11.1.1 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
供餐配送运行服务:人民币 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小写:
1480000.00 元)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1.2.1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不再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均须投标人自行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
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自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未在
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将予以拒收。
1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1.3.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标准计取。
11.4 中标公示
11.4.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
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5 知识产权
11.5.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
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
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6 同义词语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6.1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业主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或采购人或需方”和“承包人或供应商或供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
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1.7 监督
11.7.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
11.8 解释权
11.8.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
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
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
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1.9 付款方式
11.9.1
本项目合同由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与中标人签订。
供餐配送运行服务费:本项由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每季
度支付一次,在支付日期至少 15 日前,由乙方汇总上报到甲方,经甲方核准无误,
并由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每次支付比例为服务合同款的 25%。
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和质量目标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7)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
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10
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科学合理制定配送路
线及相关措施。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文本;
(5)业主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11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平台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并且澄清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自行登陆电子平台并查看有无澄清,因投标人未能查看澄清引起投标文
件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
介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2.3.2 投标人应自行登陆电子平台并查看招标文件有无修改,因投标人未能查看修改引
起投标文件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5)投标报价表;
(6)投标报价说明
(7)实施方案;
12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10)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报价表”的顺序、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对未按
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报价表”中
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4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
费、人员培训及维护费、各种税费、验收要求所需的相关试验及检测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完
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
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合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7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通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8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 3.2.7 款,须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3.2.9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 3.2.7 款,须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13
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时间、数
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3.4.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3.4.3 对于未能按 3.4.1 和 3.4.2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
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4.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
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由于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加盖公
章的公司开户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收据)导致
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投标人应当同意顺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
序;
(6)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记录;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3.5 资格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
险的有效证明、经审计的 2018 年或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
金缴纳证明。
注: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可承担项目的承诺书、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
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技术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制作
3.6.3.1 投标人通过“https://www.bdpoint.com/”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
3.6.3.2 投标人凭 CA 密钥登陆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与项目的采购文件(.bdzf
格式)。
3.6.3.3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
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
件。
3.6.3.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https://www.bdpoint.com/”网站提供的“新点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全包”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15
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6.3.5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
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bdtf 格式和*.nbdtf 格式)时,只能用本
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加密。
3.6.4 投标文件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要求加密上传。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5.2 开标程序
16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顺序当众开标,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质量目
标、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 开标过程中的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
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
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7
(7)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7.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7.1.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
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4 评标过程的保密
7.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7.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
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7.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电子平台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
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
标。
7.6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
18
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
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一至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招标人授权确定中标人。评标报告
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8.2 中标通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签订合同
8.3.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订立书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备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 重新采购或招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
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取消采购任务外,按政府采购法规的
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活动。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19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不得接收投标人提出
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不得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不得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
进行;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
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
有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
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招标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
满足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
评标。
三、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
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
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
标所需的表格。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通
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
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21
4、初步评审;
(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
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为无
效投标文件处理:
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签署、盖章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的;
c.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d.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e.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
个或多个报价;
f.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g. 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h.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i.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j.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k. 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
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
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4.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
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
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
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按评审表设定的评审
内容进行评审。
6、推荐一至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招标人授权确定中标人;
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
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
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四、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
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
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
23
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
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评标办法
1、商务部分评审(50 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供餐配送运行服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分。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1)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1)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须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
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技术部分评审(5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1
配送服务
方案
15 分
服务方案满分 15 分其中:
1.方案措施详尽、合理,具体并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10≤d≤15
分;
2.方案措施较好,满足需求的的得 5≤d<10 分;
3.方案措施一般,但满足该项目基本要求的得 0≤d<5分。
25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2
应急保障
方案
10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编制应急预案,没有应急预案不得分,应包括食品
质量安全、配餐保障等应急预案,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立即停止供餐区域内所有相关供餐活动;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
人;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2.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采取
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和样品。
4.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与中毒学生
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5.应和学校配合在 2 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教育、市场监管等
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1.应急保障方案内容丰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措施详尽、合理,
具体并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6≤d≤10 分;
2.方案内容丰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措施较好,满足需求的的得
3≤d<6分;
3.方案措施一般,但满足该项目基本要求的得 0≤d<3 分。
26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3 培训
培训方
案
(2 分)
培训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交接方式、资料样品建档留存、储存环
境、安全、食用过程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1.培训方案内容丰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详尽、合理,具体并
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1≤d≤2分;
2.方案内容丰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较好,满足需求的的得 0.5
≤d<1 分;
3.方案措施一般,但满足该项目基本要求的得 0≤d<0.5 分。
4
其他服务
承诺
2分
其他服务承诺满分 2分,其中:
(1)其他服务方案不完备的得 0≤d<0.5 分;
(2)其他服务周到,方案完整的得 0.5≤d<1分;
(3)其他服务完善周到、有专门的售后队伍、相关人员及设备,
服务期内外的后续相关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酌情打 1≤d
≤2分。
5 业绩 1分
近二年业绩(2018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当日):
投标人每提供 1个食品类加工配送业绩(食品销售及相关加工配
送服务)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带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原
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如果提供虚假业绩,一经查实,即刻确
定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
27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8
仓储及加
工实力
20 分
1、仓储面积: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库房面积大于 130(含
130)平米的得 3分;库房面积在 100—130(含 100)平米的得 2
分;库房面积在 70-100(含 70)平米的得 1分。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库房租赁合同上的实际面
积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房屋所有权证和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至
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投标人自有房屋的只需提供房屋所有
权证)。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仓储库房的卫生、照明、防虫防火等
综合条件内容进行评分:
①仓储库房的卫生、安全等综合条件优秀的得3分;
②仓储库房的卫生、安全等综合条件一般的得2分;
③仓储库房的卫生、安全等综合条件较差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仓储库房的实景清晰彩色照片≥20 张至其他
材料中,没有的不得分。
3、加工设备:投标人提供完成本项目加热等内容的设备(大型机械
设备)的发票。每提供1台设备加0.1分,本项最高得5分;
4、配送:投标人提供完成本项目运输、配送等内容的运输配送车辆
的发票或行车本。每提供1项自有车辆加0.6分,租赁车辆加0.1
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行车本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所提供设备或车辆为租赁,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其所属人行车本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
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各评委对同一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
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商务部分评审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商务
部分评审得分也一样,则配送服务方案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4、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
六、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
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9
附件一
资格性审查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是否合
格及相
关情况
1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并有效
2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 具备并有效
3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备并有效
4
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
有效证明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5
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
有效证明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6
经审计的 2018 年或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基
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只提
供本人身份证)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具备(由投标人自行承
诺,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承诺书
具备(由投标人自行承
诺,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10 投标保证金 符合要求
投标文件中附
原件扫描件
1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
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有效(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符合本文件要求
结论
是否通
过
30
附件二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1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要求
2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符合要求
3 服务周期 符合要求
4 质量标准 符合要求
5 最高限价 符合要求
6 投标有效期 符合要求
7
招标文件其他实质
性要求
符合要求
结论 是否通过
31
第四章 合同文本
采购编号: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
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
年 月 日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32
合 同 正 文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高碑
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
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
〔2014〕3 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生饮用奶配送,包括牛奶加
热配送等服务。。
内容包括: 。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3、服务地点:高碑店市境内。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 合 同 服 务 费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_________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为:
详见附件一 (可参考行业标准)。
33
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详见附件三。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
每季度支付一次,在支付日期至少 15日前,由乙方汇总上报到甲方,经甲方核准无误,
并由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每次支付比例为服务合同款的 25%。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
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_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
则处本合同总价_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
本合同总价的__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则超出一个月的部
分,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34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
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
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
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
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
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 号、冀政办〔2014〕
3 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其它
35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
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
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
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36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7
第五章 业主要求
一、项目简介
1.1 基本情况: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2 供货地点:高碑店市,具体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1.3 项目周期:按招标人要求每天分批供货,合同期限为一学年,约定的开始日期起至
2021 年 7月。
1.4 采购内容: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生饮用奶配送,包括牛奶
加热配送等服务。
二、货物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单位 备注
1
供餐配送
运行服务
负责学生饮用奶验收、留样、加热、分发等,对学生
饮用奶包装盒必须做到不流出,由供奶方回收
年
三、 技术要求
3.1 实施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部小学生,新增学校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调整后的
学校数及学校实际人数供货。
乡镇 学校名称 人数
军城中心校
军城小学 492
崔中旺教学点 45
平安店教学点 42
梁家营中心校
杨庄小学 171
史家镇小学 604
王家营小学 369
梁家营中学 322
38
乡镇 学校名称 人数
梁北小学 176
肖官营中心校
胡娄集小学 18
龙湾小学 301
兴隆庄小学 115
东魏隆基小学 233
于庄小学 344
肖官营小学 279
尚垡小学 208
张六庄中心校
潘家庵小学 299
大高科庄小学 395
田郝庄小学 164
毛公寺小学 161
小高科庄小学 74
张六庄小学 283
李云台小学 194
宫井营小学 405
南宫井小学 349
兴隆庄小学 193
色南小学 151
东马营中心校
张村小学 206
东马营小学 510
田宜屯小学 550
沈各庄小学 251
十里铺小学 110
群英教学点 57
39
乡镇 学校名称 人数
曲桥教学点 45
方官中心校
方官小学 449
红寺小学 227
大道王庄小学 255
育才实验小学 346
育英小学 344
衣巾店小学 398
马西小学 226
大铺教学点 35
毛庄教学点 41
前曲教学点 41
和平中心校
回民小学 104
黄辛庄小学 150
北里小学 471
南方中小学 180
立各庄小学 92
南虎小学 170
辛立庄中心校
辛立庄小学 361
杨辛庄小学 328
崔庄小学 423
宋庄小学 217
第一小学 174
玉振小学 174
东沿村小学 240
赵马营小学 51
40
乡镇 学校名称 人数
北平景小学 446
内渠小学 257
鸣鸡小学 381
东盛办事处中
心校
盛华实验小学 901
龙赵庄小学 403
辛桥中心校
齐王务小学 159
罗里庄小学 143
赵庄小学 215
孤株小学 165
汤家营小学 218
小青冢小学 242
岐山庄小学 115
范庄子小学 245
堼上小学 192
西娘庄小学 310
菊花台小学 182
辛桥小学 21
新城中心校心
校
丰胡庄小学 167
北场小学 333
杨家务小学 282
新城镇张贲营小学 302
城内小学 624
南五里小学 325
大屯小学 258
培鹏小学 219
41
乡镇 学校名称 人数
东加录小学 339
泗庄中心校
邓庄小学 458
冯家营小学 278
小青凌小学 231
东黄小学 384
东大街小学 296
宋辛小学 359
田庄小学 156
世纪学校 世纪学校 1263
朝阳学校 朝阳学校 183
北城中心校
杨漫撒小学 365
刘漫撒小学 220
陈各庄小学 385
采取课间加餐模式,为每个小学生每天提供一盒学生饮用牛奶。(学生饮用牛奶采购由
保定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标,不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配送时间为:每个上学日 09:00
之前送至各个学校指定地点。
3.3 食品配送要求: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需求足额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不得转手其他商户配送,具
体涉及学校、生源变动或因特殊情况调整,由学校及时与中标人联系。食品配送交接必须填
制《验收单》,由双方共同验收签字。
配送车辆使用全封闭食品配送专用车辆,不得使用农用三轮车、敞篷车或客运车辆,配
送车辆定期消毒,做好配送路线、用时、消毒、车箱温度记录。夏季配送时保持车箱内适宜
温度,避免箱内高温,造成食品变质。食品配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个人有效
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包括司机),投标文件中须附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及司机的健
康证,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配送操作人员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适度摆放,运输时缓
慢行驶。
42
3.4 本项目农村小学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 95所小学,约 25635 学生。
3.5 质量要求:
合格。
3.6 项目周期:
按招标人要求每天分批供货,合同期限为一学年:合同约定的开始日期起至 2021 年 7
月。天数约为 200 天左右。
3.7 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由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与中标人签订。
供餐配送运行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在支付日期至少 15 日前,由乙方汇总上报到
甲方,经甲方核准无误,并由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每次支付比例为服务合同款的 25%。
3.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和产品留样索证制度,具体包括:留样、加工、储存等操作
流程,食品加工安全防护制度,配送交货、收货验收,每批次食品质量检测等制度(每批产
品需留样以备抽查)。
整个加工流程投标人需建立完整的监控体系,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投标人对发生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由第三方提供检验证明,并对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
事故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在供货期间出现的一切运输安全等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中标人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影响供货进度,中标人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中标人向学校配送不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和在加工环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由相关部门依
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相关责任人移
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验收标准
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写明的响应条件。验收时,应按照上述资料所写,
结合采购合同规定实施验收。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
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HBXTC-202006005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五、投标报价表
六、实施方案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其他材料
4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
以投标报价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参与投标,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
求承包上述的材料设备供货,并对所供应货物及服务的质量负责。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并确保
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天内有效。
6、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
有约束力。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二)投标函附录
序 号 条款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服务周期
2 质量目标
3 投标有效期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
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4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
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注:
1.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递交投标文件的不需提交此授权委托书。
3.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 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无
效投标。
49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此处需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的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
50
五、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XTC-202006005
序号 项目类别 投标产品描述 承诺内容
1
供餐配送运行服务
(元)
小写:
大写:
2 质量标准 /
3 项目周期 /
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项目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全部费用;
(2)所有为本项目工作所必需的费用;
(3)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六、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工作思路及服务方案(含供货方案、运输方案、加工方案、配送方案等)
(2)应急保障方案
(3)培训方案
(4)其他服务承诺
52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单位简介
53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企业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
证明、2019 年一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经审计的 2018 年或 2019 年
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资料。
54
八、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注: 1. 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55
九、其他材料
1、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2、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均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承担项目的承诺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8、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56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一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作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7
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