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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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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洪梅镇市民服务中心饭堂膳食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名称: 洪梅镇市民服务中心饭堂膳食服务项目
二、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08月 21日 至 2020年 08月 28日 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府前街1号
联系人: 陈仲飞 联系电话: 1360966296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附件: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
发布人: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 08月 21日
一、项目概况 1.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采购内容为承包职工饭堂运营的全部业务。即包 工包料,中标人负责饭堂所有食材的采购、加工,负责饭堂清洁用品的采购,负责饭堂 的全部日常管理,按时完成采购人的开餐工作。 2. 日常开餐为早餐、中餐,不定时有会议接待餐,有接待餐时,采购人会提前一天通知中 标人,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提前一小时通知。 3. 中标人必须是成熟度高、具有严谨管理体系的餐饮管理公司,具备为 300 名左右职工提 供自助餐服务及供应接待餐的能力。 4. 中标人必须依法经营,提供的服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相关要求,确保为采购人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餐饮服务。 二、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配备管理人员 1 名,配备厨师 5 名,配备帮厨 9 名。 三、费用标准 采购内容 餐费标准 服务期 洪梅镇市民服务中 心饭堂膳食服务 早餐(元/人/餐) 午餐(元/人/餐) 晚餐(元/人/餐) 三年(具体起 止时签合同时 确定) ?11.00 ?21.00 ?9.00 本项目餐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用、人员工资、员工福利、服装、社保、劳保用 品、防护用品等一切费用。 四、餐饮管理及供餐模式 1. 餐饮管理: 中标人须具备完善的饭堂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食材的采购验收管理。 (2) 餐具清洁管理。 (3) 食物的烹饪及样式口味管理。 (4) 食物安全管理。 (5) 饭堂安全卫生管理。 (6) 工作规范管理。 (7) 财务管理。 (8) 人事管理。 (9) 人员培训管理。 (10)突发事故应急管理。 (11)文明服务管理。 2. 中标人供餐模式: 工作日日常供餐模式:早餐、午餐、晚餐均为自助餐形式,工作日通常为法定工作日(周 一至周五),节假日国家有调班的,按国家调班日程安排供餐。另外,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 间供餐。 ★会议接待餐:中标人须满足提供制作会议接待餐服务,制作服务包括设计菜谱、采 购食材、烹饪、开餐安排服务,服务时间为采购人临时提前通知,就餐时中标人须保证有 充足服务员为开餐服务。(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供餐服务要求: 1. 日常供餐要求: 时间 菜式 菜式标准 早餐 粥、粉、面、糕点、豆浆、小菜等。 不少于 6 个品种 午餐 ★每周菜式须提前经采购人确认, 菜式以粤菜为主。 不少于五荤五素的菜式、汤水、甜品 或水果 晚餐 不少于两荤两素的菜式和汤水或多 元化面食等 (1) 早、午、晚三餐均以自助餐形式。周一至周五(早餐 7:30-8:30;中餐 12:00-13:00), 周一至周五(晚餐 17:30-18:30)。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2) 供应的膳食保质保量,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餐饮服务。 2. 采购人免费提供的设备: (1) 厨房、餐厅、仓库、办公室、办公桌椅。 (2) 现有厨房设施、设备、餐具、以及新添置必须设施、设备,餐具。 (3) 负责这些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4) 水、电、天然气。 (5) 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维修费,非中标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厨房设施及公共设施购置。 (6) 饭卡刷卡系统。 3. 会议接待餐 (1) 根据用餐要求提供,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每月单独结算会议接待餐费用。 (2) 如采购人有接待需要,中标人须配合安排相关人员,协助采购人安排用餐接待。 4. 人员管理要求: ★中标人派驻饭堂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卫计部门或具有资质医院颁发的健康证明, 签订合同时提交全部派驻人员的健康证明。 ★中标人派驻饭堂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等,在就职前 须将人员信息提供给按采购人用于公安部门登记,政审。 中标人须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充足饭堂工作人员,并提供实际人员需求表。 中标人须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 5. 供餐质量要求及标准: 中标人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 求采购、加工食品,做到食材卫生、新鲜,食品美味可口,份量充足,款式多样化,确保采 购人用餐安全放心。 6. ★中标人须承诺食材采购符合以下标准: (1) 大米、面粉、食用油须在具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须提供产地及合格检验报告。 (2) 佐料、食盐须从具有资质可靠供应商采购品牌企业产品。 (3) 蔬菜须从无公害基地采购,每天须提供合格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4) 肉类食品(畜肉、鸡、鸭肉)每天须有合格检验、检疫报告。 (5) 禁止采购冻猪肉、禽肉。 (6) 食品加工必须做到荤素用具分开、加工区域分开、生熟用具分开。 (7) 餐厅、厨房必须做到无鼠、无蟑螂、无苍蝇。 (8) 每天、每款菜式均留样管理,留样时间 48 小时。 (9)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或贫困地区网络销售平台的农副产品。 7. ★特殊要求: (1) 中标人须满足采购人因工作特性所须的应急需要。 (2) 中标人对饭堂生产、消防、食品安全负有相关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定期 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培训。 (3) 中标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本饭堂于其他商业用途。 六、就餐核算方式 (1) 采取自助餐刷卡就餐模式。 (2) 职员持 IC 卡在餐厅内消费,丰简由己。 (3) 食堂伙食款根据采购人职员实际消费的数据,核算、支付。 (4) 职员第一张 IC 卡由镇政府购置,所需费用由镇政府负担。以后采购人职员有遗失 IC 卡的,由采购人职员自行购置,所需费用由其自行负担,每张卡收取工本费 10 元。 (5) 大楼饭堂公务接待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各单位需要在该饭堂进行公务接待的,应提前 一天向洪梅党政办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洪梅党政办审核同意后通知中标人准备 菜单。该饭堂公务接待的餐费在月结时一并结算。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设保底就餐人数,按上述标准,结合日常实际就餐人数结算费用。 日常餐费按月结,中标人每月 5 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个月的对账单(就餐人员明细表), 采购人核准后,中标人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每月 15 日前向中标人支付餐费。接待餐 费,每次单独计算,每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发票后,采购人用餐单位支付接待餐费给中标 人。 采购人每月根据饭堂管理考核表对中标人进行打分,中标人当月总分 90 分或以上的, 按每月服务费全额支付;【89-80】分的,按每月服务费的 90%支付;80 分(不含)以下的, 按每月服务费的 80%支付。每年有两个月总分 80分(不含)以下或者有一个月总分 60分(含) 以下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八、考评标准及退出机制 1. 考评 (1) 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食品抽检单位对食材进行抽检,如中标人质量、卫生未 能达到合同或政府相关部门标准采购人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中标人须在当天内改进, 15 天内达到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 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日常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出品质量、份 量、品种、外观、味道、烹饪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予中标人并提出整改 要求。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饭堂承包经营权: (1) 经营期间发生经市相关部门鉴定为食物中毒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如发生集体 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等)。 (2) 经营期间由市相关部门对本厨房的餐具或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检,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 者的。 (3) 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生产安全、食品卫生问题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曝光的。 (4) 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不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等违规行为, 经采购人连续两次书面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5) 经营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 (6) 经营期间在一年期限内,有两个月总分 80 分以下或者有一个月总分 60 分以下的。 (7) 经测评有 50%或以上的就餐人员对饭菜质量不满时。 九、★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 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 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2. 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 鲜防护措施。 3. 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 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 4. 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 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货 品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二以上保质期。 5. 中标人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 (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 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中标人提供的 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 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农副产品经检验部门检验超标的, 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并同意超标的农副产品由采购人自行进行销毁处理,出现 1 次 超标情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3000 元罚款,罚款由当月结算款内扣除。 6.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 7.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 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8.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 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 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 5 倍的罚款,罚款由当月结算款内扣除。 (2) 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 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部损失及所有的经济责任(包括中毒医疗费用、 赔偿费用等),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承 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其他要求 1. 中标人在准备餐食过程中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自行负责相关安 全责任。 2. 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因素损坏的设备、设施,其维修或增补添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 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中标人需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 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附件:饭堂管理考核表 饭堂日常监管检查表 检查项目 内容 分值 评分 人员要求 (30 分) 1、必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5 2、工作衣帽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等) 5 3、服从采购人和中标人的双重管理。 5 4、工作期间不打闹嬉戏,不大声交谈,不拍照,不玩游戏。 5 5、要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5 6、能主动征求和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且虚心接受。 5 食品安全 (30 分) 7、不购进、不储存、不加工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 的食物。 5 8、分类加工和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 5 9、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及灶台 卫生整洁。 5 10、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面洁净无污垢、 无油腻、无死角。 5 1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洗干净的餐具摆好整齐。 5 12、接触熟食时,要用食品夹,而不直接用手。 5 饭菜质量 (30 分) 13、菜谱花色品种多样,正常有变换,荤、素搭配合理。 5 14、食品食物中不得出现杂物、不熟等现象。 5 15、每天自助餐备菜应充足,饭菜新鲜。 10 16、房间包餐的菜应及时配送。 10 其他要求 (10 分) 17、水、电器、天然气开关应及时开关。 5 18、门窗应及时开关。 5 总分 100 采购人每月根据饭堂管理考核表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打分,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中标人存在 以上问题,采购人现场出具扣分说明并由中标人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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