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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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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8/24

项目概况

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W(2020)39-公15

项目名称: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县前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祯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528078

质疑联系人:吴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8-8527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官碧路9弄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南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175815

质疑联系人:秦巧娟

质疑联系方式:159880709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财政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01号

传 真:0578-8121718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定稿)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pdf

    1.0M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ZJSW(2020)39-公15 项目名称: 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B幢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前列表 .............................................................. 5 一 总则 ............................................................ 7 二 招标文件说明 ....................................................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 8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 10 六 开标和评审 ..................................................... 11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 14 八 法律责任 ....................................................... 15 九 询问 ........................................................... 16 十 质疑 ........................................................... 17 十一 投诉 ......................................................... 18 十二 授予合同 ..................................................... 18 十三 验收 ......................................................... 19 十四 政府采购政策 ................................................. 19 十五 其他事项 ..................................................... 2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1 第四章 合同格式(范本) .......................................... 21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 40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40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 49 三 报价文件格式 ................................................... 59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 63 一 总则 ........................................................... 63 二 评审委员会 ..................................................... 63 三 评标程序 ....................................................... 63 四 评标一般规定 ................................................... 65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 65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 67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遂昌县两山发展转 化大厦 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ZJSW(2020)39-公 15 2.采购项目: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 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计划文号 1 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 B幢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年 110万元/年 临[2020]827号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 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2 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7.3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 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 ;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7.4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 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 7.2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被视为合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 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8.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 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9.投标文件提交: 9.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9.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 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3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 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果)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471334839@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 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 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10 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 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果。 10.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4日 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9 月 14日 9:00(北京时间)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七楼开标厅(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 276号)开标。 12.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9 月 14 日 9:00)后 30 分钟内登录政 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 CA锁。 13.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 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 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 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公 告期限届满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8-8528078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县前街 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翁南伟 联系电话:15257175815/535815 传真:0578-8132214 质疑联系人:秦巧娟 联系电话:15988070909/678909 传真:0578-8132214 地址:遂昌县官碧路 9弄 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遂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 101号 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列表 序 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 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分散委托采购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7 投标文件组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以电子邮件提供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数量 1 份。(自行决 定,非必须要求) 8 招标文件质疑 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 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 的第 6个工作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采 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 9 现场踏勘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0 招标文件澄清 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 11 投标文件 提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 平台”(www.zcygov.cn)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 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 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 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2 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的解密和 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 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 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 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 截止时间后 10分钟内)发送至邮箱 471334839@qq.com 内,未在规定 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果。 13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20年 9月 14日 9时 00 分开始 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丽水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 276 号七楼开标室) 14 中标结果公告 及中标通知书 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 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 交 易 网 ( www.lssggzy.com ) 和 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www.zjzfcg.gov.cn。上发布,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5 评标办法 和细则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16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17 发布媒体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18 采购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 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0 特别提醒 1、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 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 标文件解密失败。 3、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1 “采购人”系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2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 供应商。 2.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 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 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 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 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人基本要求 3.1符合第一章第“5”条规定;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 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 下述部分组成: 6.1.1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6.1.2投标人须知 6.1.3招标要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评标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投标人的风险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发布及澄清 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不足 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 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 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 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 其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11.1.2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 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11.1.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须体现增值税或 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电子文档; b.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 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电子文档。 c.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扫描件; 注: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属于五 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 ▲11.1.5 资格声明; ▲11.1.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 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 1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1.2.3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1.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 11.3报价文件内容: 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单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 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排版 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各部分的组成内容的相关顺序进行排版。 13.投标有效期 ▲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 CA 签章。CA 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 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5投标文件的形式及效力。 15.1投标文件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 15.2 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关法 律效力。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16.投标文件的导入和加密 16.1 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 导入相应位置; 16.2 投标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1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17.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1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 文件的。 17.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 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 18.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 密和提交;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 开标和评审 19.开标 19.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19.2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 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19.3 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 标。 19.4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项目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的相关人员; (2)介绍招标项目招标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数量、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纪律; (4)投标人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 30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 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5)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 查看开标记录; 19.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19.6 开标会议结束。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 查及记录。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 组织招标。 21. 评审流程 21.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 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 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1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 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21.1.2.1 资信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 信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1.1.2.2 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 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 21.2.3 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 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 30分钟。 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⑵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2.2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 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 22.3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4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电子投标文件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经投标人同意签章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23.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4. 评标报告 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 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4.2 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3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果。 25.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5.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 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 1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的人员透露。 25.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 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 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2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6.1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26.2 各文件之间混装的; 26.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4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5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26.6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6.7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 26.8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26.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10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最高限价的; 26.11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 务的。 26.12 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6.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 换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4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 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 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6.1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16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八 法律责任 2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 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7.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 27.1 至 27.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28.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9.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 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0.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0.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30.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30.6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0.7 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 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九 询问 31.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 31.1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 密。 31.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1.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 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 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1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1.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 答复内容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上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投标人因自身贻误 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3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31.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 十 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 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 证据。 32.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 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2.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 的日期。 32.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 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 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2.4 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 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2.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 32.6 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 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 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公告。 十一 投诉 3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十二 授予合同 34.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 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5.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 10%。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3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 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 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 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 36.5 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 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6.6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十三 验收 3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 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 况。 37.1 本项目由采购人邀请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中标产品的技术指 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 符合。 十四 政府采购政策 38.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8.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8.2 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中小 企业投标人,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 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 供应商库。 2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已注册入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条件的,在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暂行 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可以在成为中标(成 交)候选投标人后再申请注册入库。 3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 扣除。 十五 其他事项 39.解释权 39.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 购代理机构。 40.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1.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计取。 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面积及功能区块:遂昌两山转化发展大厦 B幢食堂总面积 834 ㎡(分二层: 一层为厨房操作间、更衣室、办公室、包厢,二层为厨房操作间、售菜区、就餐大厅), 操作间设施设备其全(含消洗间、蒸煮间、面点间、粗加工间、主副食库、操作间及上 下行运送餐梯等)。一楼面积约为 422㎡,二楼面积约为 412㎡,其中餐厅可坐 170人。 2、食堂用餐服务:面向两山转化大厦 B幢、气象局等办公楼工作人员及后勤保障 工作人员近 500 人左右,提供一日三餐(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其他日期包括双休日根 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就餐服务),以及各个单位组织培训、会议、接待时提供招待用餐。 3、食堂提供的服务包括:自选餐、包厢接待、小超市日常管理等。 4、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就餐服务。用餐标准由招标人制定,中标单位需做到准 时开餐、质量保证。 早餐供应:要求主食不少于 20个品种,要求营养全面,丰富多变。 中餐供应:要求不少于 22个品种,要求营养全面,搭配合理,菜品多样,提供地 方特色菜,烹饪水准高,同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配餐水果等; 晚餐供应:要求不少于 10个品种,要求营养全面,搭配合理,菜品多样。 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饭菜应当多样化,菜谱每周排列一次,经常更换 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顾客口味的菜肴,每周菜谱荤素重复率均不得高于 70%。根 据就餐人次流量规律、控制烧菜节奏,杜绝浪费,厨房剩菜控制在 2%以下。执行食品 48小时留样制度,发生食品中毒后,用于检测。 5、服务内容:(1)自选餐厅。二楼自选餐厅为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区域,采 用快餐式供应方式,实行每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的服务保障。目前早餐就餐时间为: 7:00-8:30,中餐就餐时间为:12:00-13:30,晚餐就餐时间为:17:00-18:30(夏令季 节延迟 30分钟);(2)公务接待包厢。包厢接待用餐根据订餐要求进行服务保障,周末 及节假日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3)完成重大会议用餐保障及中心交付的 临时性用餐服务。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承包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包括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6、在后期经营,可根据招标方要求有适当的调整,包括提供主副食品、净菜等外 卖(法定休息日等除外)。 7、投标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招标人经济 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招标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二、经营方式及服务费用 1、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由中标单位(经营方)按照要求提供各项服务。招标人免费 提供场地和设施设备,承担食材料、水电气和设施设备维保费用,所有餐费收入由招标 人收取。 2、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经营方的托管费用限额为 110万元/年(含人员费用、管理费、 税费),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额标准(备注:中标人需将食堂工作人员餐费按 400元/ 人/月的标准计算在内)。 3、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甲方向乙方每季度支付总费用的 90%,剩余 10%按照考 核结果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需在次季度首月 15 日之前将服务费发票送达至甲方指定 人员,甲方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考核与经济挂钩,以每周考核累计和每季度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评议结果作为 当季考核结果,考核分三个等次:满分 100分,综合考评分达到 90分及以上(含),支 付扣付费用的 100%;60-89 分之间,每扣一分扣除费用 700 元,60 分以下,视为考评 不达标,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详见机关食堂管理考评办法)。 5、若甲方服务内容和范围有重大调整,则重新测算相关用工人数和标准,并形成 补充协议。 6、服务期限:3 年,合同 1 年一签,考评达标后可续签合同,具体的考核标准按 招标人管理规范要求另行拟订。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按招标人服务要求合理配置餐厅经理(项目总负责)、专业厨师、餐厅管理、服 务员、勤杂等服务队伍,于合同签订后 7天内完成团队组建。 2、服务队伍配置总人数不少于 15人,具体岗位及人数由投标人参考下列要求自 行配置。 岗位 人数 经理(项目负责人) 1 厨师长 1 炉台厨师 (含档口) 2 2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配菜 2 蒸灶厨师(含蒸饭) 1 面点厨师 1 服务员 (含收银) 2 洗碗工 2 保管员(质量验收) 1 粗工 2 合计 15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 业健康证。 4、主厨、面点师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5、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6、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如食堂有特殊接待任务,投标人务必配备相应 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的承诺书。 8、根据招标人的食堂经营要求,投标人须给出合理的经营方案及运营建议。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拟派人员涉及 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中标单位应了解服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招标人其他合 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招标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 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 5、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7、中标单位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中标 人提供选型由招标人确认。 2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8、各种食材由中标方提需求,采购方采购,质量由中标方确认。采购方有智慧后 勤平台,中标方必须配合使用。 五、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 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 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郎、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六、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 盗事件发生。 七、节能管理要求 1、食堂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大灯,开餐前 15分钟开灯,自觉主动 地节约能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 立即关闭水源。 八、违规及损失处理 1、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立即通知中标人并更换: ①在工作期间不符合招标人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招标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更换的事宜。 九、监管内容 招标人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接和日常监管。 1、人事管理。服务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按照服务要求 组建专业团队。骨干人员(班组以上员工)变动必须报招标人备案。招标人对经营方人 员进行监控,确保实际工人数在合理区间内。 2、财务管理。招标人派出财务专员对相关费用予以管理,食堂不得使用现金消费, 每日单独结算;固定资产按照规范管理,每年损耗率控制在年营业额的 3?以内,超出 部分由服务单位承担。 3、价格监督。菜价由招标人审定。 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遂昌县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日常管理,规范餐饮单位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 务质量,确保机关食堂保障有力,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考核办 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 B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约定的餐饮服 务范围和管理任务。 二、考核办法 1、 食堂考核综合日常考核(每月不少于四次)和每季度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评议 结果作为当季考核结果。考核与经济挂钩,以每周考核累计和每季度机关食堂管理委员 会评议结果作为当季考核结果,考核分三个等次:满分 100 分,综合考评分达到 90 分 及以上(含),支付扣付费用的 100%;60-89分之间,每扣一分扣除费用 700元,60分 以下,视为考评不达标。 2、考核实行倒扣分计分制,按季度考核,每周检查 1次,累计积分,按季度统计, 按总分奖罚。以项目基本分为限,扣完为止。 3、考核设附加分,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酌情加分: 凡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在创建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当季加 1—3分。 凡餐饮管理科学规范,受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当季加 1—3分。 其他经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认定可以加分的事项,按情况予以加分。 三、监督评议 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评议,评议中每出现 1 个“满意”加 0.2分,“不满意”经查实扣 1分。 2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四、考核组织 1、成立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小组,组长由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 由办公室、综合服务科和餐饮公司负责人组成,负责机关食堂考核工作。 2、日常考核工作由综合服务科组织实施。 3、派驻考核工作人员对食堂餐饮工作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机关事务保 障中心综合服务科,经办公室核实后,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考核评分细则附后),同 时告之餐饮公司认可,并加以改正。每季度结束由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综合服务科汇总统 计考核情况。 五、考核奖惩 1、考核与经济挂钩,以日常考核累计和每季度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满意度测评评 议结果作为当季考核结果,与当季应付管理费用支付挂钩。 2、由于餐饮公司管理责任而造成当季发生盗窃、火灾及重大设备运转故障、食品 安全事故等,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视为不合格,将视情另外扣除服务管理费 3000—6000 元。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由餐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对出现附加分情况的,除分数可计入当季考核分值外,视情另行作一次性奖励, 奖励额另定。 4、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成绩突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每年按 5%-10%的比 例评比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该考核办法由综合服务科负责解释,自 2020年 10月 1日起执行。 附:考核评分表 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食堂管理考评细则(日常考核) 项目 考 评 内 容 每次扣分 一 、 食品 卫生 1.把馊的、变味的、不熟的食物上柜供应的 3分 2.隔夜饭菜未经高温加热后上柜供应的 1分 3.去皮的、切分的原材料随意摊放在地上而未及时放入干净框内的 0.1分 4.菜肴等食品中发现虫、蝇、清洁球、毛发等杂物的 0.5分 5.加工结束、餐后及下班前不做好相关工作,不及时冷藏、处理 剩余半成品、成品食品的 1分 6.未按规定做好成品留样及登记工作的 1分 7.经调查核实,因操作不当,发现食物中毒、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的 10 分以上,追究 其当事人及相关 人员法律责任 二 、 环境 卫生 8.工作人员在操作间有吸烟、两手不洁、对着食品打喷嚏等现象的 1分 9.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存放的 1分 10.清洗后的餐具仍残留食物残渣,碗筷勺盘等留有油腻、黑点的 0.1分 11.餐厅地面不干净、桌椅有油污的,不及时清理餐桌、窗口供菜台 的 0.5分 12.工作间地面不干净、有积水和杂物,操作台及灶台未及时清理、 打扫的 0.5分 13.未及时做好灭鼠、灭蝇、灭蟑、灭蚊等四害工作的 2分 14.加工结束后相关原辅料(调料)、厨餐具、工具及个人茶杯等 物不按“五常法”指定位置放置的 1分 三 、 食品 供应 15.中餐 11:45 前未能确保五荤五素或 12:50 前未能确保三荤三素 的; 1分 16.剩余熟食未经相关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倒掉的 1分 17.贻误开饭时间,开饭时未及时添加饭、菜、碗筷等,造成用餐人 员等待的 1分 四 、 劳动 纪律 18.未按规定上班或上班(值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玩手机、 看报刊、干私活、外出等 酌情扣除考核奖 19.不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且无理顶撞的,或只表面应付不及时整改 2分 2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的 20.员工之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或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的 2分 21.未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 1分 22.未按规定着装上岗,不戴口罩,工作服不洁的 0.5分 23.就餐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边工作边吃饭的 0.5分 24.食堂工作人员擅开小灶,工作餐喝酒的 5分 25.未及时关闭水龙头、天然气、空调、电灯、电子屏等开关, 下班后未关好食堂门窗的 1分 26.擅自带家属、朋友等到餐厅免费就餐的 1分 27.操作中捞吃水果、点心、熟食等食品(厨师烹饪品味除外); 未经统一安排,擅自捞吃餐后剩余水果食品的 1分 五 、 日常 管理 28.食堂门口打卡处无人值守的 0.5分 29.随意放入未打卡或未交餐券者的 0.1 分×人数 30.故意损坏食堂公物的 以一罚十(金额) 31.私藏、留存或拿走菜肴、水果、糕点等食品(物资)或就餐人员 的遗留物品的 按原值的 5 倍扣 罚 32.未建立相应工作台帐的 1分 33.未妥善安排请假人员的相关工作,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分 34.被就餐人员投诉(经核实确有过错并造成影响)的 酌情扣分 35.相关管理人员未及时参与验菜的 1分 36.其他违反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相关规定的 酌情扣除考核分 六 、 奖励 37.拾金不昧(捡到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 +1分 38.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提供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的 +2分 39.创新菜品,并获得就餐人员好评的。 +2分 注:以上考核内容涉及相关人员连扣。 3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食堂公务接待包厢管理考评细则 (日常考核) 序号 考 评 内 容 每次扣分 1 采购的原材料不新鲜,把馊的、变味的、不熟的食物上桌的 3分 2 工作人员在操作间有吸烟、对着食品打喷嚏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1分 3 未及时处理过期食品或未及时检查冰箱内食品情况的 1分 4 未经同意挪用大食堂原材料的 原值的 5倍 5 未保持用餐区域干净、整洁,桌椅排列不整齐的 1分 6 餐具残留食物残渣、油污或不经消毒柜消毒的,茶具清洗不洁净的 1分 7 服务人员在客人用餐前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的 1分 8 客人用餐时未及时上菜,造成用餐人员等待的 1分 9 未在开餐前 15分钟站立在公务接待包厢门口迎候客人到达的 1分 10 餐后未及时清理场地,未关闭照明、空调等电器,未关好门窗的 1分 11 服务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擅自提前下班或准备下班的,工作时间玩手机、看 报刊、干私活外出等 2分 12 未按规定持有健康证的 1分 13 未按规定重视个人仪容仪表的,未按规定着装上岗,工作服不洁的 1分 14 不服从甲方人员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且无理顶撞的 1分 15 与就餐人员或与会人员、同事等发生争吵的 1分×人数 16 人为损坏厨房、包厢等相关设施设备的 照价赔偿 17 私自拿走食品、物品的 2分 18 未按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或未适时关好门窗的 1分 19 未经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同意,擅自使用食堂包厢的 1分 20 其他违反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相关规定的 1分 21 拾金不昧(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 +1分 22 得到重要贵宾表扬或提出有效建设并被采纳的 +2分 23 创新菜品,并被领导好评的。 +2分 3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食堂考核满意度测评表 考核食堂: 考核日期: 评分项目 对下述问题,请根据实际情况打“√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卫生状况 个人卫生(工作服、口罩、手套、围裙、发髻等) 饭菜卫生: 1.摆放台是否清洁卫生、无水渍等; 2.饭菜中有无异物、蚊虫等。 餐具卫生: 1.消毒卫生情况; 2.碗、筷、勺子、餐盘摆放是否整齐、无油渍等。 食堂卫生: 1.桌椅摆放整齐、无油渍; 2.地面干爽、不粘滑、无水渍、油渍等; 3.食品分类摆放,冰箱卫生,生熟食品是不是全部分开储存; 4.餐具回收处是否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5. 防蝇、消防设施等是否能正常使用。 后厨卫生: 1.操作间地面干爽整洁无油渍,外场道路无油渍; 2.清洗盘、水槽是否干净,下水道畅通状况,有无积物、淤泥等; 3.设备用品摆放整齐,油烟设备干净,无油垢。 饭菜质量 饭菜分量 饭菜品种、荤素搭配 饭菜口味 饭菜新鲜度 服务态度 服务态度 言谈举止 礼貌用语 打饭是否一致同仁 打饭速度、责任心 饭菜是否供应充足 碗筷供应情况 汤水供应情况 饭菜价格 荤、素菜供应价格 特色小吃供应价格 食堂管理 食堂综合管理 附加 额外加分 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总得分 考核人签字: 注:以上内容为考核评分参考,具体内容以项目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第四章 合同格式(范本) 合同编号: 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甲方: 乙方: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标 项内容)经 (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进行公开招标。 甲方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 签署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询标函(如有) d. 招标文件 e. 投标文件 (二)合同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名称: 内容: (三)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乙方负责支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正常劳动报酬及加班费用。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 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五)履约保证金 3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 。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中 形式提交: A.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其他甲方可 接受的格式。 B.支票。 C.汇票。 D.其他非现金形式。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履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本次签订期限: 合同期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提供 2-3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 定执行。 履行地点: (七)服务人员要求 1、具体管理服务人员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同时乙方应指定一名具 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 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 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乙方应派出投标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 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 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2、乙方派驻的管理服务人员上岗前需经过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派驻的管理服务人员上岗时统一着装,佩带识别标志,热情礼貌待客,服 装款式,费用由乙方负责。 3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乙方派驻的管理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当地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经营 范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乙方法定代表人对其 招聘雇用员工的行为向甲方负连带责任。 5、若甲方认为第三方派驻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项目服务工作,乙方应在规定的 时间内调整工作人员。服务员提前 3天、厨师提前 7天、厨师长提前一个月经甲方同意 方可进行。 (八)服务考核 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作为合同附件。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 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 收和履约评价。 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 的履约情况。 (九)违约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 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总价款的 0.5%计收。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 项目运行过程中,业主、服务对象评价不合格的或较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 后 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 % 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 起 15 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遂 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十一)违约解除合同 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同 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 3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的; 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3.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3.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 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 退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十二)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 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 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三)转让和分包 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 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十四)合同变更、解除 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 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 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 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 3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五)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 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六)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 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4、若甲方由于政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适用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 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 (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 3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仅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所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 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目录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资格声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签署并全权办理针对上述 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 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4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2 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上述项目的招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 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 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4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财务状况报告 内容要求: 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作为本单位财务报告: 1、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电子 文档; 2、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电子文档;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中,任一年度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电子文档;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电 子文档。 4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内容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须体现增值税或 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电子文档; 2、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 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电子文档。 4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5、资格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 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 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人数: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 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 1.上表 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 4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与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 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 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4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声明书 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3、其他 4、商务响应表 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6、供餐服务方案 7、人员配备计划 8、应急措施 9、相关管理制度 10、节能、减排方案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 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审细则 页码 范围 1 投标人综合 实力 根据投标人现有经营状况、响应时间、服务能力、网点情况、 荣誉等进行综合打分。 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项目整体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现有条件下的重难点分析及 解决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优:8-7.1 分,良:7-5.1 分,一般:5-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 性进行综合打分。 优:8-6.1 分,良:6-4.1 分,一般:4-0 分 根据投标人对原食堂人员的安置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优:5-4.1 分,良:4-2.1 分,一般:2-0 分 3 供餐服务 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早餐的品类及搭配、午餐及晚餐定位等方面进行 打分。 优:6-5.1 分,良:5-3.1 分,一般:3-0 分 根据投标人对日常公务接待或紧急用餐的组织、协调方案进行 打分。 优:6-5.1 分,良:5-3.1 分,一般:3-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菜,以及针对本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对 菜品的更新和创新等方案落实及操作的可行性进行比较打分。 优:6-5.1 分,良:5-3.1 分,一般:3-0 分 4 人员配备 计划 根据投标人拟配置人员的项目实施经验、岗位安排等进行综合 打分。 优:8-7.1 分,良:7-5.1 分,一般:5-0 分 注:需提供拟配置的主要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 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工伤等纠纷 的,得 2 分。 无相关承诺或经评委认定承诺无效的,本项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 优:5-4.1 分,良:4-2.1 分,一般:2-0 分 5 应急措施 根据投标人对临时增加就餐人员、加菜、临时公务接待用餐等 应急事件产生的供餐问题的处理措施进行打分。 优:6-5.1 分,良:5-3.1 分,一般:3-0 分 根据投标人对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防 汛、抗台或重大活动,以及停水停电等特殊事件等)进行打分。 优:6-5.1 分,良:5-3.1 分,一般:3-0 分 6 相关管理 制度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综合打分。 优:5-4.1 分,良:4-2.1 分,一般:2-0 分 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措施(包括操作技能、服务意识等)设置 的合理性、管理模式的先进性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性等进 行综合打分。 优:5-4.1 分,良:4-2.1 分,一般:2-0 分 7 节能、减排 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全年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厨房用油 等提供的节能减排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是否符合节能减排 要求,进行打分。 优:5-4.1 分,良:4-2.1 分,一般:2-0 分 8 投标文件 质量 根据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逻辑性及编制质 量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 2 分。 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投标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 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 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 材料。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资格审查文件;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 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 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 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 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 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5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机构代码编号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投标人地址 注册日期 注册资金 投标人网址 E-mail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主营项目 兼营项目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1 2 3 4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5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其 他 除采购文件规定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要求格式外,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 材料: (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资料以及资信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 但不得出现报价。 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类别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备注 1 2 3 4 ?? 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 日 期: 5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6、供餐服务方案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7、人员配备计划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8、应急措施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9、相关管理制度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10、节能、减排方案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 价) 5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三 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6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 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ZJSW(2020)39-公 15 项目名称:遂昌县两山发展转化大厦 B 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名称 总报价(万元 /年) 项目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注: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 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 含入总报价。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岗 位 人数 年薪/人 税费/人 合 计 其它 总计 注:1、本表格式可自行进一步细化,按投标服务和报价内容扩展使用,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 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表投标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3、投标总价包含所有的规费、措施费、税金等。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6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和 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服务。 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提供产品 名称 备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小型、微型、监狱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投标或其制造投标产品的,投标 人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监狱企业证 明、残疾人福利企业证明、企业基本情况等判定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型、监狱和 残疾人福利企业的证据。 2.填写内容应与分项报价清单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造成偏差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未填写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 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 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 何活动。 1.2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 评审委员会 2.1评审委员会 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 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 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 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 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 评标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 6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2.1资信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 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3.2.2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 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 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 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3.2.3 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 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 汇总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 3.4 报价文件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 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3.4.2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3.4.3 报价修正; 3.4.4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3.5 评标结果 3.5.1 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 3.5.2 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3.5.2.1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资格审查记录; (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5.3 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 3.6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 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标人后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四 评标一般规定 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4.1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 90%,总分值为 90分,客观分部分由评委在规定的分值 内统一打分,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 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 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 4.2报价权重为 10%,总分值为 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 4.3评分时保留小数 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 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 评标内容和标准 5.1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为 90 分,权重为 90%: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范围 1 投标人综合 实力 根据投标人现有经营状况、响应时间、服务能力、网点情况、 荣誉等进行综合打分。 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7 分 2 项目整体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现有条件下的重难点分析及 解决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优:8-7.1分,良:7-5.1分,一般:5-0分 0~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 性进行综合打分。 优:8-6.1分,良:6-4.1分,一般:4-0分 0~8 分 根据投标人对原食堂人员的安置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优:5-4.1分,良:4-2.1分,一般:2-0分 0~5 分 3 供餐服务 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早餐的品类及搭配、午餐及晚餐定位等方面进行 打分。 优:6-5.1分,良:5-3.1分,一般:3-0分 0~6 分 根据投标人对日常公务接待或紧急用餐的组织、协调方案进行 打分。 优:6-5.1分,良:5-3.1分,一般:3-0分 0~6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菜,以及针对本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对 菜品的更新和创新等方案落实及操作的可行性进行比较打分。 优:6-5.1分,良:5-3.1分,一般:3-0分 0~6 分 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 人员配备 计划 根据投标人拟配置人员的项目实施经验、岗位安排等进行综合 打分。 优:8-7.1分,良:7-5.1分,一般:5-0分 注:需提供拟配置的主要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0~8 分 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 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工伤等纠纷 的,得 2分。 无相关承诺或经评委认定承诺无效的,本项不得分。 0~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 优:5-4.1分,良:4-2.1分,一般:2-0分 0~5 分 5 应急措施 根据投标人对临时增加就餐人员、加菜、临时公务接待用餐等 应急事件产生的供餐问题的处理措施进行打分。 优:6-5.1分,良:5-3.1分,一般:3-0分 0~6 分 根据投标人对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防 汛、抗台或重大活动,以及停水停电等特殊事件等)进行打分。 优:6-5.1分,良:5-3.1分,一般:3-0分 0~6 分 6 相关管理 制度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综合打分。 优:5-4.1分,良:4-2.1分,一般:2-0分 0~5 分 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措施(包括操作技能、服务意识等)设置 的合理性、管理模式的先进性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性等进 行综合打分。 优:5-4.1分,良:4-2.1分,一般:2-0分 0~5 分 7 节能、减排 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全年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厨房用油 等提供的节能减排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是否符合节能减排 要求,进行打分。 优:5-4.1分,良:4-2.1分,一般:2-0分 0~5 分 8 投标文件 质量 根据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逻辑性及编制质 量给分,该评分内容满分为 2分。 0~2 分 5.2 投标人报价满分为 10 分,报价权重 1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 算打分: 5.2.1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 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 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2.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2.3报价得分计算: 5.2.4 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 除,其评标价计算公式如下: 6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评标价=∑其他的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 其他投标单位的评标价=各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 5.3 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4 评分时保留小数 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 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1 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 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 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 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 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 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 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 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 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 6.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 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 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 平均分 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 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 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 6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 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 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 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 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 悉的商业秘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 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14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 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 罚款: 6.15.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 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15.3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 上述 6.15.1 至 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6.16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 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 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 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6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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