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关于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5

项目概况

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ZC2020084

项目名称: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740000

最高限价(元):17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可以登陆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进行网上报名并 获取采购文件 ,并致电 0579-88988422 进行确认。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3)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4)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692897576@qq.com)。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88888432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88899324 兰溪市公安局 0579-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 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 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 体 的 响 应 文 件 加 密 上 传 等 操 作 详 见 政 采 云 平 台 操 作 指 南 。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 b7ef8a3544 。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 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 政采云平台拒收。 7)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2020年9月17日17:30整前递交,以介质(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此备份文件为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时自动生成的文件)密封,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寄件地址:兰溪市振兴路总部大楼主楼8楼,联系人:钱艳,联系电话:17858024385 ),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投标)或未密封完好将被拒收。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声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895890

质疑联系人:贾红忠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08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大楼主楼8楼

传 真:0579-88988477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969263

质疑联系人:徐丽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9884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溪市

传 真:0579-88903736

联系人 :楼 影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73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8.25).doc

    460.8K

  •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doc

    18.5K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兰溪市中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

第二章 前附表……………………………………………………………6

第三章 招标需求…………………………………………………………9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17

第五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25

第六章 评标细则…………………………………………………………28

第七章 合同条款…………………………………………………………3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4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规定,经兰溪市政府采购计划书[2020]1691号批准,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现就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LZC202008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期限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技术要求

备 注

1

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一年

1家

174

详见《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及获取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0年825日至2020年918日09:30前;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政府云平台系统获取: 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可以登陆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进行网上报名并 获取采购文件 ,并致电 0579-88988422 进行确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09:30时

八、投标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0年9月18日09:30时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5.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6.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692897576@qq.com)。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88888432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88899324

兰溪市公安局 0579-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 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 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 体 的 响 应 文 件 加 密 上 传 等 操 作 详 见 政 采 云 平 台 操 作 指 南 。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 b7ef8a3544 。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 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 政采云平台拒收。

7.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2020年9月17日17:30整前递交,以介质(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此备份文件为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时自动生成的文件)密封,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寄件地址:兰溪市振兴路总部大楼主楼8楼,联系人:钱艳,联系电话:17858024385 ),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投标)或未密封完好将被拒收。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声光 联系电话:13967909474

质疑受理联系人:方圆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137726

代理机构: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艳 联系电话:15857969263 传真:0579-88988477

质疑受理联系人:徐丽琴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988422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楼 影

联系电话:0579-88903736

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由中标人支付;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5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6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它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采购公告“质疑及投诉”款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要求采购人和招标组织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招标组织单位将于规定时间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答疑内容是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

注:递交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可以是U盘或DVD光盘(包括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

8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2)“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9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效力: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两类:

(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3)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11

1、以下情形视为未提交有效响应文件:

(1)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2)加密文件解密异常,且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无效的;

(3)加密文件解密异常,且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备份响应文件。

2、投标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损坏的;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

12

1、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9月18日09时30分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9月17日17时30分前,以(邮寄形式)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8日09:30整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14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一正三副)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并且分别胶装成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跟上传到政采云系统的电子加密文一致,并且均需加盖公章。

15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16

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 zbt.lx.gov.cn),中标人在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方式发送中标通知书。

17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8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19

采购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资金;预算总价:人民币174万元。

20

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

21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5%以千为单位计收,履约保证金以银行电汇及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通过投标人的账户汇出。本项目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票据无息退还。

22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23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24

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25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ZJZLZC2020084

二、采购单位名称: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项目名称:兰溪市机关第二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四、采购要求:

(一)外包项目服务形式:

1.采购人免费提供餐厅、厨房设施(厨具餐具)、一次性卫生用品,并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承担食堂所需水、电、气的费用和设备投入及维修费用;负责伙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为中标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用餐,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

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并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承担其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福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以采购人和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在总成本控制的前提下,自主安排每日伙食的花色品种(每周排列一次),提供每日伙食的原材料采购清单,与采购人一起验收采购原料的质量、数量;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

(二)服务期限及范围:

本项目的服务(承包)期限:一年。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日常考核合格后可按年度续签服务合同,可续签2次,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1年(续签中标总金额原则上不变,但如有服务人员增减,则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否则将重新组织招标。

服务内容:

1.食堂用餐服务:早餐500人左右、中餐700人左右、晚餐100人左右均为自选餐。

①早餐,约为500人左右就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25个品种以上的面点、稀饭、豆浆、油条等(每周更新5个品种以上),小菜品种不少于10个;

②中餐,约为700人左右就餐,提供4荤4炒4素一汤及米饭,并可提供少量盒饭快餐,适当提供风味美食,提供特色新菜(每日);

③晚餐,约为100人左右就餐,提供4荤4炒4素一汤及米饭;

④前后两周中、晚餐菜品重复率不超过50%,汤品做到一周内无重复;

⑤节假日、单位庆典、会务活动的餐饮服务;

⑥面食区由采购人另行设置。

2.接待服务区域(包厢15间):

①中餐、晚餐随时接待会议用餐(要求三星级以上接待标准),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采购人制定,中标人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②中餐提供自助餐服务。

3.主副食品、净菜(十个品种左右)等外卖(国定休息日除外)。

4.中标人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并充分利用闲时推出手工花色菜及创新菜。每周花色菜不少于2个,创新菜不少于3个。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5.由中标人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采购人负责采购并送到食堂,中标人和采购人联合验收。

6.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7.因人力资源配备不足等原因不能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工作任务的,中标人需自行增加服务人员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以最终达到能胜任采购人的任务需求为止,由此而导致的费用超支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人员配置:

工种

人数

年龄

(周岁)

有无技术职称

备 注

管理人员

1

不限

55岁以下

高级技术职称

有20年以上的工作管理经验

厨师长

1

45岁以下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能主持高档接待的整套操作流程,并列出菜单

前厅经理

1

50岁以下

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前厅领班

1

45岁以下

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大灶主厨

1

不限

58岁以下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大灶帮厨

1

不限

50岁以下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大灶切配

3

不限

50岁以下

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面点

3

不限

58岁以下

面点师资格证书

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食堂服务员

4

55岁以下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仓库

1

不限

55岁以下

有5年以上仓库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勤杂工

5

不限

58岁以下

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小灶主厨

1

不限

45岁以下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侧重烹制各种高档接待菜肴和本地特色菜

小灶帮厨

1

不限

40岁以下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侧重烹制各种家常菜

冷菜师

1

不限

40岁以下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切配师

1

不限

35岁以下

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接待服务员

3

45岁以下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有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的人员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核定劳务人员29人(其中接待区域劳务人员暂定7人,今后人员增减,由双方协商调整)。

(五)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中标人应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中标人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5.中标人全面负责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

6.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六)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郎、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七)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八)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22℃~30℃空调开50﹪,节约资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九)违规及损失处理:

1.中标人派遣人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十)服务要求:

1.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开餐或送餐到指定地点,并提供配套服务。

2.饭菜花色品种应当多样化,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菜谱每周排列一次,经常更换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顾客口味的菜肴,尽量做到少重复或不重复。

3.根据就餐人次流量规律、控制烧菜节奏,杜绝浪费,厨房剩菜控制在2%以下。

4.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发生食品中毒后,用于检测。

5.中标人员工人数投入最低标准不低于要求。

6.按照食堂规范化管理达标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十一)其他要求:

1.中标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犯罪记录。

2.服务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公民(辅工可以适当放宽至58周岁),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健康证的体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学历。

3.厨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面点师应该取得面点师资格证书(面点师年龄在58周岁以下)。

4.服务人员须提供不少于8个人交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获派遣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后,中标人应自行与获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承担其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福利。

5.中标人派遣的服务及管理人员季替换率不得超过3人,年替换率不得超过10人(该替换指标不包括采购人提出的替换名额)。

6.合同期满后,如采购人要求延长服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服务及结算均按原合同标准执行。

(十二)相关约定:

1.中标人应具备中标后7天内按采购人人员配置要求入场的能力。

2.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厨房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中标人应进行赔偿。

3.中标人承包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承包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应当依法赔偿,赔偿金优先在承包款中扣除。

5.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6.中标人承包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7.承包期间,涉及采购人义务的,采购人应全力配合。

8.采购人与中标人将食堂设施一一清点,制作详单,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造成除日常磨损外的损失外,应当依法赔偿。

9.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始终拥有合法资质,按期年审,并将年审材料,复印提交采购人备案。

10.中标人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住证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11.中标人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职责安排表、考核表,如人员变动应及时提供采购人认可备案。

12.中标人应当在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委派单一份(月内若有新增的要3天内开具委派单),具体写明被委派的劳务人员数量、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并由被委派劳务人员本人签名。

13.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十三)服务质量考核

1.日常考核:采购人根据下面的日常考核细则对中标人进行日常考核。因考核不达标而发生扣款,当月扣款总额不得超过当月承包款的20%。日常考核扣款在结算当月承包款时优先扣除,然后按下面第2条款规定进行结算。

序号

考核扣款内容

扣款金额

备注

1

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人数、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上岗证等)

200元/人次

2

用工手续不齐全或支付员工工资不及时的

200元/人次

3

未按国家规定给员工交“五金”的

按保险金的双倍扣罚

4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或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

200元/次

5

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的

200元/次

6

每月少于二次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员培训

200元/次

7

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双倍赔偿

8

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餐厅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的。

200元/次

9

设有专兼职卫生安全员,能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

200元/次

10

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药残检测及相关记录的

200元/次

11

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操作流程

200元/次

12

食品加工场地、仓库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

200元/次

13

厨房、餐厅环境内外保持整洁有序,定置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每餐后厨房地面、厨具等保持干燥,定期清洗油质保证地面橱柜整洁不油腻。达到3处以上的

200元/3处

14

早餐品种少于25种;中餐菜肴品种少于12个;晚餐菜肴品种少于12个。

200元/3种

15

菜谱每周排列一次, 在周五前公布下周菜谱。前后两周中晚餐的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50%。

200元/次

16

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有腐坏变质情况的。

200元/次

17

加工过程中减少浪费,合理控制成本,损耗率高于2%的。

200元/次

18

食堂快餐蔬菜未小锅化的。

200元/次

19

伙食数量供应不足,或造成职工不能及时就餐的。

200元/次

20

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200元/次

21

一天接到顾客投诉2次以上或连续3 天投诉达到3次以上的

300元/次

22

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私拿,浪费,私自将食堂食材,原料等带回家的。

500元/次

23

爱护保管好食堂工具和各类餐具,单件品名损耗率超过1%的,照价赔偿。

超过部分照价赔偿

24

不及时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变动等。

500元/次

25

完成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的临时任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规范达标等基础台账工作,以及临时性的必要工作。无故拒绝或拖延完成的。

500元/次

26

服务员,厨师及管理人员离职15天以上未补进的,月替换超3人或年度替换率超总人数的20%人。(该替换指标不包括采购人提出的替换名额)

2000-3000元/人次

2.满意度考核:采购人在中标价承包费中每月提取10000元整作为考核奖励款(上封顶额外奖励10000元、下保底扣款10000元)。采购人每月对五个项目(饭菜色香味、菜肴花色品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80分的为合格,超过80分以上的,每高一分奖500元,如果测评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500元,连续两次评测分低于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其整改并继续履行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满意度不达标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群众监督员考核:业务科室联合群众监督员不定期对劳务外包公司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按上述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接待区域的营业额与利润指标考核:完成或超、或未完成计划营业额和利润,按合同规定进行奖励或处罚。完成计划营业额、利润指标在核定指标范围不增加;超额完成计划营业额(不含酒水)1万,奖超额利润的20%;超额完成计划营业额2万(不含酒水),奖超额利润的25%,以此类推,每增加1万超额营业额的(不含酒水),递增5%奖励,封顶奖为超额利润的40%。 未完成计划营业额及利润,扣未完成利润额的20%。

(十四)付款方式:

1.承包款包括厨房员工工资、福利保障、员工住宿、奖金、加班费、管理费、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支付其他费用给中标人。

2.每年的承包款分12个月支付。日常考核产生的扣款在当月承包款中直接扣除。当月承包款为年承包款除以12减去当月日常考核产生的扣款。

3.承包款结算:(1)当月承包款—考核扣款+当月考核奖励款。(2)当月承包款的结算按采购人每月对五个项目的满意度和平时考核执行。

4.承包款支付:当月款项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提供正式的发票,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承包款。承包款以转账方式支付。

5.本项目核定劳务人员数为29人,劳务人员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派遣,结算时按照当月实际劳务人员数进行结算。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供应商;

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调试、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 “★”标记且加黑的文字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细则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采购文件除本《采购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质疑回答、补遗文件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采购文件的解释

6.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它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采购公告“质疑及投诉”款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要求采购人和招标组织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招标组织单位将于规定时间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答疑内容是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声光 联系电话:13967909474

代理公司联系人吴艳 联系电话:15857969263 传真:0579-88988477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7.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截止前通知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

7.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及货币

9.1投标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编写。

9.2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10、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2在采购文件对服务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应满足采购人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0.3投标人须对所参投的货物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负责,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三部份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 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1.2 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响应文件为除报价及价格组成外的所有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不得含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1.2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技术商务标为除价格标组成外的所有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不得含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1.3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1.3.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11.3.2 提供最新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11.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内容根据项目情况由投标人自定);

11.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5 提供招标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11.4技术商务标的组成

11.4.1 投标人资格、资信合格性的有关证明及资料;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其具体内容为:

1) 投标声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或新版三证及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服务条款偏离表;

7)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服务保证措施及工作计划安排等);

8)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主厨);

9)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

10)投标人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提供必要的服务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有效公章);

11)承诺书;

12)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

11.4.2 投标服务符合性的有关证明及技术资料:投标人须提交参投服务的详细技术商务文件,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具体内容为:

(1)服务质量承诺书;

(2)质量保证措施;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情况;

(4)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情况;

(5)合理化建议、内部管理制度等;

(6)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1) 关于此次投标的详细方案:投标人须根据规定,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制订出详细的投标方案,包括详细的服务方案。

2)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必须针对第三章的要求进行填列,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有偏离的部分须详细填写,不填部分视同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

3)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 技术商务标自评分表。

11.5价格标的组成

11.5.1投标函;

11.5.2开标一览表;

11.5.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5.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1.5.5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投标分项报价表等。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文件资料均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其中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2、投标报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174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为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的正常报价。

12.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整个项目报价须投标报价包括人力投入(包括员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教育培训费、员工住宿、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工具器具、管理费、健康体检、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招标代理费和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支出、费用和必要的利润,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为本采购项目总价),组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不做调整。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3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作无效标处理。

12.4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3、履约保证金

13.1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无效;

13.2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价5%(以千为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电汇及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通过投标人的账户汇出。

13.3 履约保证金账号

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

账号名称:兰溪市会计核算中心

银行账号:33001676127053004252

开户银行:建行兰溪市支行

13.4履约保证金退还:本项目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票据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请与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联系0579-88137538 。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5、投标偏离及建议

15.1投标人如对项目的要求在技术和商务方面有偏离,均须在规范的偏离表中提出。

15.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采购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响应要求,并且使采购人满意。

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方应参照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装订。

16.2 所有投标书均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备份的投标文件邮寄给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用。

四、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17、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两类:

17.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17.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17.3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18“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18.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18.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19“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19. 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是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19.2.“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9.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线上制作的投标文件,采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

20.2投标人邮寄及现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并封口处加盖公章。

21、投标地点和时间

21.1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

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0918日09时30分。

21.3投标截止前,允许投标方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五、联合体投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关联企业投标

23.1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6条之规定。

★23.2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3除23.2所述情形之外的关联企业允许同时投标。

23.4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比照本条第2项处理。

七、转包与分包

24.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4.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24.1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4.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24.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

25、有以下情形之一将作无效标处理

25.1未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5.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25.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2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第五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一、开标

1.1、疫情期间:开标现场人员由公证处、项目经办人1名、代理监督人员1名、采购人(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各 1 名)及评审专家组成。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室前均须测量体温,经酒精消毒,领取医用一次性口罩、手套并佩戴完毕。

1.2 招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二、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三、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 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3.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3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及特别说明为强制性要求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性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4 实质性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无效:

3.5.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提供虚假资料的(含中标后查实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5.2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3.5.3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投标的。

3.5.4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3.5.5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5.6 参投服务的技术商务或价格与采购文件偏离的部分,不能使采购人满意,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的。

3.5.7技术商务标中体现或包含投标报价。

3.5.8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5.9投标人递交二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人方案的除外。

3.5.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投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5.11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5.1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和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

五、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5.1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书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约内容不作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而不予接受。经过审标,对其投标书中须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应接受询标、澄清;其记录须经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5.2若本项目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投标仍具有竞争力的,经采购人申请可继续采用原方式采购或者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5.3在审标、询标及调查考核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先评技术商务标(含资信与服务),并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再评价格标,审查价格标及其组价是否合理,最后按技术商务标、价格标情况,对招标项目做出评标结论,按本项目评标办法细则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评标细则》见后)

六、保密

6.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6.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6.3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七、定标

7.1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并报兰溪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八、签订合同

8.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8.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8.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评 标 细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以及兰溪市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

一 、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二 、评(定)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人按评标内容进行分析、评议,确定合格中标人,先评技术商务标得分(含资信与服务),后再开价格标,取合格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终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分计算,以二项总分最高为中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技术商务分与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抽签决定中标单位)。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

三、技术商务标评定(满分为80分)

技术商务分设置为80分,分值分配见以下表格。评标委员会根据表格,对该标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商务标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成员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商务标(含资信业绩和售后服务)最终得分为评标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数

分值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