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安徽省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正在公示]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正在公示]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31 14:45 】

一、项目编号:XZQ-CG-CS-2020040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5823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秋根、张国铭、徐海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状元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15305639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8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110803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110803040

十、附件:

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三中食堂)(二次).doc


2020年8月31日

项目编号:XZQ-CG-CS-2020040

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宣城市第三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八月


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报成为网员后,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31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Q-CG-CS-2020040

2、项目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5万元/年

5、最高限价:58.5万元/年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次性招标,分年度签约实施,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且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根据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项目分包:不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a、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6)拟派行政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201700至2020年831900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员线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2)已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的企业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进入“主体登录”-“我要投标”下载采购文件;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31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因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开标现场不设响应人接待场所。各响应人须在2020年8318点-900分(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后面停车库。

3、供应商递交文件签到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并领取二次报价表和信封,二次报价时,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二十分钟内将二次报价表填写完整,密封递交,封口处应签署授权委托人姓名。响应人即交即走,避免现场聚集。

4、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代表、见证人员、监督人员全程参与。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831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数量:本项目为宣城市第三中学对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进行采购,服务人员共13名,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4、保证金:

(1)人民币:10000元

(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2020年831900分整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鳌峰支行

账号:34001756108059598888-4954

或: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账号:185744547116

或: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

账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11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状元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1530563926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8室            

联系方式:王工:18110803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305639269         

2020年8月20日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磋商文件 8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 40

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43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44

三、分项报价表(按年填写) 44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45

五、有关证明文件 45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48

七、服务具体方案 49

八、已往业绩资料等 49

九、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49

十、供应商声明 49

十一、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50

十二、承诺函 51

第三章 质疑函范本 52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详见“磋商公告”

2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详见“磋商公告”

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网址:

详见“磋商公告”

4

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30

5

磋商响应保证金为:

详见“磋商公告”

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整,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服务完成后无息退还。

7

本项目预算价:

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3

11

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需求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评委会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详见采购需求

13

证明材料要求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等证明材料均以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原件备查,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的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投标材料真实、合法性由响应供应商负全责。

14

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代理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评标评审费按实际发生由成交单位支付,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2、支付方式及时间:代理费、评审费用由成交人支付,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若出现流标情况,项目累计产生的评审费最终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15

质疑、答疑、澄清

1、供应商质疑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2、接受质疑的方式: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3、采购人邮箱:157835281@qq.com

代理机构邮箱: 470209258@qq.com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查询是否有答疑、补遗等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答疑、澄清及有关补充通知视同通知了所有供应商,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关于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6、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公告。

16

其他

各投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务必上网查询是否有答疑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澄清、答疑及有关补充通知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磋商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对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材料,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18

采购人及服务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中规定。

2.3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供应商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3.3如本项目要求网员制报名,则只有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供应商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供应商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如因信息错漏使供应商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负责。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采购文件构成

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报价。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6、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如有质疑,可以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所指定的网站上(以下简称“指定的网站”)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6.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在澄清、答疑或补遗公告发布后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查看网站相关公告。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发布于指定的网站上。答疑、补遗是磋商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决定推迟磋商的时间。此推迟磋商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

6.6当磋商采购文件与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8.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

磋商响应函格式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分项报价表(按年填写)

服务要求响应表

有关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具体方案

已往业绩资料等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声明

十一

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十二

承诺函

(包括但不仅限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8.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按无效标处理。

8.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式四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8.4磋商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手工书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但在磋商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8.5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6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8.7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9、磋商报价

9.1磋商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9.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9.3货物服务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4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安装调试、辅材和培训等费用应包括在货物服务报价中。

9.5如本项目注明需要对采购的货物进行标后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报价的货币

10.1供应商磋商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1.2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外,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3)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且提交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无论磋商采购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12.3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应当把这些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2.4为便于磋商小组对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认识,供应商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彩色样本图、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资料。

12.5磋商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如出现产品参考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参考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13、磋商响应保证金

13.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磋商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对于未能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规定账户、时间及金额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初审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2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转账。

13.3为方便供应商,供应商在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后无需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保证金收据,由中心财务直接向磋商小组提供保证金到账明细表以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也无需向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退还收据。

13.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中有明确的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4.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5、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5.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封装好,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16.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6.3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6.4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16.5磋商响应文件一经递交,即不可撤回。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1采购代理机和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

18.2竞争性磋商小组是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8.3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了解其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初审指标如下:

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初审表

响应供应商:

初审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按照规定格式

3

磋商响应保证金

正确交纳了磋商响应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按照规定格式

5

磋商响应文件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

磋商文件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7

服务需求响应情况

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 “必须”等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8

磋商响应报价

最终磋商响应报价满足本项目磋商要求,手写报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9

证书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厨师资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学历证明文件

拟派行政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文件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0

承诺函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有上岗人员年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承诺所有上岗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承诺供应商所有派遣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供应商须提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1

其他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内,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原件备查;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将原件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内。

18.4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参与后面的磋商及报价。

18.5评审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8.6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登记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7磋商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18.8磋商将采取N轮磋商、N+1次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磋商、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磋商,由磋商小组视情况而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9磋商小组在第一轮磋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磋商。在其后的磋商中,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18.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1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

18.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一阶段:磋商

1、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现场签到顺序,与通过初审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3、各供应商须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服务方案部分及提问进行陈述与答辩,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陈述与答辩内容进行打分。

第二阶段: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统分原则:磋商响应供应商总得分=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得分+磋商响应供应商商务得分+报价得分(所有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二位)

评委会将所有评委对同一响应供应商总得分进行累加在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再对所有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作为拟授标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最终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见下表。

评分

项目

分项及

总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分值

报价

(20分)

报价

(2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20分

技术部分

(40)

营养餐产品调配方案

(6分)

1.一周早、中、晚菜品、菜价(中、晚餐每餐不得少于8个菜品),早餐(不得少于8个品种)图片,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菜品价格核定合理,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6分

餐饮管理方案(4分)

原材料管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3-4分,较好的得1-2分、一般的得0.5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食堂经营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

(4分)

根据食堂经营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对食堂电、气、水、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等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3-4分,较好的得1-2分、一般的得0.5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质量控制和卫生管理方案

(4分)

1.卫生管理制度方案: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得0.5-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得0.5-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分)

根据食堂经各类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等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分

人员配备情况

(20分)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

(2)三年及以上酒店或食堂管理经验得3分

(3)中国餐饮业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3分

(4)高级营养师证书得2分

需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的社保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9分

2.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

(1)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及健康证得3分

(2)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

(3)营养师证书得2分

需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派的厨师长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的社保证明材料。

7分

3.为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具有四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得4分。

需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分

商务分(40分)

投标供应商荣誉

(13分)

1.近三年,供应商参加县区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选,获得过年度A级(优秀)餐饮单位的得2分、获得过年度B级(良好)餐饮单位的得1分;

2.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级)得3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级)得2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级)得1分;

5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

2、所经营食堂被评为三叶级及以上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的,得2分;

3、获得省级餐饮协会颁发的餐饮企业TOP100荣誉的,得2分;

4、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行业相关协会颁发的行业奖项(或荣誉)的,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 (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人员名称、获奖时间,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协会类颁发荣誉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并附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8分

资质认证(8分)

具有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的,得2分;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附认监委网站截图,否则不得分。

8分

业绩

(12分)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学校食堂经营业绩的(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业主评价优秀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2分。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正在履约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业主优秀评价须提供业主证明。另附(现服务单位业绩考核表)。

12分

应急保障能力

(4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参加并顺利完成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应急行动等服务保障任务的,一次计2分,最高计4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得分以原件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现场递交原件材料。

4分

服务及时便捷性

(3分)

在投标截止日前,注册地在宣城市范围以内的企业得3分;注册地在宣城市范围以外,在宣城市范围内有餐饮经营项目的得3分,其他省市有餐饮经营项目的得2分。(以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合同为准)。

注:宣城市市辖区是指宣城市建成区和宣州区范围。

3分

注: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内。

20、异常情况处理

20.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若废标条款符合第一款情形,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20.3重新组织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1、二次采购

21.1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1.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磋商响应文件。

21.3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磋商响应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

(六)授予合同

22、确定成交人及合同的签订

22.1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22.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2.4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

22.5成交供应商人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不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采购。

23、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七)质疑与投诉

24、质疑

24.1供应商在得知成交结果后,如认为该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4.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供应商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4.3对于虚假、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被质疑人应当驳回,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4.4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三、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宣城市第三中学 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预算:58.5万/年;

3、服务期:三年,(一次性招标,分年度签约实施,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且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根据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

4.是否分包:不分包

宣城市第三中学为半封闭式管理学校,现学校教职工222人,学生1400余人。学校食堂建筑面积2435平方米;食堂一楼是学生食堂,学生餐厅面积约800 平方米,共有学生固定餐位280个;教师餐厅设在食堂二楼,二楼餐厅面积约800 平方米,标准间就餐包间3个。学校超市设在食堂一楼。

本项目采取采购餐饮(含超市)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校对食堂(含超市)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学校支付相关费用,学校享有经营自主权。

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不定期提供加班用餐和招待用餐服务(含二楼教职工点餐服务),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及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承担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等责任。

超市及餐厅布局、设备等具体情况以现场考察为准。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岗位

人数

要求

行政主管

1名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厨师长

1名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面点师

1名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超市日常及收银

2名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服务员

5名

要求女性,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特色小吃

2名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专职卫生保洁

1名

要求女性,提供健康证

合计

13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若应采购方要求增减人员,按同岗位工资标准增减相关费用

一.食堂及超市劳务人员配备表人数及要求:

1.政审合格,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犯罪行为记录。

2.★服务员及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要求女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3.★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4.★拟派行政主管工,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承诺成交后所有拟派的劳务人员均能提供健康证。

6.★年龄应在50岁以下。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为采购单位师生职工,提供早餐、中、晚餐(含二楼教职工点餐)、不定期的加班晚餐和招待用餐,提供超市经营服务。

2.必须保证食堂及超市区域卫生整洁,餐具消毒率100%;食堂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工作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3.用餐及超市营业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

4.饭菜标准:早餐提供:主食(汤面、炒面、蛋炒饭、包子、馒头、花卷等不少于8种),副食(稀饭、鸡蛋、四个小菜等);中晚餐提供:备选菜数量不少于8个品种,荤素搭配合理。每周要求公布食谱、样式翻新。

5.期限为三年,承包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实行奖惩考评制度,招标人每年按月(季)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保障奖惩考评【具体为师生对食堂(含超市)的卫生、服务、菜品等满意度考评】。

6.从业人员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岗时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

三、服务方案的组成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安全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规范操作控制管理方案等。

(2)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包括业务培训、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培训等。

(3)供应商需对食堂每日就餐人数做出详细调查,确保食堂食材利用率高于90%;需对超市商品加强监管,确保超市商品零丢失。

四、其它要求

1.建立固定的运行和管理制度

(1)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规。

(2)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停水等,应有相关应急预案。

(3)要制定相应制度及时收集、处理、清运厨余垃圾。

2.食品质量要求

(1)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于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避免过多汤汁和水分。

(5)餐厅及超市所供食品保证食品质量。

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4.超市经营要求

(1)及时整理货物仓库及货架,确保无过期变质食品售卖。

(2)按时核对超市货品与销售额,确保所售货品与金额相符。

5.其他: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进行测评考核,满意率不达标或者发生食品、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a、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6)拟派行政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要求);

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拟派行政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有上岗人员年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承诺所有上岗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承诺供应商所有派遣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7、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月服务费由年服务费折算),采购人每月支付月服务费。若应采购方要求增减服务人员,按同岗位工资标准增减相应费用。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整,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服务完成后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一次性招标,分年度签约实施,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且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根据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

6、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按季度合同履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合同期限内出现下述情况之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金证。

(1)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试用期或季度考核连续两次达不到抽查满意率70%。

7、成交供应商权利义务:

(1)成交供应商权利

要求校方保障餐厅、超市的硬件实施,通水、电、气等,按照合同自主用工(不能低于采购需求规定人数)。

(2)成交供应商义务

(2.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师生正常就餐和购物服务,合同期间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好(自然损坏除外)。

(2.2)对聘用人员用工负责,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如发生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3)实行安全经营,应当为服务范围内校方资产和人身安全负责。

(2.4)对食品安全负责,禁止售卖使用变质、过期、“三无”食品。

(2.5)负责接受校方、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和安全检查。

(六)、服务承诺

1.供应商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七)、报价及其它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人员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由采购人进行核查。

1.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一年服务期限内的总报价。报价为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物业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变化,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人力成本(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费)、培训费、服装费、利润、税金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宣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凡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将不予调整。

2.基本费用要求:(按年费用测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标准

金额

备注

A

人员工资

13

1380

215280

符合法律要求

B

社会保险费

13

1031.83

160965.48

符合法律要求

C

大病保险

13

100

1300

D

管理费

0.052

19632.36

E

税金

一般纳税人税率6%

22652.73

合计

419830.57元

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宣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人,不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2、单位必须缴纳的大病统筹保险100元/人/年。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单位费率为: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2%-1.9%、生育保险0.5%。社会保险(五险)个人费率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不交、生育保险不交。

3、请响应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税金),如响应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磋商响应函格式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分项报价表(按年填写)

服务要求响应表

有关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具体方案

已往业绩资料等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声明

十一

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十二

承诺函


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人)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报价为人民币 元/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3、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向指定账户递交磋商响应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权力。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号: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分项报价表(按年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合计:

注:表格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供应商公章: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序号

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服务期

2

付款方式

3

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五、有关证明文件

1、详见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资格审查方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