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达州市民康医院(达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州市优抚康复医院、达州市慈善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病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院内比选公告-医院公告-达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州市民康医院
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病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院内比选公告-医院公告-达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州市民康医院

招标详情

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病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院内比选公告 - 医院公告 - 达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达州市民康医院

根据我院病人食堂管理需要,现对我院病人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用院内比选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招标单位: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内容:提供食堂所需肉类、蔬菜、水果、米、面、油、原材料的配送服务,食堂就餐人数约 500人左右。

二、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供货期限一年,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米、面、油类
二标段:蔬菜类
三标段:鲜猪肉
具体要求:供应商就9月份上旬产品供应进行自主报价(含品质等级、规格、品牌等具体信息并提供相应样品),此次报价(含税)必须低于随行就市的零售价格可略高于集中批发价格方为有效报价,报价采用浮动比例,参考我院同类、同等级产品随行就市询价价格作为中标合同开票约定价格。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在有效期内。
2.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企业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另经营蔬菜类的供应商需具备长期稳定的蔬菜供应链,经营鲜猪肉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4.供应商必须在本市内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
5. 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6.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以投标人提交不受到行政处罚及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书或投标人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受到行政处罚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比选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即日起至2020年9月4日在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总务设备科领取。

五、比选时间:2020年9月07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比选地点: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小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真跃 13795965799。
达州市民康医院大竹院区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