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中心学校、宿州市埇桥区桃沟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一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QCG202011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中心学校、宿州市埇桥区桃沟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佳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北行政新区明日·世纪花园B8#楼0101室
成交金额:288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中心学校、宿州市埇桥区桃沟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年(合同采用1+1+1的形式)考核成功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玉长(组长),姚晓云,任巧英,吴艳,冯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960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0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18155772125。邮箱406892382@qq.com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中心学校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中心学校
联 系 方 式:刘老师 1595600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 系 方 式:15855396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玲莉
电 话:158553963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食堂招标文件.pdf |
宿州市佳信.pdf |
一包结果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