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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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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07 19:17

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 栋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20012020000575
项目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000000
最高限价 800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9月08日到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 栋501)
方式: 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网上发售: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发送至 邮箱 1812018120@qq.com或添加微信1812018120。
售价: 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 栋5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13629017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2号楼501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晓梅;联系电话:028-86787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老师
电话: 13629017598

招标编号: 5120012020000575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委托,拟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20012020000575

二、招标项目: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资金来源:经营收入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网站(http://www.credits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4日09:30 一12:00,14:00 一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 栋501)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网上发售: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发送至 邮箱 1812018120@qq.com或添加微信181201812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 栋501 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 系 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1362901759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 栋501

邮编:610000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28-86787271,17780073006

传真:028-86787271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800万元/年。(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实际成交

金额以折扣后的供货价和实际发生的成交数量确定。)

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总折扣率(总折扣率=结算价格/市场价格

*100%),市场价格的确定按照文件约定执行。

例如:市场价格为 100 元,投标供应商投标供货价为 90 元,则投标报价总折扣率=90/100*100%=90%,即打九折。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最高折扣100%,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实际成交金额以折扣后的供货价和实际发生的成交数量确定。价格评审依据为供应商报出的总折扣率。投标报价总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总折扣率>100%,如 101%)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合同在预算落实及采购人考核供应商合格后签订。如遇政策要求 项目调整,采购人有权选择不续签合同。)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供。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供。

9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7780073006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7780073006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12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投标供应商对于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方面的质疑和询问向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资格要求、

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的质疑和询问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

联系电话:1778007300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财政局。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5

招标服务费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16

投标文件编制、密封、签署、盖章

详见本章第18、19条。

17

其他说明

供应商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意思表示前后不一致等),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 并纠正招标文件中的错误。但是,供应商不得就属于保密内容(比如:供应商报名情况、如何编制投标文件、如何评审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询或咨询。

18

相关内容更正

本 项 目 相 关 内 容 若 有 澄 清 和 修 改 , 将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以保证对招标文件作出正确的响应。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需采购猪肉、禽鱼及蔬菜各种物资等。因每期供应数量及品种可能变化,投标方需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供货,并有足够的供应能力和资金支持。

二、 项目技术及其它相关要求

(一)配送总则:配送供应所有食品和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定型包装类产品应具有SC标识及编码。以国家出台新的标准为依据采购配送,保证食品和食材的质量、安全、卫生等。

(二)配送产品标准(实质性要求)

1、肉类:

1)猪肉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鲜、冻片猪肉GB/T9959.1-2019及其修改单要求且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 — 2016的规定。根据需要进行相应加工,猪肉应符合当地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2)牛、羊、兔、鸡、鸭等家畜和禽肉类需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 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水产品类需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所供应牛、羊、兔、禽等其它家畜家禽白条肉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且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 — 2016的规定。

2、蔬果类:

配送供应蔬菜,需为时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需保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需保证菜面完全干净、形条规格符合要求、无需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制作。水果类,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所供应水果、蔬菜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规定,供货时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3、配送供应冷冻产品,应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冷冻产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配送所供应食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GB2761-2017 规定。

4.配送供应豆制品,需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需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配送所供应食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2017 规定。

备注:

1报价应为完成项目所需,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用、保险费用、设备损耗费、代理费、社保、福利、员工培训费、材料费、利润、税金以及服务合同 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2采购人所采购的物资不限于以上产品,所采购的其他产品价格均采用折扣后的价格计算。每次配送货物的种类与数量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3、软白条猪肉(去骨白条):指选用带皮的白条,先分离尾骨与三叉骨,然后从腹部位置把通排完整的取下(包括肋排、前排、龙骨、尾骨),去除扇子骨、月牙骨,剔去前后筒子骨,修掉小脆骨,不允许有淤血、病变、碎骨及其它杂质存在。

(三)配送要求

1、投标人需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2、投标人保证配送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

3、投标人应具有对需保鲜的货品进行保鲜储藏或冷冻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4、投标人应建立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相关内容,必要时可查。

5、投标人需做好严格配送的食材/品安全保障工作。

(1)所有配送食材食品在配送前需自行查验(如:有效期、包装等)。肉类留样保存24小时,其余规定食材食品留样保存一周。

(2)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3)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4)提供食品和食材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

(5)自行承担所配送食品和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6)投标人需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计划性和临时性配送需求,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四)、配送价格(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内,中标人结算价格=市场价格*报价折扣率。

2、市场价格的确定:采用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w.ziyang.gov.cn/)每月首次发布的《资阳市*月*日市场价格监测表》中刘家湾市场、城南市场、城西市场、鸿福市场四大农贸市场相应食材的均价作为当月的市场价,资阳市发展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价格的食材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cddrc.chengdu.gov.cn/)每月首次发布的的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作为当月的市场价。对于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w.ziyang.gov.cn/)和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cddrc.chengdu.gov.cn/)网上均未发布价格的食材,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到资阳市家乐福(建设路店)、长城购物中心(大东街店)、步步高超市(资阳梅西百货店)进行询价,以相应品质食材的均价作为当月的市场价:“软白条”猪肉的价格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或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未公布相应食材价格时)每月首次发布的五花肉和去骨一级腿肉的价格综合计算(“软白条”猪肉的价格=五花肉的价格*11%+去骨一级腿肉的价格*89%)。

3、市场价格波动的处理:每月初采购人与中标人确定价格后,开始按定价后的价格执行供货,当月内原则上不作调价。若定价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5%(不含),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5 日内,以资阳市发展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w.ziyang.gov.cn/)和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cddrc.chengdu.gov.cn/)发布的最新市场价格为准,核定新的结算价格。

(五)、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折扣率最小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报价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为:(基准报价率÷投标报价折扣率)×100%×30。

(2)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失信企业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共同评审

2

配送方案30%

30分

(1)配送路线计划及时效保障(6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配送路线计划及配送时效保障内容进行评审:①设计有配送路线;②具有对配送人员作业时间和纪律要求的管理制度;③具有配送前配送车辆车况检查作业流程;④配送到指定地方的时间节点符合采购人的备餐要求;⑤具有配送时效保障措施;⑥具有配送装卸管理制度。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0.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审

(2)配送团队组成及管理(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配送团队及管理制度内容进行评审:①配送人员配备充分(每辆车上至少2人);②配送人员岗位分工明确;③配送人员岗位责任明确;④具有配送人员考核奖惩机制。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0.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项目中涉及到的每个工作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3)食材配送质量保障(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食材配送质量保障内容进行评审:①具有食材出入库作业流程、有食材在库质量巡检及出入库检验制度;②具有食材报废处理办法;③具有食材运输途中保质保鲜措施;④具有食材质量信息反馈渠道及快速反应机制。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0.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安全保障方案、预案(6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材配送方案中食材配送安全保障内容进行评审:①具有食材安全管理体系;②具有食材安全管控指标;③食材安全管理岗位责任明确;④具有食材来源追溯办法;⑤具有安全包装、安全运输措施;⑥有食材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0.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应急预案(方案)(10分)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标人食材配送方案中应急预案内容进行评审:①应急预案体系、②应急响应(含时间、人员、车辆及联系方式等)、③后期处置、④保障措施⑤其它预警措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1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

企业实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4%

(14分)

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赔偿限额3000万元(不含)以下得2分;保险赔偿限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得8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3分,最多得14分。若投标人没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但承诺在中标后签合同前购买产品保险赔偿限额达到3000万元得8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3分,最多得14分。不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自定,需加盖公司鲜章。(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承诺书)。本项最多得14分。

共同评审

5

综合实力设施设备18%

18分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冷冻车1辆的得6分,冷藏车一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冷藏车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实物图片;使用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有独立的库房配送所需要的房屋,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得4分(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3)投标人自有生猪养殖基地或与生猪养殖基地签订供销合同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供销合同)。

(4)投标人具有固定生猪定点屠宰场所或与定点屠宰机构签订供销合同的得2分(提供生猪定点屠宰合同、《屠宰许可证》或供销合同,投标人自有固定生猪定点屠宰场仅提供屠宰许可证)。

共同评审

售后服务5%

5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①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电话、②响应时间、③售后巡检、④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⑤无过期变质产品处置的保障承诺。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0.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

6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

1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或贫困地区企业的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评审

7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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