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0-09-08 16:10
招标编号:2020-JWSCZI-W1006
自贡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人:自贡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自贡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4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7
第八章 采购合同.............................................. 57
第九章 附件................................................... 62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自贡某部委托,拟对自贡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20-JWSCZI-W1006。
二、招标项目:自贡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需对副食品进行采购,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为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供货范围: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09月09日09:00至2020年09月1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
在(www.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813-8565617。现场获取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招标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要求远程提供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9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二、开标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某部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13-321888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13-5351210
传 真:0813-5357779
电子邮件:SCRH_ba@163.com
2020年09月0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按实结算。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折扣率90%;(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最高限价标准均须按此执行)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3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平均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账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投标人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九章 附件1) |
7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交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的形式向招标人缴纳。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确定。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
8 | 招标文件 咨询 |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13-5351210 |
9 | 招标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13-5351210 |
10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招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3-5357778 |
11 | 投标人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13-5351210 |
12 | 投标人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及综合评分明细根据招标人提供编制,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于招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招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投标人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当事人,且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接收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3-8565603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邮编:643000 注: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向招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2、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账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
14 | 投标文件数量 |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其他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开标一览表:1 份; 4、投标文件电子档:1 份。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自贡某部。
2.2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采购合同(样例)。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但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投标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要求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2)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3)服务方案(格式详见第三章)。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四)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如不涉及优惠条件,未提供承诺则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实质性要求)】
(2)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4)商务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及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6)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实质性要求)。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五)其它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招标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18.1资格性投标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2其他投标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3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原件用于开标唱标。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格式详见第三章)
18.4投标文件电子档,采用U盘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档制作的参考方法: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且须逐页盖章或者盖骑缝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并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
21.3 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4 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加以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①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出现上述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3.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
24.评标程序及定标原则
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27.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27.1 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7.2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27.3 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7.4 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27.5 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4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3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要收取履约保证金:
3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3.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4.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招标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6.资金支付
招标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投标;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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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1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格式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格式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格式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1-7承诺函原件
承诺函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作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项目编号:号)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我公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1-8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性和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格式1-9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此页)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页)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名称)(招标编号: )的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1、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格式1-10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声明:
我方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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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2-1其他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其他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2-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最终报价折扣率(%) | 备注 |
1 | 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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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干杂调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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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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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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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畜禽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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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报价应是最终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
2、用于现场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作为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3、合同期限内:总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供货数量。
4、本项目基础价格:以自贡市城区农副产品上等品价格为基础价格(送沿滩的以沿滩镇农副产品上等品的价格为基础价格),基础价格由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每月两次共同市场询价。
5、报价折扣率=结算价格÷基础价格×100%。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3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要求应答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项) | 投标的应答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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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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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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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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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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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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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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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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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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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4主要人员情况表
主要人员情况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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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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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 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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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5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投标人自行拟项目服务方案,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六章二、项目服务要求的内容;
(2)项目完成时间及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响应时间、网点情况等;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6投标函
投标函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的所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三、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愿放弃中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甲方签订合同;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我方在招标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
六、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七、我方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我方完全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8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项) | 投标的应答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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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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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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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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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9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招标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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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格式2-10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循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六、如我方中标,承诺进场负责安装、调试及维护的工作人员,均为本公司正是员工,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进场之前,将主动配合做好政治审查,签订保密协议。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1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档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档)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投标人须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二、投标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按照规定获取了公开招标文件。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格式详见第三章);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投标人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格式详见第三章)。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1、按照规定获取了公开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材料。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共1个包,需对副食品进行采购,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为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供货范围: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2.2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1)蛋类。
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蛋应来自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禽蛋的供体应检疫合格;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畜禽肉类。
均有检疫合格证(章)、《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厂、点),产品48小时内保质保鲜,每批次应当附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禽类产品保证供应的禽类产品必须是经检疫合格,鸡、鸭等禽类,表皮处理干净,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无脏物。
(3)蔬菜。
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标准,色泽鲜亮,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成熟度适中。
(4)干杂调料类。
基本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酱油--颜色红、亮,有光泽、透明,保持持久,挂碗现象好。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5)水产类。
供应的水产品必须是经检疫合格、不得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无病死现象,外观光滑、眼珠明亮、无有病疤痕、无违禁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
2.3服务要求
(1)配送时间及要求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4实际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未尽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三、商务要求★3.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2履约地点:自贡某部(唐家坝和沿滩镇)。
★3.3付款方式:
(1)每月5号前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配送物品无误后,按照实际配送物资由招标人财务部门对上月货款进行集中支付,如有变动,以部队财务部门通知为准,支付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物资价格需经得起部队内部各级审计、检查。如果今后部队内部审计、检查等认定物资价格偏高,由中标供货商按照部队内部审计、检查的结论退还部队差价。
(2)结算方式:
总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供货数量;
结算价格=基础价格×中标报价折扣率(报价折扣率=结算价格÷基础价格×100%,最高限价:折扣率90%)。
(3)验收:中标人将采购货物在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中队司务长、炊事员、厨房值班员共同对照《副食品采购计划单》进行验收,同时填写《验收单》由投标人、验收人员、军政主官共同签字,与《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记载伙食账目。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在服务期限内为本项目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并且在接到招标人需求后,积极响应并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处理。若因项目需要,中标单位法人需在招标人提出需求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单位处理或解决相关问题。
(2)投标人在供货保障能力中应当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至少涵盖服务计划、人员安排、配送、验收、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投标人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送场所、运输车辆、食物保险冷藏柜(提供场地图片、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资料作为佐证材料);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相关管理负责人和服务人员来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3)如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投标人应该提供详细的应急预案至少涵盖安全管理职责、措施、突发事件及安全应急预案的处理、需针对卫生安全作出实质承诺进行保障。
(4)在服务期间的需提供承诺内容包含及时送货承诺、安全保障承诺、及时告知信息服务(含价格波动信息和新品种信息)承诺、提供配送物资的安全检测报告的承诺、对配送物资信息保密的承诺。
(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及售后方案中应该涵盖卫生、安全、人员等管理制度三方面。
▲(6)为保障中标人供货的及时性,投标人应在自贡市市区内具有供货点(或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自贡市市区内设立供货点(或服务网点)。注:已在自贡市市区内设立了供货点的投标人需提供房产租赁或购置合同,承诺中标后设立供货点的中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全部满足。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重要参数,在综合评分表中进行打分。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总则
1.1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方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开标会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及取证,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应当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
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9.2-3.9.3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招标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 (共同评分因素) | 35% | 蔬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报价折扣率为评审基础折扣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础折扣率÷报价折扣率)×25%×35; 干杂调料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报价折扣率为评审基础折扣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础折扣率÷报价折扣率)×15%×35; 蛋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报价折扣率为评审基础折扣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础折扣率÷报价折扣率)×10%×35; 水产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报价折扣率为评审基础折扣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础折扣率÷报价折扣率)×20%×35; 畜禽肉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报价折扣率为评审基础折扣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础折扣率÷报价折扣率)×30%×35。 | 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依据。 |
2 | 技术服务要求 (技术类评分因素) | 15%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0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原则扣分:带“▲”的条款每有一项扣2分,不带“▲”的条款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
3 | 履约能力 (技术类评分因素) | 18%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涵盖服务计划、人员安排、配送、验收、质量保证措施能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专车配送车辆1辆的得1分,每增加一辆加1分,最多得5分。(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和行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管理人员达到1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①需提供该相应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②相应人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上两项需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不得与前款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达到2人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相应人员清单及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 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
4 | 应急预案 (技术类评分因素) | 8% | 根据投标文件要求制定应急措施,包含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协助采购人因产品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临时配送的应急预案和采购人执行重大任务时的供应等,内容齐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对发生突发状况时的处理方案能保证产品的配送符合采购人的配送要求,对协助采购人因产品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具有详细、完整的处理措施、临时配送的应急预案能保证采购人临时配送的服务要求的得8分;有任意一项内容缺失或不满足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 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
5 | 服务承诺 (共同评分因素) | 12% |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含及时送货承诺、安全保障承诺、及时告知信息服务(含价格波动信息和新品种信息)承诺、提供配送物资的安全检测报告的承诺、对配送物资信息保密的承诺和售后服务“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承诺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注:以上承诺均将作为合同附件,未达到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 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
6 | 管理制度及售后方案 (技术类评分因素) | 6% | 1、投标人在管理制度及售后方案中涵盖卫生、安全、人员等管理制度三方面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
7 | 综合实力 (共同评分因素) | 5% | 供应商2017年(含)以来与部队、学校、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类似配送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
8 | 响应文件 的规范性 (共同评分因素) | 1%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情形的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以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废 标5.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 标6.1 定标原则:
方式一:招标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方式二: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6.2.2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6.2.3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6.2.4 根据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7.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7.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7.5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7.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标。
8.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8.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4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作为评标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8.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8.6评标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样例)
第八章 采购合同自贡某部副食品配送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有效确保甲方副食品供应顺畅,确保物美价廉,经过招标方式确定 为自贡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就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价格:
物资名称 | 折扣率 |
蔬菜 | xx% |
干杂调料类 | xx% |
蛋类 | xx% |
水产类 | xx% |
畜禽肉类 | xx% |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生产基地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2.副食品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验收报告、QS标准。
3.畜禽、肉类标准:具有检疫合格证(章)、定点屠宰场印章,产品48小时内保质保鲜。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1.甲方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副食品配送清单交给乙方。由于甲方随时都有可能担负临时任务,甲方会临时要求乙方配送副食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副食品配送到位。
2.乙方必须在甲方交给乙方副食品配送清单次日上午十点之前将采购的副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乙方按照当天货款的20%向甲方赔偿损失,若乙方次日未送货的,乙方应按照当天货款的200%向甲方赔偿损失。合同期内累积两次未按时送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乙方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乙方还应全额赔偿。如甲方临时要求乙方配送,乙方应在不影响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及时配送。
3.以自贡市城区农副产品上等品价格为基础价格,基础价格由采购人组织市场询价综合零售价。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若发现任何一种副食品价格高于中标价,则按乙方自供货之日起到发现日当天总天数×差额进行补齐,若累计出现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乙方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点、费用及风险负担:
乙方将副食品由车辆运输到甲方食堂所在地,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营区后,必须控制车速,遵守安全规定,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人员、财产遭受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人员受伤、车辆事故、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乙方应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同时乙方应负责消除负面影响。
六、验收方法: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副食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以后,由甲方相关人员对照《副食品采购计划单》进行实物验收和质量检验,同时填写《验收单》,乙方配送人员、甲方验收人员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与《副食品采购计划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记载伙食账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5号前,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配送物品无误后,按照实际配送副食品经由甲方财务部门对上月货款进行集中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足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或任何补偿、赔偿,直至乙方提供为止。支付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中标价==基础价格×报价折扣率】(以自贡市城区农副产品上等品价格为基础价格,基础价格由采购人组织市场询价综合零售价)。副食品价格需经得起部队内部各级审计、检查。如果今后部队内部审计、检查等认定副食品价格偏高,由中标供货商按照部队内部审计、检查的结论退还部队差价。
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因乙方迟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或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且乙方应按发票票面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向有关机关报案。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送达甲方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情况,导致相应票据未顺利送达甲方的,乙方应负责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以保证甲方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该种情况下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送达并经甲方签收后,若发生丢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包括未按时送货、食品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等情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若乙方怠于或拒绝履行整改的,每延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圆整的违约金。延迟超过2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圆整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2.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乙方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乙方还应全额赔偿。若因食品安全或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健康遭受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依据反馈情况更换供货商家,同时对乙方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达到5次以上,乙方不得参与甲方以后所有招标采购。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或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圆整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5.乙方不能按期收取向甲方所供商品款,甲方协调解决。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乙方与甲方发生争执,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圆整。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且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有效的证明,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3.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双方的通讯联络以本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地址等为准,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等均由擅自变更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以邮寄方式通知对方的,合同中列明的各方通讯地址为送达地址,通知方以该通讯地址寄出三日(本省)或七日后(外省)视为送达。如因一方拒收、地址不明确、合同上载明的联系电话有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的,亦视为已送达。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官兵代购任何违禁物品,发生一起此行为,产生的后果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严禁向甲方任何人员进行任何方式的利益输送,一旦发现,甲方将追求乙方法律责任;如果乙方答应甲方任何人员、任何方式的利益索要,责任由甲方相关责任人和乙方共同承担。
8.乙方确认 (身份证号码: )为具体联系,主要负责物资需求计划、文件通知及司法文书的接收。
联 系 电 话: 通讯地址为:
邮 箱: 微 信 号:
9.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订附加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上述条款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其解释以甲方解释内容为准。
10.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附件:
需 方(甲方) | 供 方(乙方)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
第九章 附件
附件1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日期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
应退保证金金额 | 大写: |
小写: | |
退款原因 | □ 1、未中标(未成交)及未中标(未成交)包号: |
□ 2、中标(成交)及中标(成交)包号: | |
□ 3、其他情况: | |
收款单位名称 |
|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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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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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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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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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申请退款单位须提供原保证金交款、转账、汇款凭证(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均可)。 2.本表仅用于采购人(供应商报价人)退还保证金时使用。 3.请供应商委托代表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自行携带本表向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或者以电子文档方式传至SCRH7778@163.com ,联系电话0813-5357778,以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的原因可暂不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