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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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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发布稿.doc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0217784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

预算金额(元):18550000

最高限价(元):18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食堂冷鲜肉、冻禽采购,包括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和职工食堂冷鲜肉、冻禽供应,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许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发布稿.doc

    783K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项目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0217784

项目名称: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5339868" 电子交易须知 1

HYPERLINK \l "_Toc353398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3533987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2" 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3" 一、总 则 13

HYPERLINK \l "_Toc35339874" 二、招标文件 15

HYPERLINK \l "_Toc35339875" 三、投标件的编制 1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6" 四、开标 19

HYPERLINK \l "_Toc35339877" 五、评 20

HYPERLINK \l "_Toc35339878" 六、定标 22

HYPERLINK \l "_Toc35339879" 七、合同授予 22

HYPERLINK \l "_Toc35339882" 第三章 评标 23

HYPERLINK \l "_Toc35339883" 第四章 招标内 29

HYPERLINK \l "_Toc35339884" 第五章 合同主 36

HYPERLINK \l "_Toc35339885" 第六章 投标文件 4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0217784

项目名称: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550,000.00

最高限价(元):18,5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18,5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食堂冷鲜肉、冻禽采购,包括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和职工食堂冷鲜肉、冻禽供应,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许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

2

采购内

容及数量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食堂冷鲜肉、冻禽采购,包括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和职工食堂冷鲜肉、冻禽供应。

服务期: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供货地点:解放路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解放路88号);滨江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江虹路1511号)。

如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1855万元)或服务期满(1年)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数量:1项。

3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55万元;投标报价如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5

电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为货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其中已包括货物费、运输保险费、配送费、检验验收费、税金、其他需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报浮动率、单价、合计及汇总后的投标报价。

3、招标人提供基准价,基准价为:

(1)当月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

(2)招标人的市场调研价:以2020年8月招标人市场的询价结果为基础结合2020年8月“中国杭州 工经”网站

www.hangzhou.gov.cn/col/col812266/index.html)发布的同类品种物资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或下浮)百分点折算后的价格。(注:中标后,9月份市场调研价以8月份的市场调研价为基础,结合当月网站发布的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或下浮)百分点进行折算;服务期内每个月的市场调研价以此类推。)

4、投标人在基准价上报下浮率(或上浮率);一旦中标,合同执行中投标人所填报的下浮率(或上浮率)保持不变,每月结算单价=当月基准价×(1+下浮率(或上浮率)),每个品种的每月结算价=当月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

注:下浮率用“-”表示,上浮率用“+”表示。

例:如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或市场调研价)某一月猪肉价格为8.0元/斤。

则该产品报价基准价=8.0元/斤

如果中标人猪肉的下浮率为-10%

则该月猪肉结算单价=8×(1-10%)=7.2元/斤

如招标人该月实际猪肉用量100斤

则猪肉该月结算价格=7.2×100=720元

5、结算时的优先顺序:当月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当月招标人的市场调研价。

6、服务期内,应急采购的物资不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按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进行结算;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当月无该品种的配送价,则按招标人市场询价的价格进行结算,双方对该价格协商不一致时,招标人有权另行采购该批物资。

7、“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部分物资按格式要求填报单价并合计汇总,服务期内该单价不作调整。

8、投标时,按采购人历年情况暂定采购参考数量,按该数量计算汇总成投标报价用于报价比较和评审的基础,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实际供货量分批供货并按中标浮动率或单价分期结算。

9、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资料。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 0571-87767117

8

样品

不要求

9

演示

1、本项目评标阶段要求对采购信息化平台进行视频演示,请投标人将演示内容制作成U盘,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播放软件请同步刻录在U盘内。

2、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演示U盘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演示U盘”将不予接收。

3、为了避免邮寄途中丢失,烦请投标人将演示U盘及“备份标书”的U盘一并邮寄送达,邮寄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

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演示U盘或演示U盘无法读取的,评标办法中的现场演示不得分。

5、其他要求详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0

招标文

件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11

投标文

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2

投标文件

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

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14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收件人:金俊超 13868143292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5

投标截止

时间和投

标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16

开标时间

和地址

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开标室)。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17

开标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投标文件

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20

进口

不允许进口

21

节能产品

不适用

22

环境标

志产品

不适用

23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4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额为计算基础,按【2002】1980号文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部分费率摘录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

100-500万元部分 0.8%

500-1000万元部分 0.45%

1000-5000万元部分 0.25%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25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类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年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专业设备发票或代理证明或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案例、专业技术人员等;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声明书。

2.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

(2)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4)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8)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生产、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9)对现有主要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进行描述,并提供相关企业名录;

(10)对原材料采购的计划及管理进行描述;

(11)货物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描述);

(12)配送方案;

(1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14)采购信息化平台;

(15)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1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18)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6)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交纳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两院区冷鲜肉、冻禽类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40分、技术分52分、资信及商务分8分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5)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信及商务分(8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情况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5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

(1)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在12个月及以上;

(2)项目内容包含冷鲜肉及冻禽类配送。

0~5分

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

0~3分

(二)技术分(52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0或2分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的内容及额度情况进行评分。

注: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保单能反映评审要素。

0~5分

2

投标人企业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以及加工、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情况。

0~2分

3

根据供应商自有或长期合作的生产基地(或者合作养殖基地)情况进行评分。

0~2分

4

食材加工车间

投标人具有独立且符合肉类加工车间的得2分。

注:提供场地证明材料。

0或2分

根据投标人肉类加工车间的环境、布局及卫生情况进行评分。注:提供场地的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0~2分

5

食材仓储场所

对投标人仓储场所现场卫生状况照片评分。

0~2分

投标人提供的仓储场所布局及配套设备。

0~1分

投标人仓库储存能力状况。

0~2分

投标人具有冷链库情况。

注:提供冷链库的相关材料。

0~2分

6

运输车辆情况

投标人具有0.9T及以上冷链厢式货车且车辆为自有的,每拥有一辆得5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

0~5分

7

配送人员情况

具有驾驶年限5年及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固定配送驾驶员的,每人得1分。

注: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和健康证或体检报告,并提供近社保证明。

0~5分

8

配送方案的具体流程以及时间安排。

0~3分

9

投标人最便捷的服务网点及人员配备等情况。

0~3分

10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应急食材的紧急供应以及就近合作的农贸市场产品应急情况。

0~3分

突发事件(天气、交通、重大事件等因素)时的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承诺措施。

0~2分

11

采购信息化平台情况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供应商对平台具体介绍、信息建设、采购岗位审核及后台表单数据信息查询等功能项情况。

0~2分

采购信息化平台售后服务及对招标人使用部门人员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远程服务等承诺。

0~1分

要求投标人对采购信息化平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

(1)采购信息化平台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内部领用、仓库盘点、往来帐款核算、所有产品信息的导入、产品相关信息查询追溯的功能操作演示。

0~3分

(2)招标人的采购审核岗位的设置、审核查询流程以及后台的数据查阅操作。0~2分

0~5分

12

出现产品异常问题的退换货承诺。

0~1分

(三)价格部分(4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供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 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磋商采购项目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的货物为两院区食堂冷鲜肉、冻禽采购,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2、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3、供货地点:解放路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解放路88号);滨江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江虹路1511号)。

4、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供货,每天的供货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每次根据招标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招标人入库验收凭证。

二、货物总体要求

1、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投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货物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7、投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由于招标人工作的特殊性,投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招标人各项规定。

9、投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招标人要求推迟的除外),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投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招标人申请。

11、招标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投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3、如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须由投标人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如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及服务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关责任。

15、非招标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此类情况如出现3次的,招标人将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投标人将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6、投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7、要求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产品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

每天上午6:30须将招标人需要的种类和数量送到指定地点,不得延迟。对招标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小时内送达。

▲2、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人的驻点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6:30至下午13:30,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应急采购服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现场肉类分类放入冰箱等工作。

3、运输要求:要求具备运输本次采购物资所必须的冷链车等车辆。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冷冻食品运输必须由冷链车进行运送。

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5、每次根据招标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具体送货时间由招标人通知时确定,并由招标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招标人可退货或换货。投标人因不能按时交货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凡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

现将本次招标的需求数量及基本的技术要求分别确定如下,投标人必须按“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逐一进行报价和供货。

“货物需求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

五、建立冷鲜肉、冻禽类采购信息化平台

为建立医院智慧食堂,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及产品相关信息的可追溯性等要求,需要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竞争的同时,建立一个具有针对性的冷鲜肉及冻禽类采购信息化平台,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具体要求如下:

1、客户端要求:采购用户至少有三个客户端(包含管理员权限1个),并且根据采购用户的具体需求可适当免费增加客户端;

2、功能要求:至少包括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内部领用、仓库盘点、往来帐款核算、所有产品信息的导入、产品相关信息追溯等功能,并且可根据采购用户的需求免费增加相应功能;

3、产品表单及标签要求:按采购用户要求制作产品表单,表单信息至少包括配送产品名称、数量、重量、单价、总价、食品监测情况等信息,具体可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免费增加相关信息,每次配送需同时提供产品汇总单;每种产品密封袋上需同时粘贴该产品的标签,招标人可根据标签在电脑客户端或手机端追溯产品相关信息资料;

4、要求设置招标人管理员审核岗位,对采购的品种及数量进行审核后确认下单;开放端口,可查询后台的所有表单及数据。

5、技术服务及培训:供应商至少指派2位熟练技术人员对采购单位所有使用员工进行免费现场培训,详细讲解,直至招标人所有使用员工熟练操作为止,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提供远程服务,紧急情况在15分钟内做出响应,1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6、系统内的物资清单与合同物资清单一致,如发生内容变更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

六、食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列》、《食物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分割鲜、冻猪瘦肉》(GB9959)、《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并达到国家及杭州市动物检疫要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每次向招标人供货时,提供的猪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35KG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宰前检疫和宰后检查工作应严格按原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和商业部《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17966)实施,检疫、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屠宰检疫检验记录必须保存三年,备查。

3、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4、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公路运输时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冷藏车或保温车,并主动接受所经公路检疫监督站的检验和对车辆进行消毒。

5、牛肉: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6、鸡腿: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7、鸡翅: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8、猪肝: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9、冻全鸡: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0.5公斤,鸡肉的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10、冻鸭: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1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11、冰冻食品应采用专用低温冷藏(冻)车运输,单件包装完整,无破损,封口严密。产品色泽均匀,形态完整,冻结坚实,无明显粗糙的冰晶,无气孔,不变形,不软塌,不收缩。品种无异味,无可见杂质。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等相关参数。

12、白条肉:除猪头、内脏、开片(不去皮,不分割),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13、红条肉:除猪头、内脏、去皮,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1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6、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七、采购信息化平台系统演示

1、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系统演示:

(1)采购信息化平台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内部领用、仓库盘点、往来帐款核算、所有产品信息的导入、产品相关信息查询追溯的功能操作演示。

(2)招标人的采购审核岗位的设置及审核查询流程,后台的所有数据查阅操作。

2、本项目评标阶段要求视频演示,请投标人将演示内容制作成U盘,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播放软件请同步刻录在U盘内。

3、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演示U盘”将不予接收;

4、为了避免邮寄途中丢失,烦请投标人将演示U盘及“备份标书”的U盘一并邮寄送达,邮寄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

5、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演示U盘或演示U盘无法读取的,评标办法中的现场演示不得分。

八、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生产、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2、对现有主要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进行描述,并提供相关企业名录;

3、对原材料采购的计划及管理进行描述;

4、货物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描述);

5、配送方案;

6、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7、采购信息化平台;

8、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11、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九、本章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联系电话:0571-87784625 传真:0571-87077409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511号联系电话:0571-89713950 传真:0571-89713889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序号

服务地点

规格型号

单价(元)

预算控制金额

(元)

1

解放路院区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2

滨江院区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预算控制金额(元) 元 大写:

注:乙方按需供应,按实结算。

一、合同时间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二、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卫生法》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冷鲜肉、冻禽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甲方食堂的要求。

3.乙方所供冷鲜肉、冻禽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4.在保质期内,产品符合储存、运输等相关规定条件下,乙方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三、交货时间、地点

1.甲方确定订货品种、数量,在将货物需求计划通过订货系统下单,如遇订单系统故障或紧急情况可通过短信或者其他通讯工具通知乙方,乙方凭此发货。

2.乙方每日早上六点必须将甲方所需数量的冷鲜肉、冻禽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延迟。

3.乙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要求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四、服务与质量考核

1.乙方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场所,并承担货物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用等。货物包装牢固,符合储存要求,符合行业外包装质量标准要求。

2.甲乙双方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乙方所供冷鲜肉、冻禽如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并且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更换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不愿意退换货,可委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属乙方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每次送货时需对冻品进行测温并记录。

4.乙方送货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订货单品种和重量,每日验收中发现一个品种少于订购量的5%(一次送货中多个品种不符合订单要求予以累计次数),第一次给予警告,从第二次甲方将扣除当月结算价的1%,第三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结算价的2%,以此类推。

5.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第一次警告并退货;第二次没收履约保证金的30%,并且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6.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送货,同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所有送货人员,须持有杭州市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有效健康证才能进入甲方食堂送货。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 按月结算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滨江院区货款发票需单独开具。

2.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影响甲方财务结算的,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甲方将在次月后方可支付货款。

3.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后应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4.结算方式:

(1)对冷鲜肉及冻禽甲方每月询价,每月基准价为当月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或甲方市场调研价),乙方按照报价清单表中的下浮率(或上浮率)结算,每月结算单价=当月基准价×(1+下浮率(或上浮率)),每个品种的每月结算价=当月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

(2)结算时的优先顺序:当月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当月招标人的市场调研价。

(3)冻品类物资按乙方填报的单价进行结算,合同供货期内不做调整;

(4)应急采购或清单外的物资,按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进行结算;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当月无该品种的配送价,则按甲方市场询价的价格进行结算,双方对该价格协商不一致时,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该批物资。

六、违约纠纷处理

1.甲方对不合格和不对板的货物,有权作退换货处理并要求赔偿。

2.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该类货物紧缺,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食品中毒不良事件的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4.进入甲方工作区域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外来人员管理规定》等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由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 元)后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甲方确认无问题后归还乙方(不计息)。

2.其他约定

(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及时给甲方提供宣传、质量管理、证照复印件等资料。

(2)送货时,乙方进出甲方食堂送货通道时,严禁进入甲方加工场所。

(3)订货系统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支付使用所需的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开放PC端订货账号和手机端查看账号,并负责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期间的维护。同时应保存好相应的数据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合同期内所有完整的数据提供给甲方。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062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附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062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1、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1.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_____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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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