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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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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项目采购

招标详情

通海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项目采购
发布时间:2020-09-1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通海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通海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项目采购 ;

2.2项目自编号:云振采2020-348 ;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985.8万元/年,按照人均2650元/人每月核算(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因中标后产生的人员工资、保险、税收、服务费、招聘费、体检费、劳保费、培训费等费用);。

2.5项目内容:提供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派驻到招标人食堂后勤劳务服务人员共310人完成全县小学、初中食堂后勤服务。其中:小学食堂工作人员185名,完成早餐、中餐标准化供应服务工作;初中食堂后勤劳务服务人员125名,完成早餐、中餐、晚餐、宵夜标准化供应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1进行人员招聘和负责签定劳动合同,所派驻人员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方可录用,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给采购人备案;

2.5.2提供派驻人员入职前培训、上岗培训及素质培训服务;

2.5.3协助用人单位对人员的考勤与考核管理,落实用人单位的奖惩方案,协助单位做好人员的日常管理;

2.5.4负责发放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负责办理和缴纳派驻人员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或意外伤害险)

2.5.5负责处理派驻人员的工伤、死亡事故申报及善后处理,协助用人单位做好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2.5.6按《劳动法》处理劳务纠纷事宜;

2.5.7负责办理离职人员的相关手续。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服务规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共310人(厨师+小工)。

2.8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合同期满,经招标人对当年服务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依此类推至第三年;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可拒绝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9服务费用:985.8万元/年,按照人均2650元/人每月核算(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因中标后产生的人员工资、保险、税收、服务费、招聘费、体检费、劳保费、培训费等费用);

2.10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标准: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人力资源服务、劳务外包服务(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3.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2.2提供近一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3.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3.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税证明;

3.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6.1投标人在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1.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3.2.2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固定的办公地点、必备的场所、设施基本条件。

3.2.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有一名专门负责日常管理,一名负责交社保发工资,一名负责招聘培训和负责处理工伤事宜的人员(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0年9月18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0年9月18日17时00分前,前往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1.营业执照副本;

4.2.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2.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2.4供应商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成功的回执单;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未前往现场确认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 16日上午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当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光盘不一致时,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电子文件解密: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解密,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

7、公告期限

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通海县秀山街道西街8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877-380480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凡 李梦

联系电话:13577117427 13577166059

传 真:0871-63200335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投标人资格要求.docx2020-09-11 10:49:47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人力资源服务、劳务外包服务(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近一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税证明;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2.2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固定的办公地点、必备的场所、设施基本条件。

2.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有一名专门负责日常管理,一名负责交社保发工资,一名负责招聘培训和负责处理工伤事宜的人员(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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