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邑县民兵训练食堂设备采购及体能训练配套设施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信息时间:2020-09-14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临邑县民兵训练食堂设备采购及体能训练配套设施安装项目,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预算金额约43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 2020年09月14日起,至 2020年09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年09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曹队长
联系地址:临邑县
联系电话:182534110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全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世阳
联系地址:德州市天衢东路绿城百合写字楼
联系电话:0534-2356456
附件:需求方案.pdf
发 布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武装部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全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临邑县民兵训练食堂设备采购及体能训练配套设施
安装项目
编制时间:2020 年 09 月 14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临邑县民兵训练食堂设备采购及体能训练配套
设施安装项目,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预算金额约 43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山东省临邑县民兵训练食堂设备采购及体能训练配
套设施安装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全部
采购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
性条款。
4.需满足的要求:
4.1 质量要求:合格;
4.2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排除安全隐患;
4.3 技术规格要求: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
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
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环保产品给予 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
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 4%的加分。
6. 实施时间和地点:
6.1 时间: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2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
内容。
7.2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7.3 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 项目验收标准:
8.1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
范,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0 年 09 月 14 日起,至
2020年 09 月 17 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
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并请于 2020 年 09 月 18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
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
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
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曹队长 电话:18253411086
地址:临邑县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全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世阳 电话:0534-2356456
地址:德州市绿城百合花园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