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800-202009-980-0081
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276,800
最高限价(如有):1276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期为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招标公告期限:2020年9月15 日至2020年9月21日。
2、投标人须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
进行注册报名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请查阅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及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时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报名资料进行任何审查,由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标书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包,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帐号:4405 0168 8638 0000 0614)。备注内容:K0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公安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
联系方式:0759-3258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
联系方式:0759-3389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电话:0759-338993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4日
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GDZJCG2020-K015
采购单位:湛江市公安局
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6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36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6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36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1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6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DZJCG2020-K015
2、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第一年承包费最高限价为638400.00元;承包期为2年,总费用为1276800.00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
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1276800.00 |
5、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期为2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注册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招标公告期限:2020年9月15 日至2020年9月21日。
2、投标人须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
进行注册报名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请查阅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及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时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报名资料进行任何审查,由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标书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包,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帐号:4405 0168 8638 0000 0614)。备注内容:K015。
四、投标签到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 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3、邮政编码:524000;
4、项目咨询:肖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9936;
5、投标保证金咨询:0759-3389936(肖小姐);
6、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njiang.gov.cn/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湛江市公安局
2、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
3、联系人: 吴先生
4、联系电话:0759-3258393
十、电子投标系统联系方式:
1、电子标书系统问题及注册事项相关咨询:
联系电话:0759-3585867
QQ群:593745956
2、CA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759-3585827
发布人: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4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需求
注: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采购预算:
序号 |
饭堂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人数要求 |
服务人员费用(元/人) |
每月总服务费(元) |
1年总服务费(元) |
2年总服务费(元) |
1 |
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饭堂 |
2年 |
14人 |
3800.00 |
53200.00 |
638400.00 |
1276800.00 |
注:该费用包含人工费、税金、管理费等,应由中标人自负盈亏的所有费用。
二、服务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食堂所需要的原材料由采购人负责。
2、中标人每天向采购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宵共4餐的餐饮服务。
★3、中标人拟安排到本项目的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需在采购人提出突发任务的就餐需要后3个小时内做出响应,落实人员的到情况,保证民警职工因执行突发任务的就餐需要。若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24小时待命,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当月累计超过三次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24小时待命,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提供声明函)
4、为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避免就餐人员的混乱、维护餐厅秩序、保证餐具的卫生。食堂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系统须实现远程管理、数据查询汇总、人脸识别、电脑、食堂后台数据的互联互通等功能。(提供证明材料)
5、具体工作包括:肉食、蔬菜、粮油、副食品等原材料加工成菜肴成品;配套科学合理,按各种不同伙食标准,每天提供就餐服务,有多样营养菜式,确保口味定期更新。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清洗消毒。
三、主要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厨房的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根据就餐数量合理列出食品采购(包括原料,调味品等)清单提供给采购人;每星期的菜单要提前提交给采购人审查。配合采购人做好厨房成本核算及成本控制工作和厨房内的日常管理工作。采购人在每个月底向中标人通报下个月的就餐人数,并把本月单位人员就餐所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中标人管理人员,以便中标人加以改进。
2、食品卫生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的食品安全法规范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
3、中标人负责食堂人员的招聘、劳动合同、社保、体检等。厨房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和有相关技术证书,能熟练烹饪,根据季节变换和采购人的要求变化相应的菜品。
4、中标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工作时间,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开饭。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做好采购人提出的接待用餐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替换。
5、采购人无偿为中标人提供所用场地,厨房所需用品及水电、燃料;中标人坚持节约原则,任何员工不得滥用、私用食堂的资产、资源,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替换。
6、饭堂运营所缺的餐具,由中标人征求采购人同意后,可由中标人负责购买向采购人报销,或采购人自己添置。
7、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中标人。
8、因采购人工作性质原因,节假日中标人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9、中标人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楼面服务管理工作,每天搞好食堂的环境卫生。
10、中标人须根据就餐人数配备好餐具,做好干部职工的分餐和接待用餐工作。
11、中标人拟派服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应符合餐饮部门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标准,并到采购人指定医院体检。
12、中标人的食堂工作人员应有相关的管理知识和技术,能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管理好食堂工作。
13、工作时间服务人员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由中标人提供。
14、在采购人工作期间,超出食堂局限条件及人员配置范围,中标人可以向采购人申请临时雇员,工资由采购人支付。
15、工作时间内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工作时间,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开饭,食堂保持卫生整洁,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替换。
16、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不得随便出入单位规定的地域,如有违反者,采购人可依规定给予处罚。
17、如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时,中标人不承担财产和设施方面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经济损失。
18、中标人自行负责食堂区域内(具体范围,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现场确认)的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含食品垃圾处理);废料、垃圾等必须在当日营业结束时清除干净,废料、垃圾等必须清除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间内。
19、中标人要配备相关人员,注意保养食堂所有设施设备。如果故意损坏食堂设施设备,则照价赔偿。
20、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中标人应及时听取整改。
21、岗位服务人员与中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所有用工管理义务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主要岗位人员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的承诺配置,岗位人员经采购人确定后,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如相关岗位在日常工作中,多次违反中标人的内部管理规定,中标人有权根据经营与管理的需要,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或者辞退、调离,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驻场管理人员负责对日常综合服务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采购人管理人员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采购人免费为中标人提供项目正常运行必要的水、电、饮用水及其它所需的必要能源,中标人将尽力节约使用能源。
23、某些特定清洁用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中标人使用清洁用品时将最大限度地限制这种危险。中标人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清洁剂,并在有关清洁剂上贴附安全使用标志。
24、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做好灭蚊及防虫防鼠工作,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食堂的台、椅、柜等必须保持无积污、无油渍、无水渍,食堂的地板必须保持无垃圾、无油渍、无水渍。
25、必须经营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得经营变质、腐坏、过期等有害健康的食品。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摆放,食品原料、待加工食品不得与成品食品混杂摆放。食品原料、待加工食品和成品食品不得与不洁、有毒等有害健康的物品混杂摆放。食品存放区、加工区和餐饮区严禁有毒物品进入,如杀虫剂、毒鼠药等有害健康的一切物品。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私人和违禁物品出入厨房重地。
26、餐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炊具必须做到用后清洗并保持清洁。
27、中标人须加强员工管理,中标人员工若有任何不当行为,引致采购人任何物质或名誉损失,中标人须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8、采购人无偿为中标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宿舍,并免收水电费和伙食费;中标人的工作人员须爱护公物,节省用水用电,如发现浪费水电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的电器,每检查发现一次在承包金中扣除100元。
29、工作标准要求:详见附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表》
四、付款方式
1、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下个月的7个工作日前。
2、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五、安全责任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制度和体系,并为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人员提供全面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其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的责任和赔偿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附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表
分类 |
项目 |
序号 |
工作标准内容 |
物品管理 |
物品清理 |
01 |
各功能间无多余物品 |
02 |
破损设施、器具及时报修、清理 |
||
个人物品 |
03 |
个人物品集中摆放 |
|
04 |
个人水杯、毛巾统一存放于指定位置 |
||
物品分层存放 |
05 |
各功能区内物品按使用频率分低中高用量合理放置 |
|
物品标识标签 |
06 |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工具和容器有明显区分标示 |
|
07 |
所有食品/化学物品必须有标识或标签,其规格和样式统一、齐整、无模糊现象 |
||
物品摆放 |
08 |
无使用有颜色胶袋盛装食品 |
|
09 |
纸箱、纸皮、鸡蛋纸托不能进入食品加工区及仓库 |
||
10 |
食品与非食品,分区隔离存放 |
||
11 |
各功能间内物品按标签、划线规定摆放 |
||
12 |
操作区域内的散装食品放入统一规格的容器 |
||
13 |
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用毕放置在专用的场所或区域 |
||
食品加工管理 |
作业规程 |
14 |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能用水冲地或台面 |
15 |
厨师不能直接用菜勺试味,应采用专用的碗筷试味 |
||
16 |
盛装食品的容器不直接置于地上,能防止食品污染 |
||
17 |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工具和容器按标示规定的用途使用 |
||
18 |
清洗肉类、蔬菜、水产,按照清洗水池标示功能清洗 |
||
19 |
熟食间内无非直接入口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则全部存放在熟食间 |
||
20 |
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
||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
烹调间与食品处理区域清洁要求 |
21 |
制定清洁值日表 |
22 |
各区域有明确清洁责任人 |
||
23 |
墙面、屋顶、墙角无积尘,蜘蛛网 |
||
24 |
墙面、屋顶、门窗等无破损、无发霉、发黑 |
||
25 |
工作台面、物品架(柜)、仓库物品摆放整齐清洁 |
||
26 |
除粗加工、餐具洗消间外地面应无水渍、干燥 |
||
27 |
墙面、地面无油腻,走路不沾脚 |
||
28 |
固体废弃物分类整理、当日清运 |
||
29 |
工作现场垃圾桶加盖、表面清洁 |
||
粗加工、切配区域 |
30 |
水池内外壁清洁,无残留物、无污垢 |
|
31 |
切配工具、墩头及时洗清、归位、侧立存放 |
||
32 |
废弃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容器及时加盖 |
||
33 |
盛放已经清洗净菜的箩筐不着地堆放 |
||
烹调间 |
34 |
油烟罩、排烟管表面光亮、无油污 |
|
35 |
调味品排列整齐有序、容器表面清洁 |
||
36 |
生熟必须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 |
||
37 |
无使用配菜盘直接盛放烹饪后的成品菜 |
||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
餐具 |
38 |
餐具清洗后表面无残渣 |
39 |
餐具表面无油腻、热力消毒后餐具表面无水渍 |
||
40 |
消毒餐具及时放置保洁柜,内部整洁,与标识相符 |
||
熟食间、配餐间 |
41 |
空气新鲜、台面无残渣 |
|
42 |
红外线消毒灯有定期开与关 |
||
43 |
每天清洁空调,运转正常、温度显示25℃以下 |
||
44 |
履行洗手、手消毒 |
||
洗手消毒 |
45 |
合理配置洗手消毒液,消毒液浓度为50PPM |
|
46 |
有洗手标准图解 |
||
餐厅/楼面 |
47 |
桌椅整洁、定位放置、桌椅表面无灰尘 |
|
48 |
室内绿化定期协助更换 |
||
49 |
窗帘、地毯整洁,无污渍、无异味,并制定清洁操作要求 |
||
冰箱/冷库 |
50 |
水产品类、畜禽肉类、果蔬类必须独立分开存放 |
|
51 |
所有食品必须上盖或上保鲜膜进行防护 |
||
52 |
生熟必须分开存放(原料、半成品、熟制品必须分开) |
||
53 |
门的胶圈无水渍、无污渍 |
||
54 |
冷藏(保鲜)温度0-10℃ ;冷冻(急冻)温度为-18℃ 以下 |
||
下水道 |
55 |
下水道每日清理,无沉积污水、污物 |
|
除“四害” |
56 |
各功能区域内及时消除“四害” |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
索证资料管理 |
57 |
食品台账资料完整(有管理组织文件、人员名单、管理制度、管理表格、索证、人员健康证资料、供应商资质、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记录等) |
安全生产操作 |
58 |
电路电线无外露,开关、电控箱保持良好 |
|
59 |
消防设施维护良好,无损坏现象 |
||
60 |
设备清洁时有关闭电源再清洁 |
||
61 |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有经过培训,有提供培训记录 |
||
62 |
不使用违禁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学品 |
||
人员卫生管理 |
仪容仪表 |
63 |
制订各部门员工的制服标准及仪表仪容标准 |
64 |
在更衣室设有标准仪容仪表图示,有穿衣镜 |
||
操作人员个人卫生 |
65 |
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 |
|
66 |
人员上岗时穿戴工作衣帽、工作鞋,着装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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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人员上洗手间后必须洗手消毒 |
||
68 |
人员无留长指甲,指甲无污垢,无带首饰 |
||
69 |
人员进入专间必须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湛江市公安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采购监管部门”是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服务
3.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1.1 (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2)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和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1.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
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3.1.3★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3.1.4 除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对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技术得分的评审优惠。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费率按计价格 [2002]1980号、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
类型 中标金额 费率 |
服务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500万元 |
0.8% |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中标服务费=1.5+3.2=4.7万元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户名: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霞山支行,账号:2015 0205 0900 0396 983)。
二、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的构成
2.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质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或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质疑人提交的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4)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传真电话.
3、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以手写形式亲笔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质疑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书派专人送达,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对涉及政府采购程序内容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对涉及采购预算、投标人资质资格、方案设计、技术指标、服务要求、交货(竣工)时间、付款方式和合同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质疑书送达地点:(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联系人:肖小姐;电话:0759-3389936。(2)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
7、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复函以通知领取或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
五、投标文件格式
5.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行编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资料等。
六、投标文件编写及组成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从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若模糊不清的,将影响其评审得分。
6.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投标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投标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6.4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表》
七、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7.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必备软件及用户手册),生成电子签章及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lenc的加密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机构CA电子签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须用自然人CA进行电子签名。
8.2纸质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3.1《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签章、加密。
8.3.2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故投标人必须携带数字证书(CA)到开标会现场,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3.3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退保证金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单独密封提交,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8.3.4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一套(以光盘或U盘形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统一使用OFFICE2000及以上版本软件制作,无病毒、无密码及压缩,单独的图片文件应采用JPG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DWG格式或JPG格式。如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8.3.5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袋装密封:投标人应将正本、副本和开标信封(详见附件格式)分别袋装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副本或开标信封)、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每个封口处用密封条进行密封,并在每个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8.3.6每个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20年 10月10日 09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8.3.7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8.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8.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8.4.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九、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和投标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0.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函。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时将无法上传,其投标被拒绝),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所有纸质投标文件派专人送达指定的开标室(详见投标邀请函),在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
10.3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提前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0.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0.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名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0.6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0.7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12.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支票、本票等)。
12.3 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投标人代为缴 交,根据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进行缴交(具体见湛江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12.4 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5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2.6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2.7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8中标人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送采购代理机构后,其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三、投标费用
1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四、开标
14.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以其他的证件代替身份证的视为无效)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14.3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报价等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及采购人开标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14.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14.5任何迟交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项目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
十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15.1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开标代表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附件一》,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出具审查意见并签名。
十六、评标委员会
16.1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16.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6.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6.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6.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6.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6.7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七、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7.1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等相关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代表中推荐评委主任(评委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评委会各成员的意见,使之合理、合法,代表评委会向投标人提出质询意见和转达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意见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分为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人等。
17.2符合性审查:《附件二》
17.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17.2.2对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有关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
(1)投标文件如出现所报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2)实质上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采购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投标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3)投标人在开标后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投标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投标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应以书面形式列出理由依据。以便投标当事人对被列举事实核证、澄清。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17.4比较与评价:评委对照评标原则及方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并独立评分。
十八、废标条件与处理以及投标无效的认定
18.1废标条件与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的;
18.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约定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或未作出实质性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或签字代表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及未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和全权代表在投标单位任职有效外部证明材料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未明确的;
(6)投标文件正副本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有《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已过有效期的;
(7)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2)不符合政策性强制采购产品要求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九、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所作的答复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9.2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联系。
二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0.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85%、价格15%),即各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部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打分,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2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20.3初步评审
20.3.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0.3.2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详细评审
20.4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技术商务评分(85分):评标委员会就各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中各项技术商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具体见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3)价格评分(15分):
①非节能、非环保产品、非涉及小微企业报价:评审价=核实价
②节能、环保产品、涉及小微企业报价的评审价计算(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含节能产品评审价=核实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1(C1为6%)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含环保产品评审价=核实价-环保产品核实价×C2(C2为6%)
报价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
A.投标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核实价×C1;
B.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的服务。
含小微企业产品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3(C3为6%)
同时具备上述1)、2)、3)情况时,评审价计算如下:
含节能、环保产品评审价=核实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1-环保产品核实价×C2-小微产品核实价×C3(C1、C2、C3取值同上)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投标人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③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23.5条相关条款。
④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初审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⑤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5
20.5技术商务得分及综合得分的统计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就各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计算得出本项目通过初审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0.6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综合得分相同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十一、定标原则
21.1评委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价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打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并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1.2本项目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中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排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按货物技术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21.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
二十二、中标结果公告
22.1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rtc.com/)”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二十三、中标通知
23.1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有关手续。
23.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与采购人办理签定合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书,合同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副本报采购代理机构。
2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四、合同公告和订立及履行
24.1合同的订立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二)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
3、《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公告及备案、合同的履行
24.2合同的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4.3合同的履行
(一)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必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须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4.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十五、纪律与保密事项
25.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25.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5.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采购人联系。
25.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 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25.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25.7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表
要求(与投标邀请函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投标人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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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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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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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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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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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注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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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要求 |
投标人 |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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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款响应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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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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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有效期为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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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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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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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85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经营服务方案 |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对原材料、用水、用电、用气的成本节约管理措施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对比: 投标人方案详尽合理、可行性高得6分; 投标人方案勉强满足、可行性一般得3分; 投标人方案不够完整、可行性较低得1分; 投标人不提供方案得0分。 |
6分 |
2 |
特殊情况 应急方案 |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特殊情况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进行综合对比: 投标人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得5分; 投标人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得3分; 投标人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得1分。 投标人不提供方案得0分。 |
5分 |
3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4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4分 |
投标人获得“GB/T 27341-2009”《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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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5分 |
||
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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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类似项目业绩 |
自2017年至今,投标人承包过类似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的,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的得3分,满分15分。 注: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15分 |
5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式烹调师证书且具有类似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的管理经验,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购买意外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③管理经验证明(经业主单位确认)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①③项需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5分 |
6 |
服务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具备中级营养师职业资格证和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具备中式烹调师证或厨师证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具备高级中式面点师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购买意外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①项需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若为网上电子证书,则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
20分 |
7 |
电子管理系统 |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避免就餐人员的混乱、维护餐厅秩序、保证餐具的卫生。投标人管理的食堂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实现远程管理、数据查询汇总、人脸识别、电脑、食堂后台数据的互联互通等功能的得11分。 注:提供系统的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1分 |
8 |
单位满意度 评价 |
自2017年至今,投标人提供业主单位满意度的评价意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相关评价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分 |
合 计 |
85分 |
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所有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
合同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GDZJCG2020-K015
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
湛江市公安局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