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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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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含超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含超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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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含超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ale.scbid.ne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7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IT-ZC(Z)-2020090004

项目名称: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含超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响应供应商的核准经营范围须具有餐饮管理等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7.2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7.3至少具备一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新注册未满一年的公司以项目经理个人履历为准)。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9.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至 2020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ale.scbid.net

方式: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每天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岳县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安成路80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028-2406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13111882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111882217

采购需求: 一、前提 1.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将被淘汰。 2.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含超市)服务外包。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地点: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 (二)设备折旧费用: 1.响应供应商按照食堂设备年折旧费率20%,按年度向院方支付设备折旧费。 2.食堂设备 2.1现有设备价值:3.5万元; 2.2需新购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在和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以采购发票为准。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承包场地的面积范围: 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 1.食堂使用面积为:600㎡ 2.超市使用面积为:80㎡ (二)、食堂基本设施设备情况 消毒柜、冰箱、净水设备、饭台、餐椅、电视、烟囱和排气设备、自来水设备、自来水过滤器、厨房的各种餐具、烹饪工具等这些设施设备的由医院提供(相关详细清单以最终合同为准)。承包者根据实际需要购置设备由承包者自行解决,医院不再投资。 (三)服务内容: 负责全院职工及病友及病患家属每天三餐的饭菜和临床医护人员的就餐供应及营养餐配置(提供中餐和晚餐送餐服务)。 响应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负责食堂所有聘请人员的工资、老保险、医保费用、奖金和各种补贴等开支。 负责食堂的厨具、员工劳保用品和日常办公用品等开支。 负责食堂的水、电、天燃气气费用的开支。 负责食堂所有卫生防疫检查和税收等费用的开支。 负责食堂的各种设施使用和维修费用的开支。 负责食堂的增购设施,厨具等开支。 负责食堂的员工安全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及发生事故经济的开支。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后果由承包者承担。 食堂、超市的经营管理(售价不得高于周边与市场价)。 (四)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承包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部门指定医院的健康体检并具备饮食行业健康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规章制度,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经营,自觉地维护我院和职业形象与声誉。 2、承包经营者需按有关环保要求配置油水分离、油烟净化、污水处理、餐厨垃圾等处理设备系统以及食堂所有设备和维修及维护,医院不再投资。 3、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设备、装修等(包括承包者自行投资购买的设施设备和装修工程等)应处于运行良好状态并无偿地交给医院,不允许私自搬走或损坏,如有违反,医院将按合同法追究法律责任。 4、承包经营者负责四川省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食堂的管理、经营、餐饮卫生,保证全院职工、病友等的饮食供应,保证就餐环境的舒适优美、食品物美价廉。 5、承包经营者负责安岳县中医医院食堂食堂的餐饮卫生、防疫检查、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 6、承包者必须按照卫生饮食行业的卫生标准和厨房的管理要求对职工饭堂进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 7、承包者必须按照防四害的要求做好各种防制工作。 8、承包者成交后应在一周内向医院交纳保证金,不交纳合同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 9、承包经营基本价格是:按市场价格执行(售价不得高于周边与市场价),如果物价上涨过快,每年可申 请进行一次调整,调整的价格要与医院考核小组协调商,经允许后方可调价。 10、定期更换菜谱,每周五公示下周菜谱,保证饭菜质量和份量。 11、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做到当天采购当天食用,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的食品,并经双方证 实后,甲方有权扣除当餐的全部费用及按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2、保证手术室和各病区医护人员过时餐中午、晚餐的供应,保证各病区医护人员的就餐供应。 13、承包者应爱护医院各种设施及物品,一经损坏,由承包者修复或照价赔偿。 14、承包者必须接受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承包者的菜肴、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 不定期抽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当发现不达到标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者处以相应的 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终止承包合同,交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食堂经营期间所有责任由承包者承担。 15、满足医院职工应急用餐及接待用餐。 16、承包者不得转包,否则我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扣罚违约保证金,并采取一切措施维护医院利益。 17、严格履行经营管理合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并全力配合医院管理工作。 18、对于承包者计算错误或违反菜单标价而多收的就餐人员价款,承包者同意就餐人员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多收部分。 19、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的营养。职工及患者满意度在80%以上为达标。 20.承包者在日常管理考核连续3次不达标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1、甲方及委托方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承包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承包方和甲方及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承包方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及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二)餐品要求 1、食品质量要求 1.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1.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1.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1.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1.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1.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1.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1.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2、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2.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采购方,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2.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2.4 当院方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承包方应在院方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院方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3.1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全院职工及病友及病患家属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其他要求: 4.1 承包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按规定做好统计台账。一经发现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院方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4.2 承包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五)、服务承诺 1、响应供应商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响应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响应供应商自负; (六)、优惠服务 1、响应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采购人的优惠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服务将作为评标的一个因素; (七)、其他服务 除采购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响应供应商可根据本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 (八)、服务质量考核 1、考核标准:(100分) 1.1厨房卫生管理:(共15分) 厨房清洁要设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餐具每天在工作后都必须进行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3分) 厨房所有厨具在使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清洁和干净,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2分) 洗菜池、洗肉池、洗餐具池要分开使用。(2分) 厨房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2分) 厨房的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消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无阻及消除异味。(2分) 食堂要消除卫生死角,定期灭鼠、蟑螂、苍蝇等。(2分) 食堂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2分) 1.2食品卫生管理:(共15分) 食堂采购的原料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购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肉类、病 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有异味、腐烂、发霉、生虫的原料,各种食品调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过期变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干湿物品不得同室存放。(3分) 食堂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2分) 厨房要分台、分池操作,避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浸、三洗、四切的顺序操作。(3分) 厨房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3分) 厨房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如存放过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才能食用。(2分) 厨房的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2分) 1.3餐厅卫生管理:(共9分) 食堂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干净不积水。(3分) 食堂的门窗、墙壁、风扇、空调、灯管等要定期清洗,要定期清洁与维修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共3分) 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无苍蝇、蟑螂、蚂蚁等。(3分) 1.4工作人员管理:(共16分) 厨房工作人员需体检合格后并具备饮食行业健康证才能上岗。(4分)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个人卫生管理,掌握各种工作流程。(4分) 工作人员要按要求戴帽子、手套、口罩、围裙上岗。(4分) 工作人员要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4分) 1.5价格管理:(共15分) 在餐厅的显眼位置公布饭菜价格。(5分) 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5分) 严禁短斤缺两和多收费现象。(5分) 1.6消防安全管理:(共10分) 加强防盗防火工作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3分) 做好防盗门窗的安装。(3分) 完善消防设施的购置和安装。(4分) 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 扣完 10分为止。 1.7职工及患者满意度(共20分) (1)满意度考评每季度一次。 (2)考评对象为职工、患者及家属。 (3)满意度65%及以上为合格,满意度60-65%(不含,下同)扣3分,满意度55-60%扣5分,满意度50-55%扣10分,满意度<50%不得分。 2、考核评分结果的处理 每季度服务质量考核得分为75-80分(不含,下同)的扣罚 2000 元,得分为65-75分的扣罚 5000 元,得分低于 65 分的扣罚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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