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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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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公安局监管五所食材(第二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招标详情

西昌市公安局监管五所食材(第二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2020-09-21 14:37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西昌市公安局拟采购“西昌市公安局监管五所食材”,前期项目流标一次。现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08月28日再次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修改后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西昌市公安局

二、采购预算:9676800.00元(暂定,结算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4日)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西昌市公安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2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81551688

附件:

  • 附件

评分细则

(公开招标及竞争性磋商须出论证意见,其余采购方式的自行删除本栏)

见附件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见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

合同约定

验收方法和标准

见附件

合同实质性条款

合同约定

控制价确定方式

市场询价

本项目确定的核心产品

专家组

意见

建议按此方案采购

专家签字

肖雯 冯璐 高志华 陈早恒 廖怀如

业主监督签字

袁松

业主签字

周镰

备注

1、本论证意见须采购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采购人公章(论证建议及附件整套资料须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须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3、3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论证由采购人报西昌市财政局采监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4、公示完毕,未收到潜在供应商或社会公众意见的,由采购人出具“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或建议”的情况说明,报西昌市财政局采监科签署意见后会同论证报告所有资料一并报采购代理机构。(本情况说明须采购人和财政局加盖公章)

附件1、

西昌市公安局监管五所食材(第二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货物需求: 见附件

第四章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九)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或网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十一)、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函;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第五章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7、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如为零申报的须提供税务系统网络申报或税务大厅申报零申报报表、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免税备案通知书)、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

8、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也可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

9、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2、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或网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加盖投标人鲜章)

1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14、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强对在押人员伙食经费的管理,厉行节约,切实做好在押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配送的“四统一”的采购要求。特制定五监所食堂肉类粮油蔬菜等定点招标采购方案。

*二、购置清单及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籼米或粳米

1.米类执行标准: GB/TB54,不含添加剂。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国家标准等米外,要求:25kg/袋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2.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符合米类生产许可证号标准。

3.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大米要求的质量证明: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法定或通过CMA或CNAL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每季度一次。(本次投标时不需提供,供货时按要求提供)

《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本次投标时不需提供,供货时按要求提供)

(二)、小麦面:25kg/袋

1.产品执行标准: GB/T 1355

2.质量等级:特制一等

3.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筋力适中,吸水率高,口感筋道等特点。

4.提供带CMA或CNAL标识的投标小麦粉检验报告,内容应符合GB/T1355标准和GB2715标准要求。

(三)、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主要是标有四级以上压榨植物油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容量为10L,标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加热试验( 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4.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5. 食用植物油须符合GB2716食品部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

6.执行标准:

6.1 花生油:GB/T 1534;

6.2 大豆油:GB/T 1535;

6.3 玉米油:GB/T 19111

6.4菜籽油:GB/T 1536;

7.油类质量要求:

7.1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应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植物油脂(花生油、玉米油除外)≤10mg/kg,花生油、玉米油≤20mg/k ( 5g/kg ~ 20g/kg )。重金属污染物:铅(≤0.1mg/kg)、总砷≤0.1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7.2应提供带CMA或CNAL标识的投标植物油检验报告,内容应符合GB2716标准要求;(本次投标时不需提供,提供时按需求提供)。

(四)、调味品预包装产品(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规格)

1.质量要求标准:

1.1食用盐执行标准:GB/T 5461或国家最新标准;

1.2酱油执行标准:GB/T18186 或国家最新标准;

1.3醋执行标准:GB/T18187或国家最新标准;

1.4豆瓣执行标准: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1.5味精执行标准: GB/T8967-2007或国家最新标准;

1.6鸡精执行标准: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2.所有调味品产品外包装需注明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3.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4.酱油:色泽呈红褐色或棕褐色或红褐色,有酱香味,无不良气味,鲜咸适口。

5.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6.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悬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鰻、醋虱。

7.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8.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9.食盐:晶体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返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0.技术要求

所提供产品,保质期须在2/3期限内

(五)、畜禽类:主要是猪、牛、羊肉(拒绝冻肉)

1.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

2.动监部门检验检疫合格无污染,严禁注水注胶、病畜、死畜;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

4.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

5.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

6.肉类去骨后按规格要求,分割成带肥膘或不带肥膘各部位的净肉;

7.肉无异味、臭味;

8.淋巴结的大小及数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

9.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证明材料,肉质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

10.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肉必须有"两章两证”(猪、牛、羊肉的检验检疫合格需要两证两章,即检疫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六)、新鲜蔬菜——质量要求

1.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2.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毒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附 《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3.提供快检报告(本次投标时不需提供,供货时按要求提供)

序号

类别

包含品种

质量要求

1

叶菜类

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品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2

茄果类

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3

瓜果

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

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4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

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5

薯芋类

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

6

葱蒜类

大葱、分葱、四季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7

豆类

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

水生类

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

属同-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

9

多年生类

竹笋、黄花菜、芦笋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不能提供鲜黄花菜。

10

蛋类

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三、配送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所有原材料按照采购单位上报食谱每日配送,食谱包含本采购单位一周所需原材料,每天下午16:00前发次日配送菜单,以微信、QQ、短信形式发送,所有原材料均在保质期内,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质保期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印章确认。

(二)、本次配送点位为5个,配送最远距离15公里,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若遇特殊情况,需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按采购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中途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若遇采购方特殊情况时,需进行伴随保障,运输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三)、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含交通事故、疫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并保障采购方的食材配送(提供月诺函,格式自拟)

(四)、采购单位临时有特殊情况时,供应商须将原材料2小时内输送到指定位置,若未能做到响应,按合同条款处理。

(五)、相应要求的从业人员、专用运输车等后勤服务保障,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和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并持证上岗(中标后提供本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

(六)、肉禽类、蔬菜水果类、奶蛋类等需要冷藏运输的产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运输车辆配送,其它类食材需专用厢货车配送。

*四、验收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原材料验收由采购单位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货物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供应商并按技术质量要求提供,自身保留样品,相应的检验报告。随货送达采购单位备案以备审查。

(二).供应商违约责任

1.食材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开餐的,供货商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采购方,同时采购方将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罚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罚款没收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3%,第二次及以后,每次罚款没收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5%。

2. 蔬菜水果每日7:00时前必须送达采购人指定目的地,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于当日13:00前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食材,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原材料不合格部分货品总价款五倍金额的违约金。米、面、油、干杂、肉禽按采购人要求配送。

3.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供货商不合格批次货品十倍总量价款赔付采购方,同时采购方将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并没收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5%,第二次及以后,每次并没收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10%。

4.上述情况发生三次后,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执行。

5.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36小时,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三).原材料供应管理

满足采购人食堂供货资质要求、具备较强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供货价低于城区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实力强、信誉好、满意度高的企业,严禁收购散户农户的蔬菜供应

1.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单位的服务期限为1年。

2.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人审验,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3.采购人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评估供应商价格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及时和质量是否稳定。

4.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采购人食堂食材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5.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入围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6.采购人需不定期的对供应商的所送物资进行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保证物资无毒无害新鲜,利于烹饪,同时供应商做好相应的配送台账记录。抽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8.中标供应商必须使用专用车辆配送产品,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运输过程中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防止交叉污染事故的发生。中标供应商要落实专人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报价(即:最终供货价格=市场价格×(100%-中标下浮比例)。

(二)、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以市场优惠下浮比例报价,折扣以数字表述。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应每月下旬进行一次询价,依据西昌市询价日12点之前超市及菜市场(广平、南坛、九重天、长安、沃尔玛、达达超市)价格进行询价,并确定每次询价的平均价为当月市场价;以超市及菜市场上午12:00前相应采购产品的最低价为当月市场价格依据(不另计算运费及其他费用)。

*六、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各监所按实际人数每人每月320元据实结算(实际配送额是根据市场询价按照招标下浮比例价值320元每人每月的食材),每月结算一次,依据配送方开具正规发票分别对公转账每月结算,未提供正规发票的不予以结算。

(二)、合同期限:一年。

(三)、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中标后不得向外界透露与采购单位相关的保密信息。(保密承诺具体要求由采购人确定并提供模板)

(四)、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合同确定原则

(一)、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二)、若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侯选人签定采购合同,以此类推。若在投标有效期外中标人因生产能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八、考核要求(明确考核办法)(实质性要求)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 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单位提供不合格原材料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因配送原材料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终止合同。如因配送原材料引发的食物中毒一次性超过10人或出现2次以上食物中毒的、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80%,经检测发现所配送原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未按时配送到位,影响就餐的;供应商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的,报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后终止配送合同。

(四)、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注意:1、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2、带“*”及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废标处理。

综合评分办法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45%

(主要评分因素) 共同评分因素

45分

1.米面油类15分

以本次有效的下浮比例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满分15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15 分*100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残疾人的相关政策

2.蔬菜水果类10分

以本次有效的下浮比例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满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10分*100

3.肉禽类13分

以本次有效的下浮比例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满分13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3 分*100

4.干杂调味品2分

以本次有效的下浮比例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满分2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 分*100

5.蛋类5分

以本次有效的下浮比例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满分5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5 分*100

2

技术10%

(主要评分因素) 技术类评分因素

10分

投标技术及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允许负偏离。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安全方案10%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安全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做综合评比,包含但不限于1.安全管理人员;2.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防范措施;4.安全培训;5.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措施等。

量化标准:方案全面、逻辑思维清晰、表述明确、层次分明、针对性实用性强,没有套用和滥用词语,有理有据、有图有表、能直接适用于本项目、能保障和有利于采购人含以上全部内容方案强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方案内容有不全面或不合理或达不到以上要求或不利于采购人或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保险4%

4分

中标后约定食品安全责任险1000万以下(含1000万)得2分,1000万以上得4分(提供承诺函)

(共同评分因素)

5

服务方案11%

11分

根据投标人的配送服务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比,包含但不限于1.配送措施2.货源保障措施3.质量保障措施4.内部管理制度5.工作流程管理制度6.服务措施7.出入库管理制度8.自检留样制度9.预防及应急保障措施10.资料存档及考核保障措施。11.售后服务方案。

量化标准:配送服务方案包含以上11个内容且内容完整翔实(细化制订)、逻辑思维清晰、表述明确、针对性实用性强,没有套用和滥用词语,有图有表、有理有据、合理、科学、能保障配送服务能力和实力、具有熟练且成熟的管理机制和团队、预防及处理突发情况等能力强、能保障和有利于采购人得11分。每缺一项扣1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6

车辆及仓储设施10%

10分

1车辆:投标人配送车(其中包括1辆冷冻车)得6分,缺一辆不得分,提供投标人自有车辆有效的3个行驶证或租赁车辆3个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仓储条件: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仓库200㎡及200㎡以上且符合仓储规范得4分(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承诺函)

(共同评分因素)

7

业绩3%

3分

提供2017年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8

企业信誉3%

3分

1.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投标人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企业鲜章(共同评分因素)

9

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2%

2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得2分。

注:①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

②不发达地区以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共同评分因素)

10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2%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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