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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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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SCZHTDL采招[2020]49号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doc

项目概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HTDL采招[2020]49号

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6日 至 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

方式:网站购买。每套¥500元(如项目分包,只需缴纳一次报名费,不以包件数量收费),售后不退。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网站中的《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本项目采购文件售卖,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本项目预算金额:26470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火把广场对面(金财大厦旁)

联系方式:靳助理1345877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0834-2562080 18481262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助理

电 话: 13458778333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格式文本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ZHTDL采招[2020]49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9月25日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朱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34-2562080 18481262824

采购人地址

凉山彝族自治州火把广场对面(金财大厦旁)

采购联系人

靳助理

采购人联系电话

13458778333

项目联系电话

13458778333

项目包个数

1

项目联系人

靳助理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也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本项目涉及到的但是后面“(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中又未列明要求的,请供应商根据本条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实质性响应,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判定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特别说明: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和事项

网站购买。每套¥500元(如项目分包,只需缴纳一次报名费,不以包件数量收费),售后不退。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网站中的《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0年9月26日到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500元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9日下午 13:30(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投标地点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开标地点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预算金额(元)

26470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 采购文件售卖,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凉山森林消防支队每日所需,食品及原材料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蔬菜、水果、干杂及调味品等,食品及原材料配送点主要包括西昌市辖区内、木里县辖区内及当队伍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或开展野外实战化训练时,距离营区200公里内。现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本次采购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化实施,采购人将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严厉打击供货不及时、履约质量差、降低采购标的标准的不诚信行为。本项目涉及支队广大消防员的切身利益,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目标

实现精心组织、货源安全、衔接有序、高效规范、保障有力的配送目标,切实保障凉山森林消防支队用餐需求,服务组织机构完整,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提供全天候的配送服务。

(二)服务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3.周密部署,衔接有序,限时完成。

(三)服务要求及配送标准

本次食材及原材料配送点包括西昌市西乡乡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西昌市西乡乡西昌森林消防大队、木里县锄头湾村木里森林消防大队及当队伍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或开展野外实战化训练时,距离营区200公里内,中标供应商需负责保证两地驻派支队的食材配送工作。支队及中标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主副食品配送的对接工作,确保配送工作按时、按量、保质完成。

1、服务需求

(1)配送方式

支队会根据采购需要提前一天电话通知或发送物资清单等形式,告知供货方物资项目、数量及要求,供货商应按要求将所需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当队伍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或开展野外实战化训练时,距离营区200公里内支队提出配送需求时,供应商在不收取额外费用的基础上,应按要求将所需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采购人有权指定食材来源地。

(2)配送时间

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均在上午9:00以前到位;临时供货安排无条件响应,临时配送要求在1.5小时内响应,应急配送要求应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投标人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另行制定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3)其它事项

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支队各伙食单位记录好米、面、油、干杂数量,核实米、面、油、干杂品类是否与清单相符,根据每月米、面、油、干杂价表核实单价。监督人员负责读取每种收米面油及干杂所称数量,并核实数量与米面油及干杂名称是否相符,并作好书面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2、食品质量标准

所供食品及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及检疫标准的产品,均应有相应卫生、防疫、检验等相关证明,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指定要求进行货物配送。

(1)肉品类

货品名称

配送要求

数量

鲜片生猪肉

鲜片生猪肉,必须来源于A级屠宰场。要求:动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提供注水、注其他物质的猪肉类产品或病(死)猪肉、老母猪肉和老公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品质等合格。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猪肉必须具备农业农村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以实际购买数量核算

鲜畜禽肉

禽肉符合GB16869要求,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

牛羊肉:牛肉符合GB/T17238标准要求,羊肉符合GB/T9961标准要求,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牛肉必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鲜鱼肉

必须为鲜活鱼,符合行业相关检测要求,严禁出现死鱼、重金属含量超标、兽药残留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冻品

冻鸡鸭类货品要求:无残羽,无黄衣,无血水/血污,无伤斑,无溃烂和肿块,眼睛平坦或稍凹,肌肉切面有光泽,有鸡鸭固有气味,按部位分割,无多余皮和脂肪,允许少量红斑;

冻海货品要求:虾体完整,体壳头连一体,体硬直有弹性,气味正常,鱼类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和淡水鱼固有的气味,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涨气,无开裂,肉结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纸箱包装,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配送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

(2)时蔬、瓜果类

货品名称

配送要求

数量

叶菜类

优级,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新鲜,无黄叶、烂叶,无虫眼,大小均匀,新鲜且嫩,基本不带泥沙,无夹杂杂草,可食用率92%及以上。

普通,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新鲜,无黄叶、烂叶,无虫眼,较新鲜,基本不带泥沙,无夹杂杂草,可食用率达88%及以上。

以实际购买数量核算

根茎类

优级,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形体完整无裂口,无腐烂变质,无异味,表面光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货品需新鲜且嫩。土豆不得有发芽发青现象且个体重量不得小于300g。可食用率90%及以上。

普通,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货品需新鲜且嫩。土豆不得有发芽发青现象且个体重量不得小于300g。可食用率90%及以上。

瓜果类

优级,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无腐烂变质,表面光滑无黑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商品需新鲜且嫩。可食用率95%及以上。

普通,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无腐烂变质,表面光滑无黑斑,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货品需新鲜且嫩。可食用率92%及以上。

菌类

优级,无腐烂、无破损、不潮湿、不粘手,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有光泽、菌身完整无损、无杂质,新鲜不发蔫,大小基本均匀。可食用率98%及以上。

普通,无腐烂、无破损、不潮湿、不粘手,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有光泽、菌身完整无损、无杂质,新鲜不发蔫。

香辛蔬菜类

无腐烂变质,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及香味,新鲜不发蔫且嫩,根部为水洗不带泥或干根泥沙少,可食用率95%及以上。

豆制品类

优级,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嫩气不发黄,无虫眼,货品为常温无发烧现象,大小长短均匀。

普通,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嫩气不发黄,无虫眼,货品为常温无发烧现象,大小长短均匀。

鲜豆类

包装清洁卫生,无发酸变质现象,有正常的豆香味,具有该货品应有的色泽。

其它

包装清洁卫生,具有货品应的色泽、气味,无腐烂变质,大小、长短基本均匀,货品损耗应为正常加工损耗。

(3)干杂类、鸡蛋、奶制品

货品名称

配送要求

数量

干杂类(指食堂食辅原料、调味品等食材辅料。)

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包装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供货时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SC”证复印件。

以实际购买数量核算

新鲜鸡蛋

规格:单个鸡蛋40克以上;外包装完好,不易造成鸡蛋破裂,外包装上要求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鲜鸡蛋送达时间距离保质期限不得低于25天。鸡蛋蛋壳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霉点,蛋黄完整,蛋黄蛋清界限分明。须无条件更换搬运中的破损货品、变质货品及过期货品。供货时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货品检验检疫证明。

奶制品

规格及包装:无菌灌装,盒装或袋装,带吸管。选用安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和运输等达到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鲜牛奶、酸奶配送到项目地的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日以上。常温奶配送到项目地的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0日以上。《灭菌乳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不得用复原乳生产。供货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SC”证复印件。

(4)米、面、油

货品名称

配送要求

数量

一级粳大米

规格25kg/袋,一级粳大米,必须符合国家大米GB/T1354-2018标准,配送时拥有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质检报告书;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包装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袋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号;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产品保质期不低于90天。

以实际购买数量核算

特制一等小麦面粉

规格25kg/袋,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符合国家小麦粉GB/T1355-1986标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包装袋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不破损。包装袋上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等。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标准,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着色剂。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处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送达产品保质期不得低于90天。

一级植物油

规格10升/桶,一级物理压榨非转基因植物油,须符合GB2716-2018及产品所标示的执行标准要求,配送时产品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有合格检验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包装上有注册商标及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等项目的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注明质量等级、生产工艺、原料产地;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产品保质期不低于180天。

(四)相关要求

1、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供货时提供供应猪肉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机打出证,手工出证无效,官方兽医签字)。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随肉送单位存档。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下,投标人每日按5%的比例对瘦肉精进行抽样自检合格(瘦肉精自检合格有记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抽检合格,投标人必须存档备查)。不合格的新鲜猪肉(包含排骨)不得供应。如果违反规定,立即与投标人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提供的新鲜猪肉为:去头颈部、四肢、尾巴、板油、生殖器、内脏、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腺)的新鲜猪肉(包含排骨)。投标人应保证肉质新鲜,即时供应,不得超越保鲜时限。

(3)严禁病(死)猪肉、母猪肉、公猪肉及其他病变猪肉。

(4)本次新鲜猪肉货品中标人必须建立和实施生猪屠宰、检验、缺陷货品召回更换、质量追溯制度。

(5)新鲜猪肉货品投标人不得违反《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严格执行该项目货品的检验、留样,对每批次供应的该项目货品都要留样备查。(所留样品数量应符合质检部门抽样所需代表量)

(7)本次新鲜猪肉货品中标人必须建立和实施生猪屠宰、检验、缺陷货品召回更换、质量追溯制度。

2、配送要求

(1)配送车辆为专业冷藏车,须有制冷设施,禁止不开制冷而用冰块降温,猪肉应整片悬挂、禁止堆放,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保证猪肉新鲜、清洁卫生。

(2)冷藏车必须每天清洗、消毒,无污垢,保持清洁(清洗消毒记录由驻场官方兽医监督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3)整块配送(双章清晰可见),不得配送零散猪肉,肥瘦合理搭配。

3、保障工作

(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就近进行配送(优先采购当地农副产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若配送食材口感不适合,投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重新配送;建立出入库台账。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和投标人,以及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投标人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商务部分

(一)价格评估与执行

1、采购人和中标人各自指定专人每月安排人员进行2—3次共同随机对中标人供货时所涉及的物资价格进行摸底调查,采购人再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及配送公司等因素,制定出执行价格即采购限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下浮率据实结算。

2、采购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加强中标人供货物资价格管理力度,掌握中标人供货物资市场信息,及时对价格浮动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通知配送公司对其相关产品价格提出异议,并及时进行调整。

★(二)安全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本项目自中标人中标之日起至服务期限止,中标人将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上述安全问题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食材采购,中标人需保证配送的商品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如投标人中标后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导致的不良情形,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采取严密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

★(三)相关要求

1、时限要求:为保障采购人就餐,投标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质量要求内高标准实施,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合同约定时间配送到场和质量不符合配送要求的视为违约,并将当月实际结算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予以违约赔偿,在资金结算中予以扣除。若因投标人的原因而导致无法按时履约,其履约保证金将依法上缴国库,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在交货当天需提供所交货物中当批猪肉的检疫合格证,未提供的当批猪肉可拒收,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采购人可取消其采购资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合同履约需要,本项目必须有着本地化服务才能正常有效地顺利履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成立西昌、木里两地本地化服务机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履约时间及地点

1、履约期限: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2、履约地点:西昌市西乡乡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西昌市西乡乡西昌森林消防大队、木里县锄头湾村木里森林消防大队及当队伍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或开展野外实战化训练时,距离营区200公里内。

(五)验收与考核

1、验收方法

各种食材符合产品遵循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配送。需求单位指定履约验收小组负责人;(当天由单位管理员、厨房值班员和炊事员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组织验收,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需准确、详细记载项目重要的事项及履约情况。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投标人每一项质量、服务、安全等履约情况,并进行质量研判,形成验收结论性意见。在验货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中标人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无条件换货,中标人整改完成后由采购人再次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小组将验收资料汇集成册,向采购人递交验收成果。采购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验收成果及考核结果启动资金支付程序。

2、考核标准

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送货服务、原材料价格、原材料质量、应急保障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警告并处于罚金(当月实际结算价款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投标人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退出机制,如因配送产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基层单位每月上报主副食品配送报告,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菜品质量、服务态度、配送时效)进行综合评价,如所服务单位连续3个月评价均为不满意;未按时配送到位,影响就餐的;经检测发现所配送产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其它采购人认为不宜继续配送的行为。

(六)资金结算

服务费用结算方式:购人每月10日前以转账方式据实结算上月配送服务费用,供货商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当月每天经双方验收签字的货品清单。如遇公休或节假日,转账期顺延。

四、其他部分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第八章评标细则及标准提供相关材料,要求深入实地勘察调研,各项措施均须结合实地情况且逐项响应。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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