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信息日期:2020/09/28】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QCG2020106
二、合同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一包)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YQCG2020106
四、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一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
联系方式:13905574639
供应商(乙方):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胜利西路与磬云路交汇处御河观唐5幢8层807室
联系方式:173345414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一包)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288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9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ZtbInfo/ZtbDyDetail_zfcg.aspx?InfoID=93704fee-752b-441a-bccd-6a6b0e18c74d type=3zfcg categoryNum=002002004002
附件:合同附件
附件:
解集一包.docx |
解集一包合同.pdf |
解集一包.pdf |
1
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
购项目(一包)
项目编号:YQCG2020106
采 购 人: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
中标供应商: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采购需求:解集中学食堂托管采购,解集中学约 760 人, 学生
伙食费按固定价为三餐 19 元/每生/天,288.8 万元/年;
2
服务期:3 年,合同采用 1+1+1 的形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
单位在上一年度托管期满经采购人认可,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3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
4
付款条件:1、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开具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
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
计核算中心管理;
2、学生伙食费据实结算,学校每月月底支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学
生伙食费。
5
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额的 10%
作为履约担保。
户 名: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 号: 3400172600805047491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电汇或转账
3
二、合同条款
1.术语的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
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
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
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
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七章“合同特殊
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
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所述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
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
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
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
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4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
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
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
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
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3.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
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第一项 服务要求”
及“第二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付款
5.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
正文部分第七章“一、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履约保证金
5
6.1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 CA 登记的基本账户,
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
6.2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
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检验和验收
7.1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
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
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
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
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
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
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
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
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
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
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
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
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
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
8.索赔
8.1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
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
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
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
索赔事宜。
8.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
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
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
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8.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
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
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
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
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
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
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除本合同条款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
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
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7
10.不可抗力
10.1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8 条和第 9 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
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
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
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
任。
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
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
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
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
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0 天,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
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
终止。
11.税费
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12.仲裁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
8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
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
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
则应向 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
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
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
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
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
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
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
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
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
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转让和分包
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9
15.2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
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
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
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
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
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
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17.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
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
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
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
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
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19.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
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0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中心学校
中标供应商(乙方):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 代理机构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
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
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888000元
大写:贰佰捌拾捌万捌仟元整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2020年 9 月 28 日 日 期:2020年 9 月 28 日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 期:2020年 9 月 28 日
见证方: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单位盖章:
日 期:2020年 9 月 28 日
12
四、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服务期 3 年,分 3 次维续,每年维续合同期间,每月进行
一次满意度考核,每学期不定期抽查一次,一学期有 2 次及以上不
合格,则视为本学期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学期有一次不合
格,给下学期作警示和改进,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得分 70 分
及以上为合格,维续下一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年合
同终止时间为次年的 6月 30 日)。
承包食堂考核方案(100 分)
(一)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发放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
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食品有不合格每发生一次/批。扣 5 分,罚
2000 元/次。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食材,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提供合
格食材。
2.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
采购须确认定点。无检验单或印证,未按采购点采购每发生一次/批。
扣 5 分;
3.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应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勤进勤出、
先进先出,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
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如生熟不分开,有超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每次扣 5 分,罚 2000 元;
13
(二)环境卫生
1.各加工操作间,食堂、餐厅及卫生区要整洁卫生、无积尘、蛛
网、无积水杂物。扣 5 分/次;
2.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
效防范措施。日常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未按要求做。扣 3 分/
次;
3、防鼠板不得随意去掉,否则扣 5 分。
4.纱门、纱窗应随时关闭。门窗不按要求关闭。扣 2 分/次;
5.泔脚、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未做到的。扣 3 分/次;
6.个人卫生要做好工装衣帽穿戴,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
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帽、口罩。否则,
每发生一人次;扣 2 分;
7.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戴工作服
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工作时,不吸烟、不挖鼻
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未按要求做,每发生一人次扣 5
分;
8.食品加工前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所
有原材料投产前必须经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检查发现不符合
要求的。扣 3 分/次;
14
9、各操作间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人员进入时应消毒并佩
戴口罩,否则扣 2 分。
10、员工发放学生食品时除穿戴工作服帽、口罩外,必须戴一次
性医用手套,否则扣 2 分。
(三)餐具管理
1.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具、熟食容器餐后应清洗消
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
毒、五保洁顺序操作。未按要求办扣 2 分/次;
2.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橱柜保洁,防止再污染。未
按要求办扣 2 分/次;
(四)就餐服务与质量
1.按带量食谱标准供应饭菜,应一视同仁。如未执行标准,每次
扣 2 分罚款 500 元,并在第一时间补齐补足;
2.食堂人员应做到按时开饭,定人定岗,不得无故无饭菜供应。
无故不能按时开饭、无故无饭菜供应扣 3 分;罚 500 元/次;
3.食品中不得有非入食部分。每发生次扣 1 分。
4.如发现食堂工作人员私自扣食材,或因给关系户、亲属子女多
打、挑拣打饭菜的,侵犯学生利益,每次扣 5 分,罚 500 元。
(五)安全管理
1.遵章守纪好,无违章违记行为。学校布置安全工作,及时完成。
15
认真执行安全制度, 无违章作业。发现一次扣 3 分。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教育,开好每月安全会议。加强食堂设备管
理,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毒防范工作。未
做到扣 2 分;
3.做好食堂电器、设备、燃料等的使用管理。食堂加工场地闲人
不得入内。未按要求办扣 2 分;
4.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穿戴
每人次扣 2 分;
(六)食品安全卫生
1.不得发生人员因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
品,或者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
患中毒。发生此类事件,扣除全部得分。
备注:1.无轻伤和一般事故,发生一起扣总分 30 分。
2.无重伤或其它重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一起扣总分 60
分。
3.如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得分,乙方要负责一切刑事责任。
4.因食品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
任。
5.上述条款如有不全面,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16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100 分)
饭菜质量 30 分
服务态度 30 分
卫生状况 30 分
饭菜分量 30 分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30-2
5
25-20
20 分以
下
30-25
25-20
20 分以
下
30-25
25-20
20 分以
下
30-2
5
25-20
20 分以
下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调查人: 总得分: 日期:
项目编号:YQCG2020106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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