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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教育科技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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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2020-2021年学生营养餐供应合同

招标详情

天镇县2020-2021年学生营养餐供应合同
招标编号:SXHRTC2020HW084-1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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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XHRTC2020HW084-1
合同名称:天镇县2020-2021年学生营养餐供应合同
项目编号:天财采备[2020]065号
项目名称:天镇县教科局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熟鸡蛋、软式面包、中式糕点)采购
采购人(甲方):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代理机构: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大同市智博康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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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点击查看招标公告
中标、成交公告:点击查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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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大同市公安局

天镇县教科局

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熟鸡蛋、软式面包、中式糕点)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天镇县教科局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熟鸡蛋、软式面包、中式糕点)采购

项目编号:SXHRTC2020HW084-1

采 购 人: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十、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镇县教育科技局的委托,对天镇县教科局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熟鸡蛋、软式面包、中式糕点)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镇县教科局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熟鸡蛋、软式面包、中式糕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SXHRTC2020HW084-1-1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玖万柒仟肆佰柒拾元

人民币(小写)(619.747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三包:供应商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熟鸡蛋

约270万

256.652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

软式面包

约184万

192.8942

3

中式糕点

约162万

170.2008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要求供应商送货到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方式: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学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8、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报名须携带相关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包一提供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鲜鸡蛋产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兽药残留检验报告;

(7)包二提供软式面包类食品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

(8)包三提供中式糕点类食品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

(9)报名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纳税凭证;

(10)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大同市太和路120号海力西苑商铺报名并购买。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同市太和路120号海力西苑商铺。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整。

(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08: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大同市太和路120号海力西苑商铺。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08: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大同市太和路120号海力西苑商铺。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镇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地址:天镇县县城新区新世纪大街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83426019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大同市太和路120号海力西苑商铺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52-7785884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52-7785884

十二、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为: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食品出厂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

5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食品出厂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包一提供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鲜鸡蛋产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兽药残留检验报告;包二提供软式面包类食品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包三提供中式糕点类食品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详细要求见商务要求,若无要求可不提供);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4.(包一)熟鸡蛋商标注册证件、GB/T24001-2016/ISO14001:2015BI标准认定和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定;(包二)生产软式面包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HACCP体系认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及诚信体系有效认证证书;(包三)生产中式糕点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及诚信体系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2019年度或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熟鸡蛋投标人可提供鲜鸡蛋合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企业简况(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货物/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3. 投标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4.同投标货物/服务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或能证明其技术参数的生产厂家材料;

5.本项目服务及配送能力、配送方案、配送时间;

*6.紧急预案

*7.质保期时间承诺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8.售后服务响应、培训方案等承诺;

*9.售后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7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视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

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8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人民币(大写):包一:伍万元整(¥:50000元);

包二: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包三: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转账或支票倒送非现金方式之一一次性进行交纳,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08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瀛湖小微支行

帐 号:8868804701317000765691

财务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352-778588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或支票倒送交纳时,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10

评标委员会构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619.747万元。共分为三个包,包一256.652万元、包二192.8942万元、包三170.2008万元,合计金额为619.747万元;报价高于此金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定义

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8) 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7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资格证明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编码从正文开始自“1”起连续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标,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大写): 包一:伍万元整(¥:50000元);

包二: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包三: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账户,采用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交纳,并在凭单备注栏中写明包号和采购项目名称。转账的保证金应在2020年08月24日17:00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号,投标人需在交款后到本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以便账户查询。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收款单位: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瀛湖小微支行

帐 号:8868804701317000765691

(3)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8.5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原则上同一投标人中一包)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注:如果供应商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签字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代理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推荐两名投标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

16.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符合性审核

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17.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6项部分中带*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供货期、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由采购人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主要依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第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5.1本次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抵扣中标人保证金中代理服务费。

25.2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支票(须倒送)、电汇。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1.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或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服务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1.2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1.3采购货物/服务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中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的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31.4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1.5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1.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性审查

1.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1.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2.符合性审查

2.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

2.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7.5条规定的原则。

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3.政策性要求审核内容及标准

3.1审核内容:评标委员会遵循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原则,审核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2评审标准

环保节能产品评审标准:

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评标方法、内容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经初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填写打分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货物/服务的技术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企业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因素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所有评委对某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加某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1.分值分配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并严格按照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审, 总分为100分

具体评价因素见下表:

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评标委员会通报。评标委员会须对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货物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报价。

评分标准和方法表(包一、二、三)

序号

项 目

评 分 细 则 及 标 准

分项分值

分值构成

报价部分3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

100分

报价

部分(30)

报价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0分

商务

部分(10)

同类项目

业 绩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业绩(包含合同盖章页)得1分, 不符合不得分,最高得5分(现在需提供合同原件等材料)。

5分

企业服务能力、信誉

各供应商的企业服务能力、信誉横向比较(0分-3分)。

3分

投标文件

制 作

供应商制作标书的编排合理、资料齐全、严谨规范、条理清晰等酌情打分。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其他得0.5分。

2分

技术

部分(60)

供货产品

品质

加工工艺、管理和装备水平、厂房卫生(0分-8分)

对各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8分

货物质量、重要营养指标等(0分-8分)

8分

产品包装、外观等(现场提供样品)(0分-5分)

5分

供货能力

配送方案(人员、设备等)(0分-8分)

8分

配送响应时间承诺 (0分-4分)

4分

紧急预案(0分-8分)

8分

质保期的时间承诺和食品安全保证措施(0分-9分)

9分

售后服务

承诺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网点、人员、服务保证措施和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0分-10分)。

10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熟鸡蛋:

一、对新鲜熟鸡蛋规格、数量、营养成分、质量安全等需求

1.规格、数量:

规格

学生数

数量

预算价

≥45克/颗

1.35万人左右

约270万颗

2566520元

2.营养成分符合国家职能部门规定相关标准。

3. 熟鸡蛋为无菌且重金属残留量符合GB2762-2012标准。

二、食品质量要求:

1.熟鸡蛋必须符合本公告要求第一款的所有条件。

2.中标企业(供应商)必须采用新鲜生鸡蛋加工,熟鸡蛋保质期不少于15天,且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熟鸡蛋到校时间距保质期不得少于8天。

3.中标企业(供应商)为保证熟鸡蛋的质量,采取防污染措施,避免派送过程中出现污染变质,对熟鸡蛋必须进行真空无菌包装。对疑似有质量问题的熟鸡蛋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金结算: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待需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书,按照验收结算书及供方开具的正式发票金额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四、相关说明:

1.中标价包含运输费(送货到校)、税费、售后服务费用等。

2.教科局与中标企业(供应商)所签合同有效期限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3. 熟鸡蛋配送由中标企业(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确定专人专车(车辆为符合要求的厢式货车),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配送。

4.中标企业(供应商)如违背合同,教科局立即终止合同,供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中标企业(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产品加工、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软式面包:

一、对软式面包规格、数量、营养成分等需求

1.规格、数量:

规格

包装

学生数

数量

备注

≥45克/包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袋装

1.35万人左右

约184万包

预算价1928942元

2.营养成分

项目

每100克(g)含量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能量

≥1337千焦(kg)

≥16%

蛋白质

≥10.9(g)

≥18%

脂肪

≥4.7(g)

≥8%

碳水化合物

≥57.5(g)

≥19%

≥740毫克(mg)

≥37%

二、软式面包质量要求:

1. 软式面包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面包标准GB/T20981-2007》。

2.中标企业(供应商)所提供的软式面包保质期不少于5天。

3.中标企业(供应商)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软式面包到校时间距保质期限2日以上。

4.中标企业(供应商)保证软式面包的质量,对破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软式面包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金结算: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待需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书,按照验收结算书及供方开具的正式发票金额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四、相关说明:

1.中标价包含运输费(送货到校)、税费、售后服务费用等。

2.教科局与中标企业(供应商)所签合同有效期限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3. 软式面包配送由中标企业(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确定专人专车(车辆为符合要求的厢式货车),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配送。

4.中标企业(供应商)如违背合同,教科局立即终止合同,供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中标企业(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软式面包产品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中式糕点:

一、对中式糕点规格、数量、营养成分等需求

1.规格、数量:

规格

包装

学生数

数量

备注

≥45克/包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袋装

1.35万人左右

约162万包

预算价1702008元

2.营养成分

项目

每100克(g)含量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能量

≥1600千焦(kg)

≥21%

蛋白质

≥5.0(g)

≥10%

脂肪

≥18.2(g)

≥30%

碳水化合物

≥52(g)

≥17%

≥34毫克(mg)

≥8%

二、中式糕点类食品质量要求:

1. 中式糕点类食品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烘烤类糕点国家标准GB/T20977-2007》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2. 中标企业(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式糕点类食品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

3. 中标企业(供应商)对学校供应的每批次中式糕点类食品到校时间至少距保质期限120日以上,并提供每批次中式糕点类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

4. 中标企业(供应商)保证中式糕点类食品的质量,对破包等存在质量问题的中式糕点类食品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金结算: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待需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书,按照验收结算书及供方开具的正式发票金额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四、相关说明:

1.中标价包含运输费(送货到校)、税费、售后服务费用等。

2.教科局与中标企业(供应商)所签合同有效期限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3. 中式糕点类食品配送由中标企业(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确定专人专车(车辆为符合要求的厢式货车),按照教科局提供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和时间次数配送。

4.中标企业(供应商)如违背合同,教科局立即终止合同,供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中标企业(供应商)必须接受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中式糕点类食品产品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包一、包二、包三技术参数须符合国家职能部门规定参数)

二、供货方式: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供货时间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约200天,每学期约100天)。

三、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学校

四、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待需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书,按照验收结算书及供方开具的正式发票金额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仅供参考)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货款支付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集中采购机构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大同市天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在不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定。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

 

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

二〇二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有效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包一提供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鲜鸡蛋产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兽药残留检验报告;包二提供软式面包类食品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包三提供中式糕点类食品2019年以后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代理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代理机构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8.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9.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