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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监狱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SZC-2020-A-007)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监狱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GSZC-2020-A-00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监狱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GSZC-2020-A-00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C-2020-A-007
项目名称: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招标
预算金额:284.0万元
最高限价:28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4 284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预算额内货物全部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到 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02:00至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监狱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村南
联系方式:58966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联系方式:022-8643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22-86436560
采购文件下载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doc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SZC-2020-A-007)

采购人:天津市监狱

招标代理: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目 录

TOC \h \z \u \t "标题 3,1"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须知 7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17

第三部分 合同草案 19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2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C-2020-A-007)

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监狱委托,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ZC-2020-A-007

二、项目内容: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工作

三、项目预算:28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本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14:00止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06日14:00整

3.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工

2.联系方式:022-8643656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监狱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村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姚老师,022-5896653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643656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C-2020-A-007

2

招标范围:

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284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预算额内货物全部供货完毕。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天津市监狱)

5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月底结算本月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项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2018年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 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被授权人身份证

8.? 保证金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原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时请携带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以备审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90天(日历日)

9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递交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

递交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账号:441130100100228543

备注:投标人最迟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递交时需注明:项目代码000897,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开标时须携带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原件备验。

10

投标人替代方案: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任何替代方案。

1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需在文件右上方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标书电子版(CD-R光盘1份)。

12

招标文件的发售

详见公告

13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就项目需求内所有供应品进行单价汇总报价:即所有需求品目单价价格及单价汇总价格一起填报,根据投标投标人所报所有品目单价汇总价格进行评审。

2、投标人的报价还应包括:货物货款、配送费、仓储费、材料耗损及其他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的最终优惠价格。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供货过程中不予追加。

14

报价书(包括“投标报价一览表”附报价明细表)须单独密封提交。

15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用: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关于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1)中标方应参考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收到中标通知后,可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

(b)? 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按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清中标服务费。

(3)如果中标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仍未按上述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则招标公司有权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收取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公开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招标。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公司。

3. “服务”系指按本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4. “货物”系指按本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货物和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三)追究

1.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申请人递交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求投标申请人的责任:

(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

2.本文件未做应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申请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及货物的投标申请人。

2.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符合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关于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五)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八)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九)货币单位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位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十)偏离

注:对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条款(标注“★”条款)要求的评审:不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标注“★”主要技术条款之一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公开招标文件说明

(一)公开招标文件的构成

1. 公开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公告、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公开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草案;

(5)投标文件格式。

2. 招标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1)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于收到解答或澄清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解答或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全。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三、投标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应由资格及技术标、投标函(含“投标报价一览表及附报价明细表”)组成。

2. 资格及技术标部分、投标函电子文件制作到一张光盘或其它电子存储设备内,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电子标书文字部分使用word格式编制为只读文件,不可修改。电子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应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致,电子文件应包括书面文件的全部内容,当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书面内容为准。

3.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背胶方式),并自行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三)投标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日历日内为投标有效期。

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投标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适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背胶方式),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

(2)每一封包上注明“于2020年11月06日14时00分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只接受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保证金电汇至采购代理单位。其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密封于投标文件中,在开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或电汇凭证加盖公章备查。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单位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采购代理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与确定中标

1.开标

1.1采购人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1.2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相关证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1.4开标程序

1.4.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受权招标组织人)组织并主持。

1.4.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1.4.3招标人简要介绍招标项目的概况或情况。

1.4.4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4.5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授权招标组织人)按以下步骤当众拆封,开标流程:

步骤一:审查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要求提交的证件和有效投标人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当众宣布废标;

步骤二: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其资格进行评审;

步骤三:资格审查合格的,对所有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人投标函(包括“投标报价一览表及附报价明细表”)部分进行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步骤四: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比较、打分;

步骤五:各项评审工作的汇总,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中标结果和评标报告。

1.5评标委员会

1.5.1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由专家四人及采购单位一人组成;

1.5.2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5.3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申请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6.1投标文件启封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6.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组织人和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九)评审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中标候选投标人产生办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中标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8、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单价合计)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 商务分(24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完成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高得18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供货协议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18

2

拟派人员持证情况

拟派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健康证人员为3人及以上,得6分;未提供或不符合0分。

6

第三部分 技术分(66分)

分值

1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评价

考察投标人对项目的整体把握能力,包括对整体服务目标、配送人员安排、具体配送措施等需求进行分析描述,提供整体实施方案(包括各主要项目需求工作服务事项)。

实施方案完整详细、列明所有要求事项,方案针对性、专业性强,时间效率最高:10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7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10

2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组织机构设置为图表形式,须列明职能分工、岗位说明、人员职能介绍、协作方式、事件处理流程,每项要求2分,共10分。

10

3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

根据监狱系统特点描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准备,人员准备、设备配置齐全程度、合理性及配送、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及时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整体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10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7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10

4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包括材料保鲜、材料密封、材料存储、突发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措施等方面)

食品安全措施科学且充分考虑到成本控制、方案内容完善科学:10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7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10

5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评价

应急预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节假日或临时性、特殊任务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10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7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10

6

人员保密管理及稳定性方案

人员保密管理及稳定性方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方案,条款设置、应急处理方案、稳定性制度、保障措施等)(8分)

方案内容充实详细,涵盖内容最广并与本项目要求结合最为紧密:8分;

上述评审内容对比次之或有漏项:5分;

方案内容差:3分;

无方案:0分

8

7

报价合理性

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所列货物单价报价情况综合评定。

报价科学合理:8分;

所报单价明显超出或低于该品目市场成本价:5分

以部分品目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某项品目明显高于成本价从而拉低整体综合报价谋取综合单价降低的:3分;

报价大部分低于市场成本价涉嫌恶意低价竞标的:0分。

8

合计

100

9、其他

9.1、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投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6)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7)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8)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9)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1)未按照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响应应答无具体内容的;

(12)投标文件内容不清晰不可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晰、印刷不清晰、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13)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14)在规定时间内未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15)投标文件中填写超出竞争性招标文件目录范围内容的。

9.2、投标人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中标资格。

(九)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1.1 评审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2 采购人可以对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状况、投标人资质、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1.3 最终审查的方式可以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1.4 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1.5 采购人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中标投标人。

2公开招标组织人接受和拒绝响应的权利

公开招标组织人保留在授予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公开招标响应,宣布公开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公开招标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中标通知书

3.1 在公开招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公开招标组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投标人,确认其公开招标响应已被接受。

3.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验收要求: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十一)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

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投标人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服务要求

第一条 每日上午8:00前配送当日货物,遇特殊情况按照需方要求的时间随时准时配送(限30分钟内)。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送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梨园头村南天津市监狱。

第二条 供方应确保参与配送工作的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病毒性肺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配送人员不得无故更换,对配送车辆定期进行消毒。

第三条 供方在供应保障全过程中,不得冠以或提及需方单位名称,不准向外泄露需方供应保障情况,对外不得谈及需方任何情况。

第四条 供方保障单位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如有以次充好现象发生需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暂停或解除供方的配送工作。

第五条 配送食品单价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含税)

二、所需食材及要求

(一)材料分类:食堂所需食材(果蔬类、肉类、粮油类、调料类等等)的供应及相关服务。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果蔬类:鲜香菇、洋白菜、大白菜、大葱、黄瓜、香菜、尖椒、胡萝卜、姜、长茄子、绿豆菜、黄豆菜、去皮蒜、西葫、冬瓜、蒜苗、带皮蒜、土豆、藕、长豆角、豆角、茄子、西红柿、洋葱、油麦菜、香葱、茼蒿、青椒、球生菜、金针菇、有机菜花、杏鲍菇、白玉菇、苦菊、红尖椒、菠菜、西芹、苦瓜、芹菜、娃娃菜、小白菜、油菜、金瓜、山药、紫薯、红薯、花生、毛豆、蒜薹、韭菜、香菇、荷兰瓜、西瓜、苹果、橘子、香蕉、桃、梨等等。

肉类:牛肉、羊肉、猪蹄、肘子、带皮五花肉、培根、鸡翅、琵琶腿、鸡腿、鱼丸、蟹棒、虾仁、鱿鱼、猪腰、鸡软骨、排骨、肥肠、鸭胸、龙利鱼、三黄鸡、带鱼、养殖虾、花蛤、羊肉片、猪肉馅、火腿、猪肝、猪棒骨、肥瘦肉片、猪里脊、鸡肉片、鸡肉丝、鸡胗、鸡柳、鸡米花、半片鸭、鸭胸、鸭胗、鸭脖、鸭腿、羊肉馅、羊蝎子、羊杂、羊骨头、肥牛片、牛肉馅、牛骨头、鳕鱼、鲫鱼、平鱼、黄花鱼、虾丸、等等。

粮油类:大米、面粉、玉米面、玉米渣、小米、八宝米、绿豆、黄豆、红小豆、薏米、挂面、油、切面、云吞皮、锅巴菜、饼丝、黑米面、江米、绿豆面、黄豆面、小米面、果仁、黑米、方便面等等

调料类:醋、生抽、酱油、料酒、白醋、蚝油、豆瓣酱、麻酱、香油、面酱、番茄酱、老干妈、麻油、排骨酱、柱候酱、海鲜酱、黄豆酱、老抽、豉油、干锅酱、胡椒粉、白糖、五香粉、火锅底料、十三香、泡打粉、孜然粉、内脂、小苏打、鸡精、味精、盐、碱面、沙司酱、生粉、淀粉、芥末油、木耳、干香菇、干黄花菜、花椒、大料、虾皮、辣椒段、辣椒面等等。

(二)质量要求

1、果蔬类

外观色泽正常、无变暗、表皮无褶皱、无斑点、无水锈、无虫眼、无病害及腐烂、无水分丢失、无不正常外来水分、无刺伤、无碰压伤、形态正常、果梗完整。色泽正常指成熟时应具有的色泽。并且安全卫生优质新鲜,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食用安全。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2、粮油类

大米必须是品牌产品并具有注册商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并取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

3、调料类: 

包装及标志: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

4、冷冻品类:

包装及标志: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箱,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色泽均匀、形态完整、具有冷冻产品应有的滋味喝气味。

5、肉类:

色泽鲜亮、无异味,无杂物;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证明。清真类食材食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清真”字样。

6、鲜活水产品:

产品规格、产地与使用部门的要求相一致。产品保持鲜活、体态完整、色泽明亮、花纹清晰、无异味。产品有正规渠道和来源。

7、杂粮、豆制品类:

色泽明亮均匀、形态完整、无异味、无霉变、无蛀虫、无水份、无杂质、每批送货的质量保持一致。有正规的渠道和检验证明。

8、鸡蛋要求: 所供鸡蛋是产出不超过一周的新鲜鸡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执行国家鲜鸡蛋卫生标准要求,保证新鲜,食用安全;鸡蛋感官指标及标准:蛋壳外观清洁完整且色泽正常(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无破裂、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并符合国家鲜鸡蛋卫生标准;每500克鸡蛋平均控制在8-9颗;鸡蛋生产厂家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所供食材杜绝一切转基因食品。

三、其他要求

1、贮存要求:食品应贮藏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室贮存或运输。

2、运输要求:运输食品应使用厢式货车,避免日晒、雨淋、容器内应避免因重量或机械压伤、压破、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3、对于每日所需供应的食材详细清单,需方将于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发送给供货商。对于每日供货的货物,对比每日所需供应的货物详细清单需方允许供应商每次供货有1-2个种类货物的偏差,但是须与需方协商,经需方同意方可变更食材。

4、每日送货须附带发货清单。

5、 结算方式:月底前当月费用必须结算完毕。(除特殊情况外)对于结算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错误或其他事项,供应商应按需方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或采取需方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

6、供应商建好采购台账,包括时间、数量、地址、经办人等,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7、售后服务

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当是正厂出品、配套且全新的、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测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由供方无偿更换.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8、特别说明:考虑到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供方对需方提出的需求(包含货物供货数量、供货质量、配送及其他服务等)应尽量配合,特殊情况协商确定,对于双方商定事项,供方未按要求执行的,在送货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一次警告;两次暂停3个月配送;三次直接解除合同,责任完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对我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我方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供方支付20000元赔偿;对于违法犯罪、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业务开展,营造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共赢,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个人披露项目信息,不得公开和提供有关项目情况,未经同意,不得将取得的资料用于合同范围以外的事项。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办法;中标供应商要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天津市监狱全年采购预算汇总表

一、粮油类

油(1L)

大米(1KG)

面粉(1KG)

切面(1KG)

云吞皮(1KG)

锅巴菜(1KG)

饼丝(1KG)

红小豆(1KG)

黑米面(1KG)

江米(1KG)

小米(1KG)

玉米面(1KG)

方便面(1KG)

八宝米(1KG)

黄豆(1KG)

绿豆(1KG)

黑米(1KG)

果仁(1KG)

绿豆面(1KG)

小米面(1KG)

黄豆面(1KG)

二、调料类

醋(1L)

生抽(1L)

酱油(1L)

料酒(1L)

白醋(1L)

蚝油(1KG)

豆瓣酱(1KG)

麻酱(1KG)

香油(1KG)

面酱(1KG)

番茄酱(1KG)

老干妈(1KG)

麻油(1L)

排骨酱(1KG)

柱候酱(1KG)

海鲜酱(1KG)

黄豆酱(1KG)

老抽(1L)

豉油(1L)

干锅酱(1KG)

胡椒粉(1KG)

白糖(1KG)

五香粉(1KG)

火锅底料(1KG)

十三香(1KG)

孜然粉(1KG)

泡打粉(1KG)

内脂(1KG)

小苏打(1KG)

鸡精(1KG)

味精(1KG)

盐(1KG)

碱面(1KG)

沙司酱(1KG)

生粉(1KG)

淀粉(1KG)

芥末油(1L)

木耳(1KG)

干香菇(1KG)

干黄花菜(1KG)

花椒(1KG)

大料(1KG)

虾皮(1KG)

辣椒段(1KG)

辣椒面(1KG)

三、肉类

排骨(1KG)

猪小肘(1KG)

猪肥肠(1KG)

肥瘦肉片(1KG)

带鱼(1KG)

肥瘦肉丝(1KG)

带皮五花肉(1KG)

猪里脊(1KG)

五花肉片(1KG)

鸡肉片(1KG)

鸭胸(1KG)

鸡肉丝(1KG)

猪棒骨(1KG)

鸡翅根(1KG)

猪肉馅(1KG)

鸡排(1KG)

虾仁(1KG)

鸡胗(1KG)

鸭胗(1KG)

半片鸭(1KG)

老火腿(1KG)

鸡米花(1KG)

瘦肉丝(1KG)

鸡柳(1KG)

羊杂(1KG)

羊蝎子(1KG)

羊肉馅(1KG)

羊肉片(1KG)

鸡腿(1KG)

鸭脖(1KG)

羊肉(1KG)

羊骨头(1KG)

牛肉(1KG)

肥牛片(1KG)

牛棒骨(1KG)

鸭腿(1KG)

黄花鱼(1KG)

白鲢鱼(1KG)

鸡胸(1KG)

龙利鱼(1KG)

猪蹄(1KG)

鳕鱼(1KG)

猪肝(1KG)

虾丸(1KG)

平鱼(1KG)

五连腿(1KG)

鲫鱼(1KG)

蟹棒(1KG)

鱼丸(1KG)

培根(1KG)

养殖虾(1KG)

鲫鱼(1KG)

带皮肘肉(1KG)

鸡块(1KG)

牛肉馅(1KG)

四、果蔬类

苹果(1KG)

橘子(1KG)

桃(1KG)

梨(1KG)

香蕉(1KG)

荷兰瓜(1KG)

西瓜(1KG)

鲜香菇(1KG)

大白菜(1KG)

长茄子(1KG)

绿豆菜(1KG)

黄豆菜(1KG)

带皮蒜(1KG)

蒜苗(1KG)

长豆角(1KG)

香葱(1KG)

茼蒿(1KG)

青椒(1KG)

金针菇(1KG)

杏鲍菇(1KG)

白玉菇(1KG)

苦菊(1KG)

大葱(1KG)

红尖椒(1KG)

尖椒(1KG)

香芹(1KG)

胡萝卜(1KG)

苦瓜(1KG)

圆白菜(1KG)

菠菜(1KG)

黄瓜(1KG)

西芹(1KG)

豆角(1KG)

娃娃菜(1KG)

大白菜(1KG)

小白菜(1KG)

毛豆(1KG)

花生(1KG)

莴笋(1KG)

紫薯(1KG)

西红柿(1KG)

金瓜(1KG)

洋葱(1KG)

蒜苔(1KG)

香菜(1KG)

香菇(1KG)

西葫(1KG)

油菜(1KG)

韭菜(1KG)

藕(1KG)

冬瓜(1KG)

南瓜(1KG)

姜(1KG)

去皮蒜(1KG)

白萝卜(1KG)

土豆(1KG)

茴香(1KG)

芹菜(1KG)

菜花(1KG)

油麦菜(1KG)

茄子(1KG)

油麦菜(1KG)

红薯(1KG)

球生菜(1KG)

西兰花(1KG)

旱萝卜(1KG)

山药(1KG)

注:1.本汇总表不代表最终购买清单,未列清或未列品目在实际供货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2.由于不能确定货物采购数量,投标人统一按预算报价,供货期为预算内价格货物供货完毕为止。

第三部分 合同草案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名称:

货物型号:

制造厂家:

货物原产地: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货物总价款:

大写: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 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如涉及软件,应为正版软件。

3. 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年免费维修保质期(详见附件),并负责终身维护。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 ),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 %的货款。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账号: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3. 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货物(或工程、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响 应

( 正/副 本 )

技术及资格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详细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授权代表电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投标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SZC-2020-A-007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一份。

1. 投标书

2.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3.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4. 授权书

5. 真诚投标承诺书

6. 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 承诺书

8. 企业管理情况

9 .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节能、环保材料或产品或相关措施

10. 针对项目需求书中“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及“其他要求”能否达成的承诺函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12. 分项报价一览表

13.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其他材料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实质性资格要求的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另需单独密封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自投标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实质性资格要求

投标人实施能力

服务及其他要求

时间要求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文件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内容。

3. 投标文件应答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公章:


附件3

2017年至今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始日期—

完工日期

合同金额

合同编号

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第一部分的投标人实施能力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公章:


附件4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受委托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单位:

住 址: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受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 托 人:(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6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C-2020-A-007)”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报价;(2)交付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公章:


附件7

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

我单位现参与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C-2020-A-007),并作出如下承诺:

本项目有效执行期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在有效执行期内,如有需要,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

特此承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公章:


附件8

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加警察食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ZC-2020-A-007),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公章:


附件9

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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