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80,0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食品 配置要求: 蔬菜水果类、肉类禽类、水产品类、冻品类、粮油类、干副调料品及干货类、其他需要采购的食品及部分厨房用品 | ¥480,000.00 | 1(年) | ¥48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询价文件)
- (6)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蔬菜配送、销售蔬菜、水果等类似范围。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询价文件)
-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询价文件)
-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询价文件)
- 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2020-10-22 18:00:00(北京)
-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缴纳保证金¥9,000.00元整。
- 开户行:详见询价文件
- 账户名:详见询价文件
- 账 号:详见询价文件
- 注:请按要求向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缴纳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0月19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8:00),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一)交货时间:1年
-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预约的货物数量、质量、时间按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组织现场复称、验收、签字登记后入库。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为单价折扣比例,单价折扣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结算方式为当月实际发生量×指导价格×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例如: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为92%,当月定价的大米为5元/斤,用量为1000斤,则大米的结算价格为5×1000×92%=4600元。
结算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人据实结算,以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时间点,结算及付款方式如下:
(一)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成交供应商按时按量将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基本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原料的配送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每月结算一次。
(二)成交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上月合同金额于每月10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采购货款;
(四)货款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 (六)配送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保持相对稳定的进货渠道和充足的货源,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执行常态化采购任务,采购人每日17时前报送次日供货清单给成交供应商,每日7时前将配送货物送达采购人食堂;零星采购任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 (七)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
(一)采价周期及时间:每月询定价两次,选择3家采购人附近大中型超市进行采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调整询定价次数。
(二)定价:采价结束,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集价格进行基本确定,原则上以采购人附近大中型超市同类同质餐饮货品的平均零售价格为指导价,乘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作为结算价。每月25日前确定当月结算价格。(参与询定价的人员均应在询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询价调查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
2、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其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供货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的,或者配送的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顺利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3100027129200306421
-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 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 联系人:曹伟
- 联系电话:13996455928
询价文件
项 目 名 称: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集中采购食堂原材料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尔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篇 询价邀请书 3
第二篇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7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8
第四篇 评标办法 11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15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 23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 27
第一篇 询价邀请书
受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对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集中采购食堂原材料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品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单价折扣 比例 (最高限价) |
询价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集中采购食堂原材料服务 |
蔬菜水果类 |
本项目采购金额不超过48万元/年 |
100% |
0.9 |
1 |
肉类禽类 |
|||||
水产品类 |
|||||
冻品类 |
|||||
粮油类 |
|||||
干副调料品及干货类 |
|||||
其他需要采购的食品及部分厨房用品 |
注:1、合同期内采购根据成交单价折扣比例和采购数量据实结算。以采购人就近市场同类同质餐饮货品的平均零售价格为指导价,进行单价折扣比例的填报。(例如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92%,若询价的不同市场的即时价格平均价为10元/斤,则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价格为9.2元/斤)。
2、以上品目均采用相同的单价折扣比例。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蔬菜配送、销售蔬菜、水果等类似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供应商公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询价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进行注册。
(二)询价文件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0月19 日)起至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如公告信息不一致,以重庆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网发布信息为准。
(四)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2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10月 23日北京时间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 23 日北京时间10:00
(七)询价开始时间:2020年10月 23 日北京时间10:00。
(八)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0月19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8:00),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九)供应商须准时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到线下递交地点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询价。本项目询价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线下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收代退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金额: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二)询价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0月 23日北京时间9:30—10:00。
(三)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询价保证金使用自制信封密封,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递交金额、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将于询价现场收取询价保证金,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四)询价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服务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在询价活动中如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询价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询价保证金:
4.1供应商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4.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3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5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6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7其他严重扰乱招标程序的。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八)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3-62805617
地 址:南岸区光电路21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尔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7623265085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桥北苑9号格林空间4楼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 市政设施管理处集中采购食堂 原材料服务 |
1 |
蔬菜水果类 |
2 |
肉类禽类 |
|
3 |
水产品类 |
|
4 |
冻品类 |
|
5 |
粮油类 |
|
6 |
干副调料品及干货类 |
|
7 |
其他需要采购的食品及部分厨房用品 |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主要为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配送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水产品、冻品、粮油类、干副调料品、干货类、部分厨房用品等与餐饮有关的货品物资。
(二)货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并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三)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时间起一年,服务期内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得分为90以下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
(四)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五)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次月预采购货品的单价清单,供采购人选择备用。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一年,服务期内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得分为90以下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
(二)配送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保持相对稳定的进货渠道和充足的货源,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执行常态化采购任务,采购人每日17时前报送次日供货清单给成交供应商,每日7时前将配送货物送达采购人食堂;零星采购任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1、供应商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齐全明晰。
2、蔬菜水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
3、肉类禽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4、水产品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
5、冻品类:无杂质、异味。
6、粮油类: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到货验收时在保质期内。
7、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霉变、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五)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预约的货物数量、质量、时间按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组织现场复称、验收、签字登记后入库。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为单价折扣比例,单价折扣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结算方式为当月实际发生量×指导价格×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例如: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为92%,当月定价的大米为5元/斤,用量为1000斤,则大米的结算价格为5×1000×92%=4600元。
结算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
(一)采价周期及时间:每月询定价两次,选择3家采购人附近大中型超市进行采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调整询定价次数。
(二)定价:采价结束,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集价格进行基本确定,原则上以采购人附近大中型超市同类同质餐饮货品的平均零售价格为指导价,乘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作为结算价。每月25日前确定当月结算价格。(参与询定价的人员均应在询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询价调查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采购人作退货处理。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成交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采购人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情,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五、付款方式
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人据实结算,以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时间点,结算及付款方式如下:
(一)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成交供应商按时按量将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基本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原料的配送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每月结算一次。
(二)成交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上月合同金额于每月10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采购货款;
(四)货款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
2、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其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供货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的,或者配送的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顺利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3100027129200306421
七、权利与义务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各项条款,明确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配送餐饮物资安全。
八、其他
(一)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采购人可随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部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备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不能参与询价。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原件备查(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询价保证金 |
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 |
|
未带原件,视为不合格。 |
注:
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若专家查验原件未带,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响应报价、商务部分、服务方案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供应商须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报名和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否则为无效询价,其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服务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询价。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单价折扣比例。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询价文件第二篇和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实质性响应。 |
询价有效期 |
询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服务方案进行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由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排名靠前;报价得分也相同时,由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供应商排名靠前。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响应 报价 (60分) |
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 (60分) |
供应商填报单价折扣比例,有效的单价折扣比例中的最低折扣比例为评标基准价,即以最低折扣比例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综合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单价折扣比例) ×60%×100 |
1、单价折扣比例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询价; 2、最低折扣比例的认定:如只有A、B、C三位供应商参与询价,且三位供应商填报的的有效折扣比例分别为0.90、0.85、0.92, 那么0.85即为最低折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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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25分) |
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1、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保险,连续三年购买的得4分,连续两年购买的得2分,购买一年的得1分,未购买不得分。 2、供应商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有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配备农产品食品安全检验员,有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注1: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2: 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3:提供人员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配送能力 |
4分 |
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配送车辆,每提供1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 车辆为自有的,提供完整的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车辆为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完整的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和对应车辆的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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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6分 |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有为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食材供应服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2、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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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力 |
5分 |
1、供应商通过有效的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得1分;通过有效的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 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相关物资卖场(超市、商店)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自有在用的仓储场地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注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2:自有卖场、仓储场地的需提供场地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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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方案 (15分) |
质量安全保证 措施 |
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材来源、食材质量等有关内容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优秀得3-4分,良好得2,一般得1分,差或无方案不得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配送服务方案 |
4分 |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供货流程、供货方案、配送方案等,优秀得3-4分;良好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无方案不得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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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
7分 |
1、日常物资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从物资储备能力、协调能力、物资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方案不得分。 2.应急采购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从应急联动应急保障方案、特殊情况保障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3分, 良好得2分, 一般得1 分,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3.本项目承诺由专人负责配送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有承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备注:商务部分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或缺少原件或虽提供但无法辨认或佐证的,所对应的得分项不得分。
四、无效响应条款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响应:
(一)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二)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供应商串通参与询价的;
(七)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询价的(拒绝联合体参与询价时适用);
(八)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一)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询价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
(四)法律责任
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二、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询价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询价文件由询价邀请书;项目服务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评审及评标办法;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价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价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
(二)本次询价拒绝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询价有效期
询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采用云平台采购,供应商线上提交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现场递交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报价
1.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响应价格固定不变。
2.本项目只接受一个响应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询价
(一)询价应当在询价文件中“第一篇询价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但至少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在重庆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三)询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询价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
(五)未宣读的响应价格、单价折扣比例和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服务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询价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供应商未在询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询价结果。
五、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附件一 食堂菜品市场询价调查表
询价时间: 询价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