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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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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更正公告
附件1CZ2020YB08005 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挂网文件.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0YB08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补充附件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学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联系方式:卢先生 0831-3545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0831-7193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831-7193268

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宜宾学院的委托,对宜宾学院第一批大 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Z2020YB080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 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Z2020YB08005 项目采购预算: 第1包:667,253.40元(大写:陆拾陆万柒仟贰佰伍拾叁元肆角整); 第2包:1,628,460.00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肆佰陆拾元整); 第3包:211,47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肆佰柒拾元整) 第4包:1,633,5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 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831-7193268 二、招标单位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宜宾学院 招标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卢先生;联系方式:0831-3545077 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0831-7193268 四、评标情况 第一包:签到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组织活动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第二包: 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单位名称 平均得分 汇总 第一名 四川省青潭粮油有限公司 94.00第二名 宜宾市龙湾农贸有限公司 87.05 第三名 宜宾市军粮供应站 80.86 第四名 宜宾鸿然达商贸有限公司 64.69 第三包:签到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组织活动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第四包: 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单位名称 平均得分 汇总 第一名 四川省瑞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9.38 第二名 成都禹晓粮油有限公司 97.18 第三名 宜宾米耕香农业有限公司 85.38 第四名 成都坤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79.00 第五名 成都礼响粮辛商贸有限公司 78.59 第六名 宜宾市军粮供应站 77.90 五、中标信息 第二包中标人名称:四川省青潭粮油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折扣率):85.00% 中标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江坳口 标的物名称:大米 第四包中标人名称:四川省瑞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折扣率):97.50% 中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堂大道19号6栋1层 标的物名称:大豆油 评标小组成员:岳隆兵,汤颖力,张文蓉,王琴,官小云(采购人代表) 监督代表:孔丽苏 本项目第二包代理费金额:15,020.00元(大写:壹万伍仟零贰拾元整) 本项目第四包代理费金额:15,051.00元(大写:壹万伍仟零伍拾壹元整)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下浮25%,向各包中标人收取,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特此公告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招标编号:CZ2020YB08005 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人:宜宾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宜宾 二〇二〇年九月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9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46 第七章 评标办法...........................................................................................................................54 第八章 采购合同...........................................................................................................................64第 1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宜宾学院委托,拟对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 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Z2020YB08005。 二、招标项目:宜宾学院第一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4个包,采购《大宗物资》一批,采购总预算为414.06834万元(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 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 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 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09月15日09:00至2020年09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第 2 页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40元/份。 在(www.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 0813-8565617。现场获取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招标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要求远程提供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10:3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 送达、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09日10: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二、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学院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831-354507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31-7193268 2020年09月14日第 3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第1包采购预算:667,253.40元(大写:陆拾陆万柒仟贰佰伍拾叁元肆角整); 第2包采购预算:1,628,460.00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肆佰陆拾元整); 第3包采购预算:211,470.00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肆佰柒拾元整) 第4包采购预算:1,633,5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1包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第2包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第3包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第4包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注:本项目采取折扣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折扣率)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 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 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第 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失信企业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 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 止。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 分项平均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 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要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宜宾学院。 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确定。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 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 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人损失。 9 招标文件 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31-7193268。第 5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招标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31-7193268。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招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宜宾 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1-7193256。 12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 复。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831-7193268。 13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 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编制, 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 期不予受理。 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形式。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28-67697399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 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 监督机构 本项目监督机构为招标人,即宜宾学院。 15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25%, 向各包中标人收取,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2、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第 6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账号:51050161004600000018 17 投标文件 数量 (实质性要求)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其他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开标一览表:1份; 4、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 18 说 明 本招标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 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审因素。 19 备 注 1、本招标文件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2、本投标文件中标注“实质性要求”的内容为实质性不可偏离要求,属于必须 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第 7 页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宜宾学院。 2.2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第 8 页 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 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采购合同(样例)。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 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第 9 页 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但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 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除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 中文的以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折扣率报价。 12.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第10 页 13.3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 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投标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本次招标报价要 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 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 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 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技术要求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实质性要求) (2)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3)配送方案或应急预案(格式详见第三章)。 (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产品信息提供,格式自拟) ①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包括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②产品彩页资料; ③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④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第11页 (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 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 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如不涉及优惠条件,未提供承诺则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实质性要求)】 (2)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三章)。(实质性要求) (3)知识产权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实质性要求)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5)商务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实质性要求) (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及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 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售后人员名单;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它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第12 页 失,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 17.3 因招标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 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18.1资格性投标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 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 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2其他投标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3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原件用于开标唱标。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格式详见第三章) 18.4投标文件电子档,采用U盘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档制作的参考方法:投标文件纸质 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 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 一个PDF格式文件。 18.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6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7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8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且须逐页盖章或者盖骑缝章,签署、盖章和 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 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第13 页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 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如有分包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按包进行分封装(实质性要求)】 19.3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 包)。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 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并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人名称和 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 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 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 面通知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该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 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 21.3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第14 页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 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 活动。 22.2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加以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 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①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有 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出现上述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 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 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 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 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3.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 23.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第15 页 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 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 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 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 字确认,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 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 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 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 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 询。 24.评标程序及定标原则 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27.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 中标人: 27.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7.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27.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7.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27.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8.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16 页 28.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 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28.4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 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29.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 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 并将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 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 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 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第17 页 32.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34.验收 34.1本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应答内 容进行验收。 34.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招标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 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5.资金支付 招标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投标;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第18 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38.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 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第19 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 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 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 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20 页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格式1-1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第21 页 格式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第22 页 格式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并作 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第23 页 格式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第24 页 格式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并作 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验证。如 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25 页 格式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并作 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 诺,我单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26 页 格式1-7承诺函原件 承诺函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作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 招标包 号: )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 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 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招标人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 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第27 页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28 页 承诺函(如涉及)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材料要求中第X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 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 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 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 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投标 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 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第29 页 格式1-8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性和其他证明材料(如涉及)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第30 页 格式1-9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此页)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 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第31 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页)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名称)(招标 编号: 招标包号: )的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单位承 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1、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第32 页 文件二:其他投标文件 格式2-1其他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其他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第33 页 格式2-2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开标一览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投标折扣率(%) 数量 以实际配送的数量为准 注: 1、投标折扣率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本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 折扣率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 3、用于现场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作为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4、投标人报价按类别进行报价,各类别分项产品不单独报价。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进行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34 页 格式2-3技术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技术要求应答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的应答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 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35 页 格式2-4主要人员情况表 主要人员情况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36 页 格式2-5配送方案或应急预案 配送方案或应急预案 投标人自行拟项目配送方案或应急预案格式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37 页 格式2-6投标函(实质性要求) 投标函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 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我方投标价(折扣 率) %(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的所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 况发生时,我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戒: 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愿放弃 中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甲方 签订合同;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我方在招标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 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一份,用于开标唱标 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 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 六、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 七、我方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 八、我方完全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十、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____次。 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 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有___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____次,仅限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第38 页 格式2-7知识产权声明函 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招标名称)的投标活动, 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 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招标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项目报价中已经包含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注: 1、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求法律责任。 2、如投标人承诺后,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39 页 格式2-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第40 页 格式2-9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商务应答表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的应答情况 1 2 3 4 5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 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X年XXX月XXX日第 41页 格式2-10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招标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第 42页 格式2-1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档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档)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第 43页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各包均适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 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各包均适用) 1、按照规定获取了公开招标文件。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注: 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 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 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 44页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各包均适 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 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 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格式详见第三章);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投标人经审计的完 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 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 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 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的《食品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 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1、按照规定获取了公开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第 45页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 表人时提供)。 注: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明材料。 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 投标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 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5、本章所涉及到的格式详见第三章。第 46页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 要求 一、项目概述 宜宾学院共有师生2万余人,内设食堂5个,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饮食服务,根据采购 及相关管理规定,为确保饮食安全,现需对食堂所需物资进行公开采购,确保学校食堂的正 常运行。 二、项目清单和技术参数要求 包号 类别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 (元) 备注 入围家数 1 鲜面条 斤 2.09 以实际配送的数量按实 结算 3家 1、质量要求:符合DB53/231-2007标准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面条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面条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生霉,无杂质等现 象。 3、规格: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包装要求:外包装袋不破损。 包号 类别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 (元) 备注 入围家数 2 大米 斤 2.18 以实际配送的数量按实 结算 3家 1、质量要求:国家三级籼米。符合国家大米GB/T1354-2018标准。 2、大米色泽呈透明玉色状,米粒饱满、米粒大小均匀,有自然清香味,无生 霉,无杂质、无碎米、无虫等。稻谷出产日期为当年新米。 3、规格:25kg/袋。 4、包装要求:外包装袋不破损。包装应符合GB/T17109-2008及国家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标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等级、产 品执行标准代号、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成分表、保质期、 贮存条件、联系方式等。 5、每批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优于样品。第 47页 6、送货到学校的大米生产日期必须在三个月内。熟米饭涨幅达230-250%。 包号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 (元) 备注 入围家数 3 面粉类 斤 1.9 以实际配送的数量按实 结算 3家 1、质量要求:特精粉一级。符合国家GB/T1355—1986标准。 2、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 成团。无异味,无生霉,无杂质,无虫等现象。 3、规格: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包装要求:外包装袋不破损。包装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标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 称、等级、产品执行标准代号、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成分 表、保质期、贮存条件、联系方式等。 5、每批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优于样品。 包号 类别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 (元) 备注 入围家数 4 大豆油 斤 4.5 以实际配送的数量按实 结算 3家 1、质量要求:非转基因食用油(一级大豆油),符合国家大豆油GB/T1535—2017 《大豆油》一级标准。 2、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 色不变黑,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 识“压榨”。 3、包装要求:外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一次性成品包 装。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等级、产品执行标准 代号、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成分表、质保期、贮存条件、 联系方式等。 4、每批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优于样品。 三、项目要求(各包均适用) (一)基本要求第 48页 ▲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且无 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配置:投标人提供公司配送人员、管理人员及本项目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参加 本次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在2人以上,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以及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 他有效证件,应承诺该从业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前二年内,在供货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并被招标单位取消供货资格 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如隐瞒事实参与投标,中标后学校取消其送货资格。(提供自拟承诺 函加盖单位公章) 4、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5、保证急用餐饮原材料的供应,急用材料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6、保证按时向学院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提供食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材料。 7、保证自觉遵守和服从宜宾学院后勤采购中心和饮食中心相关规定。 8、保证根据学校教育规律,在寒暑假等假期内,以及在发生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情形时, 确保货源供应,保障学校稳定。 9、保证所供货物质量安全、卫生、无毒、无害,若有国家强制认证要求的,保证提供相 应认证证书,保证不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10、扶贫采购要求:按照国家定点帮扶政策要求,学校后勤食堂在学校定点帮扶对象处 采购农副产品,中标人应予以理解支持,并对此无异议。 (二)质量安全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人 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中标人须 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协议。 3、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违 法行为的供应商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淘汰。 (三)配送要求 ▲1、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 求,并承诺中标产品运输且配送、税费等一切环节费用自行承担。(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 位公章)第 49页 2、所有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盛装容器)必须符合招标人的卫生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 标人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 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快捷服务。 2、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 3、产品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 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4、投标人承诺项目全部物资能充足供应,若因车辆损坏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招标人 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签订售后质量承诺书。 7、招标人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人送货,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送货通知5小时(特殊情况2 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食堂。送货时间按招标人通知执行。 8、中标人送货时必须将货物搬运到指定点位规范放置。 9、交货时间:每天早上7点前送到指定地点。 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 四、样品要求 ▲(一)样品清单 包号 样品名称 数量 备注 2 大米 (国家三级籼米) 不少于1kg 评标过程中,将在投标人提交的样 品中取100g 生米进行蒸煮(全程 由招标人监督人员监督中进行)。 3 面粉 不少于1kg 4 非转基因食用油 (一级大豆油) 不少于1kg (二)样品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第 50页 (1)所有投标人的样品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2、迟交样品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 (三)样品接收 1、接收样品 (1)递交样品递交:如无特别通知,送样至开标地点,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示摆放。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接收投标人递交样品,并 做好登记,投标代表须在递交记录上面签字确认。 (四)样品技术要求 ▲1、样品递交数量 (1)投标人应按照本章规定的样品数量递交样品,此次样品仅作为最终验收的参考依据, 不作为评标因素。 (2)样品的摆放、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样品包装: (1)投标样品须用无色透明玻璃瓶包装。 (2)投标样品本身不能有可以识别投标人的任何标记,若有可识别标记,作无效投标处 理。 3、样品处理: 评标结束以后,由各投标人对自己投标样品进行封样;封样后各投标人自行取回样品, 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由中标人自行将封存样品送至招标人处,其余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自行处 理,投标人须自备评标结束以后样品封样所需物品。 五、商务要求 (一)价格确定及调整方式 价格确定:【实际结算价=基准价格*(1-优惠率)】。 在核价周期内,市价变化率达3%以上时,供需双方都可申请调价,双方核价认定后,同 比例调价。 项目 核价时间 第一批大宗物资 除鲜面条外,其余包数产品一个月核价。 以宜宾市发改委物价监测数据同时段的同类变化率作为调价依据,如发改委数据 滞后,可综合乐山市发改委和内江市发改委数据以及专业公众号数据;对于发改第 51页 委数据中没有监测的品类,以招标人在宜宾市区内批发市场及大型农贸批发市场 自采价格为基础价格,按照中标人的浮动比例确定供货价格。 (二)履约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履约地点:根据招标人需求送到指定地点东苑、南苑、西苑、北苑、B区食堂。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 输、冷藏、二次搬运、代理、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半个月结算一次,一个月不超过两次结算,寒暑假期间的货款,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凭相 关票据按宜宾学院报账程序结算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 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响应宜宾学院需求,若中标人未按时按量将物 资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招标人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在市场采购的同等级物资差价由中标人 承担,在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学校有权因此解除合同。 2、未按照约定时间送货或送货质量不达标影响学校正常供餐,每次罚款金额为该类商品 本批次供货总金额的10%,在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过3次学校有权解除合 同。 3、中标人所配送商品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学校可拒收所配送的商品,一切损失由中标人 负责;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3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4、学校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中标人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放弃配 送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中标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强制取消供 应商配送资格;同时扣除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 责任。 6、配送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有违规行为或隐瞒从2016年1月起至今的违法经营活动 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于中标人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学 校有权扣除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8、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如对学校进行处第 52页 罚时或没收该批次货物,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9、中标人在供货期间未出现上述违约责任的,履约合同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果中标人在供货期间有出现违约责任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部分的,履约合同结束后退还 剩余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提供自拟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中标人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 息,对于未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 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招标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中标人与招标人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中标人确定;招标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根据本次 评标综合得分排名按得分由高到低选择3家供应商入围各包配送商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 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各种原因成为不合格配送商时,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拟中标人,依次类推直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止)。 ▲(七)验收要求 1、所有货物及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 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状况。 4、在合同期内,招标人将抽取中标人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至两 次,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将 终止合同;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5、若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招标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 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将 终止合同。第 53页 6、原材料验收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现场检验(验收可按照宜宾学院大宗物资验收标准 进行验收),对所供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全部满足。第 54页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 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 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第 55页 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5)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 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开标会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 做好相关记录及取证,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 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 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 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 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 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 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第 56页 3.3.3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 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 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 标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应当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选 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招标 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 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第 57页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 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 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 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 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 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 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 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 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9.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 58页 3.9.2-3.9.3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 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 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 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 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 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 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依法处理。第 59页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 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 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招标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 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 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各包均适用)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评审依据 1 报价 4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折扣率)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 标报价(折扣率)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折 扣率)*40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2 项目清单 和技术参 数要求及 项目要求 10% 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清单和技术参数要求及项 目要求总分为10分。与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清 单和技术参数要求及项目要求每一项非实质性 负偏离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3 企业实力 13% 1、承诺供货价格能保持不高于投标价十二个月 的得3分,承诺供货价格能保持不高于投标价 六个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承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第 60页 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基地、仓储场所、设 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材料(场地 图片、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设备购买证明等证 明材料),满足本项目要求且资料齐全的得7 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3、提供所投产品的属地食品监管部门(或国家 认可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验报告的得3分; 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鲜章)。 4 经营业绩 10% 以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双方签 订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鲜 章)为准进行评分,属于在全国高校同类产品 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为准有一份得2 分,其他单位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协 议)为准有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10分。 (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须能明确确认为同类产 品,具有合同双方名称印章(公章/合同专用 章)。业绩认定标准:全国高校、高校以外其它 单位的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协议)的供货期 限须大于等于6个月,学校的一学期视为半年。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5 售后服务 10%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人员 配置、响应时间及更换时间、具体措施等方面) 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以上内容的得基础分 2分,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在以上得分基础 上,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加 2分。本项最高可得4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具有供货合同(协议)单位 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满意证明数量进行评审: 优秀(非常满意)的得2分,良好(满意)的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第 61页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废 标 5.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 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 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险,保额在 1000万的得1分,在以上得分的基础上保额每 增加100万加0.05分,最高得2分。 6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2%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等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编制的,每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 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7 配送方案 5% 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包含供货质量保障措 施、产品存放管理处理方案、产品物流配送的 得2分,不提供或缺项不得分;在以上得分基 础上方案内容完善详细的加3分。本项最高可 得5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8 应急预案 10%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包含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食物中毒,突发公共事件,地震,洪涝灾 害内容且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 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一项内容不详细完 整不具有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第 62页 六、定 标 6.1定标原则: 方式一:招标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方式二: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人。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6.2.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6.2.3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 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6.2.4 根据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7.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7.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7.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7.5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7.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遵行关于回避的规定。 8.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8.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第 63页 8.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 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8.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 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8.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 64页 (样例) 第八章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招标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XXXX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 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折扣率: %,;该折扣率已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检 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 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交货完毕后 日内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 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 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 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第 65页 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 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 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如货物经乙方 次验收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半个月结算一次,一个月不超过两次结算,寒暑假期间的货款,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凭相 关票据按宜宾学院报账程序结算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 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 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 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 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 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 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第 66页 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 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 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 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份,乙方X份、招标代理机构X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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