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JSJWLX2020040号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20年10月21日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19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19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职工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0年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豆制品类;生鲜食材类:蔬菜类、鸡蛋类;
标段二:肉类(包含:鲜猪肉类(不能为冷鲜肉),家禽类(活鸡、鸭、鹅等),冷冻食材类
二个项目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亦可均投,亦可兼中;开标顺序为标段一至标段二依次开标。
项目编号:JSJWLX2020040号
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报价方式:以下浮率报价(标段一:不得低于10%;标段二:不得低于5%)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
地点: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方式:现场递交投标确认函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时候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要求
磋商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本票、汇票或支票)(无论投几个标段)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渡江桥支行
账 号:90120188000045426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本票、汇票或者支票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或编号。递交供应商确认投标函同时递交保证金原件。未缴纳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场退还。)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免收磋商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受此政策。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不同标段的文件须单独分装。
4、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将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处(地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联系电话:15896415206),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下午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网”、“中国招投标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68号
联系方式:0514-87898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1589641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祎
电 话:1589641520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文件资料费300元,递交投标确认函的时候缴纳,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等,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标段。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对项目需求部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拒绝接收。)
1.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3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必须向代理机构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 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 在磋商时,对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按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或在经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处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5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③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如有)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3日 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 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响应文件接收人:张佳祎
2.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4.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磋商时间:2020年11月3日 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1.1 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 6.1.2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 6.1.2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5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主要原料供货协议书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
乙方:
一、招投标文件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
(3)供货一览表; (4)技术参数响应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二、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食堂所需产品供应。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合同期结束后,无安全事故,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供货周期:2020 年11月 日—2021 年11月;送货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供货时间:按甲方通知和要求准时准点送货。
三、乙方须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食堂供应链系统,按照要求进行供货。如不配合使用,甲方可取消供货单位供货资格。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以次充好、变质、短斤少两、弄虚作假的现象。
五、乙方所提供的商品须符合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任何添加物。
六、甲方有权按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索证。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由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送检,检测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有产品需提供合格证和同批次的卫生检疫报告等甲方需要的材料。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甲方除全部退货外,可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乙方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必须按照投标所报价格、品牌进行供货,保证货源充足,不得以任何理由断货,如中标单位不执行,甲方可取消中标方供货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8.1. 豆制品类;生鲜食材类:蔬菜类、鸡蛋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并按各大菜场平均价格*(1-让利百分比)核定结算价格。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4分,依次类推。
8.2. 肉类(包含:鲜猪肉类(不能为冷鲜肉),家禽类(活鸡、鸭、鹅等),冷冻食材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5%),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4分,依次类推。
8.3.扬州价格通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未提供市场均价的商品,经甲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获取商品市场单价,并根据供应商投标让利幅度确定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供货单价=市场单价*(1-让利幅度)),并报邗江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备案。
8.4.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如中标单位不执行,甲方可取消中标方供货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调价机制:乙方申请,甲方调研审核,审批。
甲方调研审核流程:甲方组成询价小组(后勤等有关部门、食堂班组代表等组成询价小组),到市场采集价格,将根据采集的市场价格,结合乙方的实际供货价格,确定是否达到调价标准,达到调价标准的,入围的供应商启动二次报价,经甲方、食堂承包商、供应商三方一致认可后执行新的价格。
十、如因乙方所提供食品原料导致顾客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供货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价格高于合同价,甲方有权终止其供货并按招标次序顺延下一家为新的供应商。
(二)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
1、乙方中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待双方协商妥当后方可终止协议。
2、因乙方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甲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安全检测等不符合要求,情节较轻的将记录供货商配送档案,记录三次(含)以上将给发放警示函,并约谈乙方;情况较严重的将直接发警示函和约谈乙方,合同期内发放两次警示函将处以 2000 元罚款和约谈乙方,三次(含)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应商库黑名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甲方组织的投标资格。
4、乙方如没按甲方规定时间按时配送物资的,每迟到一次罚款 500 元。
5、甲方在货物验收结算过程中,如发现乙方供货的产品高于合同价或当期市场价的,按高出价格的百分比扣除当月货款,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付款方式:所供货物须经使用部门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每三个月付款一次,付款当月开具发票。
十三、乙方在供货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即乙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可取消其供货资格;考核合格的,甲方可以视情况续签供货合同。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从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20 年 月 日 日期:2020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职工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1年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现就食堂主要原料供应商采购的有关内容简述如下:
1、招标品种:
标段一:豆制品类;生鲜食材类:蔬菜类、鸡蛋类;
标段二:肉类(包含:鲜猪肉类(不能为冷鲜肉),家禽类(活鸡、鸭、鹅等),冷冻食材类
2、供货周期:壹年,2020 年11月—2021 年11月;
3、送货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食堂;
4、供货时间:按甲方通知和要求准时准点送货。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标段一:豆制品类;生鲜食材类:蔬菜类、鸡蛋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
A、鸡蛋类:新鲜鸡蛋,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颜色差异。蛋壳清洁,有外蛋壳膜,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蛋白浓厚,蛋黄居中,轮廓明显,胚胎未发育。符合无公害鸡蛋产品标准,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
B、蔬菜类:所供蔬菜须符合国家《蔬菜卫生标准》、《蔬菜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提供所供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单,具有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必须保证新鲜、绿色、无公害,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商品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
2、标段二:肉类(包含:鲜猪肉类(不能为冷鲜肉),家禽类(活鸡、鸭、鹅等),冷冻食材类
A、猪肉(不能为冷鲜肉):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5%)。
B、家禽类(活鸡、鸭、鹅等):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5%)。
C、冷冻食品: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解冻失水率不超过 6%(GB16869-2005),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5%)。
三、报价说明
1. 豆制品类;生鲜食材类:蔬菜类、鸡蛋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并按各大菜场平均价格*(1-让利百分比)核定结算价格。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4分,依次类推。
2. 肉类(包含:鲜猪肉类(不能为冷鲜肉),家禽类(活鸡、鸭、鹅等),冷冻食材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5%),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4分,依次类推。
3.扬州价格通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未提供市场均价的商品,经甲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获取商品市场单价,并根据供应商投标让利幅度确定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供货单价=市场单价*(1-让利幅度)),并报邗江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备案。
调价机制:乙方申请,甲方调研审核,审批。
甲方调研审核流程:甲方组成询价小组(后勤等有关部门、食堂班组代表等组成询价小组),到市场采集价格,将根据采集的市场价格,结合乙方的实际供货价格,确定是否达到调价标准,达到调价标准的,入围的供应商启动二次报价,经甲方、食堂承包商、供应商三方一致认可后执行新的价格。
4.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四、相关要求
1、根据总评分数由高到低,评出一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在供货周期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2、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应在公示结束后7天内(公示期为7天)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不签或弃标则视为自行放弃,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3、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只能提供规定类别的商品,不得跨类别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4、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有产品需提供产地证明和同批次的卫生检疫报告,鲜肉提供当天检疫证明。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 ,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三、评审标准
标段一至标段二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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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投标报价 |
标段一:1. 豆制品类;生鲜食材类:蔬菜类、鸡蛋类商品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4分,依次类推,满分30分。 标段二:2.肉类(包含:鲜猪肉类(不能为冷鲜肉)),家禽类(活鸡、鸭、鹅等),冷冻食材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5%),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4分,依次类推,满分30分。 3.对于扬州价格通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未提供市场均价的商品,经甲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邗上街道办事处备案。 4.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
30 |
企业荣誉 |
1.投标人获得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的得5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 2.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检验检测相关资质及设备、相关配送设备证明得7分。 3. 蔬菜类和荤菜类有江苏省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得5分。 4.投标单位所供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4分,累积最高得8分)。 5.投标单位所供产品为无公害产品得5分。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30 |
企业业绩 |
2020年元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评分。 1、与企事业或学校单位签订有供货合同的:每提供1家得2分,累计最高为10分; 2、与企事业或学校单位签订有供货合同的。就餐人数达到2000人以内得2分,就餐人数达到2001-2500人得3分,就餐人数达到2501-3000人得4分,就餐人数达到3001-4000人得5分,累计最高分10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就餐人数证明现场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注:第1、2条业绩得分可重复计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
20 |
服务方案 |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方案 ,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强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方案得11-20分,具有基本可实施及完整性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方案5-10分,具有可实施性但不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方案0-4分。 |
20 |
备注:如投标单位最终评分相同,则价格分排名靠前的单位中标。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四、产品质量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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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
5 |
|||
6 |
|||
7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
|
|
|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扬州市价格通网站有公示的品类报价单(标段一/二)
品种 |
报价 |
价格下浮率(%) |
以“扬州价格通网站”所公示“均价”品种为准。 扬州价格通网站: http://www.yzjgt.cn/ 。 |
以“扬州价格通网站”所公示“均价”单价为准,计量单位 500g。 扬州价格通网站: http://www.yzjgt.cn/ 。 |
注:
1、“均价”×(1-下浮率)=供货价。供应商中标后按此公式计算供货价格。
2、供货商根据实际运营成本(包括人工、送货、税金等),结合网站公示价格报“上、下浮率”。“下浮率”为在所公示价格基础上下调整价格百分比。
3、所供蔬菜必须保证净菜率(原材料可正常使用部分/原材料毛重)在95%以上。
4、对于扬州价格通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未提供市场均价的商品,经甲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邗上街道办事处备案。
5、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产品质量承诺书
为了确保本单位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现对产品质量作如下承诺:
1、进口产品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供货物品是从中国海关正常进口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打开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变质、腐坏、买方无法加工使用等),必须由供货商上门退换。
3、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或检疫证明的货品,供货商在送货时必须随货品一起送达。
4、供应商不设定最小送货量。
5、供应商有自由物流团队保证按时送达食材,保证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数量送货到指定地点。
6、我们保证所供原材料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7、其他服务。
本《产品质量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保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