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YQ20201026
项目名称: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配送服务。畜肉、禽肉、禽蛋、果蔬、水产、干调、乳制品、米、面、油等。以上食堂配送品类及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贫困山区的农产品按照甲方要求的采购比例及价格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具体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项目经营范围,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至 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6、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一段8-35号
联系方式:靳女士0416-5081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联系方式:才女士0416-331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女士
电 话: 0416-331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