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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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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食堂经营权转让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详情

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食堂经营权转让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发稿时间 :2020-10-29 11:30

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食堂经营权转让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岳西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食堂经营权在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安徽一同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岳西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作为该项目公开竞价的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条件

1、项目编号:YXFC2020-69

2、项目名称: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食堂经营权转让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单位:岳西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 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

1、项目位置: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内

2、竞价服务范围:

2.1为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内企业职工供应中、晚两餐经营业务(具体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2经营权转让年限: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1+X年。

3、竞价底价:每年支付给项目招标单位经营权租金不少于?10000.00元,经营权租金低于?10000.00元/年的为无效竞价。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服务等内容。

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公告期限

1、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5日。

2、在此公告期间,竞价人可自行查看现场,招标单位不组织统一的踏勘和答疑,查看时间为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66903368。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5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

3、方式:(1)竞价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竞价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网上登记的公告”。

(2)竞价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竞价文件和缴纳工本费,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竞价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4、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整,竞价文件售后不退。

六、召开竞价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岳西县城北新区新城大厦(岳西县天馨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50米)四楼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

七、竞价约定

1、招标单位不再组织统一的踏勘和答疑。经招标单位允许,竞价方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单位的项目现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但竞价方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对竞价标的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申请前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竞价方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竞价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价申请,即视为对竞价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竞价标的现状无异议。竞价申请人竞得标的后,不得以该标的的竞价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本次竞价只接收纸质竞价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八、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发布。

九、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竞价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6日15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由竞价申请人账户采用电汇、转账或网银支付方式缴至如下任意一家银行账户,不得采用现金。注:竞价保证金必须由竞价申请人账户转出,否则竞价无效;竞价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竞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竞价无效;

9.1户名: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号:20010097614366600004043

开户银行:岳西县农商银行

9.2户名: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号:34001687508053002948-385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岳西支行

9.3户名: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号:130908203800048849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庆分行岳西支行

9.4户名: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号:223017726941000002005249

开户银行:岳西徽商银行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岳西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66903368

地 址:岳西县莲云乡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同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岳君

联系电话:0556-2188522

地 址:岳西县天堂镇山货大市场创业楼4楼


日期: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食堂经营权转让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docx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概况 1、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食堂经营权转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主要内容为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内企业职工供应中、晚两餐经营业务。 2、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可容纳20个小微企业,约1500余人。食堂位于岳西县经济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内,食堂共一层楼,餐厅总面积610平方米,可容纳300人同时就餐,现有职工每天中餐就餐人数约15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150人,全年经营时间为 365天。食堂开放时间完全服从企业生产时间,保障园区企业职工生产时间的就餐需求。水电到位,水电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价格按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收缴一次。 二、服务需求 1、此次招标项目为满足企业职工的餐饮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由招标单位对食堂装修完备。灶台、抽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冷藏柜、开水器等内部硬件配套设施及其它物品(如刀架、餐具与类似锅铲、火钳、刀具、水桶、瓢盆等一般炊具),成交后成交人根据经营需要提出方案经招标单位审定后,由招标单位统一负责添置。物件数量成交人进驻时双方清点交接,解约时成交人全数交还招标单位,缺失或损坏的由成交人补齐或等价赔偿。合同期内食堂所有日常物件损坏或缺失的餐、器具由成交人自费维修和补购。食堂装修及设备(设施)交接时双方共同参与验收,成交人如对食堂装修及设备(设施)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否则视为认可通过验收。 2、非招标单位安排,成交人原则上不准私下改变食堂内部布局与结构;不论是市场监督局、消防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还是因成交人要求,需对食堂与餐厅进行装饰的,必须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方能施工,费用自理,解约时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且该费用不得向下流转。成交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附属设施,不得整体转租。成交人如根据食堂内部使用需要进行分开承包经营,招标单位不负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3、成交人必须依法聘用食堂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包括食堂厨师、锅炉工、餐厅卫生员、服务员、财务人员等。所聘用的员工必须(5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身体健康。要求及时与所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相应保险,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责任。确保他们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每位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套)。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一次性手套。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年度体检合格,且报招标单位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并接受招标单位监管。食堂经营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加强管理。 4、经营范围与要求:以大众饮食供应为主,加适当开发特色饮食,每餐配备两荤三素及汤。企业职工就餐时每人每餐在两至三荤中选一荤,在四至五素中选两素,汤一份。要求合理分流,以确保就餐秩序与安全。 5、经营时间: 规定供餐时间:中餐11:00—13:00;晚餐17:30—19:30;其他经营时间由成交人自行决定。 三、总体管理要求 1、成交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单位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成交人须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食堂经营方案。在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应严格管理,负起全责,服从招标单位的统一管理,同时应薄利多销,端正服务态度。 3、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成交人管理范围,成交人保证租赁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招标单位监督,不能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招标单位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成交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管理条例》、《餐饮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等规定规范餐饮服务管理。成交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签约时签订《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书》。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5、成交人需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其它应有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医保、定期体检等),负责办理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经营期间一切与经营相关的物资、材料及人员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因成交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由成交人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6、成交人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食堂饭菜必须接受招标单位监管,招标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价格、进货原材料、质量、服务满意度检查情况的有关信息反馈成交人,成交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不得张贴不规范和不文明的误导、虚假广告。 7、成交人需自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经营食堂应具备的其他一切证件(招标单位配合)后方可营业;成交人拥有食堂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和安全责任。 8、招标单位向成交人提供厂区市场,就餐本着自愿的原则,就餐自主,招标单位不保证就餐人数,经营风险由成交人承担。食堂供应餐金标准:供应区内企业职工每人每餐7元,其中企业或职工按实际用餐数量每人每餐支付5元,招标单位每月按实际用餐数量每人每餐补贴2元。每季度对食堂进行综合考核一次,达标(职工对菜品、服务及环境卫生等满意度达到80%,且无安全事故)后兑现按实际用餐数量每人每餐奖励0.2元,考核奖励半年兑现一次给成交人。 9、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成交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食堂设施押金,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汇入招标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合同期满后20日历天内且无下列情形的,招标单位应将食堂设施押金(无息)返还给成交人。 (1)成交人未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2)成交人对招标单位无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需要承担的纠纷; (3)成交人对第三人不负有与租赁物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4)成交人在签约合同后没有毁约或中途退租的。 10、成交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卫生、药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所需费用一概自理。 11、成交人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能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其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12、合同期内,若因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13、经营期间,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成交人构成违约,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 (1)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整体转租、转借的; (2)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3)损坏承租(房屋),在招标单位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 (5)成交人在经营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6)在经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足以危及房屋的安全,限期不消除隐患的; (7)拖欠租金或逾期未足额交清租金的; (8)营业中不符合消防、食品、卫生、环保的相关规定,限期内没完成整改的; (9)不尽房屋修缮义务的; (10)因经营方违法事由遭到有关部门取缔或关闭的。 (11)经营期间因经营不善造成停业、歇业或因安全事故等其他原因造成停业、歇业超过半年以上没能恢复营业的。 14、招标单位组织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不卫生状况等每次从押金中扣100元(下面扣款均从押金中扣除),如检查发现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的一人次扣50元并要求将其辞退。 15、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县卫生行政机关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招标单位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对食堂的食品卫生、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对总体不满意比例超过50%(含50%)的成交人责令整改。如整改措施不力,连续两次总评不满意比例超过50%(含50%)的成交人,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在押金中扣款壹万元。食堂另行对外招标。 16、若发现食物中毒事故,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每一人次扣500元,除应赔偿有关费用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停业整顿或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并按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17、成交人必须对食堂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理和清洗,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否则扣100元;必须保持餐厅的整洁卫生,否则一次扣100元;食堂日常必须维护好周边水泥通道、草坪的卫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