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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财政局(云和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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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志正招2020099号

项目名称: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现场防护措施: (1)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2)加强个人防护及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评标场所消毒制度。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和县财政局

地 址:云和县中山街2号

传 真:0578-5129862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海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129862

质疑联系人:杨亨钦

质疑联系方式:0578-5129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91号

传 真:0578-5135252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135252

质疑联系人:钟海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8-51352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

传 真:0578-5122418

联系人 :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定.doc

    326.5K

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

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云志正招2020099号

项目名称: 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

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云和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43060365" 第一章 综合说明 2

HYPERLINK \l "_Toc43060366" 一 竞争性磋商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4306036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43060368" 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43060369" 一 总则 8

HYPERLINK \l "_Toc43060370" 二 磋商响应文件说明 9

HYPERLINK \l "_Toc43060371"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9

HYPERLINK \l "_Toc43060372"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11

HYPERLINK \l "_Toc43060373" 五 磋商会议和磋商 12

HYPERLINK \l "_Toc43060374" 六 磋商无效的情形 13

HYPERLINK \l "_Toc43060375" 七 法律责任 15

HYPERLINK \l "_Toc43060376" 八 询问 17

HYPERLINK \l "_Toc43060377" 九 质疑 17

HYPERLINK \l "_Toc43060378" 十 投诉 18

HYPERLINK \l "_Toc43060379" 十一 授予合同 18

HYPERLINK \l "_Toc43060380" 十二 验收 19

HYPERLINK \l "_Toc43060381" 十三 政府购政策 19

HYPERLINK \l "_Toc43060382" 十四 其他事项 20

HYPERLINK \l "_Toc4306038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2

HYPERLINK \l "_Toc4306038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7

HYPERLINK \l "_Toc43060385"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32

HYPERLINK \l "_Toc43060386"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32

HYPERLINK \l "_Toc43060387"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42

HYPERLINK \l "_Toc43060388" 三 报价文件格式 52

HYPERLINK \l "_Toc43060389" 四、成交人公内容 55

HYPERLINK \l "_Toc43060390"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56

HYPERLINK \l "_Toc43060391" 一 总则 56

HYPERLINK \l "_Toc43060392" 二 磋商小组 56

HYPERLINK \l "_Toc43060393" 三 磋商程序 56

HYPERLINK \l "_Toc43060394" 四 磋商内容及规定 58

HYPERLINK \l "_Toc43060395"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9

HYPERLINK \l "_Toc43060396" 六 磋商纪律和要求 62

第一章 综合说明

竞争性磋商邀请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云志正招2020099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备注

1

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

160万元

采购计划文号: 临[2020]1547号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记录名单;

(7)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报名及磋商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11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获取方式: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以登录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申请注册。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磋商文件售价: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10.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1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与最终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相一致的文件压缩加密后发至邮箱(邮箱地址:257764204@qq.com)作为备份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正常解密后,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因政采云平台引起不能正常解密,供应商可通过电话方式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开启备份文件,供应商未主动联系或不配合提供备份文件密码或备份文件未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供备份文件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磋商与评审,磋商现场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供应商前往磋商现场(若供应商要求参与现场磋商的,仅限法人或授权代表1人参加)。供应商应提前做好响应文件解密准备工作,项目评审期间,安排授权代表时刻关注政采云平台信息,以便及时回复评审专家提问和答疑。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00(北京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时间为准)。

1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4.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北京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时间为准)。

15.竞争性磋商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16.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5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7.现场防护措施:

(1)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2)加强个人防护及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评标场所消毒制度。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18.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 跃 联系电话:15157854605

质疑负责人:钟海军 联系电话:18767816170

传真:0578-5135252 地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91号

(2)采购人:云和县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陈海明    联系电话:0578-5129862

质疑联系人:杨亨钦    联系电话:0578-5129872

地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传真:0578-5122418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

19.本公告网址:

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yh.lssggzy.com/yhweb(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采购人:云和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云和县财政局食堂及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云和县财政局

3

采购代理机构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组织方式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7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8

磋商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或快递或政采云平台)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10

响应文件

上传截止时间及方式

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00(北京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时钟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1

磋商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时00分开始(北京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时间为准)

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12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13

评审办法和细则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14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yh.lssggzy.com/yhweb)

16

采购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云和县财政局。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6”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磋商响应文件说明

6. 响应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竞争性磋商邀请

6.1.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6.1.3总体方案要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6.1.6磋商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

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或邮件或快递或政采云平台)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 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编制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承担。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且全部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

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11.1.2供应商最两年任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近三个月任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供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相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凭据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b.提供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

c.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记录名单的资格声明;

▲11.1.7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 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3.3 磋商报价

11.3.3.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3.2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报价分为零分,且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3.3.3 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3.3.4 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2.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4.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和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15.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进行加密,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或签章后扫描上传。

16.响应文件的提交

16.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应在政采云平台上完成。

17.1.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

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提交。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磋商会议和磋商

18.磋商会议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9. 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19.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重新组织采购,法律法规或文件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20. 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

21.响应文件的澄清

21.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政采云平台作出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

21.3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2.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2.2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3.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3.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六 磋商无效的情形

24.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

24.1 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

24.2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4.3 响应文件无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4.4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分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4.5 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4.6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4.7 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4.8 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

24.9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4.10 报价超过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4.11 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4.12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4.1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4.14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4.15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16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4.17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4.18电子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

24.19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签字的;

⑵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⑶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4.2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七 法律责任

2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5.1 最后报价后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5.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5.3 违反磋商承诺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

25.4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5.5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5.6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5.7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8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5.9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5.10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

25.11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5.12 其他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

2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6.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6.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6.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26.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27.1至27.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7.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7.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3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7.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7.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28.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9.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29.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29.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29.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9.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9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29.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1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八 询问

30.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0.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2 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0.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或快递或政采云平台)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0.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yh.lssggzy.com/yhweb)”上予以公布,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及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0.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九 质疑

31.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或快递或政采云平台)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1.3 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1.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1.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1.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1.4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1.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

31.6 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 投诉

3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十一 授予合同

33.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4.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4.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3 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5.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二 验收

36.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6.1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6.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6.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36.4 验收结果要报代理机构处备案。

十三 政府采购政策

37.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7.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7.2 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已注册入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条件的,在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可以在成为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再申请注册入库。

37.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 扣除。

十四 其他事项

38. 解释权

38.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9.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1.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浙价服[2003]77文件(附后)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少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采购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2010 0019 9875 464

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解放街分理处

联行号:4023 4330 0009

联系电话:1595781787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云和财政局大楼位于云和县中山路2号,大楼层高11层,其中地下1层,总建筑约为面积5400地盘平方米。

2服务要求

选聘引进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三星级标准的酒店管理服务,达到办公大楼“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功能、保证安全”的三优一保证管理目标,开创后勤服务模范单位,争创政府办公大楼后勤服务领先水平。

▲各供应商需详细了解本项目的需求,成交后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需求及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做好所有前期准备工作,于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组织人员进场开展管理及服务工作。成交单位须于进场日前与原承包单位做好所有交接工作,保证即使在原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离场的情况下,按要求开展管理服务。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大楼保洁、食堂、会议、水电维修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内容和范围:

1、日常管理:

①以卫生保洁、会议服务、设备维运及食堂承包经营为主要管理内容。
②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③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④采购人定期向机关人员发放“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综合评分。
  ⑤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⑥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⑦加强能源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⑧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⑨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⑩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具体要求:

卫生保洁

负责大楼室内外(除各楼层办公室以外)的公共区域的卫生及部分办公室。

 ①提供24小时的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②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

③保洁频率及标准见附件。

④外墙清洗不包括在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内。

会议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三星级以上酒店优质会议服务。

水电维修

本单位配备专业的水电维护人员,负责整个项目部水电维护及空调、电梯、消防等设备的检查工作。

食堂承包经营管理

本食堂采取承包经营管理方式。

①负责150名职工一日三餐(早、中、晚)的用餐(节假日除外),以及外来客人用餐,保证食品质量。

②负责制订每周菜单,按照节俭、优质的要求,丰富菜肴品种。

③负责协助原料采购及帐务登记,完善成本核算。

④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⑤负责厨房、器具及餐厅的卫生。

 ⑥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设备工具配备要求

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设备、产品要求

①供应商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由采购人提供,并交由供应商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②在保证清洁质量、节约使用的前提下,清洁材料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

③低值易耗品与一次性用品在保证清洁质量、节约使用的前提下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

3、供应商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但必须包含以下人员: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人

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员工培训能力、厨房和保洁管理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具有三星及以上酒店管理或机关单位物业管理、食堂管理经验,

全面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确保服务及各岗位顺利开展。

2

水电工

1人

要求年龄6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持证上岗。

3

保洁员

3人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4

会议服务员

1人

要求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5

厨师

1人

厨师长、副厨、面点师要求持人力社保部三级(含)以上的厨师岗位证书和健康证。

洗碗洗菜、食堂服务员要求至少一人持三星级以上酒店岗位培训证书及健康证

6

洗碗工

2人

7

切配

1人

8

服务员

3人

合计

13人

注:响应人员不得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备注:

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一小时。

②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

③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法院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④本项目一律不得采用退休返聘人员,人数不得低于要求配备要求人数。

采购人提供物管人员的办公及工作用房(用于存放工作设备、用具、耗材等),并提供办公家具等。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2年。在供应商服务质量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并在采购人满意的情况下,可与供应商续签合同。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四、付款方式

按总价分季度支付。采购方凭承包方开具的当季度服务费的正规发票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给承包方物业管理费,最后一个季度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的10日内结清。

五、报价要求

1、 除招标文件特殊说明外,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相关设备、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2、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

六、服务质量要求

1、各投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投标。

2、各投标人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4、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5、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6、投标人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投标人需积极完成招标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成为“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不按要求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延期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成交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在 年 月 日磋商会上,经采购小组评定        (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和要求

承包区域和要求:

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 等及相关服务,且只能在该范围内从事 的相关工作。(甲方调配除外)

第二条 承包价格及支付:

1、年承包合同价格: 元(计人民币 万元整,组成见附件):

2、付款方式:

第三条 经营制约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双方承诺

乙方对甲方作出以下承诺:

1.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1.2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日,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

1.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

1.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1.6工作人员上岗穿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1.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交纳税务、工商部门的各项税费。

1.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于提高甲方形象和经营业绩的宣传活动。

1.9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全部由乙方承担。前期开荒费、物业管理服务、培训、服装、使用材料及损耗、工具、税金等所有有可能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主管人员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卫生纸、洗手液、擦手纸等物品由甲方按需提供。

1.10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得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纸,交由甲方备案。

1.11禁止事项

1.1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责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11.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得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11.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1.1.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12保险

1.12.1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12.2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1.13乙方及其员工遵守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当局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15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2、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2保证乙方的员工的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3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换衣及办公场所。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

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因承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2因乙方连续三次服务评定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乙方承诺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款,保证金不足扣款的,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不足款项,甲方的其他应收款不受影响。

2.1.4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三条。

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承包。

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2.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2.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承包自然终止。

3、承包终止后果

3.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3.2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4.1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调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同效。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采购办备案一份。

第八条  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

3、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资格声明

7、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2、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可提供以下一种材料作为本单位财务状态报告:

1.提供近两年任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载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彩色扫描件

2. 银行近三个月任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承诺函

(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 决定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1.提供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相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包括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凭据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提供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与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6、资格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 (供应商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人数:____ ___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8.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供应商名单,相关截图如下:

信用中国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浙江政府采购网截图: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核对。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