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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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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10月30日 16: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北京福州宾馆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6:08
评审专家名单奚玲、朱津梁、冯姝姝、张海燕、张世哲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峥
项目联系电话010-88560518
采购单位北京福州宾馆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前半壁街甲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经理1336665862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创基地B2栋东段三层H区33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峥010-88560518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HXLD-2020-050(招标文件编号:HXLD-2020-050)

二、项目名称: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港创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2号院1号楼422房间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包

费率(%):100

供应商名称:北京港创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2号院1号楼422房间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包

费率(%):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港创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海鲜肉类等采购 / / /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北京港创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蔬菜水果类等采购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奚玲、朱津梁、冯姝姝、张海燕、张世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65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号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投标报价(元)
第一包 北京港创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37.8
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2号院1号楼422房间
第二包 北京港创四海商贸有限公司 10.39
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2号院1号楼422房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福州宾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前半壁街甲30号

联系方式:杨经理1336665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创基地B2栋东段三层H区338号

联系方式:郑峥010-8856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峥

电 话: 010-88560518

1 招标编号: HXLD-2020-050 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北京福州宾馆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8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7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 48 第六章 附 件 ................................................................................................... 60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 口路 80 号益园文创基地 B2 栋东段三层 H 区 338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月 30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XLD-2020-050 项目名称: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海鲜肉类等采购,预算 138 万/年;第二包:蔬菜水果 类等采购,预算 12 万/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管理、检测、监理和其相关的咨询公司,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5)投标人须能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80 号益园文创基地 B2 栋东段三层 H 区 338 号 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 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 加。 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0月 30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80 号益园文创基地 B2 栋东段三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 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 就业等。 3.标书款、服务费、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金台园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1007110000062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 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福州宾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前半壁街甲 30号 联系方式:杨经理 1336665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80号益园文创基地 B2栋东段三层 H区 338 号 联系方式:郑峥 010-8856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峥 电 话: 010-88560518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 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XLD-2020-05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1.1 1.2 招标人:北京福州宾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3 1.3 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活动; (3)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管理、检测、监理和其相关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 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5)投标人须能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8.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 5 9.1 投标货币:人民币。 6 11 投标有效期: 90天 7 10 第一包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都应附有 13800元人民币为投标保证金; 第二包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都应附有 1200元人民币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10月 30日 9: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8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80号益园文创基地 B2栋东段三层 H区 338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限于:支票、汇票、保函、转账的形式 8 1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 30日 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80号益园文创基地 B2栋东段三层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开标地点。 9 9.7 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包组号)所有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未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小微型企业产品,评审时 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1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采购:否 11 27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自行填报,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不作为废 标条款。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时承诺的履约保证金金额,采用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形式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照投标承诺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提交构成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12 26 由招标代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执行,按照标准 下浮30%收取。 第一包:1.918万元/年×2年×70%=2.7132万元 第二包:0.18万元/年×2年×70%=0.252万元 13 补充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承 诺默认开标结果。 9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福州宾馆。 1.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项的要求。 1.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3.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 标。 1.3.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不 得将本项目中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2.投标费用 2.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 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构成 3.1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第六章 附件 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 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13条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逾期的澄清要求,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本投标人须知第 13条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同时在本投标人须知第 1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将 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的澄 10 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4.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个工作日 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要求。 4.3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 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的任何时候,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 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投标截止时间)十 五(15)天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 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收到上述通知,但是投标人的 回函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 三、 投标书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 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投标文件构成 7.1 投标人应按下列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组成投标书:出具投标基本文件;出具投标人 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 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认为其它需提供的文件。 1)投标基本文件 a)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 b) 投标一览表:供唱标时使用,要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 2) c) 按照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汇款凭证、收据或 保函等形式 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合格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 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11 a) 根据第五章项目需求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逐项应答,并就其中提出的关键 性问题进行专题论述; b) 项目工作计划以及项目人员资历和项目经验简介。 c)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和文件。 5)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证书。 7.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本壹份(电子版须与投标文 件正本密封在一起)。正本文件在封面的右上角印上“正本”,副本文件在封面的 右上角印上“副本”,正、副本及电子版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正本 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 文部分一律采用中文编写,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正反面或单面打印,文本 编写连续页码,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 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 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 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投标文件的正本按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要盖章 签名处,均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和盖章;投标文件的任何 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名才生效,其修改必须 清晰。投标一览表需另外单独封装一份供唱标使用。 8.2 投标文件除加盖公章外,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 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将“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 代表人有效授权,投标将被拒绝。 8.3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应在投标文件中另做声明,否则将视为 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8.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报价 9.1 报价:人民币报价 9.2 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内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 用。 9.3 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报价应和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 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如投标分项报价 12 表的报价和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不一致,应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9.4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 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9.5 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以合同为准)。 9.6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 9.2条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按附件 3格式填写分项报价 表,是为了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 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9.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未提供了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小微 型企业产品,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条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0.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 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0.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报价货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支票 2)汇票 3)保函 4)转账 收款人: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金台园支行 账号:11050110071100000626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 理 机 构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 保 证 金 的 单 据 扫 描 件 邮 件 发 送 至 lindawenjian321@sina.com,以便及时确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以到账时间为准。 10.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0.1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无息退还投标 人投标保证金。 10.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13 10.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26条规定签订合作协议。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 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0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 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 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信封中。 12.2信封应标明: 1)标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指明的开标地点。 2)注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在 (北京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12.3 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在开标地点送达招 标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 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 13.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5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迟交的投标文件 14.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 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发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4 1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2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5.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 开标与评标 16.开标 16.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 时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6.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总 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15条递交的修改书), 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6.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 加开标仪式,则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16.5 如投标人未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开标现场拒绝其投 标。 16.6 对于开标时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负责安全送至评标委员会。 17.投标文件的澄清 17.1 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但 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 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8.评标委员会 18.1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组建评标 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专家、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 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项目的评标工作。 19.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9.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 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 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9.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 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9.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15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 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 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 (2) 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 授权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 投标总报价小于零、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价且为 恶性竞争的; (7) 未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或电子版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9)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中附有招 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投标的评价 20.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21.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 21.1 除本须知第 17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 16 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接触。 21.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授予合同 22.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2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20.2条的规定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 将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顺序向招标代理 机构和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2.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审查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 地履行合同。 22.3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实施和售后服务支持能力,其基础是审查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 料。 22.4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 过,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 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3.授标时更改服务内容、数量及服务时间的权力 23.1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服务内容、数量及服务时间进行变 更,投标人不得对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 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 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印发中标通知书,并以电话、公告、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供应商联系人,以通知发布日为准计算时间,自发布日起有效期 30 日内,中标人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同主动放弃中标。 2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 中标服务费 26.1 详见须知前附表。 26.2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现金、银行汇款或转账支付。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 撤回投标处理。 17 27.2 中标人应在签订中标合同时,签订廉政建设监督协议、保密协议,否则按未签订 合同处理,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8.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或招标人 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构成合同 生效的条件之一。 2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7 或 28.1 条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有 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 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 一 评标方法 1、适用范围 此评标办法只适用于本项目。 2、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是指评标委员会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和七部委令所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分商务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报价。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照评标标准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商务、技术、服务均合格的 投标人中,推荐出前 3 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并 排序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是指评标委员会,除遵循评标原则与标准以外,根据本项目此次招标的情况, 采用综合评估法(打分法)对所招标的内容进行具体的评审。 综合评估法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评出能够最 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 评标程序 1、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初审→综合评标→评标报告。 2、评标准备 1)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 所有专家推举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 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了解本次招标的范围和性质; 3、初 审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先对全部投标人文件进行初审。 2) 若有一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初审指标没有得到响应,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初审的结果,进入综合评标。 4、综合评标 1) 评审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情况,然后采用百分制打分的办法,按分值的高低顺序,评定出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 20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所有评委都将对商务文件以及技术文件进行打分,然后再综合汇总。评标时,首先各 评委根据自己的打分分别填写“商务评分表”和“技术评分表”,然后由工作人员将“商务 评分表”、“技术评分表”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集中统计得出“评分汇总表”,并依据投标人 得分确定其排名次序。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评分汇总表”应由所 有评委核实并签字确认。 2)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 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 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4) 当供应商的报价出现缺项或漏项时,评标委员会取所有供应商中该项的最高报 价作为该供应商的该项报价并修正总价,计算价格得分,如获中标则视该供应商免费提供该 项内容; (5) 开标时,开标信封的投标报价经唱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发现与投标文件 正本的投标报价不一致,以开标时的唱标报价为准。 (6)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 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未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的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小微型企业产品,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 予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5、评标报告 1)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总结,出具评标报告,内容包括:招标过程的基本 21 信息和数据,开标记录,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表格,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有)、 推荐意见(或有)等。 评标报告应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生效。如果有评委不同意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 可随该报告提交一份说明,详细阐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6、评标决议 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出现分歧,或须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时,应由评委会主任组织并主持, 各评委在充分讨论、沟通的基础上,进行自由记名投票表决,决议必须有不少于评委会专家 总数的 2/3的专家赞成方可通过。决议一经通过,评委会应遵照执行。 22 三 资格性评审表 评审内容 A B C 资 格 性 审 查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 则不需要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 需要提供)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019 年度第三方(合格审计单位)出据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银行资信证明; 近十二个月任意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近十二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的相关承诺函,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查询结果清晰截 图; 投标人须能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投标人是否递交足额保证金 结论 注: 1.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2.结论为“不合格”则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详细评 审。 23 符合性评审表 评审内容 A B C 符 合 性 审 查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 90天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满足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不允许偏离的技术规格和主要参 数的; 商务和服务内容无明显偏离“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半数以上评委认定 为无效标的 结论 注: 1.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2.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供应商的结论为“不合格”则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得 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24 评分标准 序号 分项 评价要点 满分 评分 一 商务部分 15 1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三星级酒店(含)及以上的食材 供货等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可得 2 分,最多可得 10 分,不提供则不得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近三年指 2017年 9月 1日-2020年 9月 1 日) 10 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ISO1400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 1分,本项最高得 4分。 4 3 投标文件制作绿色环保 装订牢固(胶装),目录清楚,逐页编码,页码准确, 环保制作 1 二 技术部分 45 1 配送方案 配送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可得 10分,良好可得 6分,一般得 3分,较差得 0 分。 10 2 供货实力情况 供货商有稳定的货源渠道等,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可得 5 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可得 3 分,部分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得 1 分,大部分或完全不能满足 文件要求的则不得分。 提供与供货商的长期供货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每提 供一个可得 1 分,最多可得 5 分。 10 3 贮藏能力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贮藏能力(如储备地点、储备 条件及产品储备情况等),综合评分,优得 10 分,良 得 6 分,一般得 3 分,较差得 0 分。投标人须提供仓 储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冷库照片、储藏室照 片、存储设备规格型号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自有存储设 备购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25 4 项目管理项目团队配置 团队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团队人员配备完整、齐备, 素质较高,均有健康证明的得 5 分;一般得 2 分;较 差得 0 分。 5 5 应急预备方案 投标人针对合作的项目提出具体的应急预备方案。如 重大节假日应急方案,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停水、 停电、传染性疾病等情况下的应急方案:优得 5 分, 良得 2 分,一般得 0 分。 5 6 技术条款的偏差 投标文件中每提出 1 项技术条款负偏差,得分在 5 分 基础上扣减 1 分,扣完为止。 5 四 报价部分 40 1 投标报价 在报价合理的基础上: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2.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40%×100 注:投标报价得分保留 2位小数。 40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 只有同时满足“①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两个条件的投标 人,方可享受如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对于独立投标人: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全部或部分投标产品(货物、工程或服务)被 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则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价格×(100%-6%)+投标人报价中的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否则评标 价=投标人报价。 只有当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仅指全部投标产品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 品)均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并且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该产 品方可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享受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否则该产 品不予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其价格不予扣减。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6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对于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且提 供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8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 【食品类】 合同编号: 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购 销 合 同 29 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需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结果,最终确定供方为中标 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 共同制定本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之义务,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 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对各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供方在可能违反 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有清楚的了解,供需双方均认为本合同已反映其真实意 思。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需双方的交易程序: 1、本合同生效后,需方根据经营需要向供方发出订单采购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 名称、品牌、规格、计量单位、数量、送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2、供方收到需方订单后 1 小时内向需方回复确认,并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货至 需方指定的地点,由需方指定的部门/人员对货物数量进行验收,需方对数量的异议期 为收货后三天内。需方的验收不作为供方商品内在质量合格的依据,供方在质保期内仍 需对商品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商品价格参考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北京大红门京深海 鲜批发市场,报价不可高于参考价。最终以需方确定的价格为准。 二、商品相关约定条款: 1、商品的数量 购销商品的数量、规格及计量单位以需方向供方发出的订单为准,供方非经需方同 意不得多交货或少交货,也不能分批交货;对于超过需方订单规定数量的货物、不符合 订单数量、不符合需方品质要求的商品,需方有权拒收。若因此产生保管、损坏损失等 费用,由供方承担。 2、商品的价格: (1)供方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比价邀请函规定,前 1 个月价格以投标单价为准,之 后,海鲜肉类、蔬菜水果类、冻品类每 1 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一次 向需方提供商品报价单,干货、粮油、调味品每 3 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 为准)一次向需方提供商品报价单.商品的价格以需方确定的价格为准;商品的价格应 包括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 (2)供需双方的每一笔买卖交易价格均包含该笔商品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 商品制造、包装、采购保管、人工费、保险费、售后服务及伴随服务等费用。 3、供方应承担的商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1)供方交货前,应将国家规定的有关食品安全、质量合格有关的证件及一切必 30 要的文件、检测报告等随之一并交付需方。(如上市凭证、检疫合格证明,进口产品应 有国家检验检疫合格报告) (2)如需方发现交付的商品缺乏上述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与商品不符或商品质量 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或退货。由此产生的退货费用、商品保管等费用,由供方 承担。 (3)供方提供产品剩余保质期应至少达有效期 50%,否则按照处罚条例处罚。如 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已临近失效期(或保鲜期)及超过保质期、保鲜期的商品给需方(产 品可用期间仅不到保质期或保鲜期总时长的 1/5 视为临近失效期)的,需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供方按照全部商品供货金额的 30%支付违约金,因此而引起需方被消费者投 诉、索赔或涉诉,由此导致应由需方承担的一切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其它任何损失, 均由供方向需方及其消费者赔偿。 (4)供方必须对需方承担商品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在商品的质保期内,对商品进 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 (5)供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 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商品的包装: (1)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并确保商品安全、卫生交需方 使用。 (2)商品的包装之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对有关标识的说明、 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等之规定,否则需方有权拒收,由此所 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皆由供方负担。 (3)商品的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 5、商品的发票: (1)供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具有效增 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供方提供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及与交易事实不符的发票导致需方蒙受 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赔偿予需方。 (2)供方开具的发票应直接交到需方财务部或收货处,不得将发票随货交给需方 其他人员。 三、付款条款: 1、付款方式: (1)需方付款方式如下: □对公转账 □电汇 (2)需方仅以供方为货款的收款人,且本合同之供方与需方提供的发票的出票人 与货款的收款人必须为同一人; 31 2、需方向供方的付款条件为: 供需双方于每月月底进行核算,双方确认需方应付的货款帐目后,供方向需方开具 货款发票。 3、付款程序: (1)供方随货附送“送货单”至需方收货处,“送货单”须注明商品名称、单位、 单价、规格、数量、赠品数量并加盖供方公章; (2)双方于每月 26-31 日对上月 26 日至当月 25 日购入的货品进行对账并开票, 否则需方有权暂不付款。需方收到货款发票之日起 60 日内扣除供方应承当的相应费用 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供方 四、订单的终止: 1、供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送货业务,而且在需方通知允许推迟履 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时,视为订单终止,但供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损失。 2、供方未履行需方之订单任何部分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订单要求,该订单自动 失效,需方无需另行通知供方,但供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需方在供方交货前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份。 五、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生效条件: 1、供需双方在对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供方须将其下列证件等资料之原件交需方 验证后,向需方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 □开户行、账号 □中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 一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供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履约保证金: 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0000 元,供方如有违约事项需方将有权直 接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在供需双方不再续约且在供方未发生违约行为前 提下,于本合同期满后 30日内扣除供方应承担的费用后退还给供方(不计利息)。供方 因未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违约金等费用,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供方须在 10 个工作日之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32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需方权利和义务: 1、供方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酒店后,需方应及时安排收货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办 理相关入库手续,对有不合格的物品,需方有权拒收,供方还将保证按需方要求送合格 的货品。 2、需方有权对供方所供应的货品质量、单价等进行考核和评估。 (二)供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供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自行负责,供方在送货途中和装 卸和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损耗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接到需方的通知后,按需方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需方所在地,不 得延误。 3、供方须按需方的要求,对供应的货品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符合 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并承诺提供的食材安全可靠检验合格,食品安全保障包含: 环境认证(环评)、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追溯性(QS 认证)、各类检测项目(如 农残检测、甲醛检测等)须提供检测报告、冷链控制系统、索证索票等; 4、供方须遵守需方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 证金。 5、对于紧急送货情况,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1 小时内送达。 6、供方在合同期内未经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终断供货,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供方须能够给需方福州市区境内各分公司供货,各分公司供货价格与需方供货 价等同,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供方须满足需方任何时间的补货需求。 9、供方须负责需方的海鲜养殖工作,应派人驻点需方公司进行养殖,否则需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供方承诺在需方公司年消费额达到年供货金额的 5 %(由供方介绍客人消费 的金额可算入内),如未达到标准,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货款中暂留该笔费用直至 消费额达到合同约定额。 11、供方承诺所报价格在新西营里市场价基础上下浮至少 5 %个点,否则需方有 权按照新西营里市场价下浮 5 %的价格进行货款结算。 12、供方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供方投标文件承诺履行职责,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3、供方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需方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 33 考核。 九、违约责任: 1、供方如交货的货物数量多于订货数量,多出部分退回;如交货数量少于订货数 量,需在 2小时内补足,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货品,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急需另行采购所产生的差价损失、因此导致第三方索赔所遭受的损 失等)由供方赔偿。 2、供方如未经需方同意延迟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仅限品质达不到需 方标准,但为健康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需方有权退货、换货或拒绝收货,对 于换货产品供方需在 2小时内将换货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急需另行采购所产生的差价损失、因此导致第三方索赔所遭受的 损失等)由供方赔偿。 3、供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被政府部门查出食品安 全问题,需方有权退货并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供方应按合同期内所有 货物的累计供货金额的 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索赔损失、行政处罚罚金、因急需另行 采购所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4、因供方违反订单及本合同其他要求,需方有权责令供方及时改正,一个月内超 过三次的违约行为需方有权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1%-10%(视具体情况由需方确定)要 求供方支付违约金,且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期内,需 方将定期反馈给供方关于供货品质及配送服务质量调查情况。对于履行合同的合理建 议,供方应采纳并及时改正。 5、因供方原因导致客人或集团领导投诉,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6、在验货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下单时的要求,供方因予以退换货,一个月内 累计退换货量达到当月送货总量 20%(含)的,予以 500元处罚;一个月内累计退换货 量达到当月送货总量 30%(含)的,予以 1000 元处罚;一个月内累计退换货量达到当 月送货总量 40%(含)以上按以次充好处理。一个月内累计退换货量达到当月送货总量 60%以上,扣押当月货款 50%不予结算,并清理出酒店供应商名录库并列入黑名单。 7、同一货物连续退换货次数达 3 次的,予以供方 500 元处罚;同一货物连续退货 次数达 4次的,予以 1000元处罚;同一货物连续退货次数达 5次的,按以次充好处理。 8如发现供方供应商食材以次充好、套用品牌包装、无索证索票证明、无市场流通 许可,过期变质食材、污染源和疫区食材等,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一次违 反规定,对食材供应商进行严重警告并予以相对应食材的十倍处罚;第二次违反规定对 食材供应商进行扣押当月货款 50%不予结算,并从酒店供应商名录库内除名。 9、供方必须按需方指定酒店供货通知清单品种、规格、数量、送达时间要求按时 34 提供全部货物,超过约定时间 3小时送达的,需方指定酒店按本批次应送货物价款的 1 倍予以处罚;超过时间 6小时送达的,需方指定酒店按本批次应送货物价款的 2倍给予 处罚。 10、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报告)与本批次产品不符时,需方指 定酒店可以拒收,并按本批次应送货物价款的 3倍给予供方处罚,因此对需方指定酒店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11、供方未按需方指定酒店的要求提供货物,对需方指定酒店造成损失的,供方应 全额赔偿。 12、需方可随时按照需方的考核标准对供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通过,需方有权提 前解除合同并暂停交易一年。 十、合同的终止: 1、如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供方若发生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需方将停止与供方的一切合作,并可依 法对供方采取必要措施。 3、供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做无条件从名录库除名处理,并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 (1)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2)投标及交易过程中存在串标、贿赂、欺诈等行为的; (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我方重大损失的; (4)合同期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5)食药监检查不合格者; (4)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协议提到的其他除名条件者。 4、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提请诉讼由需方 所在地法院管辖。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鉴定 费等。 十二、其他约定条款: 1、鲜品、冻品、家禽肉及肉制品类夏天必须使用冷藏库配送,库内温度需保持在 5℃或 5℃以下,生吃海鲜必须加冰做冰床配送。新鲜禽肉产品须提供当天检验局出具 的检验合格报告。 2、《合同附件一供应商管理处罚条例》、《合同附件二供货时间表》、《合同附件三 食品安全责任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叁份,自双方盖章且供方法定代表人 35 签字之日起生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 合同(尾部)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 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 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 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被送达方拒收或无法送达的,自交邮后第五日视为已经送达。双 方同意若发生诉讼、仲裁,上述确认的地址为争端解决机构文书送达地址。 (本页以下无正文) 需方: 供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36 《合同附件一》 供应商管理处罚条例 为进一步提高供应商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的正常供应,确保需方日 常营业顺利进行,特对直拨商品采购供应商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供应商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提醒处罚并扣罚履约保证金 500 元 1、未按规定时间交货或补货(超过 60分钟)且无正当理由说明,当月累计达二次 者。 2、未经需方同意当次送货单项数量/重量增减幅度超过当日需方订货量的 10%,当 月累计达三次者。 3、提供保质期不符合要求(指保质期仅剩不到保质时长 1/2 的时间)的产品,当 月累计达一次者。 4、需方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供应商未能履约供货或私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产地等的,当月累计达一次者(经需方确认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因供应商单方面工作失误,经提示未整改且与需方工作人员无理争执,配送员 态度恶劣,对验收工作不配合当月累计达一次者。 6、送货人员在验收场所穿拖鞋、吸烟当月累计达一次者。 7、所送商品没有精选并有大量昆虫影响出品质量的,当月累计达一次者。 8、因供货商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影响需方订货的,当月累计达一次者。 9、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仅限品质达不到需方标准,但为健康且符合国家 质量标准的产品)发生退货达二次者。 二、供应商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罚并扣罚履约保证金 1000 元 1、因供应商单方面工作失误,经提示未整改且与需方工作人员无理争执,配送员 态度恶劣,对验收工作不配合当月累计达 2次者。 2、未按规定时间交货或补货(超过 60分钟)且无正当理由说明,当月累计达三次 者。 3、未经需方同意当次送货单项数量/重量增减幅度超过当日需方订货量的 10%,当 月累计达 4次者。 4、提供保质期不符合要求(指保质期仅剩不到保质时长 1/2 的时间)的产品,当 月累计达二次者。 37 5、需方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供应商未能履约供货或私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产地等,所送商品有以次充好的,当月累计达二次者(经需方确认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6、未能每日随货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蔬菜农药残留 检测报告、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及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识、进口检验检疫证书等证明文件, 当月累计达一次者。 7、夏季不启用冷藏保鲜设备配送的,当月达一次者。 8、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仅限品质达不到需方标准,但为健康且符合国家 质量标准的产品)发生退货达三次者。 三、供应商凡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罚并扣罚履约保证金 3000 元 1、未按规定时间交货或补货(超过 60分钟)且无正当理由说明,当月累计达四次 者。 2、未经需方同意当次送货单项数量/重量增减幅度超过当日需方订货量的 10%,当 月累计超过 5次者。 3、提供保质期不符合要求(指保质期仅剩不到保质时长 1/2 的时间)的产品,当 月累计达三次者。 4、需方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供应商未能履约供货或私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产地等,所送商品的有以次充好的,当月累计达三次者(经需方确认的不可抗拒因素除 外)。 5、因供应商单方面工作失误,经提示未整改且与需方工作人员无理争执,配送员 态度恶劣,对验收工作不配合当月累计达 3次者。 6、提供预包装商品标识不齐全或三无产品:即无商品检验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无保质期,或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识及报关检验报告,当月累计警告达一次者。 7、未能每日随货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蔬菜农药残留 检测报告、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及进口商品没有中文标识、进口检验检疫证书等证明文件, 当月累计达二次者。 8、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以死充活,对商品注水增加重量,降低商品质量的,当 月累计达一次者。 9、夏季不启用冷藏保鲜设备配送的,当月累计达二次者。 10、因供货商原因,影响对客服务,引起客人投诉或影响酒店正常经营达一次者。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方有权予以解除购销合同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从名录库中除名,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8 1、欺行霸市,以任何手段恐吓、阻挠、诬陷其他入围供应商,妨碍公平竞争者。 2、采取商业贿赂行为试图影响招标公正性者。 3、在配送中发生以次充好、拒绝送货、服务恶劣并且屡教不改者。 4、同类商品入围供应商之间以任何方式形成价格同盟者。 5、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在配送商品内掺杂其他物品增加商品重量或盗窃酒店物 品的。 6、提供不合规、不合法的货款发票或者提供非正规渠道进货的商品者。 7、合同期限内被酒店及其分支酒店严重警告处罚累计达二次以上者(含二次)。 8、提供假冒伪劣或过期变质产品,引起消费者投诉、索赔或涉诉的。 9、提供产品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出食品安全问题的。 10、符合《购销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条款者。 凡列入黑名单者需方将永久性排除与该供货商及其关联供货商的任何合作机会。 该处罚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需方所有,在合同期内如有变动,以需方发布最新条例为 准。 需方: 供方: (盖章) (盖章) 39 《合同附件二》 供应商供货时间表 序号 供货类别 供货时间 备注 1 蔬菜类 8:30-9:00 特殊时间由需方另行通 知 2 水果、家禽、冻品、 调味品及主副食品 类、干货类 8:30-9:00 特殊时间由需方另行通 知 3 生鲜海产品类 8:30-9:00 特殊时间由需方另行通 知 4 酒水类 根据需方通知 40 《合同附件三》 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特制定 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供应商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食品安全 工作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二、供应商职责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及证件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食 品流通许可证副本等有效复印件,并对应产品提供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有效复印件。 2、蔬菜类、水果、豆制品、海鲜类:必须随货提供《生鲜食品上市凭证》。 3、家禽肉及肉制品类:必须随货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生鲜食品上市凭 证》;冻品外包装需有原产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及经销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牛奶及奶制品类:必须随货提供同批次食品三聚氰胺检测报告。 5、预包装食品类:必须随货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6、进口食品类(含食品原辅材料、酒、饮料):必须随货提供购货凭证和口岸检 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7、食品添加剂类:必须随货提供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 需索取购货凭证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8、酒类:必须随货提供《酒类随附单》及同批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9、饮料类:必须随货提供同批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0、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 11、供应商必须与采购方签订购销合同。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 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 距离。 41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 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 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 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 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 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 清洁的工作衣、帽。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食品采购进货供应渠道 1、供应商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必须清楚食品原辅材料的源头,所提供食品必须 证件齐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得起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及质检部门的 检查及检验。 2、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被执法部门查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追溯查找 源头,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 (四)食品运输车辆及容器卫生要求 1、食品运输车辆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需定期清洗、消毒,车辆及容器应干净、 整洁、无尘、无异味,对不同类的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容器应分开盛装,以避免食品交 叉污染。 2、鲜品、冻品、家禽肉及肉制品类夏天必须使用冷藏车配送,车内温度需保持在 5℃或 5℃以下,生吃海鲜应加冰做冰床配送。 (五)食品标识及包装要求 1、食品标识要求 (1)供应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面、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 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料、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糖果、茶 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 咖啡、水产加工品类产品外包装必须有 QS标志(详见附件 9)。 (2)容器包装的食品应在容器或包装上用中文及通用符号标注食品名称、内容物 42 名称、容量、计量单位、产品主要成份及配方、食用与使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许可证编号、QS 质量安全标识、制造厂商名称、地址、电话、产品标准号、批号、 食品配料清单、营养成份、储藏方法等。 (3)食品添加剂应在容器或包装上用中文及通用符号标注品名、产地、厂名、卫 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 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有适 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复合食品添加剂,除应当按 上述规定标识外,还应当同时标示出各单一品种的名称,并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各单 一品种必须使用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相一致的名称。 (4)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地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及总经销者在国内 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单位在销售前依法加贴中文标识。 (5)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识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 标准》规定。 (6)食品经改装分装后应标示改装单位或分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2、食品包装要求 (1)鲜活家禽类必需按规定佩带检疫脚环。 (2)散装食品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准使用化肥袋、农药袋、黑色塑料袋等。 (3)预包装食品(特别是真空包装食品)外包装必须完要好,不得提供外包装破 损的食品或原辅材料。 (4)罐装食品外包装必须完好,不得提供凹凸不平、变形、油渍、生锈等不符合 卫生要求的产品。 (5)冷冻产品不能使用订书针或其他金属密封,或用橡胶带捆绑。 3、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求: (1)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字体应清晰,不能有涂改。 (2)不得提供保质期一年的商品剩余有效期 60天以内;保质期 6 个月剩余有效期 30天以内;保质期 3-7天的商品剩余有效期为 1天以内的食品。 (3)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 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供货质量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采购方订单的质量及规格要求配送。 2、采购方主要食品供货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10。 3、供应商所提供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必须质量合格、包装完整、标识齐全,禁止 生产及经营食品下列产品: (1)采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 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43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 性状异常的食品。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 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9)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1)假冒伪劣产品。 (12)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三、责任追究 1、凡供应商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立即终止购销合同,并有权 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追究供应商的违约及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 安全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 执行细则,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且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 故或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责任人负责,若构成犯罪的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 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附件 1《实行“QS”认证的 28大类食品目录》、附件 2《主要食品供货 质量要求》为本责任书有效组成部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盖章) (盖章) 44 附件 1: 实行“QS”认证的 28 大类食品目录 1、白酒:白酒。 2、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3、大米:大米。 4、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5、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6、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7、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丸、肉饼),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 腿制品。 8、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乳菌、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 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9、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 (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 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0、调味品:糖(白沙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味精。 11、方便面:油炸方便面、热风干方便面。 12、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 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 13、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4、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5、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 16、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17、糖果: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8、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19、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 20、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21、黄酒:黄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8%(v/v)小于 24%(v/v)。 22、酱腌菜:酱腌菜(指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 味、分装、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23、蜜饯: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果糕类。 24、炒货食品:烘炒类、油炸类。 25、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 26、可可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 27、焙炒咖啡:炒咖啡豆、咖啡粉。 28、水产加工: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冰鱼糜制品)。 45 附件 2: 主要食品供货质量要求 1、蔬菜类: (1)水份:水份充足,无过分萎蔫,皱皮。 (2)色泽:色泽新鲜,无变色,色亮鲜明。 (3)硬度:叶菜挺立,瓜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4)伤痕:无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5)病虫害:无虫害,虫磕,无残留虫卵,无虫眼。 (6)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及运输造成的污染。 (7)形状:枝叶茂盛,大水适中,曲线谐调。 (8)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未发芽,变色。 (9)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桔,不发黄,质地脆嫩,坚 挺,球形叶菜结实,无老帮。 (10)果类:不变形,不过熟。 (11)菇菌类:外形饱满,不发霉,变黑。 2、水果类: (1)水份: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 (2)色泽: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 (3)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 (4)伤痕:无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5)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6)污染:无污染,无残留农药及运输造成的污染。 (7)包装:包装应完整,干净。 (8)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无软塌处。 (9)柑橘类:不空壳,水份充足,外表完美。 (10)浆果类:无腐烂,变色,外形完整,成熟。 (11)梨果类:色泽鲜,大小适中,无硬节,有果把儿。 3、猪肉类: (1)表皮:白净,无毛,无明显伤痕,无淤血,无脓胞等,印有屠宰厂出品的红 色合格检验讫印章。 46 (2)颜色:脂肪洁白有光泽,肉色呈鲜红色或玫瑰红色,短时间与空气接触不变 色。 (3)味道:具有正常的肉味,没有异味。 (4)肌肉的组织:肌肉纹理细,质地柔软,弹性好,指压后凹陷能立即恢复,表 皮不粘手。 4、牛肉类: (1)表皮:无毛,无明显伤痕,无淤血,无脓胞等。 (2)颜色: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肉色呈暗红,有光泽,短时间与空气接触不变色。 (3)味道:具有牛肉的膻味,没有异味。 (4)肌肉的组织:肉质纤维细腻,质地坚实,夹有脂肪,肉质微湿,弹性好,指 压后凹陷能立即恢复,表皮微干,有风干膜,不粘手。 5、羊肉类: (1)表皮:无毛,无明显伤痕,无淤血,无脓胞等。 (2)颜色:脂肪洁白或乳白色,肉色呈深红色或淡红色,有光泽,短时间与空气 接触不变色。 (3)味道:具有羊肉的膻味,没有异味。 (4)肌肉的组织:肉质纤维细腻,夹有脂肪,弹性好,指压后凹陷能立即恢复, 表皮微干,有风干膜,不粘手。 6、鲜鸡、鸭类: (1)表皮:表皮无毛及毛根,无紫斑,无淤血。 (2)颜色:颜色呈淡黄色或灰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 (3)味道:有正常的气味,无异味。 (4)鲜鸡、鸭的组织状态:肌肉切面发亮,外表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 后凹陷能立即恢复,眼球明亮饱满,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腹腔内无过多脂肪, 腹下刀口齐不过长。 7、活鱼类: (1)神态:在水中游动自由,反应敏锐。 (2)体态:符合规格要求,无伤残,无畸形,无病。 (3)体表:鳞片完整无损,有一层正常的清洁透明的保护液。 8、活虾类 (1)颜色:颜色青绿、青灰、青白色,有光泽,透明状。 (2)体形:身体完整、头身紧连、活动自如、较生猛,符合规格要求。 47 (3)肉质:壳肉紧贴,肉质紧密,有韧性。 (4)净度:无杂物(小鱼、小蟹)。 (5)气味:有轻轻的泥土味。 9、螃蟹类 (1)体形:完整无损,蟹盖隆起较高,与蟹脐连接处厚而高,蟹体分量沉重,符 合规格要求。 (2)颜色:甲壳色泽正常,腹部洁白,雌蟹有膏时,反面透黄色。 (3)蟹脐:紧贴蟹腹。 (4)蟹脚/蛰:蛰粗壮,脚与身体连接紧密,不下垂。 (5)气味:轻度腥气,从蟹嘴喷出的水无臭气。 10、冰鲜鱼类: (1)眼部: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清亮。 (2)鱼腮:色泽鲜红,腮丝清晰,黏液稀,透明无异味。 (3)肌肉:坚实有弹性,以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消失,肌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 味。 (4)体态:符合规格要求,无伤残,无畸形。 (5)体表:有透明黏液,鳞片鲜明有光泽,贴附鱼体牢固,不易脱落。 (6)腹部:完整不膨胀,内脏清晰可辨,无异味。 11、冰鲜软体鱼类 (1)墨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清亮,体形完整无损伤,颜色表皮白色,肉质 洁白,有光泽,有黏液,斑点清晰,形状完整,头身连结紧密,弹性好,稍有腥味。 (2)鱿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清亮,体形完整无损伤,颜色表皮白色,肉质 颜色洁白,有褐色斑点,有光泽,有黏液,形体完整且大,头身连接,结构紧密,韧性 好,稍有腥味。 12、食用油类 (1)透明度高、色泽较浅、无沉淀物、有其独特的气味,无酸臭异味、无沉淀物 和悬浮物,黏度小、无分层现象。 (2)产品标签标识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具有 QS质量安全标志。 注:以上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48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49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福州宾馆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XLD-2020-050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车辆管理 1、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 2、中标人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 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和临时需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达 (具体事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该公司运输能力的证明(运输车 辆(最少两部)须提供自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彩照及司机驾驶证复印件); 3、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若采购人及其分公司因经营原因需进行紧急补货时,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配 合采购人指定并及时供货; 5、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装卸和运输,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供货时间及地点 1、规定配送时间:每天上午 8:30-9:30,特殊时间单独规定; 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指定的签订合同的酒店提供的“采购计划单(含品种、数量、 规格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商品运送至指定地点。 (三)质量及验收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 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中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 3、交货品种、规格、数量与订货单必须一致; 4、送货单单价与定价单必须一致; 5、交货品种、规格不一致,需在规定时间立即退换货; 6、交货数量多于订货单,多出部分退货;交货数量少于订货单,需在规定时间内 补货; 50 7、因验货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投标人承诺能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 供货物。 (四)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中标人对所提供的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进 口产品应有国家检验检疫合格报告; 2、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产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弄虚作假、短斤少 两、以次充好; 3、中标人应及时接受采购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 的有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4、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该公司服务能力的证明(服务人员数量); 5、投标人承诺能够在合同期内持续供货,特别在大型会议期间不得终止供货,如 违反规定则从目录库中除名; 6、投标人承诺提供的食材安全可靠检验合格,必要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冷链控制 系统、索证索票。(食品安全保障包含:环境认证(环评)、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 追溯性(QS认证)、各类检测项目(如农残检测、甲醛检测等)) 9、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期内提供货品单价在以北京市新发地市场价及物美超市为依 据,协议价格; 10、投标人承诺能提供附件中至少 99%的供货品种。 11、投标人需安排日常业务负责人,送货人(须持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对账、接收订单与退换货处理人员等; 12、投标人承诺必须满足我司任何时间的补货需求; (五)违约处理及责任 1、在验货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下单时的要求,因予以退换货,一个月内累计 退换货量达到当月送货总量 20%(含)的,予以 500元处罚;一个月内累计退换货量达 到当月送货总量 30%(含)的,予以 1000 元处罚;一个月内累计退换货量达到当月送 货总量 40%(含)以上按以次充好处理。一个月内累计退换货量达到当月送货总量 60% 以上,扣押当月货款 50%不予结算,并清理出酒店供应商名录库并列入黑名单。 51 2、同一货物连续退换货次数达 3 次的,予以 500 元处罚;同一货物连续退货次数 达 4次的,予以 1000 元处罚;同一货物连续退货次数达 5次的,按以次充好处理。 3、如发现供应商食材以次充好、套用品牌包装、无索证索票证明、无市场流通许 可,过期变质食材、污染源和疫区食材等,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一次违反 规定,对食材供应商进行严重警告并予以相对应食材的十倍处罚;第二次违反规定对食 材供应商进行扣押当月货款50%不予结算,而且至少三年内不采用此供应商的任何服务。 4、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指定酒店供货通知清单品种、规格、数量、送达时间要求 按时提供全部货物,超过约定时间 3小时送达的,采购人指定酒店按本批次应送货物价 款的 1倍予以处罚;超过时间 6小时送达的,采购人指定酒店按本批次应送货物价款的 2倍给予处罚。 5、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报告、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 不符时,采购人指定酒店可以拒收,并按本批次应送货物价款的 3倍给予中标人处罚, 因此对采购人指定酒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指定酒店的要求提供货物,对采购人指定酒店造成损失的, 中标人应全额赔偿。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是,由 双方协商订立。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 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 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换,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2 5、对仅违反合同约定,供应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品的中标人,按照情节轻重明确 承担相应的责任,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一、 供应商选择方法 直接与本次招标综合评分最高者签订 2年的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前三个月结算价 格即投标报价,三个月后每半个月更新一次定价,价格参考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 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报价不可高于参考价。一年合作期到后,经需方考核合 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三、取消供应商资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马取消供应商资格: 1、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2、投标及交易过程中存在串标、贿赂、欺诈等行为的; 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我方重大损失的; 4、符合上述第四条惩罚制度第 3点的; 5、在合同期内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 6、食药监检查不合格者。 采购品目详见:附件一 海鲜肉类等。 附件二 蔬菜水果类等 53 附件一 海鲜肉类等 编 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投标单价 权重系数 评标价格 备注 1 大澳龙虾 1.5 斤-3 斤 斤 0.0000001 2 小青龙虾 0.5-0.8 斤 斤 0.0040917 活 3 多宝鱼 1.5-2 斤 斤 0.0000001 活 4 大连鲍 7 头/斤 斤 0.0265582 活 5 黄瓜鱼 1.2-1.5 斤 斤 0.0656174 冰鲜 6 大海螺 0.4-0.6 斤 斤 0.0089113 活 7 海蛎肉 1.斤 袋 0.0612496 冰鲜 8 九节虾 35-45 头 斤 0.0006276 活 9 红鲟 1-1.2 斤 斤 0.0187765 活 10 鲜墨鱼 6-10 斤 斤 0.0137812 冰鲜 11 鱿鱼 0.5-0.8 斤 斤 0.0101664 冰鲜 12 龙胆鱼 1.3-2.5 斤 斤 0.0095138 活 13 桂鱼 1.2-2 斤 斤 0.0050707 活 14 淡水鲈鱼 1-1.8 斤 斤 0.0057735 活 15 金昌鱼 0.6-1.2 斤 斤 0.0000001 冰鲜 16 草鱼 2-3 斤 斤 0.0120491 活 17 鳕鱼 8-15 斤 斤 0.0043929 冰鲜 18 白虾 30-50 头 斤 0.0137310 活 19 鳗鱼 5-10 斤 斤 0.0034390 冰鲜 20 水发辽参 10 头 斤 0.0182996 去水 21 八爪鱼 2-3 头 斤 0.0000001 活 22 鱼头 2.5-3.5 斤 斤 0.0155634 活切 23 带鱼 0.8-1.2 斤 斤 0.0175465 冰鲜 24 秋刀鱼 03.-0.4 斤 箱 0.0005020 25 咸黄鱼 0.9-1.2 斤 条 0.0175716 26 花蛤 斤 0.0138063 活 27 文蛤 斤 0.0000001 活 28 青蛤 斤 0.0039411 活 29 扇贝 4 头 斤 0.0000001 活 30 大扇贝 2 头 斤 0.0000001 活 31 老蛏 斤 0.0159149 活 32 冻龙利鱼肉 20 斤 箱 0.0002510 8成肉 33 冻明虾 30-40 头 盒 0.0000001 34 虾仁 71-80 头 斤 0.0050205 35 海蚌 0.5-0.8 斤 斤 0.0362979 36 鱼面 斤 0.0000001 37 北极贝 2 斤 盒 0.0000001 38 甲鱼 2-3 斤 斤 0.0025855 39 波斯龙 1.5-2 斤 斤 0.0005020 54 40 马面鱼 1.8-2.2 斤 斤 0.0000001 41 多春鱼 10 头 盒 0.0251023 42 海蜇头 斤 0.0050958 43 虾姑 15-20 头 斤 0.0012300 44 雪哈 斤 0.0000001 45 花蟹 0.5-0.8 斤 斤 0.0005020 46 澳带 2 斤 盒 0.0005020 47 海蜇皮 斤 0.0065266 48 进口鱼子 100G 瓶 0.0000001 49 田螺 斤 0.0000001 50 正蟹 0.4-0.6 斤 斤 0.0038155 51 龙头鱼 斤 0.0000001 52 大福星鱼丸 斤 0.0251023 53 公大闸蟹 0.4 斤 只 0.0102919 54 母大闸蟹 0.3 斤 只 0.0000001 55 母大闸蟹 0.25 斤 只 0.0000001 56 母大闸蟹 0.2 斤 只 0.0000001 57 公大闸蟹 0.3 斤 只 0.0000001 58 猪纯排 斤 0.0055978 59 纯五花 斤 0.0438788 60 龙骨 斤 0.0000001 61 棒骨 斤 0.0000001 62 大油 斤 0.0000001 63 肘子 斤 0.0000001 64 猪皮 斤 0.0065266 65 瘦肉 斤 0.0000001 66 猪蹄 斤 0.0270603 67 猪肚 斤 0.0036900 68 大肠头 斤 0.0025855 69 猪舌 斤 0.0000001 70 猪肝 斤 0.0069282 71 猪腰 斤 0.0024098 72 猪耳 斤 0.0015061 73 猪尾 斤 0.0079072 74 罗汉肉 斤 0.0060246 75 三角骨 斤 0.0046690 76 肉馅 斤 0.0147350 77 牛柳 斤 0.0071291 78 牛金钱腱 斤 0.0012551 79 牛腩 斤 0.0012802 80 牛金钱肚 斤 0.0060246 81 肥牛卷 斤 0.0037653 82 羊肉卷 斤 0.0012551 55 83 红头鸭 斤 0.0301981 84 老鸡 斤 0.0319803 85 童子鸡 斤 0.0000001 86 土鸡 斤 0.0121997 87 鸡爪 斤 0.0022592 88 鸡中翅 斤 0.0401637 89 鸡腿 斤 0.0200818 90 干猪皮 斤 0.0000001 91 老鸭 斤 0.0392851 92 上排肉 斤 0.0205588 93 去骨鸡爪 斤 0.0022592 94 羊肉 斤 0.0015312 95 带皮羊肉 斤 0.0263323 96 去皮五花肉 斤 0.0084846 97 掌中宝 斤 0.0060246 98 新西兰羊排 斤 0.0229184 99 牛肋骨 斤 0.0011296 100 鸭翅 斤 0.0205839 101 牛仔骨 斤 0.0085850 102 酱肘子 斤 0.0000001 103 酱猪蹄 斤 0.0029621 104 牛百叶 斤 0.0019831 105 黄喉 斤 0.0025102 106 去骨鸭爪 斤 0.0007531 107 猪心 斤 0.0037653 108 猪尺 斤 0.0020584 109 鸭血 斤 0.0000001 110 谷鸭 斤 0.0000001 111 乳鸽 斤 0.0032633 112 咸水鸭 斤 0.0062756 113 三黄鸡 斤 0.0000001 114 鸡翅根 斤 0.0050205 115 北京烤鸭 紫光园 套 0.0000001 116 鸡丁 斤 0.0002510 117 冻排骨 斤 0.0150614 118 半片鸭 斤 0.0082838 119 关东辽参 50 头 斤 0.0000001 干 .无盐 120 金钩翅 4 寸 斤 0.0010292 干.无骨 121 进口瑶柱 60 头 斤 0.0023094 整头无碎 122 小干贝 200 头 斤 0.0015312 淡干 123 甲鱼边 斤 0.0005020 淡干 124 鱼肚 50 头 斤 0.0000001 淡干 56 125 花胶肚 3 块 斤 0.0005020 淡干 126 猪蹄筋 斤 0.0017572 淡干 127 南非干鲍 10 头 斤 0.0000001 淡干 128 虾干 斤 0.0001220 淡干 129 虾米 斤 0.0010041 淡干 130 蛏干 斤 0.0002761 131 淡菜干 斤 0.0002510 132 熟鱼干 斤 0.0000001 合计 1.0000000 57 附件二 蔬菜水果类等 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投标单价 权重系数 评标价格 备注 1 油麦菜 斤 0.017996 2 油菜 斤 0.017996 3 豆芽 斤 0.017996 4 奶白菜 斤 0.017996 5 西红柿 斤 0.017996 6 鲜香菇 斤 0.005797 7 蒜苔 斤 0.005797 8 洋葱 斤 0.017996 9 黄瓜 斤 0.017996 10 小黄瓜 斤 0.005797 11 红薯 斤 0.005797 12 紫薯 斤 0.005797 13 白萝卜 斤 0.005797 14 胡萝卜 斤 0.005797 15 小葱 斤 0.017996 16 大葱 斤 0.005797 17 红椒 斤 0.005797 18 尖椒 斤 0.017996 19 柿子椒 斤 0.005797 20 朝天椒 斤 0.005797 21 彩椒 斤 0.017996 22 包菜 斤 0.017996 23 大白菜 斤 0.017996 24 香菜 斤 0.005797 25 空心菜 斤 0.017996 26 娃娃菜 3 棵 包 0.005797 27 菜心 斤 0.005797 28 西蓝花 斤 0.017996 29 盖菜 斤 0.017996 30 福建花菜 斤 0.017996 31 芥蓝 斤 0.017996 32 青蒜 斤 0.017996 33 蒜米 斤 0.005797 34 凉苦瓜 斤 0.005797 35 莲藕 斤 0.005797 36 杏鲍菇 斤 0.017996 37 海鲜菇 斤 0.017996 38 金针菇 斤 0.005797 39 苦瓜 斤 0.005797 58 40 长茄 斤 0.017996 41 玉米棒 斤 0.005797 42 心里美 斤 0.005797 43 雪里红 斤 0.005797 44 铁棍山药 斤 0.005797 45 南瓜 斤 0.005797 46 扶手瓜 斤 0.005797 47 竹笋 斤 0.005797 48 韭菜 斤 0.005797 49 韭黄 斤 0.005797 50 芹菜 斤 0.017996 51 生姜 斤 0.005797 52 苋菜 斤 0.017996 53 马蹄 斤 0.005797 54 圆生菜 斤 0.005797 55 芦笋 斤 0.005797 56 丝瓜 斤 0.005797 57 笋丝 1KG 桶 0.005797 58 茼蒿 斤 0.005797 59 欧芹 斤 0.005797 60 樱桃萝卜 斤 0.005797 61 豆皮 斤 0.017996 62 千张 斤 0.005797 63 紫甘蓝 斤 0.005797 64 兰花 12 支 包 0.005797 65 薄荷叶 40G 盒 0.005797 66 酸豇豆 斤 0.005797 67 小米辣 500G 袋 0.005797 68 西芹 斤 0.005797 69 豆腐 斤 0.017996 70 内酯豆腐 盒 0.017996 71 金瓜 斤 0.005797 72 冬瓜 斤 0.005797 73 胡瓜 斤 0.005797 74 老豆腐 斤 0.005797 75 海带丝 斤 0.005797 76 长豆 斤 0.005797 77 酸菜 斤 0.005797 78 土豆 斤 0.005797 79 四季豆 斤 0.005797 80 清水笋 15KG 桶 0.005797 81 杭椒 斤 0.005797 82 豆苗 150G 盒 0.005797 59 83 富士苹果 40 个 箱 0.018338 正无斑点 84 皇冠梨 40 个 箱 0.017996 正无斑点 85 海南无籽西瓜 斤 0.017996 86 新疆哈密瓜 斤 0.017996 87 新西兰奇异果 个 0.005797 88 美国红提 斤 0.005797 89 白火龙果 斤 0.005797 90 红火龙果 斤 0.005797 91 牛奶草莓 盒 0.005797 92 香蕉 斤 0.005797 无斑点 93 小西红柿 斤 0.017996 大小均匀 94 蓝莓 盒 0.005797 95 车厘子 斤 0.005797 带枝 96 黄柠檬 斤 0.017996 97 青柠檬 斤 0.005797 98 大桃 斤 0.005797 99 进口橙子 斤 0.005797 100 橘子 斤 0.017996 101 青提 斤 0.005797 102 泰国龙眼 斤 0.005797 103 小青柠 斤 0.005797 合计 1.000000 60 第六章 附 件 61 附件 1:投标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 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 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及/ 或争议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本项目中中标,我公司承诺在签署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共 计人民币 元。 (6)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2 附件 2: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备注 1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折扣声明(如有) 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2.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 2位。 63 附件 3:分项报价表 1、需按附件报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64 附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投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项 目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确保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 顺利进行。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5 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进行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202[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参与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此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6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1)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他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不提供本表或空 白均视为不存在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67 附件 7:技术需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说明 注:(1)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他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不提供本表或空 白均视为不存在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68 附件 8: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9 8-1 资格声明 致:[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声明 尊敬的女士/先生: 为响应你方[招标编号]投标,下述签字人自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规定的 [货物/服务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下述签字人将就下述文件中存 在的虚假或不真实内容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1) 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 ]份正本,[ ]份副本。 (2)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同时附上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我公司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 投标人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 名称(盖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传真 签字或盖章 邮编 电话 70 8-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71 8-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说明: 1、供应商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法人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 3、非法人企业,须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 72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具有有效地税务登记证书; 2、供应商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73 8-5 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地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74 8-6 2019年度第三方(合格审计单位)出据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 1、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 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银行明确表示复印件无效的除外)。若提供的 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2、银行资信证明是对单位基本账户(人民币结算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 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75 8-7 近十二个月任意一月的纳税缴款书;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 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6 8-8 近十二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款证明;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 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77 8-9 投 标 人 无 不 良 记 录 的 相 关 承 诺 函 , 提 供 投 标 人 在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 信用查询结果清晰截图;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承诺内容至少应包含: 1、 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串标、骗标等违规行为; 2、 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 3、 近三年没有被投诉以及发生诉讼等违法的不良行为记录。 承诺函格式自拟。 78 8-10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予以证明。 79 附件 9:项目实施方案 本部分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要切实可行,可操作,满足项目需 求任务书的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配送服务方案; 2) 贮藏能力; 3) 人员配备情况; 4) 应急措施服务方案; 5) 其他; 说明: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自行增加有关内容。 80 附件 10: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 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年龄 职称、执业资格 学历 相关证书 相关专业服务 工作年限 备注 本项目驻场人员情况 姓名 年龄 职称、执业资格 学历 相关证书 相关专业服务 工作年限 工作岗位 驻场总经理 工程经理 经理 计划用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信息 姓名 年龄 职称、执业资格 学历 相关证书 相关专业服务 工作年限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1 附件 11:项目部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专业 职 称 职务 拟在担任职务 执业资格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经 历 年 月 参加过相关专业服务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说明:“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专业服务的实施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下列人员需 填写此表,每人填一张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2 附件 12:保密承诺书格式 保密承诺书 致:(招标人) 鉴于 (项目名称)的特点,我方特做如下保密承诺: 不论投标成功与否,对因上述项目我方所获取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技术资料、信息及 其他有关文件严格进行保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复印或扫描等)进行复制;同时对参与本项目 投标的所有有关人员在使用上述信息、资料文件时进行登记备案;如我方中标,在后续的合同期间 及其结束后,未经本项目业主单位同意,保证不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发表、公布或对外泄露。 一旦发现或有举报我方人员出现泄密或其他违约行为,经证实后我方除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予 以内部处分外,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法律 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3 附件 13:近三年的诉讼及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提供在近 3 年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或目前正在进行的合同中所介入过 的诉讼和仲裁的资料及违法记录等。 年份 胜诉、败诉或正在执行中 的诉讼(如果有) 用户名称、诉讼原因 和争议的问题 纠纷金额(人民币) 年份 违法记录 (如果有) 用户名称、违法原 因和处理的结果 涉及金额(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4 附件 14:投标保证金格式 致: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编号为: 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投 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的投标,向贵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付款形式:支票、汇票、 本票、转账、汇票或保函),其金额为: (大写)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85 附件 15: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中获 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 1980 号文),按照标准下浮 30%。。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 /或买方付给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买方(应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86 附件 16:退保证金说明 致:北京华夏林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转账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人提供的退还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 87 附件 17:开标信封 开标信封内装 1. 投标报价一览表(复印件); 2. 退保证金说明(仅作退保证金时用)。 【说明】本“开标信封”需单独密封提交。 88 附件 1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a) 近年的各类荣誉证书(如有) b)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c)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d)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 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分包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分包方,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 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8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0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 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 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 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 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 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 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 ( 公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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