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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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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采购需求.pdf附件2采购招标文件(定稿,发出版)2020-10-30.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XGS202010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招标分为三个包组:

A包:肉类(含猪、牛、羊肉、腊肉、家禽、蛋、水产、肉制品等)

B包:非肉类(含蔬果、水果、粮、油、粉、面、干货、副食品、乳制品等)

C包:棠下税务分局、荷塘税务分局、杜阮办税点和潮连办公点的全部食材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

包组A: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14号(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20座(蓬江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

包组B: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14号(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20座(蓬江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

包组C:江门市蓬江区福泉路6号(棠下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芝山大道17号(棠下税务分局杜阮办税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祈丰街1号(荷塘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青年路87号(荷塘税务分局潮连办公点)

采购项目要求:

每包招1个供应商,即共3个供应商。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个年度(暂定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可对最多三个包组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在A包和B包中,只能中标一个包组;但A包或B包的中标人允许兼中C包组。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包组

中标人数量

年度估算金额

(万元)

供货期

备注

A包

肉类(含猪、牛、羊肉、腊肉、家禽、蛋、水产、肉制品等)

1家

240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个年度(暂定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包组内分类货物,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供货采购清单为准。

B包

非肉类(含蔬果、水果、粮、油、粉、面、干货、副食品、乳制品等)

1家

210

C包

棠下税务分局、荷塘税务分局、杜阮办税点和潮连办公点的全部食材

1家

150

合同履行期限: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个年度(暂定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包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B包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后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C包则需同时满足以上A包和B包的要求,同时提供上述所要求证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至 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14号

联系方式:司徒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联系方式:谭小姐、0750-3803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 话: 0750-3092073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 页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7 一、说 明..................................................................................................................................................... 27 1.适用范围............................................................................................................................................... 27 2.定义....................................................................................................................................................... 27 3.适用法律............................................................................................................................................... 27 4.知识产权............................................................................................................................................... 27 5.禁止事项............................................................................................................................................... 28 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8 7. 投标人诚信管理................................................................................................................................. 28 二、招标文件说明........................................................................................................................................ 29 8.招标文件构成....................................................................................................................................... 29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9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30 10.制作要求............................................................................................................................................. 30 11.投标文件的内容................................................................................................................................. 30 12.投标文件格式..................................................................................................................................... 31 13.投标保证金......................................................................................................................................... 31 14.投标有效期......................................................................................................................................... 3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33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3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截止时间......................................................................................... 33 五、开标和评标............................................................................................................................................ 34 17.开标..................................................................................................................................................... 34 18.评标委员会......................................................................................................................................... 34 19.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34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34 21.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35 22.评标办法............................................................................................................................................. 36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 36 23.确定中标............................................................................................................................................. 36 24.中标通知............................................................................................................................................. 36 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 2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 八、履约保证金............................................................................................................................................ 37 26.履约保证金......................................................................................................................................... 37 九、质疑........................................................................................................................................................ 38 27.质疑..................................................................................................................................................... 38 十、投诉........................................................................................................................................................ 39 28.投诉..................................................................................................................................................... 39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9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41 第五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50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1 一、投标函.................................................................................................................................................... 61 二、开标一览表............................................................................................................................................ 62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 页 三、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63 四、授权委托书............................................................................................................................................ 64 五、投标人情况简介.................................................................................................................................... 66 六、场地配送及生产基地情况.................................................................................................................... 67 七、配送能力................................................................................................................................................ 68 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9 九、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70 十、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71 十一、投标服务计划.................................................................................................................................... 72 十二、规章管理制度.................................................................................................................................... 73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74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5 十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6 十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7 十七、资格证明书........................................................................................................................................ 78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0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 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下列 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XGS20201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0 万元 四、采购数量:A 包、B包、C 包。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期限: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个年度(暂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开始服务日期 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服务内容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分 3 个包组,具体如下: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折扣,投标折扣≥0,不接受区间报 价(如 70%~80%),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2)每个包组招 1 个中标供应商,即共 3 个中标供应商。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个年度(暂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可对最多三个包组进行投标,但 投标人在 A 包和 B 包中,只能中标一个包组;但 A 包或 B 包的中标人允许兼中 C 包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 包组 中标人数 量 年度估算金额 (万元) 供货期 备注 A包 肉类(含猪、牛、羊肉、 腊肉、家禽、蛋、水产、 肉制品等) 1 家 240 各包供应商供 货期为一个年 度(暂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止),开始服务 日期自签订合 同约定之日起 计算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 送的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包组内分类货物, 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供货 采购清单为准。 B包 非肉类(含蔬果、水果、 粮、油、粉、面、干货、 副食品、乳制品等) 1 家 210 C 包 棠下税务分局、荷塘税务 分局、杜阮办税点和潮连 办公点的全部食材 1 家 150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 页 将按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评标顺序:1)A 包; 2)B 包;3) C 包】。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 行公开招标。 3)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所有 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A 包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 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B 包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 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后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C包则需同时满足以上 A包和 B 包的要求,同时提供上述所要求证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 页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锦泉街 1号 109)。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 八、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温馨提示:为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和交易对象的健康安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将按照有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对人员进出、交易现场环境等采取防疫管 控措施,进场交易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投标单位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 办理进场手续。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楼(江 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十一、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楼(江门市 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十三、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 14 号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锦泉街 1 号 109 联系人:司徒小姐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6080 联系电话:0750-3092073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 页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内容:招标分为三个包组: A包:肉类(含猪、牛、羊肉、腊肉、家禽、蛋、水产、肉制品等) B包:非肉类(含蔬果、水果、粮、油、粉、面、干货、副食品、乳制品等) C包:棠下税务分局、荷塘税务分局、杜阮办税点和潮连办公点的全部食材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 包组 A: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 14 号(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 20 座(蓬江 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 包组 B: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 14 号(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 20 座(蓬江 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 包组 C:江门市蓬江区福泉路 6 号(棠下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芝山大道 17 号(棠下税务分局 杜阮办税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祈丰街 1 号(荷塘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青年路 87 号(荷塘税务 分局潮连办公点) 三、采购项目要求: 每包招 1 个供应商,即共 3 个供应商。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一个年度(暂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可对最多三个包组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在 A 包和 B 包中,只能中标一个包组;但 A 包或 B 包的中标人允许兼中 C 包组。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 开招标。 包组 中标人数 量 年度估算金额 (万元) 供货期 备注 A包 肉类(含猪、牛、羊肉、 腊肉、家禽、蛋、水产、 肉制品等) 1 家 240 各包供应商供 货期为一个年 度(暂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止),开始服务 日期自签订合 同约定之日起 计算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 送的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包组内分类货物, 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供货 采购清单为准。 B包 非肉类(含蔬果、水果、 粮、油、粉、面、干货、 副食品、乳制品等) 1 家 210 C 包 棠下税务分局、荷塘税务 分局、杜阮办税点和潮连 办公点的全部食材 1 家 150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8 页 四、主要食材质量要求: (一)、整体要求: ①供应的货品必须质量安全卫生无毒无害,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②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 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③供应的蔬菜、水果,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 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 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相关规定)。 ③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 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④所有物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⑤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 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 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⑥项目指标(mg/kg) 甲胺磷不得检出 甲拌磷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 呋喃丹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9 页 (二)具体要求: 1 、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 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 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 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③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单位所提 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 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④中标单位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 方责任,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2)油类质量检验标准: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 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 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需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1000μg/kg)、玉米赤霉 烯酮( ≤60μg/kg)、赭曲霉毒素 A( 5μg/kg)。 重金属污染物:铅( ≤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 0.02mg/kg)、无机砷( 0.1 mg/kg~ 0.2 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 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 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一经查处,中标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① 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 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 GB1534-2003 大豆油: GB1535-2003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0 页 葵花籽油: GB10464-2003 棉籽油: GB1537-2003 油茶籽油: GB11765-2003 玉米油: GB19111-2003 米糠油: GB19112-2003 3)稻米的质量检验标准 大米的品质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主要从大米的品种,成熟情况,含水量、重金属等方面检验,主要 的方法和标准是看大米的存放时间长短的功能,综合上述因素,检验大米的品质,以其粒形、腹白、硬度及 其新鲜度来确定。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① 米的粒形:米粒形均匀、整齐、重量大没有碎米和爆腰米的品质较好,相反则差; (碎米是指米的体 积在整粒的 2/3 以下的米;爆腰米为米粒上有裂纹的米,易碎、品味较差); ② 米的腹白:米粒上呈乳白色的部分叫腹白,没有腹白的米,体积小、硬度低、易碎、蛋白质含量低, 品质差; ③ 米的硬度:米能承担机械力的程度叫米的硬度,凡是硬度大的米品质就高;硬度小的米,品质就差, 易手成碎米; ④ 米的新鲜度:米的品质检验除上述三种外,对其新鲜度和卫生状况的检查是最主要的方面。 新鲜的米有清香味和光泽,无米糠和其它杂质、无虫草害、无异味、无霉味,用手摸时滑爽、干燥;而 陈米则颜色暗淡无光、染有虫害痕迹,甚至发霉、粘连占块,煮熟食用质感粗糙、口味差。 4)面粉 面粉的品质好坏有较明显的区别,主要从含水量、颜色、面筋质和新鲜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品质检验。 ① 水分:国家规定面粉含水量在 12—13%之间,含水量正常的面粉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如捏而有形无 散,则含水量过多,不易存放; ② 颜色:面粉的颜色随着面粉的加工精度不同而不同,颜色越白精度越高,但其维生素含量低,如果保 管时间越长或保管条件潮湿,面粉的颜色就会加深,品质降低; ③ 面筋质:面筋质决定面粉品质,面筋质含量高,品质就好,但也有一点的含量标准,如果过高其它成 分就相应减少,品质就不一定好; ④ 新鲜度:新鲜的面粉有正常气味,颜色较淡,如果带有腐败味,霉味,颜色发深的面粉则是陈面粉; 如因水分过多、产生发霉、结块现像,表明已变质;新鲜程度是鉴定面粉品质的基本标准和方法。 2 、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1 页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是优质货品, 不得含有 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单位需保证所供应的蔬果、水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果、水果问 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 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 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 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 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 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 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 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 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 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 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 腐烂、畸形、 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需根。 薯芋类:马铃薯、 番薯、 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需根、茎叶,不干 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葱、蒜、韭菜不带 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 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 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2 页 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 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 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水果类:各种时令水果。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 裂痕、糠心、异味、明显机械伤。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可溯源。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每批次产品须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批次检测合格方可供应(须提供近三个 月农产品官方检测报告)。 3、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投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 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 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家禽的品质检验,主要是对新鲜度进行检验,一般根据家禽体外部 特征变化,以感官检验方法从家禽的嘴部、眼部、皮肤组织及脂肪状况等方面判别品质好坏: 嘴部:新鲜的家禽嘴部有光泽、干燥、 有弹性、无异味; 眼部:新鲜家禽的眼部,眼珠充满整个眼窝,角膜有光泽; 皮肤:皮肤呈淡白色,表面干燥,具有该家禽特有的气味; 脂肪:新鲜家禽的脂肪色白、稍带淡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肌肉:新鲜家离的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有特殊香味。 2)猪、牛、羊等肉类:投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 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 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注水。 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 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 肪洁白,肉汁透明。 边猪及其散肉 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 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分级标准:一级猪:重量在 60-65kg 之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 厚度≤2cm,后腿肌肉丰满,臀部弧线明显,成弓状,且体表无伤;二级猪:重 量在 70-75kg 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小于 3cm,大于 2cm, 后腿肌肉丰满,且体表无伤;三级猪:重量在 75kg 以上,从头往下数第五、六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3 页 肋骨上方脊膘厚度超过 3cm,后腿肌肉松弛皱折多。 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 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排骨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除,骨肉不分离。 猪扒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细嫩、紧密。 龙骨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汤骨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 猪肝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猪肺 内呈红色,有光泽。 猪腰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猪大肠 呈浅黄色,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猪肚 呈浅白色,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 猪心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猪耳 无种猪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猪脚 净毛,斩块均匀,每块 3 厘米左右; 牛肉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或微黄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外表微干或 湿润不粘手,切面湿润,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肉固有的气味,无臭 味,无异味,无注水。 羊肉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 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鸡肉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1kg—1.25kg, 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 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鸭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5KG,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 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 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 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 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冻牛肉 肌肉色红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 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冻羊肉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 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4 页 冻鸡肉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 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 鸡翅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杂碎,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 泽正常,无黑斑,肉质淡红,干净无其余毛发。 鸡爪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 鸡全翅 大小均匀,无杂碎,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干 净无其余毛发。 鸡腿 大小均匀,无杂碎,无黄衣,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禽类肾脏 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无异味。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 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 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 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鹅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2KG,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 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 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3)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鲜肉、冻 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 类、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随车同行。 (2) 水产类的品质要求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5 页 类别 资质证明 水产品(含海产品、淡水鱼 类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资质证明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 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 明。 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鲜鱼类质量的好坏主要通过感官来鉴别,其主要方法有: 眼睛: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浑浊不清,呈微蓝色; 鳃:鲜鱼的鳃紧闭,鳃片呈鲜红色,无黏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鳃发暗,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 鳞:新鲜的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不新鲜的鱼鳞片松弛,没有光泽,轮层不 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仅松弛,并有大片脱落现象。 (4)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 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 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 显。 (5)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6)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 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 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 干货: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 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 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 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 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肉皮: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刺味,即已变质;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 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6 页 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蒲节 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 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 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 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概况大而发硬; 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基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 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 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厚菇:形状如伞, 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 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手折断、无斑点、黑 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色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 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 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型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海蛰:海蛰是出水母加式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 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型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型大、肉质厚、体内无沙 者为上品;体形小、肉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不沙粒者较差。 紫菜: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 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5、乳制品: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7 页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 打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乳冰淇淋类、干酪素、乳糖、奶片等。 品质要求:符合《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 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有“QS”标志, 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 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 5、税务局食堂物料预计供货采购清单 名称 类别 种类名称 农副 产品 蔬菜类 生菜、上海青、小白菜、苦麦菜、包心菜、水通芥菜、芥菜、奶白菜、韭 菜、西洋菜、枸杞叶、绍菜、潺菜、番薯叶、香花菜、大白菜、春菜、菜 心、油麦菜、苋菜、韭菜花、葱、姜、沙姜、蒜头、蒜苗、蒜芯、菜花、 圆椒、尖椒、兰豆、四季豆、豆角、西芹、香芹、韭黄、香菜、通菜、菠 菜、紫苏叶、莴笋、皇帝菜、豆芽、洋葱、胶笋、芦笋、牛蒡、 京葱、雪里红、西兰花等 瓜果类(蔬 果产品) 青瓜、白瓜、丝瓜、节瓜、冬瓜、南瓜、葫芦瓜、水瓜、佛手瓜、木瓜、 苦瓜、茄瓜、云南小瓜、西红柿、土豆、黄豆、青豆、板栗、玉米、花生、 毛豆、鲜百合、沙葛、马蹄、 红薯、芋头、粉葛、莲藕、淮山、鲜莲子等 瓜果类(水 果产品) 香蕉、粉蕉、大蕉、橙、苹果、雪梨、石榴、番石榴、龙眼、香瓜、柿子、 红枣、青枣、香梨、圣女果、西瓜、哈密瓜、贡柑、砂糖橘、柚子、提子、 荔枝、椰子等 肉类(含蛋 类) 生猪(肉、骨)、生牛(肉、骨)、羊(肉、骨)、驴(肉、骨)、光禽鸡肉、 光禽鹅肉、光禽鸭肉、光禽乳鸽等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骨草、五指毛桃、 干腐皮、干金针菜、干沙姜、干葱头、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壳 类干货、当归、无花果、干鱿鱼、虾皮、水草、菊花、海带、面筋、腐竹、 榄角、粽叶、 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干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 枸杞、党参、萝卜干、笋干 水产类(淡 水产品类) 草鱼、大头鱼、鲫鱼、鲮鱼、生鱼、边鱼、鲈鱼、盲曹鱼、和顺鱼、桂花 鱼、泥鳅、福寿鱼、沙苋等 水产类(咸 水产品) 泥猛鱼、黄花鱼、白仓鱼、金仓鱼、笋壳鱼、跳跳鱼、红三鱼、海鲫鱼、 乌头鱼、鱿鱼、墨鱼、多宝鱼、带鱼、沙丁鱼、海鲈鱼、秋刀鱼、扇贝、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8 页 名称 类别 种类名称 生蚝、蚌、螺、蚬、白贝、花甲、带子、圣子、虾、蟹等 食用菌类 金针菇、茶树菇、海鲜菇、鲜平菇、蘑菇、鲜草菇、袖珍菇、鲜冬菇、鲜 木耳等 腌制类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卜干、冬菜、五柳 菜、腌青瓜等 豆制品类 豆腐、白豆干、凉皮、烟干、炸豆腐、香干丝、小豆卜、千张皮、香干、 面筋等 米面制品 类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濑粉、面条(非干面 类)、粉条、糯米盏、饺子、云吞、汤圆、 生切面、包子、面包、汤圆等 腊味类 腊肉、腊肠 熟食类 烧肉、烧排骨、叉烧、烧鸭、烧鹅、白切鸡、卤水肉等 乳制品类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 调味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打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 干酪类、乳冰淇淋类、干酪素、乳糖、奶片等 副食 品 食品 饼干、食品、果品、罐头 非酒精饮 料 奶制类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 原粮产品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玉米粉、高粱、谷 子、大麦、荞麦、大豆、小豆、蚕豆、芸豆、甘薯等 成品粮 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子、 油茶籽、棕榈籽等 油脂 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子油、大豆油、玉米胚油、棕榈油、 橄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味油、起酥油 粮油制品 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米粉、 粉丝、西米、花生米、烧饼、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面粉、糯米粉、 粘米粉、生粉、花生酱、 奶粉等 调味品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鸡粉、 番茄酱、炼奶、南乳、枧水、鸡汁等 (三)、其他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19 页 1、鲜肉类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2、蔬果必须是优质、新鲜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 3、副食品类所供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 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所有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 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保质期限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时长的三 分之二,外包装要完好,有 QS 标志,属非转基因食品,具有产品合格证等。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 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5、投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生产作业人员有健 康证明。 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物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 并承担违约责任。 7、投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 明。 8、投标人所提供的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9、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运输及检测费用。 10、由于食材卫生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食品质量安全监督 的各项规定。 11、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 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 12、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物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 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协商允许后方可变更。 13、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通知的为准,中标人应使用干净卫生运送工具的运送食材。 14、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如考核分数未能达到 80 分或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 15、中标人所供大米、食用油等须提供每批次质量检验报告,若未提供将作退货处理。 五、服务方案要求 投标人针对所投的项目包编制并提交的《服务方案书》(投标人投标多个项目包的,必须根据不同项目包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0 页 的要求,编制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 个方面:①提供配送服务的详细程度和针对性; ②质量保证措施;③人员调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④食品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⑤结算能力和价格设置的 合理性;⑥针对现今疫情情况所应制定的,以保证视频安全的卫生防控管理方案。 六、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折扣,投标折扣>0,不接受区间报价 (如 70%~80%),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报标报价 视为无效报价。 折后单价=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零售单价×中标折扣 (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零售单价为中标人提供的零售单价) 2.中标折扣为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一年的折扣,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3.供应商自行考虑本项目送货地点及条件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包含送达采购人指定食堂的费用。 4.中标人所投折扣为最终实际结算依据,该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 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 物资供应的定价程序 1.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货物(或物资)的售出,采购人也不承诺采购数量及金额。供货和定价按 供货周期管理,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 30 天(具体时间在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约定)。 2. 每月第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正式公布的当次货物采购清 单进行报价,并按中标折扣计算每个货物品种报出的折后单价,最后,经过采购人定价程序定价后确定每个 货物品种的最终供货单价。采购人按最终供货单价向中标人下采购订单。中标人按采购订单的内容和要求供 货。最终供货单价在当次供货周期内保持不变。 3.采购控制单价 1)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物资市场价格的调研工作、提供最新的物资目录。 2)采购控制价:每个供货周期,采购人先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江门市菜篮子价格编制货 物的采购控制价。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若无法参照同类 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双方共同在白沙市场调研的价格作为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采 购控制价。 3)采购人根据包内货物当时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组织中标人对采购货物报价和定价。原则上,每次组 织报价和定价的时间不低于 15 天,不高于 60 天,特殊情况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1 页 4)采购控制价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变动。只有在采购控制价连续 7 天正负偏离市场批发价(或物 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达到 20%时,采购人将重新核定采购控制价,以确保采购控制价的合理性。 4.中标人的项目包的货物最终供货单价的确定 1)中标人报出折后单价,折后单价不高于采购控制单价的,折后单价就作为该中标人的该货物品种的有 效报价;折后单价高于采购控制单价的,该报价是无效报价,采购控制单价作为当次货物采购的最终供货单 价。中标人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折后单价高于采购控制单价累计达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 服务资格。 5.最终供货单价在供货周期内保持不变。中标人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无故拒绝或没有按时进行报价,累 计达到两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供应商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交货要求 1、交货期:按采购人采购订单要求。 2、交货地点: 包组 A: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 14 号(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 20 座(蓬江 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 包组 B: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 14 号(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 20 座(蓬江 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 包组 C:江门市蓬江区福泉路 6 号(棠下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芝山大道 17 号(棠下税务分局 杜阮办税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祈丰街 1 号(荷塘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青年路 87 号(荷塘税务 分局潮连办公点) 其中棠下税务分局、棠下税务分局杜阮办税点、荷塘税务分局、荷塘税务分局潮连办公点配送早餐和午 餐,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蓬江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配送早餐、午餐和晚餐。 3、采购人一般提前 12 小时(或以上)向中标人提交采购订单,双方按约定程序确认后,中标人必须在 规定的时间内(早餐 6:30 分前,午餐 9:30 分前,晚餐 16:30 分前)将相应的物资送达指定的地点。 中标人须有专项负责人(至少 1 名)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报送采购单、制定与实施服务方案,以及资 料整理、发送报告、结算等各相关事宜。 4、中标人不得变更采购订单,应严格按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 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5、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 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2 页 6、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 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 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 档。 7、投标人食品配送车间至采购人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 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除退货外还需承诺及时更换 1 小时送 到。 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 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因故退货,中标人需在 1 小时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确保采购人货 物供应。 干货类货品原则上每日供货,供货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大米、面粉、五谷杂粮原则上每月分一个批次供货,供货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8、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 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验收及验收程序 1、货物的预验收:预验收由中标人执行。中标人自行对货物或物资进行检验,经预验收合格,方可发货。 预验收至少应包括:外观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外包装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合同当中规定的 供货范围和技术文件。 2、货物的终验:终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确认,验收 步骤如下: 货物到用户现场后抽样验样:应满足合同及装箱单的要求。 基本技术指标的技术验收:应满足“食材质量要求”中的各项要求,采用实际测试的方法,根据合同及 技术协议,逐一验证其各项技术指标的准确性。 每批次应保留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备查。 3、货物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及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采购人代 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和检查记录,供采购人验收 时审查。 4、货物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例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3 页 5、中标人的所有合同货物出厂时,应有生产厂商检验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记录作为交货 的质量证明文件。 6、中标人须提供货物检验、验收的有关国家或企业标准、规范和方法。 7、中标人有义务主动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货物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8、无论采购人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采购人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生产与检验报告,均 不能视为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也不能免除中标人对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 9、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 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采购人。 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销毁费由供应商负责。 (五)付款方式 当月供货完毕、货物验收合格且中标人开具当月货款的正式发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银行 转账(或电汇)方式付清货款(以人民币结算)。 (六)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中标单位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管及 相关服务等。 2、所提供的物品、食品需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认证、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 保质期不足 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 3、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中标单位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 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江门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 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需承担相应的责 任。 4、中标供应商需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 5、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 一切费用。 6、投诉处理:如中标单位的供货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单位,确认中标 单位是否违反合同要求。 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单位书面警告,第二次则中标单位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 50%支付违约金给 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解除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4 页 7、每辆配送车需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中标单位应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等,并领取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8、供货单位需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晨检工作,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有体外损伤,危及食品安全 的,需更换健康的工作人员。 9、投标人承诺: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验收。 10、在需要订购的物资中,若采购物资存在缺货的可能时,投标人承诺必须在配送时间 5 小时之前回报 采购人,并依据反馈情况补货或换货。 11、投标人承诺对临时补充采购的物资及时回告是否有货,并在补订确认后按时按量将物资送达采购人 指定的地点。 12、有全面畅通的供货渠道、品种齐全和长期合作的能力。 13、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及送货要求,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货。 14、中标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物资的选择、送货、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有专人负责跟进,送货前应 预先用电话通知采购人,并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卸货、搬运等服务。以“先送货和验收,后 结算”的方式进行。 15、投标人必须知悉并了解,采购人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 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 (七)考核机制 1、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配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响应及时程度等情况更换供应商。 2、中标人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考核标准: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定期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服务期限内,如中标 人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中标人应积极改进,如考核分数未能达到 80 分或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 约保证金。 3、具体考核细则详见下表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标分标准 1 规章制度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 工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材留样制度、从业人 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材安全保 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食材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 布上墙 3 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 上墙扣1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5 页 2 岗位职责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 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材采购员验收员岗 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 药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 公布上墙,落实到人 2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25 分,不上墙扣1分 3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1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 个扣1分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员从业资格证 1 缺一扣0.5分 晨检记录 1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 缺一扣0.5分 4 安全保障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1 缺一扣0.5分 食材卫生应急预案 1 如无扣1分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1 如无扣1分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合理、有防盗措施 1 缺一扣0.5分 5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6 缺一扣1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 件) 6 缺一扣1分 6 质量保障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是否建立相应的追 踪溯源体系、专门台账档案;是否有清晰的货物来源 或产地;是否及时提供相关的票、据、证等材料。 12 缺一扣3分 7 各类台帐 及时对帐 进出库记录 3 缺一扣2分 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4 缺检一样扣1分 48小时食材留样记录 1 缺一扣0.5分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1 不及时每次扣0.5分 退换货记录 1 缺一扣1分 8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2 不符要求扣1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2 不符要求扣1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2 不符要求扣1分 9 食材储存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 牌 2 不符要求扣1分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 2 不符要求扣1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 件) 6 缺一扣1分 10 食材配送 按时到位 6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1分 指定品牌食材采购情况 6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牌 的扣1分 自购食材的质量情况 6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求 扣1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6 页 11 价格执行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执行 10 不按按本项目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 执行一次扣2分 12 采购人评 价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5 优5分,良4分,一般3分, 差1分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5 优5分,良4分,一般3分, 差1分 总分: 100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采购人不定期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 处理: 采购人将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如考核分数未能达到80分或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 约保证金。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7 页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 其它相关资料等。 2.5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 助、调试、培训及其它相关义务。 2.6 语言:招标文件的语言为简体中文。 2.7 日期:指公历日。 2.8 时间:指北京时间。 3.适用法律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4.知识产权 4.1 投标人应当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其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2 最终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总价必须包括所有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 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 4.3 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的,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所有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8 页 5.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 5.3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的质疑澄清外,从开标时起至签订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 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6.1 凡参与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 竞争的有关情况。 6.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有关的 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在采购工作结束后,与评审情 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人员之外。 6.3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 活动。 6.4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5 所有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 担该费用。 7. 投标人诚信管理 7.1 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 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实,损 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含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采购丧失竞争 性,损害采购人从公开和公平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 7.2 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 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29 页 7.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由采购代理对其作不良诚信记录,并上网通报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的; (2)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采购继续进行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9)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10)恶意投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经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招标文件说明 8.招标文件构成 8.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情况、评标程序、评审办法、定标标准、合同参考范本和投标文件 的制作等,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和合同范本等构成。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即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9.3 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0 页 9.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9.5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时,都应在收到通知后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未书面确认的,将视为已收到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0.制作要求 10.1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为真实资料,而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如有关表格不能满足填报需要, 可以对表格格式作出相应调整,但不得更改表格的实质性内容。 10.3 投标人应提供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0.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 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0.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公章才有效。 10.6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1.投标文件的内容 11.1 投标文件由封面、目录、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政策适用性说明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 情况简介、场地配送及生产基地情况、配送能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服务计划、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资格证 明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采 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和其他内容构成。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和其他内容构成。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1 页 11.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全包价,包括①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②包含履行合同 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③营业利润、应缴的税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1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内 容要求包括: (1)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人力、技术和服务能力。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评标的内 容之一。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户名: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江翠支行 账号:2012002819024898844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指到账日期):2020 年 1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银行入账的有关单据凭证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转出,不得使用他人或个人账户,也不接受现金形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银行账单单据中按以 下要求写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 投标保证金”字样。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完成之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 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2 页 证金。 13.3 通过合法程序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拒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并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代理 服务机构将从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 足以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该中标供应商必须支付不足部分。 ⑴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⑵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中标后应该进行余下采购活动的; ⑶因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的。 注: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拒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供应商会受到相应的严肃处 罚,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13.4 条款”只是表示采购代理机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 不表示本次采购项目可以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而在投标保证金中扣付。 13.4 未按规定提交自开标之日起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退还前一日止 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投标人提供利息发票后退还利息)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请投标人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6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利息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退还前一 日止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投标人提供利息发票后退还利息)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 同后 5 日内一次性退还。 13.7 若本次采购项目出现质疑或投诉,投标保证金将暂时不予退回,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 再退回。 13.8 投标人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3 页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的名称、采购编号、包组 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 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后,密 封在单独普通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5.3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2020年 月 日10:00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15.4 如投标人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各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单独装订并在封套标明包组编号。 15.5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由专人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5.6 对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不依时间递交、误投、破损、封 装不合格或提前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负责。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 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 10:00 时。 16.3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 09:30 时至 10:00 时接收投标文件,10:00 时在江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楼)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 16.4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以下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未按规定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 16.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4 页 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 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组织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参加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唱标的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并做唱标记录。 18.评标委员会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在专家库中被抽取 的专家组成。 19.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9.1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9.2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打印方式与其采购文件 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同时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为符合性审查。 20.2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否 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和投标文件的编排是否有序等。 20.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单价、数量的积与总价不相等,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5 页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用文字表述的数值与数字表述的数值不 一致,则以文字表述的数值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0.4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的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而允许即时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已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公平。 20.5 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 的证据。 20.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 的偏离或采取其他方式,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7 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 方式投标的; (2)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3)投标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纠正的; (5)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投标报价出现上浮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无效的; (8)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的。 20.8 五分之二以上(不含五分之二)的评委认为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 视为不通过。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分程序,视为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由评 标委员会出具废标书面说明。 21.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可以通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6 页 过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1.2 投标文件里有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 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应 以中文文本为准。 21.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充或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2.评标办法 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 23.确定中标 23.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3.2 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照综合得分排序名次,确定中标供应商; 23.3 根据投标或评审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任何时候接收或拒绝的 任何投标、评审程序宣布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 应商进行任何理由的解释。 24.中标通知 24.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一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4.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采购成交公 告信息,成交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7 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合同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有实质性偏离。 25.3. 《政府采购合同》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所签的合同原件一份上报 江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另送两份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归档。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预算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 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 的必须按照 25.3 条的规定备案。 25.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履约保证金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通过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为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具体 数额为: 包号 名称 履约保证金(元) 备注 A 包 A包 肉类(含猪、牛、羊肉、腊肉、家禽、 蛋、水产、肉制品等) 120000.00 240 B 包 B 包 非肉类(含蔬果、水果、粮、油、粉、 面、干货、副食品、乳制品等) 105000.00 210 C 包 C 包 棠下税务分局、荷塘税务分局、杜阮办 税点和潮连办公点的全部食材 75000.00 150 26.2 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 否则 将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采用银行保函时,应为中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 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若中 标人在履约期间有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 分,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8 页 合同期满未发生违约责任的,采购人需在合同截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6.3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 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 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九、质疑 27.质疑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 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27.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未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 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7.5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 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39 页 十、投诉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28.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 事实依据; 5) 法律依据; 6)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3 投诉人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 相关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 投诉书内容符合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 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 4)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5)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 中标供应商应在确知已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中标,或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9.2. 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本项目包组 A: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26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0 页 本项目包组 B: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238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元整)。 本项目包组 C: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19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划入以下帐户: 全称: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账号:201200281902489884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江翠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1 页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 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打分,并计算出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 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照综合 得分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投标人可对最多三个包组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一名投标人最多三个包组的投标文件。 二、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如下: A 包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 评分项 目/权重 评标因素 技术商 务评分 (65分)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 证(2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10 分):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 10 分;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8 分;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 5 分;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 2 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产品溯源(10 分) 1.鲜肉、家禽类:提供近一年的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品溯源销售 台账证明资料复印件得 6 分。鲜肉类证明、家禽类证明须同时 具备,否则不得分。 2.鲜活鱼类: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许可的养殖企业、场 所与投标人供应协议或合同,附该企业、场所相关许可、检疫、 检验等合法经营资料复印件得 4 分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货源质量检验情况(10 分) 1.对比各投标人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各类食品安 全检测仪器(7 分): 能对食品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生物毒 素、微生物、水分等指标检测,每检测一个得 1分,最高得 7 分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检验检测工作 室及检验检测设备场地图片(无照片不得分)) 2.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食品安全方面合作的得 2 分;无则 不得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测机制方案、第三方专业检测机 构的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2 页 3.检验检测人员情况(1 分): 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检验检测人员需同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资 格证或培训证或技术职称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检验检测人员 在本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15 分)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5分)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5 分;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3 分;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 1 分; 4.无提供不得分。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10 分) 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责任投保, 1.投保金额≥500 万元的,得 10 分; 2.投保金额≥300 万元的,得 6分; 3.投保金额≥100 万元的,得 1分; 4.未投保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 配送能力(6 分) 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车辆:投标人配备一辆冷藏车得 2 分,每 增加一辆加 2 分,满分得 6 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提 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同时提供 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提 供则不得分。 业绩情况(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5 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 审: 每 提 供 一 个 食 材 配 送 合 同 或 客 户 满 意 度 评 价 的 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提供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 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机构便利性(4 分)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进行比较和评分。 1.能够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4分; 2.能良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2分; 3.只能为采购人提供一般服务的得 1分; (须投标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服务 方案说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管 理方案(5 分) 1. 方案详尽、清晰、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完全满 足或由于采购要求的,得 5 分; 2. 方案合理、具备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的,得 3 分; 3. 方案简单、无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1 份。 4. 其他或无方案的,得 0 份 价格评 分(35 分) 价格扣除条件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6%)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35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3 页 B 包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 评分项 目/权重 评标因素 技术商 务评分 (65分)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 证(2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10 分):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 10 分;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8 分;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 5 分;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 2 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货源质量检验情况(10 分) 1.对比各投标人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各类食品安 全检测仪器(4 分): 能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水分等指标检测,每 检测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检验检测工作室 及检验检测设备场地图片(无照片不得分)) 1.检验报告(4 分) 投标人提供的粮、油、大米具有第三方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得 4 分 (注: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食品安全方面合作的得 1 分;无则 不得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测机制方案、第三方专业检测机 构的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 3.检验检测人员情况(1 分): 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检验检测人员需同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资 格证或培训证或技术职称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检验检测人员 在本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15 分)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5分)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5 分;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 3分;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 1 分; 4.无提供不得分。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10 分) 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责任投保, 1.投保金额≥500 万元的,得 10 分; 2.投保金额≥300 万元的,得 6分; 3.投保金额≥100 万元的,得 1分; 4.未投保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4 页 配送能力(6 分) 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车辆:投标人配备一辆货车得 2 分,每增 加一辆加 2 分,满分得 4 分。 若提供车辆属于冷藏车的,得 2 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提 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同时提供 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提 供则不得分。 业绩情况(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5 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 审: 每提供一个食材配送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提供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 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机构便利性(4 分)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进行比较和评分。 1.能够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4分; 2.能良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2分; 3.只能为采购人提供一般服务的得 1分; (须投标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服务 方案说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管 理方案(5 分) 1. 方案详尽、清晰、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完全满足 或由于采购要求的,得 5 分; 2. 方案合理、具备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 得 3 分; 3. 方案简单、无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1 份。 4. 其他或无方案的,得 0 份 价格评 分(35 分) 价格扣除条件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6%)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35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5 页 C 包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 评分项 目/权重 评标因素 技术商 务评分 (65分)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 证(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8 分):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 8 分;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5 分;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 3 分;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 1 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 0 分。 产品溯源(7分) 1.鲜肉、家禽类:提供近一年的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品溯源销售 台账证明资料复印件得 4 分。鲜肉类证明、家禽类证明须同时 具备,否则不得分。 2.鲜活鱼类: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许可的养殖企业、场 所与投标人供应协议或合同,附该企业、场所相关许可、检疫、 检验等合法经营资料复印件得 3 分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货源质量检验情况(15 分) 1.对比各投标人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各类食品安 全检测仪器(7 分): 能对食品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生物毒 素、微生物、水分等指标检测,每检测一个得 1分,最高得 7 分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检验检测工作 室及检验检测设备场地图片(无照片不得分)) 1.对比各投标人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各类食品安 全检测仪器(4 分): 能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水分等指标检测,每 检测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注:检验检测设备需同时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检验检测工作室 及检验检测设备场地图片(无照片不得分)) 1.检验报告(2 分) 投标人提供的粮、油、大米具有第三方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得 2 分 (注: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食品安全方面合作的得 1 分;无则 不得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测机制方案、第三方专业检测机 构的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 3.检验检测人员情况(1 分): 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检验检测人员需同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资 格证或培训证或技术职称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检验检测人员 在本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6 页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15 分)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5分)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5 分;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3 分;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 1 分; 4.无提供不得分。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10 分) 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责任投保, 1.投保金额≥500 万元的,得 10 分; 2.投保金额≥300 万元的,得 6分; 3.投保金额≥100 万元的,得 1分; 4.未投保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 配送能力(6 分) 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车辆:投标人配备一辆冷藏车得 2 分,每 增加一辆加 2 分,满分得 6 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提 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同时提供 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未提 供则不得分。 业绩情况(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5 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 审: 每 提 供 一 个 食 材 配 送 合 同 或 客 户 满 意 度 评 价 的 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提供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 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机构便利性(4 分)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进行比较和评分。 1.能够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4分; 2.能良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 2分; 3.只能为采购人提供一般服务的得 1分; (须投标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服务 方案说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管 理方案(5 分) 5. 方案详尽、清晰、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完全满 足或由于采购要求的,得 5 分; 6. 方案合理、具备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的,得 3 分; 7. 方案简单、无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1 份。 8. 其他或无方案的,得 0 份 价格评 分(35 分) 价格扣除条件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6%) 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35 三、技术商务评审和技术商务评定得分 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后;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7 页 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商务评分表》。 2.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技术商务评分表》汇集,汇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 术评定得分。 四、价格核准和价格评定得分 1.价格核准: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 照第三部分中“21.2 条款”约定执行。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报标报价视为无效报 价。 2、价格扣除条件: a)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 则如下: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在评审时对 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 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 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8 页 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投资关系;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范围为 6%),即:评标价 =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折扣,不作为中标折扣。若该投标 人中标,合同折扣以其原折扣为标准。) 5)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范围为 2%),即:评标价=核实 价×(1-C2);(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折扣,不作为中标折扣。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折扣以其 原折扣为标准。) 6)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b)由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价格扣除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投标人的价格扣除条件 进行价格扣除,填写《价格扣除表》。 c)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 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价格评定得分: 将评标委员会核准后的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汇集,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投 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将被定为评标基准价的报价,确定其价格评定得分为 20 分。其他投标人报 价的价格评定得分=(评标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20,由此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 价格评定得分。 六、综合得分的计算: 1.综合评估分=技术商务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49 页 2. 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数四舍五入; 3.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 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4.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 应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0 页 第五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 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2020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 )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 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金额 合同中标折扣为: 折 第二条 货物的品种、质量等级、数量、价格、本合同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 (一)供货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量为准。 (二)本合同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本年度,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供应商 品的品种、质量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乙方凭生产商证 明书面告知甲方,甲方经市场调查确认属实后,乙方可以另选择同等品质的替换货品,替换货品质 量等级不得低于原合同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四) 物资供应的定价程序 1.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货物(或物资)的售出,甲方不承诺采购数量及金额。供货和定 价按供货周期管理,每个供货周期一般为 30 天(具体时间在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约定)。 2. 每月第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乙方须按甲方正式公布的当次货物采 购清单进行报价,并按中标折扣计算每个货物品种报出的折后单价,最后,经过甲方定价程序定价 后确定每个货物品种的最终供货单价。甲方按最终供货单价向乙方下采购订单。乙方按采购订单的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1 页 内容和要求供货。最终供货单价在当次供货周期内保持不变。 3.采购控制单价 1)乙方协助甲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物资市场价格的调研工作、提供最新的物资目录。甲方有 权对乙方的报价提出质疑,乙方收到甲方意见后应及时配合甲方开展货物的市场询价工作。 2)采购控制价:每个供货周期,采购人先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江门市菜篮子价 格编制货物的采购控制价。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 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双方共同在白沙市场调研的价格 作为本采购周期货物的采购控制价。 3)甲方根据包内货物当时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组织乙方对采购货物报价和定价。原则上,每 次组织报价和定价的时间不低于 15 天,不高于 60 天,特殊情况除外。 4)采购控制价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变动。只有在采购控制价连续 7 天正负偏离市场批发 价(或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达到 20%时,甲方将重新核定采购控制价,以确保采购控制价的合理 性。 4.乙方的项目包的货物最终供货单价的确定 1)乙方报出折后单价,折后单价不高于采购控制单价的,折后单价就作为该乙方的该货物品种 的有效报价;折后单价高于采购控制单价的,该报价是无效报价,采购控制单价作为当次货物采购 的最终供货单价。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折后单价高于采购控制单价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 5.最终供货单价在供货周期内保持不变。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无故拒绝或没有按时进行报 价,累计达到两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供应商资格。 第三条 货物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 1、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 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质量: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 乙方需承诺所供货品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 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2 页 3.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第四条 交货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 14 号(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 20 座(蓬 江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江门市蓬江区福泉路 6 号(棠下税务分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 芝山大道 17 号(棠下税务分局杜阮办税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祈丰街 1号(荷塘税务分局)、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青年路 87 号(荷塘税务分局潮连办公点),其中棠下税务分局、棠下税务分局杜 阮办税点、荷塘税务分局、荷塘税务分局潮连办公点配送早餐和午餐,蓬江区税务局东成村办公区、 蓬江区税务局五福三街办公区配送早餐、午餐和晚餐。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缴纳:乙方在合同签订十(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采用银行保函时,应为乙方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 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 保证金补齐。 3、乙方在履约期间有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 部分,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乙方赔偿甲方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和期限: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且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 保证义务后十(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请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后及时到甲方处 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第六条 送货及验收 1、甲方按实际需要拟制采购计划单,并提前 12 小时(或以上)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3 页 后将货物准备齐全,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甲方代表验收。甲乙双方须在货物送出前约定每日配送 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 乙方须有专项负责人(至少 1 名)与甲方沟通、协调、报送采购单、制定与实施服务方案,以 及资料整理、发送报告、结算等各相关事宜。 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指定相关人员按照食材和副食品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配 送货物的验收工作,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所供应的货物送达交货地点时,按上述票证要求提供肉类防疫检测证明和农产品农药残 留检测报告,每日送货清单等票证给甲方查验留存。 4、对甲方提出质量有争议的货物,甲乙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江门市质量监督检测所进行质量 确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检验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 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 责处理。 3、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4、货物的预验收:预验收由乙方执行。乙方自行对货物或物资进行检验,经预验收合格,方可 发货。预验收至少应包括:外观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外包装上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 合同当中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文件。 5、货物的终验:终验由甲方和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确认, 验收步骤如下: 货物到用户现场后抽样验样:应满足合同及装箱单的要求。 基本技术指标的技术验收:应满足招标文件“食材质量要求”中的各项要求,采用实际测试的 方法,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逐一验证其各项技术指标的准确性。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4 页 每批次应保留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备查。 6、货物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及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甲方的要求进行。甲方 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和检查记录,供甲方 验收时审查。 7、货物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例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的所有合同货物出厂时,应有生产厂商检验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记录作 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9、乙方须提供货物检验、验收的有关国家或企业标准、规范和方法。 7、乙方有义务主动及时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10、无论甲方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甲方代表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生产与检验报 告,均不能视为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负 的责任。 11、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 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 应及时报告甲方。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 销毁,销毁费由供应商负责,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第八条 运输及费用 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时,乙方负责卸货。 第九条 供货计量 以交货地过磅数量为准。 第十条 货物包装标准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5 页 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按照货款延后 1个月支付的方式,于次月 10 日前提供上月配送对账 单送甲方财务部门核对,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正常情况下在 30 个工 作日内通过财务公对公转账的形式结清当月所有货款,如遇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支付货款,甲方 应告知乙方延迟原因,乙方应当予以理解支持。 第十二条 双方权力义务 1、甲方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有权提出更换或作退货处理并要求赔偿;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 货款的义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的食品安全检验证明。 3、甲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同乙方进行业务联系,如甲方发生食堂管理人员变动,应电话或书面 通知乙方,以便双方能够达成及时有效的沟通。 4、甲方管理人员须积极配合乙方送货人员工作,当货品送达时,应及时组织开展货物质量验收、 数量清点等,对所有验收合格的肉类产品进行必要的保险处理。 5、甲方监督乙方遵守合同,如乙方发生转包(转包即:不依靠自身力量和管理完成任务而将合 同转交或发包)或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服务合同。 6、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配送器具(如送菜筐、豆腐板、油桶等器材)在甲方作 业场所内使用,甲方在使用完毕后须归还乙方,归还时保证器具的完好性。 7、甲方应在每天 13 点前以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等方式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需求,订单 内容包括物料名称、品名、种类、规格、数量等,如遇甲方的采购订单没有及时送达或是出现错误 时,乙方有义务主动提醒甲方并进行更正。如因甲方下达订单延误造成乙方无法及时备货的,甲乙 双方应友好协商替换部分货物品种或协调补货时间。 8、因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该类货物紧缺,可在其他供应商供货, 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9、因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中毒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立刻终止 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6 页 10、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有违反 以上内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12、乙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送货及时,保证专人专责,及时完善食品售 后服务和投诉处理,保证向甲方服务优质,对于不合格的食品,必须予以销毁。 13、甲方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甲方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乙方和本项 目制约。 第十三条 投诉处理: 如中标单位的供货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甲方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单位,确认中标单位是 否违反合同要求。 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单位书面警告,第二次则中标单位按当天总货款金额的 50%支付 违约金给甲方,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第十四条 考核机制 1、甲方定期对乙方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 要求乙 方进行相应的整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食材的质量、数量、品种;服务态度; 2、服务期限内,如乙方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乙方应积极改进,如考核分数未能达到 80 分或以 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1)甲方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无法按服务评价考核表完成工作的项目,该服务评价项目评价不 予扣分。 (2)因特殊情况,乙方不能达到考核项要求的,应在考核前 7 天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管理 部门同意后,可免除对应项的考核扣分。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7 页 1、发生以下情形,视为违约,甲方可每次扣除乙方 5% 履约保证金。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未按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协商除外); 供货数量仅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 未按甲方规定的秩序卸货;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发生以下情形,视为违约,每次扣除乙方 10% 履约保证金,甲方可视情取消供应服务资格。 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供货数量低于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将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乙方又重新配送给甲方;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无 法及时联系; 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3、合同期内,甲方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 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乙方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供 货商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 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4、发生以下情形,视为违约,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供应服务资格并解除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8 页 乙方擅自将中标资格转让给他人或中途转让给他人的; 乙方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危险违禁品进入甲方营区场地的; 乙方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 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或泄露甲方内部管理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若同时出现上述 1、2、3 项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 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事项的,视为违约。 6、违约方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对方 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行本合同时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 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则该争议应提交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协议的终止 1、如出现上述违约责任约定的终止情况: 2、遇到国家管理政策变化要求等不可抗力情况必须终止。 第十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 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 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第十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59 页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 任。 1、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本协议解除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对委托代理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委托事项负责结清, 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继续有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二份、一份送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归档,均 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生效日 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0 页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形式上的参考,合同的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协商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1 页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对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AXGS20201020)的 投标邀请和招标文件,我单位承诺如下: 1.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一份和副本四份。 2. 我单位愿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并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 3. 我单位已详细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果有)等全部资料。我单 位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对招标文件不明白和误解。 4.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准确和真实的,否则,我单位愿意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接 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5.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6.如果开标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单位愿意承担贵公司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7. 我单位同意按贵方的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理解贵公司不一定要接受 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2 页 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AXGS20201020 投标人名称 包组 折扣(投标报价) 备注 % 注: 1、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在单独普通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3.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0%~80%)且投标折扣≥0,如投标报价为 9.9 折,书写格式即为 99%。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3 页 三、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商 名称 服务商 企业类型 注: 1、根据有关规定,投标人如是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则应在本表中详细注明。 2、根据有关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条件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则如下: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对投标报价 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服务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服务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企业”或“微 型企业”。 4、投标人如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 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4 页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我单位(投标人名称)的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 法代理人,就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AXGS20201020)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2020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 同,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注:1、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2、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及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代替《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5 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6 页 五、投标人情况简介 主要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的历史、发展情况介绍; 2、投标人的服务经营管理情况介绍; 3、投标人的员工情况介绍; 4、投标人的办公场所情况介绍,包括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平面示意图、场地面积等,并需提 供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员工服装配置等)。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7 页 六、场地配送及生产基地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8 页 七、配送能力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自有/租赁 备注 … 注:请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69 页 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主持和组织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地 点 项目金额 项目主要内容描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人在本表格中所填报的人员,应为代表投标人全权负责本项目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的人 员。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购买社保证明、学 历证书(如有)、技术职称证书(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类似项目合同(如有)复印件等证 明材料等)。 3、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0 页 九、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位 资格证件 发证时间 从事本工作时间 注:1、投标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内容和实际情况制作本表格。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如有)及近三个月购买社 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1 页 十、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2015 年 1 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运营类似项目的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描述 项目时间/ 地点 项目金额 服务质量 等级评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人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本表格。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合同或客户满意度评价),以证明经 营业绩和相关项目的管理服务情况。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2 页 十一、投标服务计划 服务计划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 投标人应当在充分分析和理解 “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基础上,提出自己认为最合理 的服务计划(可以对采购人的项目需求提出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服务计划主要内容要求: 1、项目管理 2、提供配送服务的详细程度和针对性 3、质量保证措施 4、人员调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采购人配合内容 6、食品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 7、结算能力和价格设置的合理性等 注:1.为配合本项目合同执行计划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需采购人 配合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2. 投标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以便评委会对投标人方案有详细了解。如因提供内容 不详导致投标人方案被否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格式自拟。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3 页 十二、规章管理制度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注: 1、规章管理制度是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的内容之一。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规章管理制度主要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4 页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注:1、本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可不提供该中小企业声明函。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5 页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AXGS20201020)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6 页 十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声明函对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7 页 十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对于贵方 (招标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需求中 规定的 (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由工商部门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 2、 由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各类资质证书。 3、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4、 我方提供的服务为合法的供应商所提供。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被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印刷体)(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 邮编: 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8 页 十七、资格证明书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所属期为 2020 年 07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 件复印件; 注:如办理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 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 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 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内容见 1.6 声明函) 1.5、2020 年 7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 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 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 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6、声明函(格式内容后附) 2、其他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文件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79 页 声明函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在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 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声明: 1、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并承担因此给贵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XGS20201020)招标文件 第 80 页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如果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 号为:AXGS20201020]的采购中中标,我单位保证在确知已中标,或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 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出现如下情形之一:⑴因自身原因 放弃中标资格的;⑵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中标后应该进行余下采购活动的;⑶因违法违规被主管部 门取消中标资格的。我单位承诺并保证仍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江门市安厦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江翠支行;帐 号:2012002819024898844)。 本项目包组 A: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26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本项目包组 B: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238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元整)。 本项目包组 C: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为?19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备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适用法律 4.知识产权 5.禁止事项 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7. 投标人诚信管理 二、招标文件说明 8.招标文件构成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0.制作要求 11.投标文件的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截止时间 五、开标和评标 17.开标 18.评标委员会 19.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2.评标办法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 23.确定中标 24.中标通知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八、履约保证金 26.履约保证金 九、质疑 27.质疑 十、投诉 28.投诉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人情况简介 六、场地配送及生产基地情况 七、配送能力 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九、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十、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一、投标服务计划 十二、规章管理制度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十七、资格证明书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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