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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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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1102B-436)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1102B-43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1102B-436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17.1007万元
最高限价:1417.100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77.462 477.462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463.0703 463.0703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476.5684 476.5684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1日-2021年7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开标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用于完成本项目食品加工的中央厨房,经营主体必须是投标人,不得以租赁、承包等类似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所经营的中央厨房,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3日到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方式:(1)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投标人网页截图。(2)①编辑“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1497393421@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22120063获取报名登记表。②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回传至1497393421@qq.com邮箱③添加微信15122120063并支付文件费用。④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包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 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11月23日14: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联系方式:022-24965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9804948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项目需求书 (一)配送地点:东丽中学、滨瑕小学、钢管小学、滨瑕中学、华新小学、 华明小学、鉴开中学、丽泽小学。 第一包: 序 号 学校名 称 学生人 数 学生标准 (元/天) 教师 人数 教师标准 (元/天) 每天供餐次 数 供餐天 数 1 东丽中 学 995 8 170 14 学生包括午 餐 1次,教师 包括早餐和 午餐各 1次; 预 计 154 天 2 滨瑕小 学 1327 6.5 101 14 3 钢管小 学 881 6 64 14 4 滨瑕实 验中学 465 7.7 56 14 合计 3668 391 第二包: 序 号 学校名称 学生人 数 学生标准 (元/天) 教师 人数 教师标准 (元/天) 每天供餐次 数 供餐 天数 1 华新小学 1157 7.5 99 14 学生包括午 餐 1次,教师 包括早餐和 午餐各 1次; 预 计 154 天2 华明小学 2500 7 179 14 合计 3657 278 第三包: 序 号 学校名称 学生 人数 学生标准 (元/天) 教师 人数 教师标准 (元/天) 每天供餐次 数 供餐 天数 1 鉴开中学 1562 8 197 14 学生包括午 餐 1次,教师 包括早餐和 午餐各 1次; 预 计 154 天2 丽泽小学 1844 7.5 133 14 合计 3406 330 (二)资信要求,提供承诺函 1. 诚信良好,最近一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 好履行合同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未有国家、行业不良记录。 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不合格申请人。 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项目负 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 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7.冷冻食品投标人应具备使用保鲜仓库、冷藏仓库、冷链运输车等设施设备 进行储存和运输条件; 8.投标人社会形象好,守信用,售后服务好,员工素质高,在卫生监督部门 无食品卫生事故; 9.投标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合同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及通知交货,满足 节日、重大政治活动、实行交通管制等期间及急需情况下食材供应。 ★10.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米、面、油、调料)的货源企业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SC 认证。 ★11.采购的蔬菜、肉禽类等须具有一个批次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 ★12.大宗食材(米、面、油、调料)产品提供一个批次2019或2020年第三方 CMA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三)食材配送标准 1、食材选用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生产相关材料,必须与有资质、有 安全保证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 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食材配送时间: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 3、投标人配送食品大宗物品及辅料定点供货商需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国家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且具有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调料应选择食品集团的利民品牌系列、海天系列等品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 禁止的添加剂;限量和限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达到“五专”要求。食用油必须 为非转基因食用油,需持有批次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4、原材料须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国家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 门检测合格的产品。肉、禽类应选择众品、雨润、迎宾、大成等品牌产品,生畜、 禽肉每笔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加工食材按批次提供企业实验室出具的农药残留、 瘦肉精等检测合格证明。 (三)配送服务、时间及验收 1.投标人食材须冷链配送,人员、车辆符合配送相关规定。必须当天加工, 密封包装,加贴标签(生产日期、生产时间、保质期),当天配送,确保食材质 量。 2.数量:应按照师生就餐人数配备数量,保证用餐标准。 3.时间: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每天将所需的食材送至招标人所在地。 4.验收:投标人每次随货提供送货清单,招标人验收后由招标人人员签字核 对,作为送货凭证;如因投标人配送食材不符要求,投标人应及时进行调换,所 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配送内容包括:米、面、油、蔬菜、副食、调料、肉禽、蛋类等,具体结 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6.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 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 变质。不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不采购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 薯,严禁采购发芽马铃薯、四季豆、鲜黄花菜、苦杏仁、散装食用油、野生蘑菇、 苦味的瓠子和韭菜等。 7.采购人可以实地考察投标人的生产加工地点,如发现实际情况、卫生或加 工流程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投 标人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负责相关赔偿。 8.在供货的过程中,保证食材新鲜,品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9.投标人必须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 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 电等情况,投标人应保证正常配送。如果确实不能按时提供配送,则应提前三日 书面告知采购人。 10.加工食材用水须为自来水或纯净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如成交后,发现违约,则由成交投标人承担因 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负责相关赔偿。 11.食材配送时,须分装塑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式运输车辆,运 输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保证在运输途中的防雨、防尘、保温,列出 各项措施。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 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要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 内送达指定地点。 12.投标人必须给采购人提供交接单并双方签字,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 地址、生产日期、品种生产时间(标明小时)、保质期限(以天计算)。 (四)投标人需要担负的职责 1、采购人所需原材料,食材均由投标人负责: 2、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同 时必须配有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 做好检验工作。确保加工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应保证加工地点的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食品安全卫生事故 或相关部门检査不合格,投标人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应恪守经营项目。利润合理适度。投标人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 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投标人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 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的食品及调味品。 如发现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责令投标人作出检查或停业 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若有相关部门对加工场所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配送的卫生与安全,由于配送食材造 成的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五)投标人服务承诺 1、保证配送食材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2、按时服务,风雨不改。 3、要求开放式经营,接受采购人及关部门组织的监督。采购人有权不定时 对厨房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卫生进行监督。采购人将指定监督员,对投标人食 材的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 4、食材应集中采购,应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副食品调料须选用品牌 产品,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健康,须冷藏的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保证食 材新鲜。 (六)对投标人的卫生要求 1、加工场地卫生管理 2、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 3、加工完成后,须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4、切配食材的各种机械用具,要保持无锈渍,无油污,经常擦洗案板。 5、加工间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 污染,工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环境卫生管理 1、加工地点的门口、楼梯、洗手间、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2、加工地点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3、加工地点的走廊、阳台要保持干净、无脏物、杂物堆放,地面无脏水。 4、加工地点要做到消灭四害, 杜绝蚊蝇横飞的现象出现。 5、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6、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7、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 药物隔离;肉类与蔬菜隔离。 8、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 品要充分浸泡,杜绝使用有毒、霉、变质的食材。 9、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八)其他要求 1、半成品制作所用食材的采购要求: ①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规定,需提供食 材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供食材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货品合格证,并将各 批次证书复印件交予服务学校留档备案。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和报告必须为真实有 效的,不得造假。 ②食材经国家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通过 国家食品生产许可且具有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③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食用油,需持有批次检测报告与第三方检测报告。 ④食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供年度水质检测 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批原料均提供与供应食材名称及生产厂家 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及兽药残留检测证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批原料均提供与供应食材名称及生产厂家 相对应的检验报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农药残留危害责任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 死亡均与采购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3、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 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4、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给采购人进行供应,须提前1个月通知学校, 否则必须按照合同签订期限执行。 5、中标人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不得延误。若中标人当月送货延 误次数为3次以上(不含3次)或中标人不能认真执行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的,采 购人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同时采购人将无条件与其解除服务合同,且采购人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6、如发生食品质量及安全事故时,在事故责任明确前,暂停从中标人处采 购;若明确为中标人责任,则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同时采购人将无条件与中标人解除服务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7、如果中标人提供非法渠道食材,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中 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 其他责任的权利。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 (一)配送地点:东丽中学、滨瑕小学、钢管小学、滨瑕中学、华新小学、华明小学、鉴开中学、丽泽小学。第 第二包: 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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