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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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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1102B-434)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1102B-43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1102B-434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9.6万元
最高限价:299.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0.8 100.8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03.6 103.6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95.2 95.2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1日-2021年7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开标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3日到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方式:(1)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投标人网页截图。(2)①编辑“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1497393421@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22120063获取报名登记表。②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回传至1497393421@qq.com邮箱③添加微信15122120063并支付文件费用。④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包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 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11月23日9: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联系方式:022-24965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9804948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一)服务内容:师生成品餐制作、分餐、配发服务及相应的学校食堂管理 服务。 (二)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为校内学生提供午餐供应加工服务,为校内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供应加工服 务,合理安排各不同工种,完成供餐服务。 每个学校至少配备 2名《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厨师(滨瑕实验 中学至少配备 1名《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厨师)。每包至少配备 1 名《营养师》。 第一包: 序 号 学校名 称 配备服务人 员数量 配备服务人员 接受退休人员 比例 学生人数 教师 人数 每天供餐次数 1 东丽中 学 10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995 170 学生包括午餐 1次,教师包括 早餐和午餐各 1次; 2 滨瑕小 学 13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1327 101 3 钢管小 学 8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881 64 4 滨瑕实 验中学 5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465 56 合计 36 人 3668 391 第二包: 序 号 学校名称 配备人 员数量 接受退休人员 比例 学生人 数 教师 人数 每天供餐次数 1 华新小学 12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1157 99 学生包括午餐 1次,教师包括 早餐和午餐各 1次; 2 华明小学 25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2500 179 合计 37 人 3657 278 第三包: 序 号 学校名称 服务人 员数量 接受退休人员 比例 学生人 数 教师 人数 每天供餐次数 1 鉴开中学 16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1562 197 学生包括午餐 1次,教师包括 早餐和午餐各 1次; 2 丽泽小学 18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1844 133 合计 34 人 3406 330 (三)供餐时间:早餐 6:40-7:40,午餐 11:30-13:00; (四)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和团队,投入本项目的相 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颁发)及有效的资格证,并提供食堂工作人员的 保险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需承诺,若我单位成交,2个月内达到 A级食堂备检要求。 4、承诺按照国家、天津市关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天津市市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教委等上级相关部门、学校规定的各项制度、 规范、要求、流程进行学校食堂的服务外包整体运营,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原件。 5、成交投标人所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 在有效期内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6、对食材食品进行检验验收,确保食品安全。 7、投标人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 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承诺书原件。 8、成交投标人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承包,一经发现,采 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菜品要由专人设计,确保每道菜品都能适合师生口味,得到师生认可。 10、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 操作。 11、须设有菜品质检员(可由厨师长兼任),负责菜品质量检验把关。 12、厨房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 生规程进行操作; 13、食堂配备烟感报警器、燃气电磁阀、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及灭火毯、灭火 器等消防设施,成交投标人需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4、学校负责投入大型炊事设备,成交投标人合理使用学校提供的固定资产, 保证所使用房屋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设备设施, 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按设备设施原值赔偿或修复。 15、电闸箱固定专人管理,每次使用以后及时关闭封板,以防蒸汽浸入或人 身触电事故发生。 16、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下班后切断电源,严禁 非炊事人员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节假日长时间不用时用采取养护措施。 17、煤气设备固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煤气泄漏及时报修, 下班前关闭管道阀门。 18、冷藏冷冻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冷凝器结冰不能超过 1厘米,发现制冷效 果下降时,及时除霜,属于机械故障、氟压降低时及时报修,严禁带病工作。 19、投标人清真档口负责人、厨师长及餐饮技术指导监督人员应充分了解少 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及相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20、投标人应对应定期对清真档口管理和操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的清 真食品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培训,并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五)服务人员要求: 1、中标人所派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能适应本岗工 作,须持有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 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人员《健 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服务期内,为避免劳动用工风险,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中标人须合 理设置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所配置服务岗的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天津市最低工 资标准,并为各在职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3、提供的服务人员具有高素质,没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中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全部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业务技能等岗前培训,须 按时为师生提供配餐服务。 5、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 死亡均与采购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6、 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 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7、每月结算时,中标人须及时与学校核对派驻服务人员工资,对账无误后, 及时开具发票。 ★ 8、中标后项目经理无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 (六)服务单位要求 1、标准:中标人须遵照天津市教委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 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标准执行。 2、学生营养餐标准: ①中标人须派指定人员参照市教委下发的学生营养餐标准,提前一周制定科 学的食谱,经学校行政、家委会确认后,按餐谱提供膳食服务; ★②加工菜品至少二菜一汤,荤素搭配,一主食,一杂粮,做到均衡膳食, 荤素合理,在服务期内,尽力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不断提升食堂供 餐满意率和学生的入口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严格遵循服务学校现有标准执 行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各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学生餐标标准提供一周学生食谱。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一)服务内容:师生成品餐制作、分餐、配发服务及相应的学校食堂管理服务。 (二)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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