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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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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附件1餐饮磋商文件 发售版.pdf附件2附件2报价一览表.pdf附件3附件3供应商推荐.pdf

一、项目编号:0733-20132345(招标文件编号:0733-20132345)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央厨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1层101

中标(成交)金额:18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央厨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小川(采购人代表)、史凤英、奚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执行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算方式,以每个包/标段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结果的80%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37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联系方式:李蕊 010-84865055-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蕊

电 话: 010-84865055-137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餐饮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编号:0733-20132345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说明 ........................................................................................................................................................ 1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和供应商须知 ............................................................................................................................ 4 一、说明 ...................................................................................................................................................................... 7 二、磋商文件 .............................................................................................................................................................. 8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0 五、磋商 .................................................................................................................................................................... 11 六、授予合同 ............................................................................................................................................................ 13 第三章 评定成交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技术要求 ...................................................................................................................................................... 1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0 第一部分 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 21 第二部分 合同标准条件 ............................................................................................................................ 25 保密承诺书 ........................................................................................................................................................ 30 廉洁合作协议书 ................................................................................................................................................ 31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33 附件 1 应答函 ......................................................................................................................................................... 33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 35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 36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 38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9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0 附件 7 服务费承诺函 ............................................................................................................................................. 41 附件 8 供应商情况表 ............................................................................................................................................. 42 附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 43 附件 10 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 44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 45 附件 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6 1 第一章 磋商说明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采购人),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贵单 位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餐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33-20132345 3.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4.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 本项目用途:自用 6. 项目性质:服务 7. 采购内容:为党史展览馆提供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的采买与配送(以实际 委托为准)、在职员工三餐饮食供应、社会化人员简餐、会议用餐、送餐服务等工作。根据工 作需要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具备随时增加餐饮服务人员的保障能力。(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8.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贰仟零伍拾伍元玖角贰分(¥1,952,055.92元)。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供应商必须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7)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 《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 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3) 文件发售联系人:李经理 4) 联系方式:84865055-137 5) 磋商文件不收费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10月19日9:30时前递交至北 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响应文件递交处。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 件拒绝接收。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响应文件递交处。 13.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之前将装 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北京市朝阳区 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响应文件递交处。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 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 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 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 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人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另行通 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到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 育场北路1号院响应文件递交处。 14. 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30分,商务15分,服务55分。 1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 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16. 成交公告公示期限: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本项目将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 3 日。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84865055-137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4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和供应商须知 磋商资料表 磋商资料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概 述 1.1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33-20132345 采购内容:为党史展览馆提供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 的采买与配送(以实际委托为准)、在职员工三餐饮食供应、社会 化人员简餐、会议用餐、送餐服务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临时性 工作任务,具备随时增加餐饮服务人员的保障能力。(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2 *供应 商的资 格要求 2.1 见第一章 9 条 3 *对联 合体参 与响应 的要求 2.2 对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现场踏 勘 7.4 现场踏勘安排:无。 5 答疑会 7.5 答疑会安排:无。 6 *响应 文件的 构成 9.1 (1) 应答函(格式见附件 1); (2)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格式 见附件 6); (7) 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 (8) 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8); (9)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包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类型 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 年或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 件或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 5 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 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 2020 年 3 月以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 印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需打印通过“信用 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 位公章,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内(以网页打 印的时间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项 内容以采购人查询记录为准。 7 响应文 件的构 成 9.1 (1)供应商近 5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的日均用餐规 模达到 400 人次及以上的餐饮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 通知书或表明合同双方、服务名称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2)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食堂 餐饮服务方案、自助餐厅服务方案、会务及包间服务方案、送餐服 务方案等)。 (3)磋商细则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 响应文 件份数 10.5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9 报价方 式 11.1 报价方式: 食品原材料的采买费(含食品原材料的配送费)以食品原材 料采买固定费率报价(该报价仅供采购人参考,不计入报价 评分,最终委托及费率以采购人实际确认为准)。 食堂餐饮服务费以各岗位配置人员人工成本费报价(含专项 费、服装费、企业管理费及综合税金)(不含食品原材料采 买及食品原材料配送人员)。 结算方式: 食堂餐饮服务结算方式为人工固定单价,根据成交人磋商文 件报出的各岗位配置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出勤人数计算当月 人工预结算金额。成交人需建立员工考勤打卡制度,以经采 购人确认的实际出勤人数为依据计算预结算金额(一个月出 勤满 22 天为全勤,额外加班费由企业自行承担)。 结算周期:以上全部费用按月结算。 10 磋商保 证金 12.2 不适用。 11 响应文 14.1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 6 件递交 截止时 间、地 点 接收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响应文件 递交处。 12 磋商时 间、地 点 15.2 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9:30时 磋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响应文件递交处。 13 代理服 务费 24.1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 时,执行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规定的计算方式,以每个包/标段的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结果的80%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 务费。 14 履约保 证金 25.1 不适用。 注:本表加注“*”的内容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7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磋商资料表第 1条。 2. 合格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磋商资料表第 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2 本次采购对联合体的要求见磋商资料表第 3条。 2.3 供应商必须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登记备案。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 同)形式或在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传真 和手机号码以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的登记备案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 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 发出的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 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 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 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 磋商小组 5.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含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 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 8 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 5 人(含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 第一章 磋商说明 ?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和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评定成交标准 ? 第四章 技术要求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六章 附件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 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 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 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 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回函确认。 7.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接收了《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磋商资料表第 4条。 7.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见磋商资料表 第 5条。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使用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 9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磋商资料表第 6、7条中列明的内容。 9.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 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1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 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应商承担。响 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 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 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0.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0.5 供应商应按磋商资料表第 8条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1. 报价 11.1 报价要求见磋商资料表第 9条。 11.2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 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 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 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 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11.3 供应商必须对参加的一个包或多个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 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 11.4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 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5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均以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 12. 磋商有效期和磋商保证金 12.1 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磋商有效期比 90 天短的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 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 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2.2 磋商保证金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供应商 需同时提供退款银行详细信息。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应满足磋商资料表第 10 条规定的 标准。 12.3 磋商保证金 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供应商的保证金是否到账,供应商应在电汇 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后四位和用途。如“N*** 磋商保证金”。 12.4 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5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供应商: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供应商须知第 25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6)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供应商须知第 24 款之规定提交代理服务费。 12.6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确定成交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 信封上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采 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在(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 封口处应有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 13.2 为了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和“磋商保证金(如适用)”分别单独密封提交 (各放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和“磋商保证金”字样。 13.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并退回供应商。 1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磋商资料表第 11条中规定。 14.2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 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 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5.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补充、修改 《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 和“在(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3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 16. 接收《响应文件》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说明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并作递交记录,供应商的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17. 《响应文件》的评审 12 17.1 商务审核:审核《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包括是否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保证金是否足额;资格证明文件是 否合格;服务期、付款条件和方式有无偏离等。 17.2 技术审核:对《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程度逐项进行审核。 17.3 磋商小组在进行审核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17.4 通过《响应文件》评审的供应商被视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入磋商 环节。 18. 磋商 18.1 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商务、技术、售后 服务等进行磋商,并给予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18.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 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19. 最终报价 19.1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9.3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 上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足 3 家,则推荐 2 家)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3 19.4 最终报价及书面承诺的每一页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密 封递交。 20.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0.1 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20.2 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同。排 序在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 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序其后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 2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2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的接触 21.1 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前提下,磋商小组遵照评审办法,公平、公正地对 待所有供应商。 21.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 的活动。 21.3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六、授予合同 22. 成交通知 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采 购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4 23.2 采购人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3.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合同授予决 定,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合同授予下 一个符合采购需求的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3.4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 23.5 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并不得将合同 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3.6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代理 机构备案。 24. 代理服务费 24.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按照磋商资料表第 13 条规定的标准向采购 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5. 履约保证金 25.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资料表第 14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5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餐厅面积 606平方米。其中,前厅 354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170人就餐。后厨 252平方米,含切配间、开生间、调料库、杂品库、主食间、副食间、凉菜间、小 吃间等加工制作车间。 2. 成交供应商承担党史馆干部职工(约 160人)一日三餐自助餐服务;为社会 化人员(约 450人)提供简餐服务;临时性大型会议就餐保障(约 2000人)。其中, 干部职工食堂午餐种类 4凉菜、6热菜、10种主食。 3.成交供应商承担重大会议接待用餐。 4.成交供应商负责烟道清洗和日用易耗品采购;负责食材入库验收和库房管理 工作,协助做好食品检查验收工作。 5.采购人提供灶具、厨具、餐具更新及维修。 6.采购人负责水、电、燃气能源费支出。 7.采购人提供员工宿舍,为员工办理临时出入证件。 8.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入库验收和库房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做好 食品检查验收工作。 9.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餐饮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逐 年签订。 二、岗位设定 序号 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1 项目经理 (厨师长) 1 1、年龄 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 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中大型机关食堂现场管 理经验; 3、有较强的食堂厨务、食品安全、 餐厅服务卫生管理能力; 4、熟悉菜谱制作和成本管控; 5、有较高的烹调技艺,熟悉大小锅 菜制作。 16 2 财务 1 1、年龄 45岁以下,会计类相关专业, 专科以上学历; 2、一年以上餐饮财务工作经验; 3、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 厨师 3 1、年龄 45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 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炒大锅和小炒菜的厨师 工作经验,有特色菜式制作技能。 4 凉菜 2 1、年龄 40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 以上学历; 2、具有凉菜制作经验。 5 特色档 1 1、年龄 40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 以上学历; 2、具有制作地方特色小吃的经验。 6 面点 3 1、年龄 40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 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各式主食、面点及西点 等的制作工艺; 3、擅长中西式糕点; 4、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 开生切配 2 1、年龄 20-55岁,身体健康,高中 以上学历; 2、有员工食堂帮厨、切配经验。 8 洗消 2 1、年龄 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 度;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餐饮行业标准 要求。 9 服务员 3 1、女性,年龄 30岁以下,高中以上 学历,爱护餐厅设施设备; 2、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确保餐具清 洁完好; 17 3、严格按餐厅规定的服务程序和规 格进行服务; 4、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注意个人形 象,服务意识强。 总计 18人 四、采购方无偿提供项目 1、采购方无偿提供包括:办公室、餐厅、厨房、库房、更衣室、厨具、灶具、 餐具、冷库等场地与配套设施设备及设施设备维修费用; 2、采购方免费提供水、电、燃气等能源; 3、采购方提供员工餐厅刷卡收费系统; 4、采购方提供办公电脑 1台,打印机一台,电话内外部 2部,电话费 400以内 /月。 五、监督管理 1.采购人实时检查监督成交供应商供餐服务的实施状况,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2.每月组织一次餐饮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考核餐饮公司的工作。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厨师队伍业务水平有监督权利,对烹饪技术不过关、工 作责任心不强或出现明显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员工,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 人员或调整工作岗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 10日内将人员调整完毕。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招录或辞退员工具有审核把关权利,招录新员工应由甲 乙双方共同对其进行面试、考核,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录用。试用期满,甲乙 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正式录用。辞退员工应提前 10日内向采购人备案, 并讲清辞退理由,空缺岗位应在 10日内补齐。 5.采购人定期组织就餐者对成品菜品质量进行点评,并根据评比情况给予奖励 或处罚,对菜品质量不合格,且改进提高不明显的员工,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 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 10日内将人员调整到位。 6.采购人每天对成交供应商上岗人员进行考勤,每月通报考勤情况。 7.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新聘员工进行体检把关,体检合格方能入职。 六、服务要求 18 1.成交供应商负责所聘人员政治审核和健康情况审核,并提供健康证明和无犯 罪证明。 2.成交供应商负责所聘用员工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岗前应做好工作 人员的文明礼仪、食品安全、卫生培训、安全使用设备设施等教育培训。 3.成交供应商应选派具有丰富餐饮专业知识、管理经验、业绩良好的人员担任 项目经理。厨师长要有 5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且有三年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验。 应挑选基本素质良好,符合技术等级标准,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工作。并根据采购 人意见进行人员调整,新调上岗人员技术水平应不低于原有人员技术水平。 4.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工作人员满勤,因人员生病、探家等特殊原因人员不齐时, 当日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应在岗人数的 80%。且连续人员不满勤时间不能超过 5天, 全月不满勤总天数不得超过 15天,人员不满勤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从其他项目协调 人员补充。 5.成交供应商招聘工作人员应遵照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的相关用工制度, 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应予赔偿。 6.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的任何名义从事经营等其他活动。 七、处罚措施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 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 商应给予采购人相应经济赔偿。 2.采购人如发现在日常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操作执行,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 改,如未整改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 10%的费用。 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时供餐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 20%的费用。 4.成交供应商连续 5天人员不满勤或全月不满勤总天数超过 15天,按实际缺勤 人数和天数扣除人员工资。 5.就餐者在食品中发现异物,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伤害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成 交供应商当月 10%费用。 19 6.如就餐者发生食物中毒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经专业机构检验鉴定,中毒事 件是由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全部管理费,并依 据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号: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餐饮服务项目合同 委托人: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受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21 第一部分 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编号结果(采购编 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磋商方选聘受 托人对 提供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供应商人提交的响应函和报价表 (2) 澄清函及有关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4) 磋商文件 (5) 响应文件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餐饮服务项目 履约位置: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二、 服务范围 为党史展览馆提供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的采买与配送(以实际委托 为准)、在职员工三餐饮食供应、社会化人员简餐、会议用餐、送餐服务等工作。根据 工作需要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具备随时增加餐饮服务人员的保障能力。 三、 合同委托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采购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受托人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 满足委托人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 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一般条款的相关约定追究受托人违约责任。 四、 服务质量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章《服务需求书》。 五、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 本项目合同价款分为以下部分: 22 序 号 款项 计算方式 备注 1 食堂餐饮服务 费用 根据受托人响应文件报出的各 岗位配置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出 勤人数计算当月人工预结算金 额(一个月出勤满22天为全勤, 额外加班费由企业自行承担)。 受托人需建立员工考勤打卡制度,以经 委托人确认的实际出勤人数为依据计算 预结算金额。 (3)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自合同签订生效后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进行支付;每月 结算时,受托人须向委托人开具同等价款的发票。 六、 项目承接验收 1. 受托人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委托人应配合受托人对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2.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双方应积极协调 解决。 3.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 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4. 受托人承接时,委托人应向受托人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食堂 所需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 5. 委托人保证交付使用的食堂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七、 使用与维护 1. 受托人应配合委托人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 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 受托人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委托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3. 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 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4. 委托人应于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受托人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 的服务用房。 5. 服务用房属采购方所有,受托人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意内容 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23 1. 本合同主要条款; 2. 本合同一般条款; 3. 受托人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文件编号: ) 九、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 。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以下约定: 1. 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餐饮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 监督。 2. 根据餐饮业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服务合同约定、管理(临时)规约制订食堂 区域管理服务的详细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 执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食堂管理区域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及时处 理管理服务人员的违规行为,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从业能力。 4. 在食堂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食堂服务企业的 监督电话,接受全体委托人的监督。 5.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指导、督促食堂服务人员做好委托人来访、投诉工作, 采用多种方式及途径征求和听取委托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记录,改进服务工作, 提高服务水平。 6. 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到场协调处理并向委托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 7. 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临时)规约的行为,及时采取告知、规劝、制 止等处理方式,并向委托人报告。 8. 对委托人之间、使用人之间及委托人与使用人之间在物业使用中发生的争议、 纠纷进行协调。 9. 法律、法规及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 其他 食品原材料的采买和配送如需委托,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一、 合同签订 1. 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24 2. 合同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务登记号: 电话: 地址: 25 第二部分 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服务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受托人”是指承担造价咨询业务和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受托人以外与本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项 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 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受托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服务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资料包括工作人员的资质 证书及承担本合同造价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 定的范围实施造价咨询业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受托 人可根据开发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团队人员。受托人更换项目团队其他受托 人员,应提前 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更换的,受托人应当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 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作; 26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六条、 第二十三条和二十五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造价咨询业 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且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 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委托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七条 如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受托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在本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委托人的要求返还委托人。 第八条 受托人于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全部交还,逾期一日, 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 0.1%的违约金,直至交换完成日止。 第九条 受托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受 托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受托人工作提供 外部条件。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本项目造价咨询业务 有关的资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 做出书面答复。受托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造价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受托人联系。 受托人的权利 第十四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受托人以下权利: 1、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 对或查问; 3、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有到开发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7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 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受托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受托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受托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 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七条 受托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受托人的单方过 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合同酬金总额(除 去税金)。 第十八条 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 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 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如果向受托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 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受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受托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 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受托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于三日内书面通知委托 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 金。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14 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 恢复执行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28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一致意 见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造价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七条 正常的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合同专用条 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八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 当向受托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 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九条 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 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受托人发出异议的通知,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 委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受托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 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 受托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受 托人承担,在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 义务,否则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受托人及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与 服务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受托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三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1、涉及本合同权利义务变化的或其他必要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到方应签 收。如无法向他方直接送达或收到方不予签收,可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 址时,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所约定的住址、电话、传真为双方通知送达的住址、电话和传真,如果 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即 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29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 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解除后,以 上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30 附件一 保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 事项做以下承诺: 一、遵守《保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律规章 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守在工作中接触、掌握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工 作秘密,并保证不将接触、掌握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工作信息泄露给任何单位、 人员。 二、本项目的涉密信息如下 1)委托人信息:包括委托人名称、地址及人员联系方式、项目组人员构成等。 2)工程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概况、功能需求等。 3)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报告、设计图纸(含草图)、汇报文本、工程模型、 电脑动画等。 4)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 定要求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三、如造成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如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规定,均构成违约,应当对其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而支出的鉴定费、合理的律师费及差旅费)。 五、本承诺书长期有效,直至本承诺书所包括的全部涉密信息已进入公有领域而成为 非保密信息,或者委托人书面放弃保密要求。 六、本保密承诺书壹式贰份,委托人壹份、承诺方壹份。自承诺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公司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31 附件二 廉洁合作协议书 为加强廉洁合作,确保双方合作顺利开展,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委托人权利及义务 1.1 委托人有义务向受托人介绍委托人有关廉洁合作的规定和管理制度。 1.2 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受托人宴请,不得向受托人索要、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1.3 委托人工作人员违反委托人有关廉洁合作的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人有 权依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委托人将提请司 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4 委托人有义务对委托人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对于受托人举报委托人工作 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2、受托人权利与义务 2.1 受托人确认理解并知晓委托人有关廉洁合作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约定,受托人 还应保证受托人工作人员理解并知晓前述内容。 2.2 受托人在双方合作期间若发现任何受托人工作人员向委托人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按照 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通报委托人。 2.3 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 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受托人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 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违约责任 3.1 受托人或受托人工作人员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通报义务的,受托人应向委托 人支付双方已签订所有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 同。 3.2 如受托人向委托人工作人员行贿,或委托人工作人员向受托人索贿,受托人满足 其要求且并未向委托人举报的,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双方已签订所有合同总金额 10%的 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 3.3 如因受托人或受托人工作人员在造价咨询业务合同履行期间贿赂委托人工作人员 或违反本协议,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双方所有合同 32 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 4、受托人应按以下联系方式履行向委托人的各项通报义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5、本协议一式陆份,委托人执肆份,受托人执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指业主/发包人): 受托人(指承包人): (公章): (公章): 33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 应答函 致: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____________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 ),签字代表_________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 份和电子版一份。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技术响应文件 (8) 我单位磋商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报价总价为_________(注明币种),即 ___________(文字表述)。 2. 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九十天。 5. 如果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或成交后不签约,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磋商应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 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我方郑重承诺: 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 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 34 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磋商过程中或者在 获得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磋商中所 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 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磋商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 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 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 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 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35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币种:人民币元 服务内容 报价方式 报价 货币 投标报价 备注 中国共产党历史 展览馆 食品原材料的采买费以食品原 材料采买固定费率报价(含食品 原材料的配送费) 人民币 食品原材料的采买费 (含食品原材料的配 送费) 采买费率: %(该报价不作为评标 依据) 食堂餐饮服务费报价(不含食品 原材料采买及食品原材料配送 人员) 食堂餐饮服务费 大写: 圆 小写: 元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便在磋商时使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6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币种:人民币元 食堂餐饮服务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说明 备注 一 人员费用 与人员费用报价表人员费用合计金额一致 二 专项费 1 日常办公用品 笔、本、文件夹、账本等 2 日用易耗品 洗碗液、消毒剂、清洗剂等 3 低值易耗杂项费用 厨杂用具等 4 烟道清洗费 烟道、烟罩、油烟净化器 5 厨余垃圾处理 三 服装费 四 企业管理费 五 综合税金 合计 人员费用报价表 序 号 岗位名称(不含食品原材料采买 及食品原材料配送人员) 岗位职责 岗位人数(人) 月人工成本报价 (元)(每月按 22 天出勤考核) 1 年人工成本小计 备注 一 人员费用 共 18 人 1 项目经理 (厨师长) 1 2 财务 1 37 3 厨师 3 4 凉菜 2 5 特色档 1 6 面点 3 7 开生切配 2 8 洗消 2 9 服务员 3 人员费用共计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8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技术要求 应答内容 说明 注: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内容逐条进行响应,并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 供应商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9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逐条进行响应,并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 说明。供应商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0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 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的竞争性 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公章): 身份证明: 41 附件 7 服务费承诺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项目(谈判文件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中若成交,我司保 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贵司即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京城大厦 A 座 8 层;邮编:100004)如下帐户支付成交服 务费。如我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费,贵司有权取消我司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我方的谈 判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42 附件 8 供应商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人 管理人员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企业财务状 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7 2018 2019 办公地点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3 附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 9.1 44 附件 10 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须对《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作出详尽响应。(包 括但不限于食堂餐饮服务方案、自助餐厅服务方案、会务及包间服务方案、送餐服务方案 等) 45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采购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供应商企业 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6 附件 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