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DTGX2020-042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同市大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同市御东新区云洲街海力小区东区办公楼一楼

成交金额:108.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迎春、王盛、高凌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57184万元。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单位联系人:伊新睿

联系电话:186344250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1399435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同市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御东新区雍锦台西门B08号商铺

联系方式:1306809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源

电话:13111282663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1.57184

大同市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6日

TOC \o "1-1" \h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1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5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33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大同市御东新区雍锦台西门B08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GX2020-042

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9224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8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御东新区雍锦台西门B08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御东新区雍锦台西门B08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御东新区雍锦台西门B08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此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6、2020年7月至9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凭证;

7、2020年任意一次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证;

8、2019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

备注:报名单位获取文件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http://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的账号密码填报信息(星号必填)、自主备案,否则无法发布成交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1399435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御东新区雍锦台西门B08号商铺            

联系方式:1306809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源

电   话:1311128266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响应。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6经营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一份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时无此项);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具体要求见磋商公告);

*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2020年7月至9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凭证;

*2020年任意一次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证;

*2019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凭证;

业绩证明、企业资信及荣誉(详见‘评定内容及标准’);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如适用)。

(3)技术部分:

*响应函 (见‘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服务方案、服务团队配置、管理制度及措施、人员招聘培训、应急预案(详见‘评定内容及标准’);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2)电汇形式(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电汇附言栏写项目简称)。

收款人全称:大同市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锦源支行

帐 号:0504006809200085290

(3)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电汇交纳后,须在汇款凭单用途栏中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银行回单复印件。供应商须确保响应保证金在2020年11月0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5)响应文件中应附有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6)保证金退还: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退还。 

(7)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付。

8.5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项目实施所需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

13.磋商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开启仪式

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时由签到供应商派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合同履行期限、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7.初步审核

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D、商务、技术部分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F、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1)所投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上查找;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查找。

(3)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也视同小微企业;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定。如评审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4)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25.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

1.5%

1.5%

100-500

0.7%

1.1%

0.8%

注: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中标价,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5.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违约处罚

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供应商的总得分。

2、评分标准:

初步评审内容及标准

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20分)

1、业绩证明 (12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指物业服务或餐饮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服务业绩合同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

投标现场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3、企业资信及荣誉(5分)

提供本行业的市级以上行政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及响应程度(3分)

根据投标人制作的标书的质量情况、提供资料的齐全性、编排的合理性等综合评分,最高2分。

二、技术部分(65分)

1、总体服务方案(0-20分)

(1)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服务接管、进驻方案进行评定;

(2)服务的宗旨、方针、目标、设想与特色;

(3)拟采取的管理模式。

2、服务团队配置(0-15分)

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横向对比,综合打分。

3、管理制度及措施(0-15分)

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等合理、切实可行。

4、人员招聘培训(0-10分)

依据供应商提供人员招聘培训实施方案进行评定。

5、应急预案(0-5分)

应急措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等方案可行、完善、具体。

三、价格部分(15分)

a、参与此次报价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基准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b、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人最后报价)×10×100%;

c、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楼物业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物业项目概况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楼共十一层,地下一层,地上十层,总建筑面积17437.96m2,整栋大楼有电梯3部,公共保洁面积共约26670m2,玻璃幕墙及办公室玻璃外表清洁面积约3400m2,楼外绿化养护面积约3800m2。

入住单位:大同市生生态环境局机关、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同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研究所、大同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大同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大同市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大同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山西省晋北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

公共服务区域:一层大厅、东厅、监控室、食堂;二层会议室、档案室;负一层弱电机房、变配电室、暖气加压房、消防水泵房、库房、空调主机、空调锅炉、车库、无负压供水房。

三、服务期限:壹年。

在服务内容及合同条款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并且经双方同意,合同自动顺延下一年度,可顺延至2023年。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物业服务

(一)综合业务楼物业管理服务

1、保洁服务

保洁人员工作时间8:00-17:30,负责对承担区域的保洁、消毒、灭蝇虫和垃圾分类处理,做到保持清洁卫生。

2、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服务

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对办公楼东门、办公楼南门、地下室进行大楼24安全防范,安全系统监控室24小时值守,外来人员进出入登记,消防系统管理、消防演练和日常消防检查,出入车辆管理和停车场管理,代收报刊、信件。制定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杜绝发生火灾、盗抢等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报告甲方,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3、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负责办公楼内水、暖、电、通风、排污、电梯、消防、安防监控等设备维修、维护,保障设备日常正常运行,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4、绿化养护服务

负责对区域内的花草树木定期浇灌、修剪、施肥、除草等保养护理。

(二)物业服务项目细则

服务项目

服务区域

服务标准要求

1

保洁服务

外楼体立面玻璃,面积约3400m2

每年对大楼外立面玻璃(含各楼层办公室玻璃),大楼顶棚玻璃幕,门厅雨罩玻璃、门厅雨罩玻璃排水通道,进行一次清洗。

楼道、楼梯、内庭院、大堂。面积约10100m2

早晨上班前、下午下班前(其他时段随检)打扫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大理石和抛光砖每日进行除尘清洁,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除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痰盂、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周擦1次楼梯道外墙及共用门窗玻璃。全日制保洁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检查楼梯内纸屑、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擦拭检查无显著脏污;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杂物、无污迹;楼梯楼道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卫生间(20间)、开水间(9间)保洁面积约400m2

每日对公用卫生间清洁,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抹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小便池每周放置一次卫生球;

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大、小便器清洁无水迹无毛发无异味无黄渍;镜子保持明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水迹;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迹无锈斑;天花板、墙壁、墙面四角保持干净、干燥无蜘蛛网、无字迹,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无脚印、无杂物。每周1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毒,保持室内无异味、臭味。

3、开水器每季度清除水垢一次。

会议室、视频室、总值班室、一楼东厅。保洁面积约1070m2

每日清洁地面一次;每日擦拭设备和桌椅一次;更换垃圾袋一次;

会议前保洁一次,打开并检查照明、准备开水,会后倾倒茶水,擦抹、整理桌椅、拖洗地面,清洗水杯、水壶并进行消毒,关闭照明、检查、关闭门窗。达到门窗无积尘光亮;踢脚线、暖气罩无积尘;家具无尘无污无杂物;地面无污迹无杂物。

电梯卫生保洁,保洁面积约200m2

保持电梯厅及轿厢清洁,每日对电梯内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擦拭清洁,如电梯门、内厢四壁、天花板灯具。白天不停地循环对电梯厅的地面进行清洁。

2

保洁服务

地下停车场。保洁面积1300m2

1、每日清扫1次车库;每周用水冲,拖把拖1次场地;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

2、每周将墙面的灰尘掸掉;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月擦洗2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

地上停车场、行人行车道。

保洁面积6400m2

每日清扫;无油迹、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垃圾桶每日抹布抹1次;每周清洗1次;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无油污;防止发生虫害,及时消杀。

3

清掏清运

化粪池污水井清掏

污水井每三个月清掏一次。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

垃圾清运

负责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按分类标准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提高回收利用率。

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每日20:00时前,将办公楼及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收运到指定垃圾清运点,根据垃圾分类,分别清运到大同市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和垃圾发电厂。

4

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服务

所属楼宇、停车场、门岗等位置

物业区域内维持治安管理、楼宇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门卫管理、安全巡视巡查、大楼外地面停车场管理、地下停车场管理、非机动车存放管理、楼宇消防系统管理、消防演练、日常消防检查维护等。

东门入口、大楼入口、地下车库和监控室24小时值守,大楼周围及楼内24小时派人巡逻,

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准进入院内,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电话联系办事科室或单位,经同意后,方可准许外来人员进入大楼,制止身份不明人员、衣冠不整者和闲杂人员进入大楼,对上访群众要礼貌的加以引导,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大楼,遇到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大楼,即与物主核实,并作登记

巡逻人员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地上、地下停车场要保证车辆停放有序,维护道路畅通,车辆安全。

办公及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哗和其他妨碍正常工作的行为,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非正常工作时间,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

5

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服务

电梯3部

负责电梯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

电力系统

负责配电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电力系统日常维修养护、电力计量系统维护、大楼内外电力施工管理,室内外、楼内外照明系统、灯具、开关、插座等管理与维修养护。

弱电系统

负责弱电系统的日常维修和日常管理维护。

给排水系统

负责给排水系统管理及日常维修养护,饮用水、污水、消防水管网系统管理维护,相关卫生洁具的维修养护工作,落水管的检查及污水井的清洁工作。

供热系统

负责供热系统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消防系统

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系统和消除水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随时能正常启用。

楼内设施维护

负责所有门、窗、玻璃、门锁、把手、窗帘及办公室、会议室等桌椅的日常维修工作。

负责大楼顶棚升降天窗日常维护和开关通风,负责各楼层侧窗开关通风。

以上所产生人工费由乙方单位负责,材料费由甲方负责。

6

绿化管理

绿化养护。3800m2

绿化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损、残踏、占用现象,绿地每日随时保洁,无纸屑、烟头、大块塑料袋等杂物,无枯枝败叶等。

每年修剪整形一次,预防苗木病虫害,无枯枝死杈,根据气候情况及土壤干湿度,适时浇水,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冬季根据气温情况,为苗木采取保温保湿措施,定期松土,除杂草,一次/周,草坪草长不超过5公分,修剪大于一次/周。

7

其它服务和要求

1、会议服务,在业主对会议室使用的统一调配、安排下,负责做好会前服务、会中服务、会后服务和会议室的布置服务工作等。

2、遇大型接待无偿调配人员。

3、电话及访客留言转告。

4、无偿为需方提供临时清理的办公室。

5、无偿代收报刊、信件

6、物业所有人员按照甲方建设节约型机关相关节能规定和制度,节约用水、用电,不得造成浪费,爱护公物,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物业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

2、用工要求:符合国家关于用工要求的各项规定,如年龄、工资等其他情况,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安全规范等岗前培训合格。工作人员工资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秩序维护8人;工程维修2人;保洁人员9人。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物业服务经验三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秩序维护人员要求: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35岁以下男性;接受过相关的秩序维护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秩序维护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够恰当的处理和应对秩序维护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秩序维护工作,无犯罪记录;当班时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6、工程维修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专业技术证,能熟练操作维修所有设备,年龄55岁以下男性。

7、保洁人员要求: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着统一工作服,仪表仪容端庄,受过专业训练、形象好,年龄45岁左右的女性。

食堂服务

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男女不限,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

2、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有一定的专业能力。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并进行相关预防接种,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费用。

3、以上人员符合国家关于用工要求的各项规定(如年龄等)。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安全规范等岗前培训合格。

4、负责职工食堂每日 100-150人的自助用餐,每日提供两餐(早餐、午餐),每周5天,早餐标准每人5元,午餐标准每人10元。如遇重大会议和加班工作安排或法定节假日,如需用餐,按甲方要求提供餐饮。

5、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炊餐厨具、场所及附属设备设施,并负责缴纳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和暖气费。其余餐厨烹饪材料和餐饮所需物品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对食品安全负责。

服务方按照需方要求及供餐标准负责餐厅菜品制作、食品安全工作和保洁工作,食材由需方采购。确保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符合大众口味。严格杜绝变质、变味饭菜。

7、全体员工应具备对工作负责的精神,服从管理,诚实、踏实、肯干,着工装上岗,精神饱满、诚实稳重、言谈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尊重他人、态度和蔼、保护个人隐私、使用文明用语;遵纪守法、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需方规章制度。明确各自职责,熟悉有关设备操作规程。

8、服务方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至少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9、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餐厅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

10、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需方有关要求完成落实,以及接受相关检查及整改。

11、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成交服务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服务方自行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12、服务方应对全体派驻人员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及定期专业强化培训。食堂人员应遵守需方相关规章制度。

13、服务方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严禁利用需方场地、资产等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需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14、在委托期内,服务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需方无关,由服务方自己处理。

(二)食堂服务项目细则

食堂管理服务

食堂

每日饭菜提供质量标准:

早餐(凉菜:1道;热菜:1道;主食:3种;副食:1种;粥类:1种;热饮:1种)

午餐 (凉菜:2道;热菜:3道(2荤1素);主食:4种;水果:1道;汤:1种)。

工作及卫生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与食品安全的标准及相关规定,必须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职工食堂制度的各项规定。

2、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

3、应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

4、保证餐饮服务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5、餐饮服务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使用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应使用新鲜蔬菜、肉类及其他制品,未烹饪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入侵。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6、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及保养,所用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7、每次就餐完毕,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冰箱、冰柜、消毒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

8、食堂仅保障本单位职工用餐和接待用餐,不允许对外营业。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食堂管理员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管理工作经验,取得健康证明。年龄不超55周岁。

2、主厨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明。有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3、副主厨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明。有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4、面案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明。有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5、食堂服务人员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明。有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合同原则

(本章仅为合同格式,正式合同以双方签订版本为准)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名称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提供服务

1、提供服务日期:

2、提供服务地点:

六、交验

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为需方提供服务。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标准。

2、按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履行服务义务。

3、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日 期:

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项 目 名 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日至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日 期: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兹委托我公司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贵方 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

委托权限:参加投标、开标、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委托期间:本授权书自 日至 日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无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若有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并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

2、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需提供制造商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适用)

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考格式,若有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货物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如适用)

1、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

合计

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提供所投产品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

合计

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提供所投产品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响应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经认真分析,领会了贵方提供的 磋商文件。依据贵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方在此郑重表示:

我方愿意承担并完成 项目任务。总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 )。

1、我方同意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保持投标书有效。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履行义务。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方同意贵方的定标方法,同时认为较低的报价和较高的优惠比例是中标的重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我方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同时承担磋商文件中对中标人规定的各项责任。

6、该项目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8、有关招标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报价(元)

备注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