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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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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06

项目概况: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JSHBC-20201001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52万元

最高限价:52万元

采购需求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商,提供

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

人同意的情况下,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后可续签 1 年,续签不得超过 2 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与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原件)

(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13日

方式: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2020年11月13日17:00前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549068914@qq.com,联系电话:0514-85611898)。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开标前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11 月 18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金拇指广场A幢301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0 年11 月 18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金拇指广场A幢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

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四)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开标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

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

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招标代

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

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

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高邮市捍海路888号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3655251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金拇指广场A幢301室

3.项目联系人:袁其英

电 话:15952507988 0514-85611898

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确认函.docx

疫情承诺书.docx

GYJSHBC-20201001 号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 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单位: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代理机构: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3 第四章 项目需求.....................................................................................................................18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 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JSHBC-20201001 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2 万元 最高限价:52 万元 采购需求: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商,提供 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 人同意的情况下,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后可续签 1 年,续签不得超过 2 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 202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与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原件) (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9)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方式: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 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2020 年 11 月 13日 17:00 前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 箱:549068914@qq.com,联系电话:0514-85611898)。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 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 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 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人民币 300 元(现金),开标前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金拇指广场 A 幢 301 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金拇指广场 A 幢 3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 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四)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开标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 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 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招标代 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 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 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高邮市捍海路 888 号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3655251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金拇指广场 A 幢 301 室 3.项目联系人:袁其英 电 话:15952507988 0514-85611898 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磋商方式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 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 用。 4.2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磋商响应时缴纳,售后不退。 4.3 代理服务费约 4000 元由招标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17】4 号文执行,12:00 前 400 元/人,14:00 前 500 元/人,最多 600 元/人/天。专家人数 3人。 (1)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开标后 7日内一次性以电汇或现金形式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32050174634009888888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 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 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 6 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 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 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 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 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 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 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 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 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 7 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 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 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 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 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 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 截止时间为准。 8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 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 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 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 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 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 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 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 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 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 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 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 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 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 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 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 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 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 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 10 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 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 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 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 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 (3)除本磋商文件第 6.1.2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代理机构将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 为 1 个工作日。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 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 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 12 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 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 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4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 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5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 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6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 涉及商业秘密。 2.7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 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 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 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 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 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编号:GYJSHB-20201001 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 乙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 2、合同总价款 2.1 本合同折扣率为: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参照 江都)上的价格* %折扣率结算。 2.2 本合同总价款是包含磋商文件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2.3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 2.4 本合同总价款执行期间根据乙方报价折扣率按实结算。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 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 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报价文件; 14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 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时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七日内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或分 包给他人提供。 8、服务期 8.1 服务期限: 1 年 9、货款支付 9.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9.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9.3 支付方式:每半个月结算一次,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 通网站(参照江都)上的价格*成交折扣率结算。扬州价格通网站(参照江都)上没有的同期同类 食材不得高于大型超市或周边菜市场的价格。每天送货要有一式三联的验收单,当天收货的人要签 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注:扬州价格通网址 http://www.yzjgt.cn/shxf/nmsc.aspx?qyid=EC2A774B-A8A5-4495-8C10-20FA18CAA48F 9.4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 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 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磋商及响应文件。如因乙 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 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 切费用。 12、交付和验收 12.1 进场前,乙方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要求的人员、服务清单, 作为甲方初验收依据。 12.2 验收标准:按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甲乙双方须在 2 个 工作日内初验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 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 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保 管,费用乙方承担。 13.3 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 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4.4 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 偿责任。 14.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 16 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 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 的其他违约责任。 14.6 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 10 %赔偿金。 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 不可抗力因素。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 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6、争议解决 16.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 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16.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如仲裁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最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高邮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6.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 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7、合同其它 17.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7 17.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两份。 17.4 本合同附件: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1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 内容 需求参考 合同期限 1、生鲜类(肉、鸡、鸭、鱼等) 2、冷冻类(肉、鸡、鸭、鱼等) 3、果蔬类 4、调料类 5、干品类 6、粮油类 7、饮品类 8、食用菌类 9、坚果类 10、水果类 11、其它 每天早餐约 41 人次;中餐 约 51 人次;晚餐约 41 人 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一年 具体供货类别由中标供应商与需求方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 二、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采购人每天提前 12 小时列出第二日采购清单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 供应商按照清单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 20 人以内的临时需求,提前 2 小时以 上告知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时配送到位。 2、配送地点:每日根据指定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无论日常供应还是临时增加需求,均不得设置最低配送量,必须在指定时间配送至 指定地点(原材料需在当日早 9 点前送达)。 4、鉴于消防救援大队 24 小时执勤性质,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突发性,各包成交单位必 须无条件全年 24 小时确保满足临时需求。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所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货品不符合采购人 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主动上门调换或收回退回的货品。 6、除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 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 现场。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所送货品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同批次货品质检报告或检疫证。 8、所有类别不允许总包后再分包,即使签订合同后,有证据表明响应供应商有此行为 的,直接终止合同。 19 9、采购食材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10、签订合同后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 中止合同。 (1)合同正常履约中出现 3 次供货不及时,补救措施不到位。 (2)提供食材在质量、等级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提供食材存在缺斤少两现象超过三次。 (4)无法满足执勤战备临时供货需求。 11、结算方式:每半个月结算一次,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 通网站(参照江都)上的价格*成交折扣率结算。扬州价格通网站(参照江都)上没有的同期同类 食材不得高于大型超市或周边菜市场的价格。每天送货要有一式三联的验收单,当天收货的人要签 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注:扬州价格通网址 http://www.yzjgt.cn/shxf/nmsc.aspx?qyid=EC2A774B-A8A5-4495-8C10-20FA18CAA48F 三、考核办法 1、送货及时性考核:应早于约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送到,迟到一次扣 1 分;2、食材新鲜度考 核:食材应保证新鲜,经验货发现食材有腐坏、变质情况的,一次发 现一个品种扣 1 分; 3、服务态度考核:供应商服务态度应良好、诚恳,与采购人保持积极沟通。如发现供 应商态度恶劣、有欺诈刁难等行为的,一次扣 1 分。 4、结算价格考核:供应商服务期间,采购人随机对当日食材市场价与供应商磋商响应 报价进行对比抽查。如发现其结算价格与磋商报价及食材当日市场价出现较大偏差的,一次 扣 2 分。 考核总分 10 分。扣满 3 分,书面警告一次;扣满 5 分,扣除当月应付食材总价的 10%; 扣满 10 分,停止供应商供应食材资格。一年期满,考核分低于 6 分不再续签合同。 20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 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磋商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 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 6%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 10 分, 给予本项目总分值 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 6%。 三、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3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折扣率为评标基准,得满分 30 分,其他优惠率 得分=(其它优惠率/评标基准)×30×100% 送货服务 (10 分) 1、有完善的送货服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 5 分。 2、送货到达时间:1 小时内送达 3 分;2 小时内送达 2 分;3 小时内 送达 1 分。 3、有专业送货服务人员 2 分(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加盖磋 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企业管理 (20 分) 1、具有健全的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制度完善, 可行性强的得 10 分,制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6 分,制度不合理, 难以实行的得 1 分。 2、有健全的采购管理、仓储管理、财务管理、价格管理、配送管理体系。制 度完善,可行性强的得 10 分,制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6 分,制度 不合理,难以实行的得 1 分。 服务方案 (20 分) 1、方案细致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强得 20 分; 2、方案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得 12 分; 3、方案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 6 分 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实力及业绩 (10 分) 1、磋商响应供应商具备 GB/T19001 系列/IS0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备 GB/T24001 系列/ISO14001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3、磋商响应供应商通过 OHSAS18000 或 GB/T28000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4、磋商响应供应商企业信用评价为 AAA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5、磋商响应供应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且在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6、磋商响应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须含有食材 配送)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1 分,满分 5 分。 (第 1-5 项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第 6 项须提 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设备状况 (10 分) 1、拥有冷库的加 3 分(提供相关证明: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或冷库租 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2、拥有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的得 3 分;(提供相关证明:设备采购合同或 发票)(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3、配送车辆中有冷藏车的得 2 分(提供车辆所属证明材料:合同或发票或 行驶证,如车辆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 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4、配送车辆(不包括冷藏车)2 辆以上的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得 1分, 最高 2 分。(提供车辆所属证明材料:合同或发票或行驶证,如车辆为租 赁,需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2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目名称:高邮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JSHBC-20201001 号 磋高供应商名称: 日期: 23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 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24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三、响应报价表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六、项目服务实施方案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作方案 ............ 25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 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1 2 3 4 5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 202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与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原件) (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7 2、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 方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我们已详细审核 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 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竞争 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竞 争性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 保证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与之配套的服务工作,交付买方验收、使 用。 (7)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8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 月 31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 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万元) 出 口(万元) 总 额(万元) 年 年 年 4、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 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江都政府采购 市场。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 29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 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 项 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3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1 三、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一轮报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所采购食材 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 州价格通网站(参照江都)上的价格* %折扣率 结算。扬州价格通网站(参照江都)上没有的同期同 类食材不得高于大型超市或周边菜市场的价格。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与磋商文件分别递交,否则 视为无效磋商。 2、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3、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4、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32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 响应 超出、符合 或偏离 原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3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质保期 售后技术服务 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投标货币 备品备件及耗 材等要求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4 六 项目服务实施方案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作方案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体的工作方案、服务方案等,格式、内容自拟)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