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0-2023年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09 15:41 |
日期:2020年11月09日 招标编号:0747-2060SCCNM270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 “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2020-2023年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570万元。 3. 项目概述: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提供餐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①员工食堂服务。负责分行约300人(考虑逐年增加等因素)的早、中、晚三餐供应;按照分行员工食堂用餐标准提供服务,保证食材供应商资质齐全,按照各项食品安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每日进行菜品留样监测,定期进行食品、餐具卫生检测;保证开餐时间,严格执行伙食标准,食品健康、味道可口;②公务接待餐服务。按要求不定期供应公务接待餐,并做好餐饮服务,接受并做好预定及临时安排的全流程的接待餐任务。提供接待所需服务工作人员。菜单,经分行审核同意后实施。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取得经营场所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16:30(北京时间)。 (2)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3)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02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1105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0年12月02日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1105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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