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实现交警支队后勤餐饮保障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我支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食堂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代码及目录名称: E1801“后勤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 主要内容
交警支队提供12个直属部门营区食堂场地,大型厨具设备,厨房用品,承担食堂运行水、电、燃气、部分人工费用。承接主体为12个直属部门营区民警食堂提供民警餐饮保障,保障人数约2607人,服务期限1年。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627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0年度预算“食堂购买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具备餐饮服务资质的市场主体,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负责组织相关工作,按合同约定,为营区民警及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宵夜自助餐服务,做好食堂就餐卡管理,卫生保洁,设备维护,食品安全,操作安全等管理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交警支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