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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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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101 采购执行编号:20C00101

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55,000.00元

最高限价:¥3,5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杨渡村食堂、行政大厅食堂劳务外包(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员工遣散费等) ¥3,555,000.00 3 本项目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税费、服装费、员工遣散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厨房员工和服务人员,负责食堂和人员日常管理,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
最高限价总计:¥3,55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团队中至少应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人员具备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单独装袋开标现场查验)。3、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2月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7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7日 13:30

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谢老师

采购人电话:68781768

采购人地址:西郊路27号

联系方式:68781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册

代理机构电话:68788639

代理机构地址:九龙坡区西郊三村1号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8781768

九、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doc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20C0010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

采购人: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HYPERLINK \l "_Toc493506278" 一、招标项目内容 - 4 -

HYPERLINK \l "_Toc493506279" 二、资金来源 - 4 -

HYPERLINK \l "_Toc4935062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HYPERLINK \l "_Toc493506281"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4 -

HYPERLINK \l "_Toc493506282" 五、投标保证金 - 5 -

HYPERLINK \l "_Toc49350628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错误!未定义书签。

HYPERLINK \l "_Toc493506284" 七、投标有关规定 - 6 -

HYPERLINK \l "_Toc493506289"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17

1

2

2

3

3

4

14

15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0" 三、评标标准 21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1" 四、无效投标条款 25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2" 五、废标条款 25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3"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26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4" 一、投标人 26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5" 二、招标文件 26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6" 三、投标文件 26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7" 四、开标 28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8" 五、评标 29

HYPERLINK \l "_Toc493506309" 六、定标 29

HYPERLINK \l "_Toc493506310" 七、中标通知书 29

HYPERLINK \l "_Toc49350631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9

HYPERLINK \l "_Toc493506313" 九、签订合同 30

HYPERLINK \l "_Toc493506314"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1

HYPERLINK \l "_Toc493506315"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32

7

35

37

HYPERLINK \l "_Toc493506320" 二、技术文件(暗标) 44

HYPERLINK \l "_Toc493506321" 三、商务文件 45

HYPERLINK \l "_Toc493506323" 四、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51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九龙坡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

名 称

详细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 注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2020—2023年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公开招标

详见第二篇

118.5万元/年,355.5万元/3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0C00099、20C00101两个项目的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团队中至少应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人员具备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单独装袋开标现场查验)。

3、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由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 ( 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

(五)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27日北京时间13: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7日北京时间13:30

(六)开标时间:2020年127日北京时间13: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采用不报名投标方式。

(二)办理基本账户信息登记: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到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现场办理完成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登记手续,现场办理登记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前3小时(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登记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 ( 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账号必须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及其他账户转账,否则投标无效。转账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电子票据的在途时间,未充分计算在途时间造成保证金延迟到账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西郊支行

银行账号: 50050103410000000274-000054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7日13:00(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投标人投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原件至开评标现场备查核对。

(七)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采购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到基本账户。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交一份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到交易中心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到基本账户。

区交易中心实行投标保证金自动退付,因投标人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收、退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因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部(023-68788580)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68788580、023-68780728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 ( 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68781768

(二)交易中心: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黄老师

电话:68788639

质疑经办人:刘老师

电话:68788709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老年大学一楼)

邮编:400050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二郎)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劳务外包(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税费、服装费、员工遣散费、管理费、日常管理运行成本等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厨房员工和服务人员,负责食堂和人员日常管理,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

(一)场地情况:

1.重庆市九龙杨渡村机关食堂位于九龙坡区杨渡村综合办公大楼一楼,为自助餐区。

2. 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位于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内,为自助餐区。

(二)就餐情况:

1.重庆市九龙杨渡村机关食堂自助餐区早餐170人左右,中餐240人左右,晚餐人数待定。

2. 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170人左右,中餐240人左右,晚餐人数待定。

3.外卖:每周2-3次面点、成品菜等外卖。

4.大型会议用餐。

5.晚餐特色个性点餐。

6.保障国家法定工作日用餐;周末、节假日实行备勤值班;涉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加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据实结算。

7.采购方要求的其它用餐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供餐种类及标准:

餐次

供餐种类及标准

备注

早餐

粥(两种);面点(两种);面食(三种);早点(一种);鸡蛋或煎蛋、茶叶蛋;豆浆;蔬菜(二种);咸菜(二种)。

午餐

菜品(三荤四素);汤类(一种);主食(一种);水果(一种);咸菜(二种)。

晚餐

自助餐:菜品(二荤二素),面食(一种),汤类(一种),主食(一种),咸菜(二种)等;特色个性点餐(品类不低于伍拾种)等。

外卖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每周2-3次面点、成品菜等外卖

菜品品种每周不重复,就餐标准以采购方确定为准。

(二)菜品要求:

1、所有食品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安排专人进行验收,并保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

2、实行菜谱审核制度。中标人根据时节变化制定接待菜谱和自助餐菜谱,并在每周三前将下一周菜谱及采购计划交由采购人进行审核、采购。

3、中标人积极探索具有重庆特色菜品,每周推出1-2种新菜。

(三)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

按照高效精干、保障有力的原则,结合食堂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服务岗位,确定岗位薪酬,并有明确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岗位人员数量及设置必须满足下列表格要求。

1. 重庆市九龙区杨渡村机关食堂岗位人员设置表

岗位

人数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及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3、负责管理整个团队及与采购方接洽;4、负责验收食材质量,核对数量、价格;5、负责食品安全及卫生;6、熟悉操作办公软件;7、负责用餐的现场协调、调度。

厨师长兼大锅厨师

1

1、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年龄35-55岁;3、负责食堂厨师团队管理;4、负责自助餐区用餐、、特色个性化点餐菜品制作;5、安排每周菜谱;6、监督、指导其他厨房工作,保证菜品质量、口味。

白案

1

1、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式面点师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会制作30种以上面点;2、年龄35-55岁;3、负责早餐面点、西点的供应及外卖面点的供应。4、负责早餐现煮面条(米粉、煎蛋)的供应;

墩子

2

1、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龄女性50岁以内,男性55岁以内。

自助餐区服务员

1

1、具有三年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2、年龄女性50岁以内,男性55岁以内。

杂工

2

1、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龄女性50岁以内,男性55岁以内;3、配备厨房设备维护人员。

合计

≥8人

 

2. 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岗位人员设置表

岗位

人数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及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3、负责管理整个团队及与采购方接洽;4、负责验收食材质量,核对数量、价格;5、负责食品安全及卫生;6、熟悉操作办公软件;7、负责用餐的现场协调、调度。

厨师长兼大锅厨师

1

1、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年龄35-55岁;3、负责食堂厨师团队管理;4、负责自助餐区用餐、、特色个性化点餐菜品制作;5、安排每周菜谱;6、监督、指导其他厨房工作,保证菜品质量、口味。

白案

1

1、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式面点师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会制作30种以上面点;2、年龄35-55岁;3、负责早餐面点、西点的供应及外卖面点的供应。4、负责早餐现煮面条(米粉、煎蛋)的供应;

墩子

2

1、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龄女性50岁以内,男性55岁以内。

自助餐区服务员

1

1、具有三年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2、年龄女性50岁以内,男性55岁以内。

杂工

2

1、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龄女性50岁以内,男性55岁以内;3、配备厨房设备维护人员。

合计

≥8人

 

3.人员要求

(1)食堂、厨房所有人员身体健康,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政治素质强,须政审合格。

(2)中标人须保证厨师长、白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人员的长期稳定性,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能更换。

(3)员工须统一着装,一年统一4套工作装,工作时衣着形象卫生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快捷。

(四)日常管理运行成本的基本构成

人员配置等必须计入投标报价成本,基本运行费用必须按法律法规计算,按此标准进行核算,投标总报价不能低于以下项目成本。

1.基本工资要求

按实结算,全员不能低于当前最低工资标准。

2.保险要求

全员100%足额参保五险(社会保险不低于900元/月测算),享受小微企业或特困企业社会保险补助的投标人按相应享受社保优惠政策测算(需提供相关依据)。

3.人员福利

人员防暑降温费需符合当地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不低于360元/年·人。

劳保费需符合重庆市相关要求,不低于300元/年·人。

节日慰问不低于100元/节·人(元旦、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

服装费用不低于800元/年·人

4.税金及利润

税金不低于项目总报价的6%。

5.其它费用

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经营情况自行测算。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优惠、打折。

投标人报价必须按上述要求进行计算报价,未按要求报价的、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2、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食品及菜品按规定留样备查。

4、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5、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要求。

6、负责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对于违反的行为进行处罚。做好食堂、厨房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到垃圾站,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

7、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负责食堂、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环境卫生要求

1、厨房垃圾、食物残渣、污水、积垢、灰尘、蜘蛛网须及时清理,保持卫生。

2、厨房防蝇防鼠设施(防鼠板、防鼠网、纱窗纱门、灭蝇灯等)无破损、要保持正常运转。

3、厨房内无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

4、餐厨垃圾和弃用食用油脂的处理须符合要求,处置流向须有记录。

(七)食品加工要求

1、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粗加工的洗涤池禁止混用。

3、生熟食品加工用具(菜刀、菜墩)、容器应分开,禁止混用。

4、熟食存放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常温下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食用须再加热,再加热食品中心温度应大于70oC。

5、冰箱内禁止生熟混放,保持清洁卫生。

(八)管理要求

1、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擅自停业。

2、按时供餐。

3、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消费管理方式,严禁私自对外营业。

4、须做好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5、食品贮存应遵循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标立卡、先进先出的原则。

6、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或超期食品。

7、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

8、应对所有员工登记造册并按时缴纳五险,不得聘用退休人员。

9、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10、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企业资质证明、人员健康证明及从业资质证明。

11、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12、服从采购人的其他安排。

(九)其他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0。

2、环境卫生保洁率达98%以上。

3、各类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4、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表》满意份数须达到90%以上。

5、1天内熟悉食堂工作程序、设施设备等。

注:食堂场地、佐料、炊具、纸巾和清洁剂等消耗品、厨房设备维修维护、消耗的能源费(水、电、天然气等)由采购人免费提供;员工服装、垃圾清运和员工住宿费等由中标人支付。

三、检查考核

1、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必须接受采购人每月的监督与考核(见附件1《九龙坡区机关食堂检查考核表》)。考核分数在一年内有连续两次(含两次)“不合格”、在一年内有三次(含三次)“不合格”、一年内有一次(含一次)单次考核在70分以下的或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不定期收集就餐人员对食堂饭菜质量及相关服务的考评(见附件2《满意度调查表》)。调查表分数为90分及以上则表示满意,《满意度调查表》满意份数低于90%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满意份数低于80%,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附件

附件1:

九龙坡区机关食堂检查考核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 查 标 准

扣分标准

检查

得分

1

工作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

1人无扣5分

2

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1人无扣2分

3

工作时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围裙,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优质服务。

每项1分

4

不得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

每项1分

5

工作时不得抽烟、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背心。

1人项1分

6

食堂工作人员在用餐时间不得上厕所,上班期间不得穿戴工作服、帽上厕所。

每项2分

7

打饭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拿食品,售饭工具手柄不得接触食品。

每项3分

8

盛食品容器、售饭工具清洁卫生。各类炊具、用具摆放整齐、规范。

每项1分

9

饭菜品种多,色、香、味全。无食品卫生投诉。

每项1分

10

炊事机械定期保养,保持清洁。

每项1分

11

地面、墙面、工作台、灶台、售饭台、餐桌保持清洁,做到地面餐桌无油腻、锅台无污垢、瓷砖无污痕、售饭台无灰尘、墙面无蛛网。

每项1分

12

洗菜池、洗肉池、洗碗池等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保持池内清洁。

每项1分

13

下水道通畅,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每项1分

14

设有带盖、密闭的垃圾桶,垃圾分类投放、随产随清,垃圾容器洁净。

每项1分

15

生熟食品,成品、原料、食品与非食品严格分开存放。

每项2分

16

生熟刀、砧板、容器设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

每项2分

17

砧板使用后洗刷干净,浸烫后立起晾放,防止发霉。

每项1分

序号

检 查 标 准

扣分标准

检查

得分

18

冰箱专人管理,有生、熟标识,冰箱内半成品、原料分层存放,不得叠放;冷冻、冷藏食品不得带外包装箱放入冰箱,原料,半成品须放入容器内放入冰箱,放入冰箱内的原料、半成品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盛放。

每项2分

19

生菜粗加工后,先洗后切,上架存放。

每项1分

20

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粮食存放应离墙、离地20公分以上并注意通风干燥。各类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标记。

每项1分

21

仓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做到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有序。

每项1分

22

每餐收回餐具,按除残渣→碱水刷→净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不隔夜。

每项1分

23

消洗间清洁卫生,剩饭、菜渣及时清除。

每项1分

24

公共餐具严格消毒,餐具消毒后方可放入保洁柜内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未经消毒不得放入保洁柜。

每项1分

25

保洁橱、调料橱、杂物橱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混用,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每项1分

26

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消防等知识。

每项2分

合 计

备注:1、采购人考核分值基础为100分,扣分按单项分值在基础分上扣减,采购人每月考核一次:检查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检查得分在80-89分(含80分)的为“合格”;检查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检查为“不合格”扣劳务费20000元/次,并限期进行整改;检查得分低于70分的扣劳务费30000元/次。

2、加工食品所用原料和半成品有腐烂变质的,检查直接为“不合格”,扣劳务费30000元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3、如发生无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检查直接为“不合格”,扣劳务费100000元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一年之内如有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或有一次(含一次)检查得分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附件2:

满意度调查表

序号

调查内容(总分100分)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饭菜是否干净、卫生?是否有砂子或异物?(10分)

2

食堂饭菜种类如何?饭菜种类是否一成不变?(10分)

3

饭菜味道如何?是否质量很差?(10分)

4

饭菜热透度如何?是否冷菜冷饭?(10分)

5

食堂的饭菜新鲜度如何?饭菜是否有营养?(10分)

6

食堂的早、中、晚餐是否准时供应?(10分)

7

餐具的卫生情况、消毒情况如何?(10分)

8

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如何?(10分)

9

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如何?(10分)

10

食堂就餐环境是否整洁?(10分)

分值小计

总分

说明:“很满意”得10分,“满意”得8分,“一般”得5分,“不满意”得0分。

您对机关食堂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备注:甲方职工就餐满意度测评连续三次低于80%,采购人有权扣除劳务费100000万元。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检查验收

(一)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考核、满意度达不到要求或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食堂、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

(三)检查验收:

根据采购人对餐饮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好餐饮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书面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提供的餐饮服务内容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要求;

2、在提供餐饮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餐饮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3、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本次有效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必须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五险)、劳保福利、税费、服装费、员工遣散费、管理费等所有餐饮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日常管理运行成本。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贰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提供餐饮服务,经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采购人依据考核情况扣除相应劳务费后按月付款。

(四)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等材料;

(五)履约保证金在三年服务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资格性审查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验原件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可以投2个项目(20C00099、20C00101),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项目,如同一投标人在2个项目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要求其选择放弃其中一个项目(要求书面材料报给评标委员会),由该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20%)

2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提供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

2

技术(服务)部分

(30%)(暗标)

30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有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第二篇要求的,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1.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的早、中、晚菜品搭配方案及餐饮服务方案。方案条理清晰且实用性高,菜品符合企事业单位用餐标准得5分,方案条理清晰且实用性高得4分,方案条理清晰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实用性不高且菜品不符合企事业单位用餐规定得0分。

2.有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员工奖惩考核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可执行性强得5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可执行性强4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不高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执行性差得0分

3.有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操作性好得5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且操作性好良好得4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操作性不高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操作性差得0分。

4.有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卫生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且操作性好得5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项欠缺且操作性好良好得4分,方案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操作性不高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操作性差得0分。

5.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高得5分,条理清晰,内容有细微欠缺,可执行性高得4分,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执行性不高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可执行性不高差或未提供得0分

6.具有明确的、具体的公务接待餐的季节时令菜、特色地方菜解决方案,方案条理清晰,搭配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条理清晰,方案条理清晰,搭配不很合理、操作性强得4分,方案条理清晰,搭配不很合理、操作性不高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条理不清晰,内容简略且可操作性差得0分。(按照自助接待餐人均80元成本和10人桌餐600元成本分别拟定四个季节的方案和清单)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服务期、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33

商务部分

人员配备

(15%)

15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及以上食堂、酒店接待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且担任项目经理,得2分。

1、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今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社保公章,原件单独装袋评标现场查验。

2、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任职单位带公章纸质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三年以上三星级酒店餐饮服务工作经验的,得3分;具有三年以上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餐饮服务工作经验的,得5分。

3、为本项目配备的小锅厨师获得中式烹调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1名得2分,最高得4分。

4、为本项目配备的大锅厨师获得中式烹调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名得2分,最高得4分。

实力

(26%)

26

投标人正在履约中的与本项目类似食堂的劳务外包服务的,提供一家服务单位的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

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服务单位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同一派遣服务不重复得分。

投标人获得ISO9001 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认证,每一项1分,最高不超过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有连续4年及以上为食堂管理服务经验的,得2分;连续6年及以上为食堂管理服务经验的,得5分;连续10年及以上为食堂管理服务经验的,得8分;连续12年及以上为食堂管理服务经验的,得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服务单位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人力资源保障

(5%)

5

今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平均每月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五险)情况,员工20人(含)以下得1分,20(不含)-50(含)人的得2分,50(不含)-80(含)人的得3分,80(不含)-120(含)人的得4分,120(不含)人及以上的得5分,没有或不满足条件的不得分。满分5分。

提供今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公章。

44

诚信评价

(4%)

企业诚信

4分

1、此项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4分,具体评价标准见《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标准》见下页,最低为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2、市外企业以投标当次所有投标企业的诚信评价得分的平均分为其企业诚信评价得分。

注:若专家查验原件,投标人未带,不得相应分值。

投标报价其他说明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四)《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投标环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标准》

(一)不良信息扣分标准

1.行政处罚类

(1)因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金额在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下的,一次扣0.1分;金额2-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一次扣0.2分;10万-100万(不含100万元)的,一次扣0.3分;1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扣0.5分。同时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并计算当次罚没金额。

(2)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的,一次扣0.2分。

(3)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被吊销,一次扣0.2分。

(4)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政处罚,一次扣0.1分。

行政处罚类不良信息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企业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分别扣分,合并计算。

2.法院判决类

(1)企业因违约、侵权等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一次扣0.1分。

(2)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比照行政处罚类扣分标准执行。

(3)法院判决后未按期履行的,一次扣0.1分。

3.招投标行为类

(1)投标供应商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扰乱开评标现场工作秩序、恶意干扰交易正常秩序和评标环境、威胁恐吓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的,一次扣0.2分,累计最多不超过0.6分。

(2)不按合同及招标文件标准要求供货的,一次扣0.5分,累计最多扣2分。

(3)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招投标质疑投诉的,一次扣0.2分,累计最多扣1分。

4.其他类

(1)企业有银行不良信贷记录的,一次扣0.1分,累计最多不超过0.3分。

(2)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不良记录的,一次扣0.1分,累计最多不超过0.3分。

(二)企业有下列严重不良信息的,企业诚信评价招投标环节评分直接计0分

(1)偷、漏税金额在100万(含100万)以上的。

(2)企业曾在招投标活动中,因围标、串标行为被处罚的。

以上扣分是以市、区两级企业联合征信成员单位向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平台提供的近三年的企业不良信息为依据,在本次评标中会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对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进行核查,与原有经济标、技术标、商务标共同构成评标项目。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投标当次所有投标企业的诚信标的平均分为其诚信标得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未暗标制作的。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技术部分另有规定除外)。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并受到缴纳履约保证金凭据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8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1)经济、商务、资格部分装订成一本(可以分上下册),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密封小袋分别密封,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等字样,密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技术文件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小袋,最后所有小袋装入大袋,密封并在大袋上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大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2)技术文件要单独装订,一式二份且不分正副本,封面统一规定为使用重庆市建委技术标(暗标)专用封面(A4、白色),封面印有“施工组织设计”字样(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部分的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技术文件不得编制页码、目录;技术文件不得超过200张纸。违反本条要求之一,技术部分得0分。

(3)技术袋用密封袋密封,外面贴白纸,并写明“技术标”字样,不出现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等信息。违反本条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

(4)最后将正本袋、副本袋、技术袋三个密封袋统一装入一个大袋。大袋的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5)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如果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成本分析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职工食堂

运营劳务外包合同

甲方: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服务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渡村机关食堂、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大厅(二郎)机关食堂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拟服务期限为一年,从 日至 日止。

第三条 服务方式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操作、就餐的场地、能源介质、食堂所需用品用具、设施和设备、食堂服务人员休息间和制作加工等设备设施。

(二)甲方负责采购食品原材料。

(三)甲方为食堂提供水、电、气,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堂服务,保障区机关职工餐(含节假日值班加班餐)、会议用餐、特色个性点餐、面点熟食外卖等。

第四条 资质许可

(一)乙方必须具备经营餐饮服务业相关条件,向甲方出示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并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备案。

(二)乙方应具备为本项目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相关资质资料。

(三)乙方入场前向区机关事务局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期限届满之日起,如无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 食堂劳务服务费用

(一)每月劳务服务费用为金额 元包干,大写:

(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节假日加班值班、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工作装、日常管理运行成本等所有费用)。

(二)劳务费按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服务费。

第六条 食堂就餐方式及标准

(一)食堂大厅早、中餐、晚餐为自助餐,就餐标准按甲方要求执行;

早餐:粥(一种),面食(一种),早点(三种),鸡蛋或煎蛋、茶叶蛋,豆浆,蔬菜(二种),咸菜(二种)。

午餐:菜品(三荤四素),汤类(一种),主食(一种),咸菜(二种)。

晚餐:菜品(二荤二素),汤类(一素),主食(一种)。

注:菜品品种每周不重复。

以上就餐标准以甲方确定为准。

(二)每周乙方负责制定大厅用餐菜谱交由甲方审定后执行。

第七条 服务标准

(一)按时供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延后供餐。

(二)乙方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的要求,无质量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

(三)甲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职工满意度测评(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共同计分,综合满意度不低于80%,每下降10个百分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服务费3000元/次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食堂用品用具、设施和设备移交和返还

(一)甲方向乙方移交时对食堂财产进行清点,并制作一份食堂财产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点工作,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一)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菜品、服务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督促依法管理、履行合同。

2、对乙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及数量、食堂服务、食品安全、厨房区域的卫生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向乙方提供厨房设施、设备及餐厅装修等完善的条件,上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并提供食堂餐具、设备的维护、添置和更新。

4、提供工作场地内所有需求能源介质(含水、电、气等)。

5、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秩序。

6、对乙方派遣的厨师、服务员,甲方认为达不到技术等级标准、服务质量或多次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换的人员仍应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条件。

7、定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乙方;如乙方未达到甲方提出的服务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质量和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食品安全、就餐场所、厨房、设备的卫生与保养、清洁、消毒等各方面),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须向乙方做任何赔偿。

8、甲方依据考核情况扣除相应劳务费后,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9、甲方对乙方进行每月考核,检查得分在80-89分(含80分)的为“合格”;检查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检查为“不合格”扣劳务费20000元/次,并限期进行整改;检查得分低于70分的扣劳务费30000元/次。一年之内如有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或有一次(含一次)检查得分7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对乙方加工食品进行监督,乙方加工食品所用原料和半成品有腐烂变质的,检查直接为“不合格”,扣劳务费30000元/次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乙方加工的食品中,如发生无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扣劳务费100000元/次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接受甲方的委托,按合同所规定模式,以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制定相应管理规定,负责食堂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对物业设施管理和员工管理的规定,遵守区域物业管理制度,员工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办公区域。

2、在合同期内,不得分包、转包,不准擅自停业。遇乙方整体经营发生改变,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

3、负责食堂早餐、午餐、晚餐的服务和会议用餐、政务用餐接待服务及食堂外卖产品服务,有计划地进行食材投放,避免造成成品菜品的过度浪费;甲方采购的食材原材料,乙方需协助甲方做好存放及质量检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材流入食堂。

4、负责人员招聘、管理、培训、考核,自行负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承担人员的管理,安全责任。

(1)聘用的所有员工必须无传染病和病原,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统一着装,规范管理,并及时将人员信息报甲方餐厅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2)负责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礼仪、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应急抢险措施等内容定期培训,确保餐饮服务优质、安全高效;

5、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6、必须按甲方的开餐时间准时开餐;

7、主动做好食堂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8、负责厨房区域的清洁卫生,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

9、妥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加强日常清洁维护保养。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设备,严格操作规程,承担因员工不正当操作造成意外事故的责任、或因日常保养不当造成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甲方损失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潢,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

(3)负责所使用物业和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洁;

(4)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处理,协助区市政对泔水及残食处理,将垃圾运送到甲方设置的地点;

(5)允许食堂餐具每年破损率 %,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如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人员不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即时补充人员;

11、乙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包括交通事故)等情形,由乙方承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在服务进程中对甲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及时整改或调整。

13、不得向第三方及以外单位或个人泄露本合同合作机制。

第十条 合同终止

(一)合同自然终止

1、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无条件解除合同。

(二)遇法定情形终止

遇本合同约定的双方不可抗力因素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三)违约情形合同终止

遇下列情形,合同终止,并应视情形支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

1、甲方无理由连续拖欠或拒付乙方服务费用达三个月以上;

2、任一方被停产整顿或清算或解散或取消营业资格或被其它法人兼并;

3、甲方职工就餐满意度测评连续三次低于80%;

4、发生严重食物中毒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恶性事件,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政治影响;

5、乙方严重弄虚作假或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停业整顿;

7、乙方擅自停业;

8、因乙方对其员工薪酬、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发生变更引发3人或3人以上群体事件上访、怠工、停工或阻碍甲方工作,时间长达3小时或发生3次或3次以上的。

第十一条 双方不可抗力因素

(一)任何一方由于地震、洪灾等重大灾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允许延期或不履行本合同。

(二)任何一方因政府行为被停产整顿或清算或解散或取消营业资格或被其它法人兼并的;但应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明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如遇政府部门相关调整等因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合同即于通知发出之日起的一个月后自行解除,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亦无须向乙方做任何赔偿。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函件和有关确认书;

2、本合同;

3、谈判中的澄清文件和会议纪要;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含乙方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甲方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等);

6、审定的文件、标准、规范、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文件;

7、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二)文书送达地:以本合同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合法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分管负责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二、技术文件(暗标)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格式)

(三)中小微型企业承诺书声明函(如果有)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四、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九)其他资格条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

服务期(年)

备注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技术文件(暗标)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竖向扩展。


(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1.供应商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附表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2.若供应商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附表)(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

附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额(万元)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小微企业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成交的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了报价扣除的,将在结果公告中公告企业类型。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五)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九)其他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

2、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3、书面承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