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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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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某单位2020-2021年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某单位2020-2021年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GZ-2020-169

二、项目名称: 某单位2020-2021年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新疆公安厅特勤局我单位一年保洁、物业、餐饮、勤杂工等社会化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最终报价:1631668.90(元) 重庆韵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91500106577173416C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公安厅特勤局我单位一年保洁、物业、餐饮、勤杂工等社会化服务。 某单位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社会化保障服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 (2)特殊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一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炜,聂忠梅,闫静,李世新,乐喜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中标金额*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0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公安厅特勤局

地 址:西环中路299号

联系方式:0991-872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联系方式:13999101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瑶

电 话:13999101735

2020年10月22日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信息:

  • 某单位2020-2021年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招标文件.doc

    331K

123

甲 F165004764

甲 ZYTZ-A2016040

某单位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某单位

招 标 内 容:社会化服务保障

招 标 编 号:XJGZ-2020-169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6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于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0-169

项目名称:某单位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万元

最高限价(元):170.00万元

采购范围:社会化保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某单位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服务范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10 时至2020年10月29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招标文件下载费100元,售后不退。

3.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联合体协议、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3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或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

项目联系人:魏参谋

联系电话:0991-8722022

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联 系 人:张瑶、赵清璐

电 话:0991-8865500转6626、8801135转6632

电子邮件:zhaobiaogl@163.com

开户名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300201020920018168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某单位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2

招标内容

社会化服务保障

3

招标编号

XJGZ-2020-169

4

招标方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招标范围

社会化保障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服务期限:1年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

(2)特殊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里(提供公告期间网站查询纪录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方式提交,本次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

3.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开标前3日内电汇至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以到账为准。按下述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

开户名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 3002010209200181682

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10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1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12

投标截止

时间

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11:00(北京时间)

1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厅

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C座36层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1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6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金额:17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17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由于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投标人不参加或不能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概不退还。

18

合同款的支付

按月支付(本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

19

开标前资格审查内容

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料开标时资格审查: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联合体协议、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不带者视为投标无效

2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电 话:0991-8865500、8812233、8801135转6626、6632

联 系 人:张瑶、赵清璐

21

补充内容

如发生疫情等特殊情况所有人员必须24在岗保证业主单位工作正常,可提供住宿,伙食费自理。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及的某单位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2. 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信誉及业绩,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的企业。

2.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联合体投标

2.3.1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2 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2.1、2.2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2.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2.2款中规定的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2.3.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并附协议书。

2.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标会议等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

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

招标内容及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办法

4.2 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4.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交资料,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之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联络招标人,并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 如果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3 如果招标文件的修改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语言

7.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往来的所有与招投标文件有关的函电、文件等均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作为投标的语言,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总则

8.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制作并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视为无效标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任何条款有偏离的,均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填报,如果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部分或全部提出偏离,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投标人已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条款。

8.1.3 本招标文件提供了一部分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必要格式,投标人应按所提供的格式填报,格式可扩展。对于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投标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8.2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经济标(报价)、商务标及技术标三部分构成。

8.2.1 经济标文件

1) 投标函(附件一);

2)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8.2.2 商务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述;

5)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六);

6)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2.3 技术标文件

1) 服务保障实施方案,应提出详细的服务实施计划、人员安排、服务项目、服务期间重要事项特殊处理、应急故障处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培训能力及项目实施期间所投入的设备、工具、器械以及投标人的服务经验等内容;

2)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运作流程、服务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法;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队伍的人员组成;

4) 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

5) 服务支持时间和培训的内容和承诺;

6)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用户的其他优惠条件,包括付款、附加服务、技术培训、其它优惠条件等;

8.3 投标文件的装订

8.3.1 投标人应按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的顺序装订成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2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封面应标明《×××××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主要信息。

8.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准备。在每本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4.2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规定栏目填写,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装订,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项签字,加盖规定的印章。

8.4.3 除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报价

9.1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完成本项合同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9.2 投标报价应包括:提供社会化保障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误餐费、食宿与交通、服装、拟投入的设备、工具和物料消耗品、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工作开支,并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主填报各分项报价并汇入投标总价。

9.3 本次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

9.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恶意竞标或明显偏高的报价,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5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1.3 本次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

11.4 凡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1.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1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招标代理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11.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

11.7.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1.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11.7.3 中标人拒绝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1.7.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11.7.5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给予招标人以任何形式的压力或不利影响;

11.7.6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11.7.7 中标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算起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将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废标。

12.2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的要求应以书面、电传、传真形式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投标人接受延期,投标保证金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期要求而无须以其投标保证金为抵押。任何同意延期的投标人都不会被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3.1 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13.2 包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在××年××月××日“不准启封”的字样。

13.3 所有包封的密封处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13.4 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如果包封未按本规定密封和标记,造成投标文件的失密,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3.6 《招标文件》中要求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投标人必须按其规定单独密封和递交,密封应符合本章第13.2、13.3条的要求。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招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15.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 任何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6. 投标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或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本章第13.2、13.3条的要求密封。

16.2 除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和补充其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与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址和时间开标。参加开标的所有代表应签名报到,以示其出席开标会议。

17.2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主持,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

17.3 开标时,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由监标人员及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监标人员对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进行查验(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查验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响应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对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进行唱标。对按规定时间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则不予拆封。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而退回投标人。

17.4 招标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作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监标人员及记录人员签字。

18. 评标机构

18.1评标机构的设立

评标机构是由招标人设立的负责评标的临时组织,对于本次招标将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8.2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将在招标代理机构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8.3 评标委员会独立自主评标,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8.4 招标人可以组建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按照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确定中标人。

19. 评标方法

19.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0. 评标原则

20.1 竞争优选;

20.2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20.3 资信及商务、技术、服务综合评价;

20.4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21. 评标依据

21.1 评标工作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比较。

2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2. 评标过程的纪律和保密性

22.1 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直至招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和无关人员透露。

22.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3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22.4 投标人提交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2.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22.6 投标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活动,破坏公平竞争。

22.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投标工作。

22.8 投标人若违反前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重大偏差审查。

23.2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投标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格证明及投标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有任何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3.3 重大偏差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等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乙方的义务。纠正或保留这些偏离将会对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23.3.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3.3.2 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盖章或没有由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3.3.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或服务期限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程度;

23.3.4 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23.3.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3.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上述评审是对开标阶段响应性审查的补充,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3.4 对资格证明文件有伪造或隐瞒事实的,将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取消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3.5 细微偏差

23.5.1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个别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加以记录、汇总。

23.5.2 前述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在投标文件澄清阶段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或补正。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由投标人整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澄清答复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4.2 投标人澄清的答复文件将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从而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其它实质性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校核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4.3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数据等提出偏离或澄清,将被视同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25. 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各个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并逐项打分。

25.2 详细评审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答疑澄清等内容。

25.3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5.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6. 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

六、授予合同

27. 招标人授标时更改服务内容的权利

27.1在向投标人宣布中标结果时,招标人有权变更部分服务内容或服务范围,签订合同后有权按原中标价格追加服务内容或服务范围。

28.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1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理由。

29. 中标通知书

29.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中标通知书》的形式告知中标投标人其中标。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应按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派代表到指定地点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30.2 如果中标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或因不可抗力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根据双方的试用期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实际保障服务不达标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3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31. 合同的组成

31.1 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⑴ 中标通知书;

⑵ 社会化服务保障合同;

⑶ 中标人的评标答疑澄清记录;

⑷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⑸ 招标文件及补遗;

⑹ 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

⑺ 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中的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按上述先后顺序解释。

七、其它

32. 招标代理费

32.1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其招标代理费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32.2 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次招标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33. 其它

33.1 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社会化服务保障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合同主要条款》要求的内容相一致。该合同格式作为签订合同的条款内容,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就 所需的 社会化服务保障 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社会化服务保障管理委托合同。

一、承包范围、内容和相关约定:

1、承包区域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和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

2、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 等及相关服务管理,且只能在该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甲方调配除外)。

3、乙方在技术标中明确的服务内容、管理措施、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流程、服务管理质量目标、控制及检验手段作为考核办法的补充考核依据,乙方必须严格落实。

4、乙方技术标中约定的拟驻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项目部及其他人员的考核激励办法和稳定人员、提升人员素质的具体措施应严格履行、落实到位,否则甲方可单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落实。

5、甲方的《考核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也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社会化服务保障服务期限:

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及支付:

1、承包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该价格已包括通过全部政府有关部门、甲方在内的各项验收及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劳务、设备、损耗、包装、运输、维修、税费、保险、利润以及完成合同条件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开支。

2、承包合同价格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3、服务承包费用支付:签订合同时约定。

四、履约保证金

五、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中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六、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1、履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容的服务管理职责,履行约定。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按违约论处。

1.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1.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项目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管理工作。乙方的服务管理项目采用项目部管理模式。

1.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1.6、工作人员上岗穿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1.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税务、工商部门的各项税费。

1.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和经营业绩的宣传活动。

1.9、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行政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修理费由承包商承担)。

1.10、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纸,交由甲方备案。

1.11、禁止事项

1.1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11.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11.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11.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12、保险

1.12.1、第三者责任保险

(1)、乙方应对甲方的物业和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需在承包期内向甲方出示各类保险单及已付清保险费的收据。

1.12.2、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12.3、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1.13、乙方及其员工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保密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15、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1.16、乙方对履行了合同期间知悉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17、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1.18、乙方违反保密要求,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2、甲方义务:

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2、甲方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具体数量及面积由乙方提出与甲方协商落实。

七、不可抗力

1、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因承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2、因乙方服务在月度考核评定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承包。

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乙方承诺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款,甲方的其他应收款不受影响。

2.1.4、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三条。

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承包。

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2.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3、承包终止后果

3.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3.2、上述2.1.2、2.1.5二条的终止,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3、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3、双方约定的有审判管辖权的审判机关为: 招标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4、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5、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6、在法院判决期间,除提交法院判决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其他

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同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地理位置及建筑面积。

本项目招标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299号,用地面积34035.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063.43平方米(机关楼7758.91平方米,警卫队3178平方米,培训中心2556.57平方米,体育馆3245.71平方米,备勤楼9324.24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一)、餐厅保障服务

主要负责我局两餐厅共约130人的就餐。

(二)、保洁服务

主要负责我局机关、培训中心、体育馆以及备勤楼的保洁服务。

(三)、绿化服务

主要负责我局院内的树木、花草等修剪、灌溉服务。

(四)、安全秩序服务

主要负责备勤楼的安全秩序服务。

(五)、水、暖、电设备(含管道)的维修维护

主要负责我局院内水、暖、电设备(含管道)的维修维护服务。

三、相关岗位要求

(一)负责人:1名

具体要求:

1、与我局相关人员做好对接工作;

2、认真负责,管理好所属员工;

3、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4、保证所招聘员工有较强的保密意识,不得泄露我单位相关秘密内容;

5、要求招聘员工在我局院内禁止拍照摄像、严禁带领无关人员入内;

6、必须为所有招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如员工出现任何意外,我局不负任何责任;

7、保证所招聘的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上岗前需体检,办理健康证;

8、配合做我局其它临时性的工作。

(二)、餐厅(2个):不少于10名

1、餐厅1:满足80人就餐的需求,

2、餐厅2:满足50人就餐的需求,

具体要求:

1、保证食品安全;

2、保证餐厅、后厨等地方整洁、干净、卫生;

3、厨房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做到每日高温消毒;

4、餐厅保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需办理个人健康证;

5、每日三餐按时备餐,厉行节约,既保证菜品质量、饭菜可口,又保证节约成本。

(三)、保洁:不少于5名

1、局机关:2名保洁员,主要负责楼层公共部分以及2楼1大会议室、4小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2、体育馆、健身房:1名保洁员,主要负责场地的环境卫生;

3、培训中心:2名保洁员,主要负责2、3、4层47个房间保洁以及我局干警培训期间的相关接待工作;

4、公寓楼:2名保洁员,主要负责1单元20个房间以及2、3单元公共部分的环境卫生。

具体要求:

1、保洁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需办理个人健康证;

2、保洁员需仪表整洁,统一服装,站、坐、走、待人接物言行举止等礼仪要规范得体,佩戴工牌上岗;

3、保证每天打扫所有区域,保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每晚检查所有区域安全,保证在无人办公的情况下断水断电;

5、按清洗专业要求,定期清洗清洁地毯、窗帘窗纱、椅套、桌布台布等;

(四)、营区绿化:不少于1名绿化工

主要负责营区树木、灌木以及绿草地等的修剪、浇灌,绿化管线的维护。

具体要求:

1、保证每天对院内绿化地进行检查;

2、保证每星期对院内所以树木、灌木等进行2次的浇灌;

3、及时对院内的树木、灌木及绿草地进行修剪;

4、及时维护损坏的绿化管线;

(五)、秩序员:不少于2名

主要负责公寓楼院内安全秩序。

具体要求:

1、全天24小时对公寓楼院内实施守护;

2、全天24小时对公寓楼院内进行管控和巡检;

3、全天24小时负责对进入院内的来访人员的安检。查验身份、登记来访人员,检查是否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确保院内安全;

4、对非本单位人员的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六)、维修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

具体要求:

1、? 至少1人具有暖通专业技工证;

2、? 至少1人具有水电专业技工证;

(七)、管理费支付方式

1、招标成交后,双方签订一年合同,期间合格后,双方协商续签事宜,双方不能达成续签协议时,应提前1个月告知对方,待新的管理公司进场时,进行完全交接,方可离场;

2、委托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中标人服务合格,我局于次月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须在我局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招标采购的 招标文件(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二、确认下述条款:

⒈ 应提供社会化服务保障的投标总报价为:

(元),即 (大写)。

⒉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既 (大写)。

⒊ 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⒋ 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⒌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此项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⒍ 如果在上述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我们撤回投标,我们同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收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⒎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

⒏ 我们完全理解并尊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有,由投标人自行叙述)

4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册于 公司/厂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为本公司/厂的合法代理人,就 所需的 招标事宜(招标文件编号: ),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征复印件。

备注:被授权人签名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私章替代。

附件三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经理)

质量目标

备 注

一年服务费报价

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注:1、此表内投标总报价应与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总报价一致;

2、此表中的报价为提供该服务的总费用包括:提供社会化保障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中餐费、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上表只报一年的社会化保障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项目类别

岗位

人数

月工资

月费用

年费用

备注

1

项目经理

 

 

 

 

2

餐厅保障服务

汉餐厅

厨师

 

 

 

人员工资中含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福利、食宿、工装劳保等。

切配

 

 

 

面点

洗碗工

服务员

清餐厅

厨师

切配

面点

洗碗工

服务员

3

保洁工作

局机关保洁员

 

 

 

人员工资中含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福利、食宿、工装劳保等。

体育馆、健身房保洁员

培训中心保洁员

公寓楼保洁员

 

 

 

4

绿化工作

绿化工

 

 

 

人员工资中含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福利、食宿、工装劳保等。

5

安全保卫工作

秩序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