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拟对部分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处置单位:绍兴市绍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绍兴市绍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拆除及处置的实物资产为我公司报废的3台燃气蒸汽锅炉、热交换器2套、米饭线及相关配件1套、不锈钢蒸汽开水桶2只、不锈钢洗碗机等共计9项
标段 | 设备名称 | 处置底价 |
01 | 绍兴市绍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项目(详见清单) | 90000元 |
注:以上标项固定资产处置,报价高者中标。
三、投标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具备回收处置锅炉设备的经营范围及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人工与机械配合拆除,不得使用爆破作业。
四、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疫情期间,建议各供应商进行网络报名(网址:http://cgzx.usx.edu.cn/member/)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11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公休日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及要求: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环城西路516号,文理学院东大门南侧二楼)210室。报名人凭本人身份证,健康码并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方可进入报名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供应商不需现场报名)
4.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经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踏勘当天带上企业公章。(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时请各单位确认现场踏勘人员,每个单位限报一名现场踏看人员,并提前一天办理好入校审批手续,如因报名人未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入校审批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c.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同时中标后2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五、中标方式:采取公开投标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11月30日9:00。
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锅炉房、南山校区锅炉房仓库
七、投标方式:现场踏勘、报价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按照以上时间、地点准时集合,在公司相关人员的带领下,统一到现场查看所处置资产设备,具体报废处置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
2.各投标单位在看完现场后,对照待报废处置资产清单进行报价(因须立即报价,现场查看资产时须带上单位公章),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用密封条对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在2020年11月30日10点开标时递交。超过规定时间报价,投标无效。
3.各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与本次处置有关的各项事宜,各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干扰、阻挠。中标单位不得转包给其他投标单位,若发现有转包行为,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以报价从高到低排名次序的第二名投标单位进行替补,履行合同。
4.若预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内容,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以报价从高到低排名次序的第二名投标单位进行替补,履行合同。
八、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时间定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点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201室举行(环城西路516号文理学院东大门南侧二楼)。
2.投标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达作废标处理。
3.评标方法:按价格高低确定排名的前后,报价最高者得。高于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中标。若出现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4.中标单位在中标当天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并在2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缴纳中标金额,凭缴款收据到公司五楼502室开具相关出门证明后进行拆除、运输等处置环节。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九、处置资产相关要求:
1.中标方须在符合安全范围内对锅炉进行拆除、运输,所有处置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保证锅炉房墙体及建筑物完整,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处置完毕后将现场清理干净。
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 7 天内将本次处置资产回收处置完毕。
十、投标人须知:
1.中标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2.中标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中标方。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单位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处置垃圾要运走,场地要清除干净。
3.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所有票据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
a、中标后不及时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
b、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c、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d、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十一、处置标底:
处置资产设有标底,投标人应理性投标,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5-88348811 传真:883418628
业务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0575-88341926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绍兴市绍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 附件【绍大餐饮报废资产处置招标文件2020.11.19最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