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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信访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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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0 一、项目编号:
LFHY2020085
二、项目名称:
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廊坊东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固安镇永康南路天园小区A13#楼2号底商 9113102230821016X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入围价
廊坊东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达标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150888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解延漳、何轶、张庆辉、于娜娜、张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固安县信访局
地址 : 固安县新中街
联系方式: 毕松涛 0316-6166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廊坊市固安县新中街北侧城中诚商住楼
联系方式 : 王海 0316-6185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颖
电话: 0316-6185688
十、附件
085-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1)


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FHY2020085

采 购 人:固安县信访局

采购代理: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固安县信访局

采购人地址 :固安县新中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毕松涛 0316-616643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中街城中诚商住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颖0316-618568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1

采购预算金额:1511343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用途:信访局室内外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食堂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固安县(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依法能满足本项目需求,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

3、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购人只在网上开标,不再组织投标人现场开标。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7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年11月02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3点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13点30分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受理质疑电话:15103164157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免责声明: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体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固安县信访局

地址:固安县新中街

联系人:毕松涛

电话:0316-6166430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中街城中诚商住楼

联系人:王颖

电话:0316-6185688

1.1.4

项目名称

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

1.1.5

项目实施地点

固安县(甲方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信访局室内外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食堂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1.3.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1.3.3

服务要求

达标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依法能满足本项目需求,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

3、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0.3

采购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2.1.2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澄清确认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9日13点30分

3.2.2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如下:1511343元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人需使用CA锁登陆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平台进行保函申请,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并下载电子保函,投标人须将电子保函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形式的: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hy-信访局物业,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账户名称:固安县行政审批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

账号:9558830410000014196;

3.7.3

投标文件递

交说明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4.2.2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投标人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方式(全部由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5名人员)

7.1

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

7.4

履约保证金

9.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季度支付费用(如有审计,最终价款以审计结果为准)。

10

招标文件的解释

1、本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响应处理。

2、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分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补充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解密,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

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公告公示等直接附网页截图即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场,不需要提供任何原件。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 偏离(不允许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5)拟签订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相关资料,若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相关资料,若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开标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技术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项目的拦标价为1511343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拦标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2.2投标报价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

3.2.3 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2.5 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延期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领取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投标文件的组成

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信文件三部分。

3.6投标文件的制作

3.6.1投标文件章节安排参照本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各项具体内容的格式参照第六章相关内容。

3.6.1.1 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3.6.1.2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

3.6.1.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

3.6.1.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3.6.1.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6.1.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

3.6.2封面(格式见第六章)

3.6.3商务文件

①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④投标报价明细表

⑤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3.6.4技术文件

①总体服务方案

②质量控制措施

③安全保障措施

④应急方案

⑤服务承诺

⑥内部人员管理制度

⑦业绩

⑧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3.6.5资信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⑤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⑥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3.7投标文件的编写

3.7.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3供应商应根据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信文件三部分组成,编制目录,插入页码。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上传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3.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3.3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5.2 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3)开标会议结束。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公示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

7.3.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2《中标通知书》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在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擅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为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3.3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保证金(无)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双方互签合同,也可以重新招标。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和投诉

8.5.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8.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注:投标单位质疑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9. 付款方式

9.1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1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型标准,同时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本企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小微企业”查询页截图,同时提供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和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如企业为代理商,需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小、微企业证明,否则视同非小、微企业。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号说明与要求金额30%以上的,将给予联合体 2 %(2~3之间)的价格扣除。

11.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

11.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件精神,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

12.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注: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收取方式:现金、支票、转账。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签署“评标专家承诺书”

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资格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附表一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

5、符合性评审(详见附表二);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综合评审。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符合性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a.本须知第3.6.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b.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d.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e.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f.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g.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的;

j.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k.违反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

l.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a.协商约定投标报价的;

b.采取联合行动或者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c.约定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

d.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持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投标的;

e.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或者投标资料混装的;

f.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g.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h.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有相同人员的;

i.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h.商务标存在雷同或规律性差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是围标串标行为。

(4)投标人在投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弄虚作假行为:

a.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

b.提供虚假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材料;

c.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的。

(5)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6.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6.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4)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综合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标报告;

9、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过程中采购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评标办法

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1511343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评审内容及标准 (满分100分)

评审细则

评分标准

得分

有效投标报价

(10分)

1.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1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0-10.0分

总体服务方案(30分)

(包含服务宗旨、服务方针、管理定位、管理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措施)

服务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20.0-30.0分

服务方案较合理

10-19.9分

服务方案一般

0-9.9分

质量控制措施(12分)

制定各项质量标准;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保证在岗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合理,切实可行

9.0-12.0分

制定各项质量标准;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保证在岗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较合理

4.0-8.9分

制定各项质量标准;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保证在岗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一般

0-3.9分

安全保证措施(15分)

建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

10.0-15.0分

建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服务方案较合理

5.0-9.9分

建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服务方案一般

0-4.9分

应急方案(10分)

重大活动措施等反应快速、判断准确、调度合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要节日措施;)

6.0-10.0分

重大活动措施等合理,处置得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要节日措施;)

3.0-5.9分

重大活动措施等措施一般(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要节日措施;)

0-2.9分

服务承诺(10分)

服务承诺充分考虑用户情况,满足用户需求

6.0-10.0分

服务承诺满足用户需求

3.0-5.9分

服务承诺基本满足用户需求

0-2.9分

内部人员管理制度

(10分)

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完善全面

6.0-10.0分

管理制度较合理

3.0-5.9分

管理制度一般

0-2.9分

业绩

(3分)

提供近三年(自2017年10月至今)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 3 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为准,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者不得分,最高得3分。

0-3分

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

2、汇总评分结果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经计算最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评标报告

对投标报价的评审要形成报告,并载明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低于成本竞标以及投标被拒绝的理由、有无明显的不均衡报价、漏项情况以及合同签署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并由评标专家签字。评标专家对投标报价评审报告有不同意见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附表一

资格评审合格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1

有效营业执照

合格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有效文件

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有效文件

4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有效文件

5

税收缴纳证明【近1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

有效文件

结论

附表二

符合性评审合格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

在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指定的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1.2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每项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服务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服务要求

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目标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明细表

符合第四章"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给出的范围及要求

其他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固安县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服务要求:达标

四、项目概况及要求如下:

信访局室内外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以及食堂工作人员,总面积5588.19平方米。(项目经理1人,保安员13人,保洁员13人,食堂工作人员8人)。

服务标准

一、保安人员要求:

1.18-50周岁、男性、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1)贯彻执行我局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我局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对我局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4)利用各种形式对所有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保洁人员要求:

1.楼道、走廊:每工作日职工上班以前,应使地面干净、光亮、无纸屑、杂物、烟头、积水、垃圾桶清洁等。
2.楼梯:表面无灰尘污垢、清洁光亮。墙面及踢脚板干净无尘土、无污迹。扶手、栏杆玻璃无尘土、无污渍。平台及台阶无杂物、头发,无尘土、黑道、干净整洁。楼道内无堆放杂物。
3.卫生间: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手印、无黑点、污渍、门缝及闭门器无尘土。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台面、洗手盆、水龙头要求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白洁光亮。 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尘土、无纸末。便池每天清洗一次,上下内外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光亮白洁。地面要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 垃圾及时清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筒内壁及筒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4.会议室:应随时保持地面干净、光亮、无废纸、杂物、烟头等、桌椅保持整齐、整洁,表面无灰尘。每次会议前后应普洁一次。 会前有打扫,会后有清扫,并及时关闭电源门窗。空气清新,无不当气味。
5.门厅:保持地面干净、光亮、无灰尘、烟头、无痰、巡视过程中发现情况要随时清理。大门玻璃要每天抹尘一遍,确保视线范围内无污点、印迹及灰尘。
6.院落、停车场:每工作日职工上班以前集中清理一次,应保持整洁、干净。由于受天气影响,如风、雨、雪等天气,造成的污染,及时派员工或临时人员清除干净。
7.电梯:内部四壁及地面、顶子,保持清洁明亮、不锈钢无手印、污印,地面干净。
8.业务大厅、事故处理大厅:大理石地面打蜡,保持光亮,工作日中随时进行巡视,对有卫生污染的地方随时进行清洁。

三、食堂人员要求:

(一)员工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服装鞋帽干净、整齐,个人卫生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

  2.头发清洁整齐,厨帽罩住头发;

  3.不戴首饰、手表。 

(二)厨房环境 

1.厨房内有防蝇措施和设施; 

2.连接餐厅的通道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和油腻,有隔音、隔气装置,设施完好有效; 

3.灶台和橱柜清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无垃圾,厨房内各种用具用品摆放有序,无私人物品; 

4.罩面、滤油网以及里面的照明灯具均无油垢,有定期揩擦排烟罩和清洗滤油网的措施; 

5.调料缸干净整洁,各种调料充足,不变质,开餐工作结束时坚持加盖盖好;

  6.砧板清洁,无霉斑积垢,开餐工作结束时,要竖放置于两面通风处; 

7.刀具清洁无锈迹,有安全的存放刀架,实行个人保管制度; 

8.冷藏库、冷冻库及熟食、水果冰箱清洁完好,有定期的清理和除霜制度,表面无锈迹,无油垢,无破损;库房内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摆放整齐,严格做到鱼肉分开、荤素分开、生热分开、成品和半成品分开;无私人物品,并定人管理; 

9.隔顿、隔夜食品做到回锅蒸煮; 

10.所有炊具、盛器、餐具清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 

11.食品加工机械完好,无残留垃圾、碎屑,无油腻积垢; 

12.厨房的四壁、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破损,地面、排水沟、无积水、无油垢、无积尘、无垃圾、无破损; 

13.厨房门窗清洁完好,无油垢、无积尘、无破损; 

14.垃圾箱(桶)加盖盖好,四周无散积垃圾,每餐后及时清运; 

15.厨房内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要求内,有定期的除害打药措施; 

(三)厨房工作程序 

1.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持有岗、有人、有技术服务; 

2.每天召开班前班后会,及时布置工作,通报信息,调派人手。领班及厨师应熟知每日菜谱及鲜活食品供给情况; 

3.餐具和调味品准备充足; 

4.严格按分量、重量要求、配方、操作程序为机组、员工制作美味可口菜品,热菜应保证热度充足,确保菜品质量; 

5.开餐时有专人排菜把关,确保出菜速度和菜肴质量;

6.领班和厨师应经常到厅面与员工沟通,听取意见,改良菜品;

7.做好餐后结束清理工作,环境整洁,灶位干净,用品用具摆放整齐,水、电、煤检查妥当,关好开关;

  8.严格掌握食品毛利率,加强成本核算,核算准确无误; 

9.合理,节约使用食品原料,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现象; 

10.厨房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把好食品原料及操作卫生和储藏保洁关,确保食品安全、无差错、无事故; 

11.安全措施落实,厨房内不存放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各种电器设备; 

12.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全体员工会使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项目经理

人/月

1*12

2

保安队长

人/月

1*12

3

保安班长

人/月

3*12

4

保安员

人/月

9*12

5

保洁主管

人/月

1*12

6

保洁员

人/月

12*12

7

食堂工作人员

人/月

8*12

8

服装费

9

管理费

10

税金

11

合计

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 (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