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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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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预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预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23 17: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152820200004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附件
原公告中附件更正为现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202863元,2020分散采购第170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四川省兴文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832263。四、本项目需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
地址: 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老师;联系电话:13547714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凯;联系电话:0831-305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凯
电话: 0831-3052666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 电话(TEL):0831-3052666 项目编号:5115282020000497 内部编号:SSZC-2020-0104 项目名称: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厨房设施设 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国·四川 采 购 人: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文 件 编 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二○二○年十一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8 一、 谈判须知前附表...................................................................................................................................................8 二、 总则.....................................................................................................................................................................15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18 (一)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8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内容....................................................................................................................... 18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8 (四) 实质性变动............................................................................................................................................... 19 (五)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9 四、 响应文件.............................................................................................................................................................19 (一)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9 (二)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20 (三)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20 (四)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20 (五)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0 (六) 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20 (七) 联合体谈判(实质性要求)....................................................................................................................... 21 (八) 响应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21 (九) 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21 (十)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十一)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2 (十二) 响应文件的递交................................................................................................................................... 22 (十三)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 五、 谈判会.................................................................................................................................................................23 六、成交事项..................................................................................................................................................... 24 (一) 确定成交候选人..............................................................................................................................24 (二) 成交结果.......................................................................................................................................... 24 (三) 成交通知书...................................................................................................................................... 24 七、合同事项..................................................................................................................................................... 25 (一) 签订合同.......................................................................................................................................... 25 (二)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5 (三)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5 2 (四) 补充合同.......................................................................................................................................... 25 (五) 合同公告.......................................................................................................................................... 26 (六) 履行合同.......................................................................................................................................... 26 (七) 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26 八、 谈判纪律要求........................................................................................................................................... 27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27 (二)谈判现场纪律要求............................................................................................................................27 九、 其他........................................................................................................................................................... 27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27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7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27 (四)解释说明..................................................................................................................................................... 28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29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格式)...........................................................................32 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3 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4 二、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5 三、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6 四、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7 五、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8 六、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39 七、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40 八、 信用信息查询..................................................................................................................................41 九、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42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43 一、 谈判函.............................................................................................................................................. 44 二、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45 三、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47 四、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8 五、 商务应答表...................................................................................................................................... 49 六、 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50 七、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51 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52 九、 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53 3 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54 十一、 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55 十二、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措施..........................................................................................................56 十三、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7 十四、 最后报价表..................................................................................................................................58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文件............................................................................................................................................ 59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62 一、 项目概述................................................................................................................................................... 62 二、 本项目核心产品....................................................................................................................................... 62 三、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2 四、 项目要求................................................................................................................................................... 72 五、 商务要求................................................................................................................................................... 73 六、 其他要求................................................................................................................................................... 75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77 第七章 谈判程序.........................................................................................................................................................78 一、 谈判小组构成........................................................................................................................................... 78 二、 谈判组织................................................................................................................................................... 78 三、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78 四、 评审程序................................................................................................................................................... 79 (一) 审核谈判文件..................................................................................................................................79 (二) 供应商资格审查..............................................................................................................................79 (三) 谈判.................................................................................................................................................. 80 (四) 采购活动终止..................................................................................................................................81 (五) 报价.................................................................................................................................................. 82 (六) 评审方法.......................................................................................................................................... 83 (七) 复核.................................................................................................................................................. 83 (八) 评审报告.......................................................................................................................................... 83 (九)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84 (十)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4 (十一) 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85 第八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86 第一条 合同货物............................................................................................................................................... 86 第二条 标的及合同价款................................................................................................................................... 86 第三条 质量要求............................................................................................................................................... 86 4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87 第五条 付款方式............................................................................................................................................... 88 第六条 售后服务............................................................................................................................................... 88 第七条 违约责任............................................................................................................................................... 88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89 第九条 其他....................................................................................................................................................... 89 第九章 附件.................................................................................................................................................................91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91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92 附件三:2020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93 附件四:《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94 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的委托,拟对宜宾市兴文县古 宋镇太平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 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5115282020000497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02863 元,计划号:2020 分 散采购第 170 号。 (二)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一名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五、采购用途:用于幼儿园厨房使用。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 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谈判文件售卖办理处。 (三)获取谈判日期的方式: 1.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 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 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 541645725@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 谈判当日交至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2.报名咨询电话:0831-3052666。 (四)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 误信息,对其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 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五)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含邮寄费,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得转让)。 (六)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谈判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 取谈判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谈判当日 14 时 00 分-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谈判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 金山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本项目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谈判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 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本项目会议室。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 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 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7 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 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 通讯地址: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 联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13547714114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 项目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831-3052666 电子邮件:541645725@qq.com 8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02863 元。 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作无效响应处 理。 2 最高限价 无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5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 加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6 本国货物 (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谈判报价来确定 成交供应商。 8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次谈判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9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0 质量要求、履约验收 (实质性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要求。 2.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 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 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 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 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 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9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 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 持少数民族地区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 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四川 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 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 涉及)。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谈判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谈判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10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 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 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 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 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参加项目谈判直接作无效处理。 五、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提供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材料,在参与谈判报价时的价格给 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无线局域网产品采 购政策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 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中带“★”号产品)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在参与谈判报价时的价格给予扣除(核心产品给予 0.5%的价格扣除,非核心产品给予 0.2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11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在参与谈判报价时的价格给予扣除(核心产品给 予 0.5%的价格扣除,非核心产品给予 0.2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15 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 (如涉及) 若谈判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 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 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16 其他强制性规定 (如涉及时作为实质性 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在响应 文件中可不提供(谈判文件有要求在谈判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成 交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C 证书复印件。 17 评审情况的公告 1.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评 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 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 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 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 布成交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通知书快递至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831-3052666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000 元(人民币)。 2.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 代理机构。 20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 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注:1.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 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 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后,由采购人一次性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 由采购人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 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2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 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 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办理。 注: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 22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2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 合同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 供应商询问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谈判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 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谈判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 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首胜招标 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 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831-3052666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 邮编:644000 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谈判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谈判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谈判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首胜招标代 13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理有限责任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 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询问, 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 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 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 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或 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25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谈判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 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 交质疑函(①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 自书面签收的为准;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 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 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形式 时,请先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 质疑函签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 事宜)。 联系人:吴凯 联系部门:质量控制部 联系电话:0831-3052666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 6-8 号 邮编:644000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 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 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 14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追究法律责任等; 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 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 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 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 4 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 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 正的,其所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兴文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8832263 地址:宜宾市兴文县宋河南街 36 邮编:644000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 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 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 27 竞争性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 用。 28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831-3052666 29 谈判过程、结果咨询 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831-3052666 30 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联系人:吴凯 联系电话:0831-3052666 31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 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 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2 备注 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其他内容与谈判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须知 前附表为准。 15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亦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响应文件(亦简称“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 项目。 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谈判小组(亦可称为“评审委员会”),仅适用于本 采购项目。 4.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采购的采购人是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 2.“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货 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合格供应商条件 (实质性要求) 1.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 4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 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 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 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16 动。 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 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 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 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供应商不作 为成交候选人。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炊用燃气大锅灶,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执 行。 5 谈判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 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 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 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 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 其他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 17 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 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18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 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谈判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 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内容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须包括采购预算及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政策调控范围的)、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 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评定成交的标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其他需要规定的事 项。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 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 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 有按照规定获得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个工作日 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 19 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 以不再提供。 4.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 请事项。 (四)实质性变动 1.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2.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 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 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 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 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 20 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 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 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 (五)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六)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 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 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 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 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 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 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 21 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七)联合体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八)响应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文件一: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2)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格式要求的内容。 2.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九)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所有报价货币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报价,在谈判现场由评审委员会通知现场报价(报价表 格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格式详见第三章)。 3.本次谈判采购最后报价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谈判小 组要求进行报价。 4.供应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 的所有价格(实质性要求)。 5.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是以最后报价表的报价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实质性要 求)。 6.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实 质性要求)。 7.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按谈判须知表中规定的价格加成方式 进行惩戒。 (十)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 分册装订。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 U盘壹份。 3.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 22 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日期、包号(如涉及分包时填写)、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 “副本”字样。 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逐页编码。响应 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 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6.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7.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 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8.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签字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竞争性谈判文件要 求响应文件盖章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格式的可由供应商自拟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实质性要求)。 9.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的装订也应按以上要求办理。 (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本项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 处理。 2.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3.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供应商 名称、谈判日期。 4.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5.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 规定密封、签署、盖章后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 拒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项目编号应当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 件的项目编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件的项目编号一致, 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 23 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 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申请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公章。补充、修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 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 五、谈判会 (一)谈判会人员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采购人、供应商须派授权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二)谈判会内容 谈判会主持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规定主持谈判会。将按 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谈判会开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主持人宣布谈判会开始并致辞。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是指供应商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会议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 但不得干扰、阻挠谈判会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4.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谈判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谈判纪律,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5.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采购活动,并退回响应文件。 6.宣布谈判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 通,以方便进行下一步的谈判活动和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24 (一)电子监控档案 本项目谈判会和评审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六、成交事项 (一)确定成交候选人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本项目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 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 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 成交供应商: 5.1 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5.2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3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5.4 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5 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二)成交结果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 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 2.采购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3.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不能及时领取或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的地址送达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 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首 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 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 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 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5.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 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文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同组成部分。 6.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 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 合同编号。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26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五)合同公告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 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履行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同顺利完成。 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七)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 1.付款方式 1.1本项目付款方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 1.2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 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 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 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2.履约验收(实质性要求) 2.1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2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 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 和《响应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 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3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27 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 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谈判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 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二)谈判现场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谈判现场须听从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不得起哄,大声喧哗;不 得现场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不得干预谈判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独立承担,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其他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具体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须按照谈判 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8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4.供应商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四)解释说明 1.本谈判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 料的外,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响应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2.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 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 整。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 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 要求为准。 29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供应商不涉及的格式可不提供。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 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30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谈判日期: 3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32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格式) 33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 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谈判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谈判,而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4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 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 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5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 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供应 商须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36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 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 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7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38 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39 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40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日期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供应商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主要负 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注:供应商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十年内”;供 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自我单位成立之日起至今”。 41 八、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 注:①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 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② 供应商参与谈判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42 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43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44 一、谈判函 致: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 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应的服务,履约时间 为 。 2.我方承诺:谈判有效期为 ,在此期间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 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并予以承认。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 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4.完全接受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 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谈判日期: 45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2.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 ;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 。(如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填“无”)。 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我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本项目采购代 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情形。 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6.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 7.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8.如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 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9.我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10.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 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 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11.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 “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质量要求、履约验收”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 判文件要求履行。 12.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 46 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 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本项目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我方参加谈判所提供的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承诺在成 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C 证书复印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47 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 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 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的失 信行为 次。(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 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注: ①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可自拟格式; ②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③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④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48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①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自然人谈判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不 影响谈判资质及效力;②空白项用“/”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49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竞争性谈判文 件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 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竞争性谈判文 件所有商务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50 六、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品牌及规 格型号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竞争性谈判文 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 全响应和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所有的内容,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 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51 七、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岗位)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人员 (可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 调整) 技术人员 (可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 调整) 售后服务人 员(可根据 项目实际情 况调整)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谈判日期: 52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谈判日期: 说明:①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谈判文件 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②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所有谈判产品的制造商均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才能声明为小微企业。 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处理。 ④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 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 供此申明的,申明无效。 53 九、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说明: 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谈判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4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说明:①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能享 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不影响响应文件的 有效性。 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成交处理。 55 十一、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注:格式自拟。 56 十二、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措施 注:格式自拟。 57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 竞争性 谈判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 按照谈判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因我公司 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我司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58 十四、最后报价表 第 N 轮报价/最后报价(根据谈判实际情况选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 型号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履约时间: 合计金额: 元(大写: ) 注:①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 固定价格。报价包含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利润、招标代 理服务费、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②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并捺印)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59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 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供应 商须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 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 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60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1.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10 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 10 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 2.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 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 注:①供应商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 1 款的要求,否则将 视为无效承诺;②如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 应。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参与谈判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亲自参与谈判时不需要提供。 (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 61 参加谈判时提供本证明书。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说明:①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 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 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 关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提供虚假承诺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 成交资格。 ④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 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 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 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⑤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⑥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 均有效。 ⑦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6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拟对本园厨房设施设备进行采购。 二、本项目核心产品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炊用燃气大锅灶,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谈判文件第二章规定执行。 三、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A01 炉拼台 1.304 不锈钢材质,面板厚度≥1.2mm。 2.立柱采用Φ38×1.0mm304 不锈钢结构管。 3.配可调节升降脚。 4.尺寸:320×1150×1250mm±10mm。 2 台 A02 四层货架 1.304 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子弹脚。 4.尺寸:1200×500×1600mm±10mm。 1 台 A03 单通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面板厚度≥1.2mm,侧板、背板、前挡板厚度≥1.2mm; 2.内衬 20mm 实木板用于减震、消音; 3.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4.加强筋采用 1.2mm,304 不锈钢板; 5.柱脚采用 50×1.2mm,304 不锈钢管; 6.尺寸:1500×800×800mm±10mm。 2 台 A04 双层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2.台面板内衬环保防潮减震板(厚度≥18mm),接缝处用防潮锡箔胶密封 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下层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不锈钢圆管, 配 304 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4.尺寸:1500×800×800mm±10mm。 2 台 A05 油网烟罩 1.采用 304 不锈钢砂纹板制作,厚度 1.2mm; 2.附件:304 不锈钢接油槽及密封式烟罩灯。 3.尺寸:1200×610mm±10mm。 5 米 A06 炊用燃气 大锅灶 1.304 不锈钢材质,面板(包含:侧板、背板、前挡板)厚度≥1.2mm。 2.炉灶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有挡渣板;炉包选用 304 不锈钢整体冲压 件配铸铁炉圈; 3.炉膛底板采用≥3mm 厚冷轧板,表面作防腐、防锈处理;并以耐火砖 砌成节能燃气器炉腔;炉面隔热材料采用≥4mm耐高温防火隔热保温棉; 4.炉体架采用≥40×40 镀锌角钢制作,承重立柱采用 DG50×2.0mm 无 缝钢管外套¢51×1.2mm304 不锈钢管制成,配置全钢重力可调子弹脚。 2 台 63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5.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炉灶噪音在≤62 分贝以下,热效率 65%以上, 干烟气中 CO(a=1)环境排放标准 0.010%以下; 6.节能率:30%及以上; 7.尺寸:1200×1200×1250mm±10mm; 8.★产品符合:CQC13-448212-2019 要求,具有产品认证证书;产品符 合:GB4806.1-2016,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品接触 产品卫生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9.★配置:304 不锈钢大锅 800mm 1 口(提供不锈钢大锅食品接触产品 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 A07 球形汤炉 (燃气)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及围板≥1.2mm; 2.炉面隔热材料采用 4mm 耐高温防火隔热保温棉; 3.承重立柱采用 DG50×2.0mm 无缝钢管外套¢51×1.2mm,304 不锈钢 管制成,配置全钢重力可调子弹脚; 4.选用国产节能环保型炉头(节能 20%); 5.尺寸:700×700×1250mm±10mm。 1 台 A08 单门蒸饭 车 (燃气) 1.304 不锈钢材质,面板及围板≥1.2mm;水胆采用 304#不锈钢(板厚≥ 2.0mm); 2.采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点火稳定,使用安全; 3.产品具有自动进水功能,冲压成型经久耐用的层条; 4.规格:12 层。 1 台 A09 单门蒸饭 车 (电热) 1.304 不锈钢材质,面板及围板≥1.2mm;水胆采用 304#不锈钢(板厚≥ 2.0mm); 2.采用保护装置控制系统;功率:≥11.8KW,电压:380V; 4.产品具有自动进水功能,冲压成型经久耐用的层条; 5.规格:12 层。 1 台 A10 双层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2.台面板内衬环保防潮减震板(厚度≥18mm),接缝处用防潮锡箔胶密封 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下层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不锈钢圆管, 配 304 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4.尺寸:1200×600×800mm±10mm。 1 台 A11 双星盆水 池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1 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1200×600×950mm±10mm。 1 台 B01 四层货架 1.304 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1 台 64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子弹脚。 4.尺寸:1200×500×1600mm±10mm。 B02 四层栅格 货架 1.304 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子弹脚。 4.尺寸:1200×500×1600mm±10mm。 1 台 B03 三星盆水 池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3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3 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1800×600×950mm±10mm。 1 台 B04 双层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2.台面板内衬环保防潮减震板(厚度≥18mm),接缝处用防潮锡箔胶密封 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下层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不锈钢圆管, 配 304 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4.尺寸:1500×600×800mm±10mm。 2 台 B05 三星盆水 池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3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3 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1800×600×950mm±10mm。 1 台 B06 土豆脱皮 机 1.额定功率:≤1KW,电压:220V 或 380V。 2.生产能力:≥240KG/H;防水等级:IPX1;料桶直径≥350mm。 3.尺寸:640×680×800mm±10mm。 1 台 C01 切菜机 1.额定功率:≤1.1KW,电压:220V 或 380V。 2.生产能力:≥240KG/H;防水等级:IPX1;拨料盘直径:350mm;传动 轴转速:260r/min。 3.尺寸:780×510×1000mm±10mm。 1 台 C02 双层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2.台面板内衬环保防潮减震板(厚度≥18mm),接缝处用防潮锡箔胶密封 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下层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不锈钢圆管, 配 304 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2 台 65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4.尺寸:1500×600×800mm±10mm。 C03 绞切肉机 1.功率:≥1.1KW;电压:220V 或 380V。 2.外壳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切肉绞馅功能于一体,切面组织新鲜, 适用于肉类切片、切丝、绞馅、灌肠。 3.生产效率:不低于 400kg/h(片)、200kg/h(丝)、200kg/h(绞肉)、 180kg/h(灌肠)。 4.尺寸:650×450×900mm±10mm。 5.★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 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响应产品一致);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706.1-2005 及 GB4706.38-2008,具有 CQC 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 复印件(型号必须与响应产品一致)。 6.★产品符合《SB/T 10130-2008 绞肉机技术条件》,提供 CMA 标识检 测报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响应产品一致)。 1 台 C04 双星盆水 池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1 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4.尺寸:1200×700×950mm±10mm。 1 台 C05 商用冷柜 (六门双 温冰箱) 1.温度:-5℃~5℃/-6℃~-18℃;容积:冷藏≥625,冷冻≥595L;尺 寸:≥1820×700×1950mm;制冷方式:直冷;输入功率:≤470W。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环 保发泡剂发泡成型。 3.★产品依据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 4806.1-2016、GB 4806.6-2016、 GB4806.7-2016、GB 4806.9-2016,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 1 台 C06 菜墩架 1.304 不锈钢材质,矩管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采用φ30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脚。 3.尺寸:800×500×500mm±10mm。 1 台 C07 不锈钢刀 箱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制作。 2.尺寸:450×95×600mm±5mm。 3.★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 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 个 D01 四层货架 1.304 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子弹脚。 1 台 66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4.尺寸:1500×500×1600mm±10mm。 D02 四层货架 1.304 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子弹脚。 4.尺寸:1200×500×1600mm±10mm。 2 台 D03 四层货架 1.304 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子弹脚。 4.尺寸:1400×500×1600mm±10mm。 1 台 D04 米面架 1.304 不锈钢材质。 2.格栅采用矩形管(厚度≥1.2mm、间距≤60mm);立柱及横管采用 50× 50mm 矩形管(厚度≥1.2mm),立柱配 304 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4.尺寸:1500×500×150mm±10mm。 1 台 E01 四层栅格 货架 1.304 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 304 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 ≥1.2mm)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304 不锈钢 子弹脚。 4.尺寸:1200×500×1600mm±10mm。 1 台 E02 收餐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2.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下层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不锈钢圆管, 配 304 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4.尺寸:1000×800×800mm±10mm。 1 台 E03 消毒柜 1.功率/电压:≥1.8KW/220V;外壳采用无磁 304 不锈钢板制作,高压 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把手,内设超高 温保护功能,使用安全;定温定时功能;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2.尺寸:1190×530×1800mm±10mm。 3.★产品依据 GB4706.1-2005、GB17988-2008 标准检测合格,内部采用 远红外发热管加热,120℃以上高温消毒,符合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消毒 柜要求,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4.00,提供消毒柜疾控 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高温消毒柜系列产品依据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 规范》标准检测,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5.00,提供检测报告(具有 CMA 及 CNAS 标识)复印件; 4.★消毒柜食品接触部位(内壁/层架、网架)依据《GB4806.9-2016 食 2 台 67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检测合格,提供安 全试验报告复印件(覆盖型号须包含响应产品)。 E04 三星盆水 池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3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3 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1800×700×950mm±10mm。 1 台 F01 冷柜 (平冷工 作台) 1.温度:-5℃~5℃;容积:≥340L;制冷方式:直冷;输入功率:≤ 150W;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环 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间长、环保卫生; 3.尺寸:1800×600×800mm±10mm。 1 台 F02 和面机 1.规格:不小于 20L:电压:220V/50Hz; 2.输入功率;1.8KW; 3.搅拌桶:釆用加厚 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 4.电源线:采用防漏电保护线; 5.尺寸:480×555×1350mm±10mm。 1 台 F03 包边木案 工作台 1.面板为 5mm 实木; 2.尺寸:1800×600×800mm±10mm。 1 台 F04 油网烟罩 1.采用 304 不锈钢砂纹板制作,厚度 1.2mm; 2.附件:304 不锈钢接油槽及密封式烟罩灯; 3.尺寸:900×610mm±10mm。 2 米 F05 十三盆醒 发箱 1.全自动微电脑触摸式控制面板; 2.全自动喷雾式加热加湿; 3.坚固透明的 304 不锈钢组合柜门; 4.手动式调节内部温度; 5.生产能力:36kg/h; 6.用电:2.9KW/220V; 7.尺寸:700×790×1720mm±10mm。 1 台 F06 烤箱 1.功率:≥19.8KW,电压:380V; 2.结构类型:三层,每层配 2 个 600×400 标准的烤盘; 3.防水等级:IPX4,开关寿命≥10000 次,温控器寿命≥10000 次; 4.★食品接触产品安全保障,食品接触部件满足 GB4806.9-2016 要求, 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型号必 须与响应产品一致); 5.尺寸:1220×850×1220mm±10mm。 1 台 F07 单星盆水 池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1 个; 1 台 68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600×600×950mm±10mm。 G01 单星盆水 池 1.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1 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700×700×950mm±10mm. 1 台 G02 单通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面板厚度≥1.2mm,侧板、背板、前挡板厚度≥1.2mm; 2.内衬 20mm 实木板用于减震、消音; 3.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4.加强筋采用 1.2mm,304 不锈钢板; 5.柱脚采用 50×1.2mm,304 不锈钢管; 6.尺寸 2200×800×800mm±10mm。 1 台 G03 食品留样 柜 1.温度:冷藏-5℃~5℃;容积:冷藏≥200L; 2.制冷方式:直冷; 3.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环 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间长、环保卫生; 4.尺寸:600×650×1800mm±10mm。 1 台 G04 双层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2.台面板内衬环保防潮减震板(厚度≥18mm),接缝处用防潮锡箔胶密封 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下层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不锈钢圆管, 配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4.尺寸:1500×600×600mm±10mm。 1 台 G05 单层工作 台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2.台面板内衬环保防潮减震板(厚度≥18mm),接缝处用防潮锡箔胶密封 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下层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304不锈钢圆管, 配 304 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4.尺寸:1000×500×300mm±10mm。 1 台 H01 六门更衣 柜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0mm。 2.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1.2mm。 3.尺寸:1200×500×1800mm±10mm。 1 台 H02 洗手星 1.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单把厨房 龙头)1 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304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 304 不锈钢可 1 台 69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400×300×400mm±10mm。 J01 镀锌烟包 1.采用 1.5mm 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304 不锈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304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低应力变 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600×600mm±10mm。 7.4 m J02 镀锌风管 1.采用 1.5mm 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304 不锈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304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低应力变 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800×600mm±10mm。 15 m J03 镀锌风管 弯头 1.采用 1.5mm 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304 不锈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304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低应力变 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800×600mm/R200±10mm。 3 个 J04 镀锌风管 三通 1.采用 1.5mm 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304 不锈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304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低应力变 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800×600mm/R200±10mm。 2 个 J05 镀锌风管 变径口 1.采用 1.5mm 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304 不锈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304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低应力变 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现场定制。 2 个 J06 软连接 1.用于风管与设备之间,起到防震降噪作用。 2.材质要求:耐温-30℃~300。 3.耐压程度不低于 3000pa 及既有轻微耐腐蚀材料。 4.尺寸:现场定制。 1 个 J07 新型节能 1.风量≥20000m3/h。 1 台 70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环保低噪 音排风柜 2.全压:680pa。 3.噪音:80db。 4.转速:600/min。 5.壳体内嵌隔热降噪保温材料,消音、降噪效果佳。 6.外壳转角作防撞处理。 7.环保漆喷涂。 J08 风柜减震 支架 1.L50 角钢焊接制作。 2.上置四组座式消极减震器。 3.支架制作完成后做防锈处理。 4.尺寸:现场定制。 1 台 J09 静电式饮 食业油烟 净化设备 (单元) 1.用于组合的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12000m?/h; 2.单一油烟净化设备本体阻力≤370Pa、控制箱接地电阻≤0.19Ω、两 极板绝缘电阻≥190MΩ、设备整体漏风率≤4%、臭气排放浓度≤52; 3.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条件下的油烟排放浓度≤0.7mg/m?; 4.单一油烟净化设备 80%额定风量下去除效率≥95.3%、120%额定风量 下去除效率≥92.3%; 5.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1 组 J10 油烟净化 器支架 1.L50 角钢焊接制作。 2.上置四组座式消极减震器。 3.支架制作完成后做防锈处理。 4.尺寸:现场定制。 1 台 J11 270℃防 火阀 1.常开型。 2.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 70℃时候,易熔片熔断。 3.阀门在扭簧作用力下自动关闭。 4.★产品须取的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 3C 认证。 5.尺寸:800×600mm±10mm。 1 个 J12 回路阀 1.产品需能通过热力流动或外力且能自动开,关闭阀片,用来防止油烟 倒流。 2.材质要求:1.2mm 镀锌板制作。 3.环保漆喷涂。 4.尺寸:800×600mm±10mm。 1 个 J13 电缆线 1.风柜及净化器电缆使用 BVR-4×6+PE4。 2.室外电缆需穿镀锌钢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1 套 J14 风柜降压 控制器 1.电机启动时将电机接成星型接线。 2.当电机启动成功后再将电机改接成三角形接线。 3.通过双头开关快速切换。 4.既做到降低功率来换取降低启动电流。 5.可做到大功率电机的平顺启动,提高电机的使用年限。 6.规格:星三角。 1 个 J15 安装辅料 PVC 管,接头,三通,胶水等 尺寸:现场定制。 1 批 K01 不锈钢大 1.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 1.5mm。 1 把 71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漏勺 2.表面做抛光处理。 3.尺寸:30cm±10mm。 K02 不锈钢锅 铲 1.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 1.5mm。 2.尺寸:120cm±10mm。 3.★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 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 把 K03 不锈钢切 刀 1.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 2.规格:2#。 3.★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 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 把 K04 不锈钢砍 刀 1.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 2.规格:1#。 3.★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 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 把 K05 不锈钢去 皮刀 1.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 2.规格:中号。 2 把 K06 菜板 1.选用蚬木原木切割而成。 2.规格:11#。 5 个 K07 封闭周转 箱 1.塑料品种:抗冲击高密度聚乙烯材质; 2.纯料与再生料比例:100%全新料; 3.规格:1号。 15 个 K08 生铁锅 1.材质采用生铁整体拉伸成型; 2.锅底厚度 1.2mm,锅壁厚度 1.2mm,锅底一次成型; 3.一体化反边锅沿设计; 4.尺寸:90cm±10mm。 2 个 K09 送餐车 1.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1.2mm、以不锈钢 U 形加强筋(厚度≥1.2mm) 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 形加强筋和层板间可采用 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厚度≥1.2mm)不锈钢圆管、配万向静音轮。 2 台 K10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 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7 个 K11 杀菌灯 1.采用石英灯管;紫外线穿透性高; 2.杀菌率≥99.99%。 7 个 K12 不锈钢汤 桶带盖 1.材质采用全不锈钢整体拉伸成型; 2.锅底厚度 1.2mm,锅壁厚度 1.2mm,锅底一次成型; 3.锅耳加强型焊接加铆钉加固,内外拉伸处理,桶底采用复合底。 20 个 K13 不锈钢碗 1.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 2.★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 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0 个 K14 不锈钢碗 1.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 600 个 72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2.★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 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K15 不锈钢小 勺 1.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 2.★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 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00 个 K16 不锈钢大 方勺 1.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 1.5mm; 2.表面做抛光处理。 20 个 K17 筷子 1.食品级 PE 材质制作。 11 包 K18 不锈钢盆 1.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 1.5mm; 2.表面做抛光处理。 10 个 K19 深大斗盆 1.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 1.5mm; 2.表面做抛光处理。 20 个 K20 厨房铝扣 板吊顶 颜色由采购人选样;包含安装;不含厨房吊顶灯具。 135 ㎡ 四、项目要求 (一)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 人负担。 (二)履约能力要求 1.履约能力要求应包含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生产研发制造能力③货源组织④包装运输⑤ 安装调试⑥培训验收⑦时间进度安排⑧关键点把握控制⑨质量保障措施⑩应急预案○11后期维 护等内容。 2.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证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性质自行提供)。 注: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 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2.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技术人员(1~2 人次)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性 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 73 3.安装调试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定期维护终身维修等。 4.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保修期满前一 个月,供应商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 除不收取任何费用。若采购人遇故障后求援,需要保证 1~2小时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工程 电话不能解决故障,即使有特殊情况,需要保证在 2~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处理。供应商按市 场平均价打折提供各相应零配件及消耗性材料,并进行安装或补充。 5.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经供应商 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 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 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6.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 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常 规备品备件。 五、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2.履约地点: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幼儿园。 (二)★履约保证金 1.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2.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 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注:(1)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 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 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 人一次性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 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74 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 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三)★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合同价款 包括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风险、利润、招标代理服务 费、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政府采购合签订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 40%的价款;验 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 60%的价款。 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 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 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扣除每日1%的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 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 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 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 款无法实现的); 5.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75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八)★履约验收 1.供应商在设备安装并正常运行 1个月内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 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 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 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 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 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 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 7个日历天,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4.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 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供应商 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 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 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 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 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单 76 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 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 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四)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六)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 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 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 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注意:1.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谈判文 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77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第八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 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78 第七章 谈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 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一、谈判小组构成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 等规定,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和评审工 作。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采 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 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二、谈判组织 (一)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二)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供应商。 (三)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 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79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 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三)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四)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四、评审程序 (一)审核谈判文件 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的实 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 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2.1 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2.2 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2.3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 采购相关规定的; 2.4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2.5 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2.6 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出现本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若出现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情形的,还应注明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具体法律法 规。否则,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项目基本要求确认谈判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名单。 3.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4.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80 5.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 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 结果。 6.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同时在谈判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开。 (三)谈判 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 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 判内容。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 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谈判有效期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影响 谈判小组评判的; 4.但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评 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4.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4.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3响应文件除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4.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 认的除外)。 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意见,确定继续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意见中说明原因。 5.本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81 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 7.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变动的内 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 8.评审委员会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 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9.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轮次。 10.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 送评审委员会。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 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 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 11.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 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2.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 则无效。 13.评审委员会经与供应商谈判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 应谈判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14.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 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四)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2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注:①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终止的情形。对于 评审过程中终止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谈判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 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②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 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 政部门。 (五)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 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 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 线局域网认定产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按照本项目谈判须知表中 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谈判最后报价。 6.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6.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 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 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 修正。 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83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 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六)评审方法 以有效最后报价满足三家及以上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七)复核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 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 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谈 判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1.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1.2价格计算错误; 2.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谈判结果 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 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 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 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谈判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4.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4.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4.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八)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2.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84 2.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2.4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2.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2.6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 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2.7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 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质性及类似效力条件和供 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 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 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 政部门报告。 6.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汇报。 7.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 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 85 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 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 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7.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 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8.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9.服从评审现场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10.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 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11.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十一)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1.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 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3.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 4.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 5.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 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 6.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 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7.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记录或者反馈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的; 8.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 86 第八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计划号/备案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名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名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 财采〔2015〕36 号)及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编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 《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 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货物 序号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履约时间 第二条 标的及合同价款 采购标的为: 元。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 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和保险 等费用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 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87 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三)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给甲方,送交货物成品必须与响应文 件产品一致;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 方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一)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 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 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满足项目采购清 单中备注栏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 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 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 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三)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 完成并验收合格。 (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 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五)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 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8 (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的 %,完 成结算审计后支付合同价的 %, %的余款在 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 付清(不计息)。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 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三)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 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 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 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 金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 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 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 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 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 89 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 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 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 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 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 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 金给甲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 方承担。 (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 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90 (本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址(住所): 地址(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91 第九章 附件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由谈判小组发出)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 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更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谈判小组: (签字)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由谈判小组拟定书面形式作出,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2)发给供应商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删除“谈判小组: (签字)” 一栏,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代替。谈判小组签字的 “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编入评审报告并存档备查。 92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编号: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更正如 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按本“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格式回复。 93 附件三:2020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 2020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首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3 分) 基本满意 (2 分) 一般 (1 分) 不满意 (0 分) 1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 询问答复 3 质疑答复 4 服务态度 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 供应商名称: (加盖鲜章) 说明:请贵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20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 “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 94 附件四:《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 号文) 查询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 01672fd954532414.html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 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 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 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 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 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 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 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 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 95 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 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三、基本条件 (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 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 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 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 诺等。 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 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 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 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 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 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 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二)供应商 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 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 裁决败诉的; 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 四、构建平台 96 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 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 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 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 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 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 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 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 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 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 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 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 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 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 97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 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 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 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 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 “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 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 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 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 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 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 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 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 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 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 1-3 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 98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 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 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 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 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 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四)实质性变动 (五)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三)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五)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六)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七)联合体谈判(实质性要求) (八)响应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 (九)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十)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谈判会 六、成交事项 (一)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成交结果 (三)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四)补充合同 (五)合同公告 (六)履行合同 (七)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 八、谈判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 (二)谈判现场纪律要求 九、其他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四)解释说明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八、信用信息查询 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函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商务应答表 六、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 七、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九、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十一、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十二、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措施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十四、最后报价表 第四章 资格性证明文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本项目核心产品 三、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四、项目要求 五、商务要求 六、其他要求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谈判程序 一、谈判小组构成 二、谈判组织 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四、评审程序 (一)审核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三)谈判 (四)采购活动终止 (五)报价 (六)评审方法 (七)复核 (八)评审报告 (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十一)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第八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第一条 合同货物 第二条 标的及合同价款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售后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第九条 其他 第九章 附件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附件三:2020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 附件四:《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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