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武警朝阳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LNCY-F1023
项目名称:武警朝阳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我部委托依诚招标有限公司对武警朝阳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武警朝阳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JWLNCY-F1023 招标编号:YCZB2020-CY007-03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数量及标包划分、中标原则:
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1家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实力较强的供应商,主要承担武警朝阳某部副食品(包括蔬菜水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干菜调料类、禽蛋类、牛奶类等)的供应,同时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运送到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服务期一年。
货物名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原则: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3名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在朝阳地区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能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需附所租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七)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已开具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09:00 16:00)。
(二)发售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6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朝阳地区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能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需附所租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注:
1.汇款时,请标注为 项目编号 的标书款
2.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yichengzhaobiao2@163.com邮箱中
3.发送后请拨打18842112911告知代理机构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2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2会议室。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朝阳支队综合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朝阳某部
联系人:赵股长
联系电话:15204008878
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海娟、代春雨、代超、王超、赵昕
电话:18842112911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6室
开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银行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2020年11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在朝阳地区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能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需附所租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七)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已开具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6室。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食品经营许可证;7.朝阳地区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能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需附所租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朝阳某部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
联系方式:赵股长15204008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三段2号燕都大厦B座十楼1006室
联系方式:吕海娟18842112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海娟
电 话: 1884211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