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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播电视台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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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GXZC2020-G3-005065-GXGL)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详情

各有关供应商: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广播电视台委托,拟对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GXZC2020-G3-005065-GXGL)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11月30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人:隆丽艺 联系电话:0771-4915558;

附: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GXZC2020-G3-005065-GXGL)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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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GXZC2020-G3-005065-GXGL)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一、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 代 13 楼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2020-G3-005065-GXGL 2.项目名称: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21406 号-001 4.预算金额:691.00 万元 5.最高限价:691.00 万元 6.采购需求: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2021 年 1 月 1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号松宇时代 13楼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电话:0771-4915100、 4915200); 3.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 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传真或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邮购文件的, 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 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905 7400 039 银行行号:313611002051 5.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 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 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代 13 楼),投标人可以由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期 间,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送达时间以交易中 心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授权代表可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采用邮寄方式 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1、收件地址: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代 13 楼); 2、收件人:隆丽艺,电话 0771-4915558; 3、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项目名称及编号,并留投标人名称、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 问请咨询交易评审处:0771-491555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8,000.00 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 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财务室电话:0771-4915100、4915200)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凯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905 7455 558 银行行号:313611002043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广播电视台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73 号 联系方式:曾明曜 0771-5802519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 69 号 联系方式:0771-533154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代 13 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邓丽娇 联系电话:0771-4915100 传真:0771-4915100 保证金退付联系人:郑欢 联系电话:0771-491520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隆丽艺 电话:0771-4915558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二、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一、招标文件中打★号及表述为“须”或“必须”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或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 足或者优于该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执行 标准有修改或更新按最新版本执行。 三、本项目是服务类项目,无核心产品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691.00 万元(最高限价金额:691.00 万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和要求 1 广西广播电视台 职工食堂劳务外 包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食品加工、餐厅用餐及相关服务(不含食材采购) 劳务对外委托承包。 (一)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 73、75 号广西广播 电视台办公区内,主要满足食品加工、员工就餐(日均 2000 人次用餐)及接 待用餐使用,场地包含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及电视办公大楼一楼大 厅咖啡水果吧。员工凭员工卡刷卡付费。 (二)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配备有齐全的硬件设施设备,承包方须爱 护设施设备,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所有设施 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状态,不拖延、不影响食品出品。 二、人员配置及管理、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 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如下:项目主管 2 人;红案大厨 2 人、红案锅部 15 人;白案大厨 2 人、白案 11 人;楼面主管 2人、楼面服务员 23 人、咖啡吧服 务员 4 人;共计 61 人。 食堂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规定持有中式烹饪师证不少于 3人、面点 师证不少于 2 人,健康证(全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全员)等 相关证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要求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 人员配备科学。 (二)管理要求 1.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 法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按照饮食行业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堂火灾 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或受 到工商、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2.承包方须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巡检 工作制度,每月定期委派人员进行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对配备的 厨房用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设施设备安全合理使用。 ★3.承包方须建立节能、节俭工作制度。要教育员工做好节能工作,杜绝 浪费水、电、燃气的情况。加强对食材、物品、物资的合理使用,节约成本。 4.承包方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消防安全培 训等。每年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 1 次体检核查,合格者准予上岗并在职工食堂 内公示。 5.承包方有义务做好原服务团队的过渡交接管理工作。在承包期满或解 除、终止合同时,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若有破损须照价赔偿;自 备、自购的设施设备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6.在合同期内,承包方有义务按照采购人的指导意见执行本项目劳务团队 的工资福利标准。 (三)服务要求 ★1.承包方须保证膳食出品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餐饮主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做到食堂环境整洁卫生,菜品丰富新鲜, 统一着装上岗,高效热情。 2.承包方负责完成周一至周日的早、中、晚餐和夜宵,以及不定期的会议、 业务接待等用餐;完成周一至周五咖啡水果吧的供应服务工作;每周为采购人 职工提供食材、烧卤、熟菜、面点外卖预订服务;提前两周制定菜单提交给采 购人,以便采购人制定采购计划,每月须推出 4 个以上(含 4 个)新菜品。 ★3.承包方须配合采购人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 会等重要宣传工作期间的餐食供应保障,做好每年多批东南亚译配团队接待及 工作用餐服务,做好其他活动、临时接待等相关用餐服务。 4.采购人要求日常供餐菜品为:(1)早餐(6:30-8:30):窗口快餐形式, 提供打包服务。每餐出品包含煮(烫、炒)粉面、面点、杂粮、粥、饮品等 5 类。(2)中餐(11:30-13:30):窗口快餐形式,提供打包服务。每餐出品 7个 荤菜、5 个半荤素菜、5 个素菜、1个炖盅汤、1 个凉拌菜、1 个免费汤、4 个 小菜等;煮(烫、炒)粉面、面点、杂粮、粥、饮品;夏季制作清凉饮料。(3) 晚餐(17:30-19:30):窗口快餐形式,提供打包服务。快餐出品 4个荤菜、3 个半荤素菜、4 个素菜、1 个免费汤、2 个小菜。(4)工作日晚餐供应特色小 炒,品种不少于 2个荤菜、1 个半荤素菜、1 个素菜。(5)宵夜(19:30-22:00): 窗口快餐形式,提供打包服务。出品煮(烫)粉面。(6)不定期会议、业务等 接待餐,以实际通知及要求为准。 商务要求表 项目服务期 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2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 73、75 号广西广播电视台办公区内。 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中标人每月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劳务外包服务费。 备注:在国家和广西法定节假日期间,承包方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供餐产生额外劳务,按 实际工作量以劳务费方式另行结算。 其他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为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专业 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二)为保障合同履行,投标人如有能体现其履约实力的类似业绩、荣(信)誉、奖 项、资质(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二、其他要求 (一)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西广播电视台各项管理规定,没 有违法犯罪行为及记录。 ★(二)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本服务项目的具体人数、责任区域划分、工作方案和 标准;明确对服务区域内因劳务单位责任而发生财物丢失、损坏时的应对措施和赔偿承诺。 ★(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劳务费、管理费、社保(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及税金等招投标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中标后双方约定试服务期为 3 个月,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试服务期满, 采购人组织员工对中标人服务质量做一次考核测评,满意度未到 80%的,采购人有权要求 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两个月,逾期未能改进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协议。 (五)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人员工资表备案,收取的管理费必须含服务人员按规 定提取的福利费、服装费等。项目团队所有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 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所投入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每月初报备 人员到岗情况表,并接受配合采购人每月不定期岗位人员核查工作。 (六)食堂工作所需清洁用品、包装盒袋、生产工具均由采购人配置。 (七)中标人应大力推行创优服务、创优管理的活动,主动、积极地加强与采购人的 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使采购人对营运服务的满意率达 到 90%以上。 (八)中标人应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九)中标人应积极为采购人提供其他相关项目服务及特殊项目的服务。 相关法律责 任 (一)承包方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 (二)承包方无故(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及采购人原因所致除外)造成员 工不能按时就餐,延迟 10~15 分钟,采购人扣除承包方 500 元/次当月管理费;延迟 15~ 20 分钟,采购人扣除承包方 800 元/次当月管理费;延迟 20~30 分钟,采购人扣除承包方 1000 元/次当月管理费;延迟 30 分钟以上,采购人扣除承包方 4000 元/次当月管理费。 (三)承包方不按采购人订餐计划数量备餐而造成部分员工不能就餐(不可抗拒特殊 情况、突发事件及采购人原因所致除外)的,采购人扣除承包方 1000 元/次当月管理费。 (四)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部分工作转让给其他人,采购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五)承包方所加工的食品,经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为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 性疾患,且非采购人购货质量原因而引起的,承包方必须全额赔偿采购人及采购人员工因 此而遭受的各种经济损失,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方的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3-005065-GXGL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 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第八条规定的(服务类)标准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必须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缴纳。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广西国力招标有限 公司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到账或者未按要求足额 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4 现场踏勘:无 5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6 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本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 体上发布公告。 7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陆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电子版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未按规定份数 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9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0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 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均以转账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提供保 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以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 1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 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4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15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 16 采购资金来源: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自筹)。 17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 1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 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 中。 20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 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 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电子签名、印鉴、影印等其它形 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21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当天携带好原件,若评标委员会通知 原件核查,需在 1 小时内提供,否则按此项材料无效处理。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作 无效投标处理,并向财政监管部门汇报。 2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广西广播电视台的广西广播电视台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的招标、投标、评标、定 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 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或“★”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9.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系指不带“▲”或“★”的非实质性要求的技 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有相关联合体要求及格式文件均不适用。投标人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 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 与刑事责任。 ▲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报名登记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延迟截标和开标时间不 少于十日,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 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 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 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 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招标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 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 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 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 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 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根据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0771-4915558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代 13 楼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 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 采购服务的服务要求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答疑、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 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投标人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 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 12 小时内以书 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 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招标文件。 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并在财政部门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以下要求“必须提供”的,请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作投标无效处 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要求:资信及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单独包装、密封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资 格文件装订成一本,单独包装、密封递交)。 1.资格文件: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①投标人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 然人身份证等),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②对于有经营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 章;(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 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 供,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3)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 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 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必须提供) 2.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凭证;(必须提供)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委托时 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时,还必须提供《联合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必须提供);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 (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7)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据 实提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可选) (9)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 价); (10)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11)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3)投标人关于服务升级以及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见投标声明书); (14)投标人情况介绍; (15)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技术文件: (1)服务响应表;(必须提供) (2)服务清单(均不含报价); (3)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应据项目实际要求描述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 措施等);(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投标人拥有主要服务设施的情况和现状(格式自拟)及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8)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据实提 供)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与资格文件一同装订成册,单独封装递交,格式见第六章),联合体投标时还必须 附《联合协议》。(必须提供) 5.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 求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 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随配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 卸、保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送货上门服务、现场安装调试、保修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培训、税金 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 标将视为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提供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身出具的产品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 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 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①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投入项目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 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本次投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所提供社保同月份)》;②近两年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 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 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③提供至少 2 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 成明细(并提供该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所有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固定联系电话以供确 认。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 其成本的,或者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不被评标委员会完全接受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 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 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凯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905 7455 558,银行行号:31361100204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 金。 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 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以免耽误投标。 7.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 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 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袋、开标一览表文件袋等样式由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在售卖招标文件时提供(需邮购招 标文件的,文件袋与招标文件一同邮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袋如不能容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开 标一览表时,投标人可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或所提供的文件袋样式自行制作包装。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要求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成一本),资 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U(光)盘 1份[U(光) 盘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一并装入 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 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文件装订成一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所投分标(如 有)的开标一览表应合并装订成一份]装入到一个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 缝隙露出袋内文件),要求单独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的每一册(每一本)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 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及资格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 分标(如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3.投标文件袋与开标一览表文件袋须独立分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两个独立的包装递交。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 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 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 盖章和密封。 6.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 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 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 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 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 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投标声明书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0)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说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本采购代理财务室编制的《项目投 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服务承诺,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 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或“★”的技术指标、主要 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 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 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 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 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 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本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选的代表、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唱标:经密封检查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和备选投标方案 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本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只唱开标一览表; 6.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 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注:①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②开标后,某分标投标人不足 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投标人代表如果对开标会环节有疑义或认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现场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 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 (2)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六、评 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 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如有疑问,将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 或者说明。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或者说明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 该投标文件无效。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 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 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 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开标一览表正副本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正本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委表决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 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 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 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 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结果 (一)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按 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八、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评审得分最高,综合 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二)履约保证金 无 (三)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 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 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 中标人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拒 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九、其他事项 (一)中标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机构按(桂价费 〔2011〕55 号)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服务费。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须向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服务费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905 7400 039 银行行号:313611002051 (二)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 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商务、技术、资质等内容 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 10 分、商务分 24 分、技术分 32 分、资质分 34 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10 分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 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投标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 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 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随中标结果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 10 分。 (3)某投标人价格分 =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10 分 2、商务分………………………………………………………………………………………………24 分 2.1 管理制度(5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分。 优(5分):总体工作计划、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 可行性较高,且能针对采购人要求结合自身行业经验提供更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议。 中(3 分):总体工作计划、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较为完整,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 可行性良好。 差(1 分):总体工作计划、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可行 性一般。 2.2 服务承诺(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评分。 优(5 分):有建设性意见,方案切合采购人单位特点,符合采购人需求,考虑全面,具有很强针对性 和可行性。 中(3 分):服务承诺方案满足采购人要求,考虑较周到,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差(1 分):服务承诺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考虑一般,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 2.3 信誉业绩(9 分) 具备有与本项目类似服务的业绩的。同一采购人单位签订多个合同只算 1项业绩,不重复计分。所管 理的单位类似服务年限有 5 年以上(含 5年)的,得 1 分;有 6 年以上(含 6 年)的,得 2分;有 7 年以 上(含 7年)的,得 3分。(满分 3 分) 具备有与本项目类似服务的业绩的。同一采购人单位签订多个合同只算 1项业绩,不重复计分。所管 理的单位类似服务职工规模 800 人以上(含 800 人)的,得 1分;1000 人以上(含 1000 人)的,得 2分; 3000 人以上(含 3000 人)的,得 3分。(满分 3 分) 具备有与本项目类似服务的业绩的。同一采购人单位签订多个合同只算 1项业绩,不重复计分。所管 理的单位类似服务续签单位 6个以上(含 6 个)的,得 1 分;续签单位 8 个以上(含 8 个)的,得 2 分; 续签单位 10 个以上(含 10 个)的,得 3分。(满分 3 分) 注:评审时必须至少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采购人单位证明这三项材料中的一项,且须加盖 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原件备查。 2.4 对服务主体的熟悉情况(5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服务主体的熟悉情况及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比评分:主要包括对采购人食堂管理的了解, 服务需求分析等。 优(5 分):对采购人食堂管理了解,服务需求分析有建设意见,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中(3 分):对采购人食堂管理了解,服务需求分析满足采购人要求。 差(1 分):对采购人食堂管理了解,服务需求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 3、技术分………………………………………………………………………………………………32 分 3.1 项目服务方案(10 分) (1)根据投标人对托管式经营管理理念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能最大程度确保采购人所给予职工的 食堂福利进行评分。(3分) 优(3 分):了解托管式经营管理的理念,使采购人所给予职工的食堂福利在所有中间环节上无任何流 失。 中(2 分):了解托管式经营管理的理念,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 差(1 分):了解托管式经营管理的理念,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 (2)根据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执行性进行评分。(3 分) 优(3 分):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执行性,有建设性意见。 中(2 分):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执行性,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 差(1分):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执行性,基本或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 (3)接待用餐、宴会工作服务方案。(4分) 优(4 分):接待用餐、宴会工作服务方案有建设意见,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中(2 分):接待用餐、宴会工作服务方案,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 差(1 分):接待用餐、宴会工作服务方案,基本或者不满足采购人要求。 3.2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12 分) (1)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为自治区(省)级或以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的高级技 师资格且行业经验 10 年或以上的,得 4 分;项目负责人为自治区(省)级或以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认定 的中级服务员资格且行业经验 8年或以上的,得 2分;项目负责人为自治区(省)级或以上相关职业技能 鉴定认定的初级服务员资格且行业经验 5 年或以上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 4 分。须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厨房总厨为自治区(省)级或以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的高级技能资格且行业经验 10 年或以 上的,得 4 分;厨房总厨为自治区(省)级或以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的中级技能资格且行业经验 8年 或以上的,得 2 分;厨房总厨为自治区(省)级或以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的初级技能资格且行业经验 5 年或以上的,得 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满分 4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 则视为无效。) (3)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完全满足服务要求,岗位职责明确,有一定人员储备,且 15 人以上(含 15 人)具有 5 年或以上行业经验的,得 4 分;满足服务要求,且 10 人(含 10 人)至 14 人具有 5 年或以上 行业经验的,得 2 分;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 1 分。(满分 4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 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3 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5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突发情况处置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分。 优(5分):内容齐全,陈述详细,承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且合理; 中(3分):内容较齐全,陈述较详细,操作性较好; 差(1分):内容陈述简单,基本满足要求。 3.4 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5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关键过程的详细分析以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分。 优(5 分):内容齐全,分析详细、到位,操作性强且合理; 中(3 分):内容较齐全,分析较详细、较为到位,操作性较好; 差(1 分):内容简单或不完整、明显有错漏、可操作性不佳。 4、资质分……………………………………………………………………………………………34 分 (1)获得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2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 无效。) (2)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 视为无效。) (3)获得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 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 无效。) (5)获得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2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 则视为无效。) (6)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服务团队工作人员能够提供 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的员工劳务合同并 且能提供员工个人社保证明:5 名以上(含 5名)的,得 2 分;8 名以上(含 8 名)的,得 3分;10 名以 上(含 10 名)的,得 4 分。(满分 4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7)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服务团队工作人员按相应规定持有中式烹饪师证、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培训合格证,且三证齐全的,提供 3 名,得 2 分;提供 5 名,得 3 分;提供 5 名以上,得 5 分。(满 分 5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8)拟投入人员中获得国家高级营养师证:1 名得 2 分,2 名及以上得 3 分。(满分 3 分。须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9)拟投入人员中获得国家高级餐饮服务管理师证:1 名得 2 分,2 名及以上得 3 分。(满分 3 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0)拟投入人员中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1 名得 1 分,2 名得 2 分,3 名及以上得 3 分。(满分 3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1)拟投入人员中的专职营养配餐师:1 名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2)拟投入人员中获得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1 名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须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3)拟投入人员中获得技师级厨师资格证:1 名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三)总得分=1 + 2 + 3 + 4 。 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 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 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 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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