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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人文化产业重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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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酒店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一、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执行编号:20201130 二、预算金额:¥1.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4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5楼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12月4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5楼康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4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5楼康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康人文化产业重庆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辜勇

采购人电话:15683883119

采购人地址:青峰镇莲花石村龙塘子村民小组

九、附件
康莊大酒店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129修订).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康莊大酒店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129修订).doc
货物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名称:康莊大酒店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4 -

五、投标保证金 - 5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5 -

七、现场踏勘 - 6 -

八、联系方式 - 6 -

第二篇 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 7 -

一、 招标项目一览表 - 7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 7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2 -

一、实施时间、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 12 -

二、价格核定规则 - 13 -

三、报价要求 - 13 -

四、考核要求 - 13 -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5 -

六、付款方式 - 16 -

七、知识产权 - 16 -

八、培训 - 16 -

九、其他 - 16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7 -

一、资格审查 - 17 -

二、评标方法 - 18 -

三、评标标准 - 19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20 -

五、废标条款 - 20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2 -

一、投标人 - 22 -

二、招标文件 - 22 -

三、投标文件 - 22 -

四、开标 - 24 -

五、评标 - 24 -

六、定标 - 24 -

七、中标通知书 - 25 -

八、签订合同 - 25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2 -

一、经济文件 - 33 -

二、技术文件 - 35 -

三、商务文件 - 36 -

四、其他 - 39 -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 40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分包一:果蔬及加工食品类

约200万/年

5万元

分包二:肉、鲜、冻货、海产品类

约200万/年

5万元

分包三:粮油、干副、饮品、包装食品、用具类、日杂类

约200万/年

5万元

分包四:奶制品类

约50万/年

1万元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经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分包1、果蔬及加工食品类:

1、投标人若为基地自产企业,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至少1个与合作生产企业的协议(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视为投标人该类材料原件)和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成交供应商严禁销售转基因食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分包2、肉、鲜、冻货、海产品类:

1、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须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须提供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与生产企业至少1个合作协议(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加盖持证企业公章,视为投标人该类材料原件)。

4、成交供应商严禁销售转基因食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分包3、粮油、干副、饮品、包装食品、用具类、日杂类:

1、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须提供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米、食用油类各至少1个产品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及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视为投标人该类材料原件)。

4、成交供应商严禁销售转基因食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分包4、奶制品类:

1、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与生产企业至少1个合作协议(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加盖持证企业公章,视为投标人该类材料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冷藏库及冷链配送设备,且保证冷链产品2日以内生产日期。

5、成交供应商严禁销售转基因食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所有分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如参加多个分包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可兼任。

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分包的投标,也可自行选择参加某一分包的投标;投标人中标两个及以上分包的,可同时成为相应分包的中标方,但须同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中标后,须按要求配合采购人和使用部门提供以上资质以备查。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124日。

(二)招标文件发布

1.时间:2020年1128日-2020年124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获取

(三)投标地点: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渝北区锦坪街5号)

(四)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24日北京时间09:3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4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0年124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10:00。

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按分包缴纳分别备注:分包号)

户 名: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龙溪支行

账 号:650122028900015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开标前各投标人必须付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另行补齐。

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咨询电话:(023)67139516 成老师。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请各投标人注意联系;无论投标人下载获取,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现场踏勘

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并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老师

电 话:1366767856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锦坪街5号5幢1-3层

(二)采购办公室: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辜老师

电 话:1568388311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锦坪街5号5幢1-3层


第二篇 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

备注

1

分包一:果蔬及加工食品类

1项

各种蔬菜类、菌类、豆制品类(豆干、豆皮、豆腐等)、素菜制品类(血旺、魔芋等)、米面制品类(面条、饺子皮、抄手皮、米线、米粉、凉粉、凉糕)等;特殊蔬菜类;水果类等

2

分包二:肉、鲜、冻货、海产品类

1项

各种猪肉、牛肉、羊肉等家畜及其附属产品类等;鱼类、水产品类(海带、海白菜、毛肚、鲜鱿鱼等)、海鲜类(虾、蟹等)、家禽类、冻货类、禽蛋类等

3

分包三:粮油、干副、饮品、包装食品、用具类、日杂类

1项

各种粮食类(大米、小米、黑米、黑豆、黄豆、绿豆、红豆、阴米、玉米、糯米、白豆、豌豆、薏米、八宝米、汤圆粉、面粉、面包粉等)、食用油类(橄榄油、菜籽油、大豆油、香菜油、玉米油、瓜子油、调和油、色拉油等);干副产品类、调料类、汤料底料类、咸菜类、茶叶类、一次性用品及易消耗品类(餐盒、碗、散纸、筷子、勺子、手套、帽子、口罩)、酒水类(矿泉水、纯净水、苏打水、碳酸饮料、果汁、听装咖啡、各种瓶装听装饮料、啤酒、白酒、红酒、药酒、梅子酒等)

4

分包四:奶制品类

1项

各种奶制品等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经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3.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停业或转包给他人经营,如确属经营困难,需要停业的要提前三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同意停业的,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形扣除部分或全部扣除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4. 成交供应商生产经营及所供食品必须满足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

(1)《食品安全法》

(2)《动物检疫法》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4)《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

(6)《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7)《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食物中毒、食物中有异物所产生等不良事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所有产品均由成交供应商配送到食堂,卸货至采购方代表指定卸货位置。

3、配送频率及时间:

①订货时间:当日下午19时前订货,包1、包2、包4内常规原材料需要在次日早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包3内常规原材料需要在两日内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中标方须根据餐厅工作安排配合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②退补货:验收不合格原材按要求补货,需在2个小时内按质按量补送货。

③中标方须按要求完成餐厅需求配送,不能因各种理由不配送或减少配送次数。

4、通知中标后根据标书要求,核价完成后即可开始供货。

(三)验收方式

1.由各采购人按照统一要求和标准自行组织货物验收。

2.肉类必须持有当地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证、肉品品质检验证。

3.中标方须提供大米、面粉、食用油、其他干副产品等生产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4.中标方提供的产品须经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比对样品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5.中标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方负责及时调换、补齐。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双方签字确认。

6.(1)常温货品质保期需在1/2以内,冷藏奶需生产日期不得超过2日;

(2)货品实际数量和重量以现场验收为准;

(3)验收不合格中标方需无条件退货;

(四)质量要求:

1、所有送货产品的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及其他必备的许可证件等,其产品具备合格检验报告等,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索证资料(检疫证、检验证、检验报告等)。

2、成交供应商在数量验收方面必须按订货数量配送,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准确,以采购人、验货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二份的送货清单(送货单标注名称和规格需要和定价表一致),采购人、中标方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凭证。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所配送产品的行业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出现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采购人有权将全部货物退回给供货单位,另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供货单位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不低于以下标准:

品种

质量要求

肉类

1、鲜肉类应保证来源于政府指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牛/鸡/兔酮体,并经肉检(卫生部门检疫)检验合格,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禽类必须来源自非疫区的大型家禽供应场,并附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议合格证明和相应的可溯源信息及当天当批禽类《出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禽类。

3、标准及要求

(1)感官:

项目

描述

色泽

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

粘度

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

弹性

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

气味

具有鲜牛肉/鸡肉/兔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

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肉眼可见异物

不得带伤斑、血淤、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微生物检测:GB18406.3

菌落总数/(CFU/g):≤1x104

大肠菌群数/(MPN/100g):≤1x104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3)理化指标:GB2707

项目

指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15

铅(Pb)/(mg/kg) ≤

0.2

无机砷/(mg/kg) ≤

0.05

镉(Cd)/(mg/kg) ≤

0.1

总汞(以Hg计)/(mg/kg) ≤

0.05

(4)农药残留

按GB2763执行

(5)生产加工过程

符合GB12694的规定。

(6)运输

运输产品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7)提供每批次的微生物,理化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报告,招标人会不定期的抽检。

水产海鲜类

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鲜活状态,海鱼必须是冰鲜、无味、肉质好。配送鲜活海鲜产品必须配有备充气装备。

奶类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豆制品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蔬菜类

所供蔬菜A级以上(使用率85%以上),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所供冷冻类、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符合相关要求。

水果类

外观:无蜡,果面底色发亮干净,总体颜色红色,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卫生:无霉烂变质。无有毒有害物污染,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

蛋类

蛋类由具备卫生许可证的合法大型厂家供应,蛋类新鲜无污染,生产日期在1个月内。蛋黄深黄色;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气味,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它鸡组织异物无激素、药物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调料干货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其他类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包装要求:

包1、包2:

鲜活货物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避免接受外界污染。若采用中转筐装运,应确保中转筐干净整洁。

包3、包4:

以上分包中所对应物品,包装应符合GB/T17109、GB7718、GBT17374的规定和卫生要求。食用油必须印有“非转基因”等标识、有原厂密封措施;面粉应有防尘、防雨雪、防潮湿等保护设备和措施。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大米、面粉、食用油外包装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或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实施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1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2年。

2、实施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19时前开据的供货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7时30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3、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人员应在投标人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投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并做好食物留样。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投标人应作退货处理。

(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2、验收标准

(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整件类蔬菜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计划数量在10斤以下的,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

(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4)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5)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

(6)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7)冻品类:无杂质、异味。

(8)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

二、价格核定规则

(1)采价周期及时间:每半月(1日、16日)固定日进行采价,选择本地永辉和重百2家大型超市进行市场采价,出现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调增市场采价频率,采价时间为当日超市早市时间(9:00-12:00)。

(2)采价成员:每次采价人员至少3人,其中采购方人员至少2名(由财务部指定选派1人,采购处1人),供应商人员1名,并在询价表上签字确认。

(3)采价方式:供货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出供货清单(包含3种以上重庆市场销售的不同产地和品牌),并初步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定价格。采购人安排人员到市场进行实地询价,市调工作应在12:00以前完成。采价时严格遵循《配送合同》中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符合验收质量的菜品进行调价,并封存留样,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4)定价

采价结束,由采购人与供货商根据采集价格一个工作日内报折扣,折扣最大的确定为当季供应商。

涨价由供货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的具体情况做出研判,再与供货商进行议价,商定指导价格。

降价由采购人向供货商提出申请,并由双方谈判商定最终指导价。

(5)个别市场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商定,酌情定价。

三、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为折扣额度,结算方式为当月实际发生量×指导价格×折扣额度,例如:某潜在投标人报价为9折,当月定价的大米为5元/斤,用量为1000斤,则大米的结算价格为5×1000×0.9=4500元。

结算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因成交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考核要求

(一)履约保证金:

分包号

履约保证金

分包一:果蔬及加工食品类

10万元

分包二:肉、鲜、冻货、海产品类

10万元

分包三:粮油、干副、饮品、包装食品、用具类、日杂类

10万元

分包四:奶制品类

2万元

(二)考核细则

每月按照考核结果记账采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每月实际采购额-考核扣除金额。具体考核如下:

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

2.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且低于95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缓付货款1个月;

3.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较差”等级,以9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从当月支付款中扣1000元并缓付货款1个月;

4.低于85分为“差”等级,以9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从当月支付款中扣2000元并缓付货款1个月。

5.累计两次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取消配送资格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6、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说明

货 品

质 量

配送货物质量合格

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出现其他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

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并做退货处理;冻品按照约定要求无冰或少冰,如超过约定含冰量的,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并做退货处理。

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

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5分。

配送数量浮动标准

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整件类蔬菜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特殊情况商请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抽检管理

配送商应每周对配送的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不低于5个品种),抽检结果报送管理方,缺少一次扣1分;管理方每周对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如不合格做退货(换货)处理,一次扣2分。

服 务

质 量

配送时间

每日所需物资中的肉、家禽、蔬菜类、冻品、水产等须于当日早上7时30分前送达,干副调料两日内送达,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内,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3分。

漏送货情况,退换、补货情况

漏送货在不影响开餐的情况下,每周第一次做警告提醒,第二次起每次扣3分,超过三个品种的每次扣5分;因漏送货、退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因未补足货物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分。

价格确认

接到管理部门定价表(初稿)后如有异议,必须于24小时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管理方将按照定价表(初稿)执行;不按约定格式回复的,一次扣分2分。价格经双方确认后配送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超出约定时间的一次扣3分。

对账及结算

对账及时准确,每月头5个工作日内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配送商原因延误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1分。

人员车辆管理

员工健康、个人卫生管理。

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抽检配送员工的《健康证》,如没有的一人次扣5分,并劝离工作岗位。

配送车辆管理

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5分,车内脏乱差一次扣5分。

其他

应急任务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5分。

7.其它发生经第三方具备国家资质机构确认的因食材质量导致的人员中毒事件,除必须承担其相应的医疗费用外,直接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本服务考核细则,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协商调整,但调整后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本考核细则(特殊情形除外)。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2)因食品质量发生的食物中毒(责任主体的认定以国家权威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售后服务内容

(1)商品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规定时间内更换。

(2)因商品质量导致出现的安全问题,供应商必须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成交供应商按时按量将货品送到采购指定收货处,货品验收合格后按月记账,按季度结算。

(二)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顺利完成服务期限内或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三)原则上每月10日前,采购人将上月配送金额与供应商进行付账核准、每季度首月10前报送上季度结算款项;有其他情况或上级规定的由双方商定为准。

(四)双方对账核准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发票;如有扣款事项,按扣减后的金额进行结算。

(五)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有关款项(特殊情况除外)。

(六)货款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培训

(一)免费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二)付费培训

招标文件载明采购人对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承诺配合采购人满足其培训要求,详细列出培训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

、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

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满足与否)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满足或者优于商务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50%)

50

有效的投标折扣比例中的最低折扣比例为评标基准折扣比例,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比例/投标折扣比例)×折扣比例权重×100。

1、配送服务方案(10分)

评价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等,评委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方案阐述详尽、内容完整、措施完善、条理清晰、覆盖全面,得10分;
(2)方案覆盖上述内容,但阐述不详尽,措施不完善,条理不够清晰,得8分;
(3)方案中未覆盖上述内容,阐述严重缺乏条理性,措施极不完善,得5分

(4)未提供总体方案的不得分。

2、食品加工设备(3分)

投标人每具有1台自有产权的食品加工设备的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每具有1台租赁的食品加工设备的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提供食品加工设备的照片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3、农药残余检测设备(2分)

投标人具有2台(或以上)自有产权的专业检测设备且设备具有相关检测记录的得1分,一台得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检测仪器的照片、购买发票复印件及检测相关记录。)

4、检测人员配备情况(2分)

有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2分。

(需提供检测员证书及相关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缺项或无法判定的不得分。)

5、应急响应速度(3分)

投标人承诺如遇采购方临时紧急需要,在得到采购方通知后3小时(含)内响应并送到得3分,其他不得分。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

服务部分

(20%)

20

3

商务部分(30%)

同类项目业绩

(8%)

10

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服务业绩:用餐人数1000人(含)以上的,每个合同得2分,累计最高得分为4分。

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酒店食材配送服务业绩:年合同结算金额200万以上的,每个合同得2分,累计最高得分为6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加盖用户公章的就餐人数证明资料并用户满意度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险

(5%)

5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1000万元-2000万元的得2分,1000万元以下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配送车辆(6%)

6

供应商拥有自行购买或租赁的用于配送货物的机动车。

每具有一辆配送货物的机动车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每具有一辆配送货物冷藏(冻)车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提供相应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自有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上标注的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

种植养殖基地规模(6%)

6

供应商自有种、养殖基地或合作种养殖基地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自有土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作提供合作协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5%)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5分,没有不得分。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的得2.5分,没有不得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形成有效竞争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人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份,资格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单独装订。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分别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三)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购销合同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需方: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特签订以下购销合同。

一、数量及要求:(按照中标人分包签订)

序号

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

备注

1

分包一:果蔬及加工食品类

1项

各种蔬菜类、菌类、豆制品类(豆干、豆皮、豆腐等)、素菜制品类(血旺、魔芋等)、米面制品类(面条、饺子皮、抄手皮、米线、米粉、凉粉、凉糕)等;特殊蔬菜类;水果类等

2

分包二:肉、鲜、冻货、海产品类

1项

各种猪肉、牛肉、羊肉等家畜及其附属产品类等;鱼类、水产品类(海带、海白菜、毛肚、鲜鱿鱼等)、海鲜类(虾、蟹等)、家禽类、冻货类、禽蛋类等

3

分包三:粮油、干副、饮品、包装食品、用具类、日杂类

1项

各种粮食类(大米、小米、黑米、黑豆、黄豆、绿豆、红豆、阴米、玉米、糯米、白豆、豌豆、薏米、八宝米、汤圆粉、面粉、面包粉等)、食用油类(橄榄油、菜籽油、大豆油、香菜油、玉米油、瓜子油、调和油、色拉油等);干副产品类、调料类、汤料底料类、咸菜类、茶叶类、一次性用品及易消耗品类(餐盒、碗、散纸、筷子、勺子、手套、帽子、口罩)、酒水类(矿泉水、纯净水、苏打水、碳酸饮料、果汁、听装咖啡、各种瓶装听装饮料、啤酒、白酒、红酒、药酒、梅子酒等)

4

分包四:奶制品类

1项

各种奶制品等

二、其他要求

(一)经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3.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停业或转包给他人经营,如确属经营困难,需要停业的要提前三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同意停业的,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形扣除部分或全部扣除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4. 成交供应商生产经营及所供食品必须满足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

(1)《食品安全法》

(2)《动物检疫法》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4)《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

(6)《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7)《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食物中毒、食物中有异物所产生等不良事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所有产品均由成交供应商配送到食堂,卸货至采购方代表指定卸货位置。

3、配送频率及时间:

①订货时间:当日下午19时前订货,包1、包2、包4内常规原材料需要在次日早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包3内常规原材料需要在两日内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中标方须根据餐厅工作安排配合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②退补货:验收不合格原材按要求补货,需在2个小时内按质按量补送货。

③中标方须按要求完成餐厅需求配送,不能因各种理由不配送或减少配送次数。

4、通知中标后根据标书要求,核价完成后即可开始供货。

(三)验收方式

1.由各采购人按照统一要求和标准自行组织货物验收。

2.肉类必须持有当地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证、肉品品质检验证。

3.中标方须提供大米、面粉、食用油、其他干副产品等生产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4.中标方提供的产品须经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比对样品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5.中标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方负责及时调换、补齐。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双方签字确认。

6.(1)常温货品质保期需在1/2以内,冷藏奶需生产日期不得超过2日;

(2)货品实际数量和重量以现场验收为准;

(3)验收不合格中标方需无条件退货;

(四)质量要求:

1、所有送货产品的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及其他必备的许可证件等,其产品具备合格检验报告等,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索证资料(检疫证、检验证、检验报告等)。

2、成交供应商在数量验收方面必须按订货数量配送,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准确,以采购人、验货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二份的送货清单(送货单标注名称和规格需要和定价表一致),采购人、中标方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凭证。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所配送产品的行业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出现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采购人有权将全部货物退回给供货单位,另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供货单位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不低于以下标准:

品种

质量要求

肉类

1、鲜肉类应保证来源于政府指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牛/鸡/兔酮体,并经肉检(卫生部门检疫)检验合格,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禽类必须来源自非疫区的大型家禽供应场,并附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议合格证明和相应的可溯源信息及当天当批禽类《出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禽类。

3、标准及要求

(1)感官:

项目

描述

色泽

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

粘度

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

弹性

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

气味

具有鲜牛肉/鸡肉/兔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

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肉眼可见异物

不得带伤斑、血淤、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微生物检测:GB18406.3

菌落总数/(CFU/g):≤1x104

大肠菌群数/(MPN/100g):≤1x104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3)理化指标:GB2707

项目

指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15

铅(Pb)/(mg/kg) ≤

0.2

无机砷/(mg/kg) ≤

0.05

镉(Cd)/(mg/kg) ≤

0.1

总汞(以Hg计)/(mg/kg) ≤

0.05

(4)农药残留

按GB2763执行

(5)生产加工过程

符合GB12694的规定。

(6)运输

运输产品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7)提供每批次的微生物,理化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报告,招标人会不定期的抽检。

水产海鲜类

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鲜活状态,海鱼必须是冰鲜、无味、肉质好。配送鲜活海鲜产品必须配有备充气装备。

奶类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豆制品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蔬菜类

所供蔬菜A级以上(使用率85%以上),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所供冷冻类、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符合相关要求。

水果类

外观:无蜡,果面底色发亮干净,总体颜色红色,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卫生:无霉烂变质。无有毒有害物污染,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

蛋类

蛋类由具备卫生许可证的合法大型厂家供应,蛋类新鲜无污染,生产日期在1个月内。蛋黄深黄色;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气味,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它鸡组织异物无激素、药物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调料干货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其他类

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包装要求:

包1、包2:

鲜活货物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避免接受外界污染。若采用中转筐装运,应确保中转筐干净整洁。

包3、包4:

以上分包中所对应物品,包装应符合GB/T17109、GB7718、GBT17374的规定和卫生要求。食用油必须印有“非转基因”等标识、有原厂密封措施;面粉应有防尘、防雨雪、防潮湿等保护设备和措施。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大米、面粉、食用油外包装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或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成交供应商按时按量将货品送到采购指定收货处,货品验收合格后按月记账,按季度结算。

(二)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顺利完成服务期限内或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三)原则上每月10日前,采购人将上月配送金额与供应商进行付账核准、每季度首月10前报送上季度结算款项;有其他情况或上级规定的由双方商定为准。

(四)双方对账核准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发票;如有扣款事项,按扣减后的金额进行结算。

(五)采购人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有关款项(特殊情况除外)。

(六)货款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七)以上费用均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辅件材料费、场所施工产生的工效损耗费、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所有费用。若实际数量有增减,按合同单价进行计算,增减相关费用。

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送货及安装符合甲方要求。

四、安全责任

乙方在制作、运输等全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工作,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质保期限和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限为两年,终身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质保期内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需进行售后服务的,服务价格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退货或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若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五个工作日还不能履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进行负责。

(三)甲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付款,由乙方向甲方每天按未付款金额2‰收取滞纳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误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额的2‰收取违约金。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需方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重庆康人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银行:

账号:

税号:

地址: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文件

(一)服务实施方案

(二)服务项目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其他

(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最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十)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投标折扣比例(%)

备注

……

折扣比例按百分比报价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附件(1)

序号

名称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