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ZZ2020-QC0288
2、项目名称: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5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 | 项 | 1 | 详见附件内容 | 无 |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ztzszzz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帐凭证或现金支付。
4、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03729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送达我司,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自行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办理注册(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cgzx.sz.gov.cn);
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下村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下村小学
联系方式: 杜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1236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八、附件
招标文件
(附件内容请在深圳市中正招标网相关公告中下载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
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ZZZ2020-QC0288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ZZ2020-QC0288
2、项目名称: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5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 |
项 |
1 |
详见附件内容 |
无 |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ztzszzz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帐凭证或现金支付。
4、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03729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送达我司,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自行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办理注册(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cgzx.sz.gov.cn);
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下村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下村小学
联系方式: 杜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1236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八、附件
招标文件
(附件内容请在深圳市中正招标网相关公告中下载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控制金额 (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下村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1 |
项 |
750,000.00 |
无 |
(二)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深圳市光明区下村小学食堂运营服务,教职工用餐人数约为80人左右,学校食堂厨具、餐具齐全,中标单位承担学校教职工三餐供餐(工作日)及食堂管理运营服务。
为了给本校教职工提供安全、营养丰富均衡的餐饮服务,营造一个安心、放心、和谐的幸福校园,本校正致力于师生人文关怀和膳食改善,正寻找合法经营、资质良好、业绩优良、有共同价值理念的餐饮企业,致力于打造与学校发展相匹配及适应膳食管理的专业服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社会高度发展的现阶段民众对食品要求已经超越饥饿基本要求,如何保障实物“安全、健康”已经为民众高度关注的要素,同时目前社会食品供应中存在的种种安全隐患引发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高度关注的热点。因此,下村小学的教职工供餐问题,不能看做简单的餐饮供应问题,而应上升为一项“食品安全保障,健康保障”的系统工程。
二、项目技术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早餐(80人)、中餐(80人)、晚餐(40人)的餐饮服务;
2.寒暑假安排食堂服务人员值班,保障学校加班人员的供餐服务;
3.食堂卫生保洁与管理;
4.食品安全保障管理;
5.食堂设备日常维护;
6.构建有特色的校园餐饮文化。
(二)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须配置厨房服务人员5人,主要人员构成:项目经理1人、主厨1人、帮厨1人、清洁员1人、服务员1人,须派出食品安全管理员常驻学校。
2.人员素质要求
(1)管理人员须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有经验为优。
(2)中式烹调师须持国家认可的厨师资格证,服务意识强,精通两种以上的菜系烹饪方法。
(3)帮厨须持健康证,熟悉菜品的烹饪及厨房事务。
(4)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三)食堂人员岗位安排
序号 |
岗 位 |
职能描述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制定菜单、饮食安全、卫生、早、中餐出品及成本核算等工作。 |
1人 |
2 |
主厨 |
负责食堂中晚食材采购、餐烹饪加工、出品制作、食品安全、厨房管理等工作。 |
1人 |
3 |
帮厨 |
粗加工、厨房卫生等工作 |
1人 |
3 |
清洁员 |
负责餐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堂卫生、餐线售饭等工作。 |
1人 |
4 |
服务员 |
负责食品留样、餐厅卫生、餐线售饭等工作。 |
1人 |
合计 |
5人 |
(四)投入设施要求
1.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采购单位提供,中标方进驻食堂服务后,应当面与采购单位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采购单位。
2.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方赔偿。
3.中标方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五)成果要求
合同期内由采购单位不定期组织考核考察服务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信誉等方面。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不合格的,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单位可依法终止合同。
(六)其他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
中标方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签定)。
1.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方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中标方选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有变动时,中标方需提前报采购单位研究同意;如采购单位对中标方选派的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2)中标方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3)中标方应提交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以确保其所有的服务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厨师须具备厨师等级证书。
(4)中标方的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职工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5)中标方须负责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足额按月支付给服务人员,不得拖欠,为服务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2. 供餐要求
1)供餐模式:早中自选,晚餐套餐。
2)早餐菜品要求
序号 |
提供品种 |
标准 |
供餐品种数量 |
备注 |
1 |
炒粉/炒面类 |
270g |
1 |
早餐保证提供粥、豆浆、粉面; 中西点心:叉烧包、餐包等 粗粮:玉米、番薯、山药等 小菜:酸菜、榨菜、萝卜干等。 粥类:煲仔皮蛋瘦肉粥、煲仔艇仔粥等; 粉类:桂林米粉、云吞面、水饺 |
2 |
粗粮类 |
270g |
1 |
|
3 |
中西点类 |
55g |
1 |
|
4 |
豆浆/牛奶 |
200ml |
1 |
|
5 |
粥类 |
400g |
1 |
|
7 |
汤粉类 |
600g |
1 |
|
8 |
小菜 |
50g |
1 |
3)中餐菜品要求
序号 |
提供品种 |
标准 |
中餐品种 |
说明 |
1 |
主荤 |
肉含75-100% |
2 |
全肉主荤类,例如:白切鸡、白灼虾、烧鸭、叉烧、酱牛肉、红烧鱼、清蒸皖鱼、啤酒鸭、梅菜扣肉、卤水猪脚、粉丝蒸青口等 |
2 |
副荤 |
肉含40-50% |
2 |
副荤类,例如酿茄子、西兰花炒肉、香干炒肉等、蒜苗炒虾、咖喱滑鸡等 |
3 |
小荤 |
/ |
2 |
小炒类:西红柿炒蛋、韭菜炒蛋、红烧茄子、 低嘌呤菜:蚝油清笋、地三鲜、 低脂低盐类:清蒸水蛋、凉拌海带 |
4 |
蔬菜 |
/ |
2 |
时令蔬菜:蒜蓉菜心、蚝油油麦菜等 |
5 |
汤类 |
炖汤盅 |
1 |
火炖汤,例如鲍鱼鸡汤、排骨莲藕汤、百合蜜枣龙骨汤、玉米萝卜大骨汤等 |
6 |
水果 |
/ |
1 |
根据不同季节提供应季水果 |
7 |
点心 |
/ |
1 |
点心:餐包、开胃菜、蛋挞、凉拌菜 |
8 |
饮料 |
/ |
1 |
咖啡、汽水、果汁;夏天提供凉茶、糖水、润喉茶 |
9 |
主食 |
/ |
1 |
米饭:东北珍珠米或丝苗香米,米质良好、色泽纯正,不糊、不夹生,软硬适当。 其他:白粥、炒牛河、粗粮 |
4)晚餐菜品要求
晚餐提供套餐,周一、周三为西餐套餐,周二、周四、周五套餐(标准为1主荤+1串荤+1青菜+米饭)。
3.配送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
2)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3)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水果均为除外包装后(如:泡沫箱装、纸箱装等),经过粗加工,如剔除烂叶,黄叶,部分削皮等,大小均匀、长短匀称、品相品质较好的品种,每日所配送蔬菜必须具有农残检测报告。
冻品表面无污渍血丝、无残毛、残骨和伤痕,无异味,品质品相较好的品种,必须附有同批次检验合格证,产品包装外观完整而且标注信息(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清晰完整。
干货类,含所送鲜米粉、河粉为送货当日出厂,并提供检验报告;豆制品须提供“深圳市大豆制品商会豆制品供货单” ,豆制品表面完整无残缺,大小均匀。包装好的产品,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
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所送鱼类均为鳞片完整有粘液,眼睛饱满、明亮,游动灵活,大小均匀品相较好的品种,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后负责宰杀;虾、蟹等其它水产品须鲜活,来源于正规水产市场。
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必需为非转基因产品;
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
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4)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5)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合同价的1%;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依法解除合同。
6)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合同价的1%。
7)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依法解除合同。
8)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
9)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10)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各类各批次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11)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12)责任方面: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采购单位根据服务单位上一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同此。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合同。
2、项目报价:
报价要求: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同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3、付款方式: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按月包定,每月20日为上月食堂运营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凭承包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4、售后服务要求:采购方每学期组织老师及员工代表进行满意度考评,满意度不能低于80%,否则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进行相应处罚。
5、违约责任:
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承担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并可要求投标人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三章 投标文件初审
本章是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标和废标情形的摘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标和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和废标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
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和标记。
3、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招标项目完成期或服务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
8、任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如有带★号条款)。
9、将一个项目包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违规行为:如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采购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是否评标定标分离:?不适用评定分离/□评定分离(定标方法:自定法)
3、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
4、评标规则: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中的各项评审因素,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算术平均值后确定其评审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排名结果按投标人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评审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则按技术服务优劣顺序排列(即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5、推荐中标候选人:
?非评定分离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 评定分离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排名前三的投标人(无排序)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一、价格标 |
20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 = Z/Sn ×20 当价格分<0时,取0。 其中: Z ----评标基准价,即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Sn ---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 注:对于符合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投标,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按公式计算评分 |
|||
二、技术标 |
52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实施方案 |
8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完整,时间、质量、模式的控制和管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高,得8分; (2)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完整,时间、质量、模式的控制和管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可行性较高,得5分; (3)项目实施方案有轻微缺陷,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可行性一般,得3分; (4)项目实施方案差或方案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要求,可行性差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
8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给出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工作进度与阶段性成果; (2)详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 (3)详细列出项目质量标准、质量保障及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 以上3项都满足,方案完整度高的,得8分;满足以上3项要求,但方案完整度一般的,得5分;未完全响应以上3项要求,方案成熟度不够高的,得3分。未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3 |
管理制度 |
5 |
评审标准:投标人能够提供配餐经营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各项工作操作规范及流程、人员考(勤)核与奖惩规定、投诉处理措施等,在上述制度内容基础上,管理制度合理性强得5分,管理制度合理性较强得4分,管理制度合理性一般得3分,管理制度合理性较差得2分,其他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4 |
应急响应方案 |
9 |
评审标准:投标人能够根据自身经营经验并结合工作用餐配送实际分析、预估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并能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应处理措施的,在上述方案内容基础上,方案合理性强得9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得6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得1分,其他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5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 |
14 |
1.评审标准: 拟派团队人员: ①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②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三级或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 ③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帮厨三级或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以上三项累计最高得14分。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出具的相关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6 |
项目经理(即食堂经理,仅限1人) |
8 |
1.评审标准:拟派项目经理: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具有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证书; ③具有高级食品检验师证书; ④具有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 ⑤具有省级或以人力资源保障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技师)证书; ⑥具有省级或以人力资源保障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 ⑦具有厨政管理师证书; ⑧具有“中国烹饪大师”或“中国服务大师”荣誉证书 符合以上8项的得8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出具的相关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三、商务标 |
28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企业荣誉 |
10 |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餐饮技能大赛团体金奖的,得5分; 2.具有中国质量管理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证书的,得5分; 以上最高累计得10分。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或奖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5 |
1.评审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续签不重复计算。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4 |
服务网点 |
3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在深圳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在深圳市外广东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在广东省外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1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房产须为投标人所有)或租赁合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签订,且本项目服务期限在合同期限内(租赁合同期限未完全覆盖服务期限的须提供续签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
5 |
诚信评审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诚信管理中受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5分。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如实提供《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
专家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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