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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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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采购需求-发布版.pdf

项目概况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京航2号楼A-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WY-2020-142

项目名称: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第一年末,学校将对受委托方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通过后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如考核不通过,学校有权终止委托经营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京航2号楼A-501

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须是本单位职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地址:海口市长滨六路西一街7号

联系方式:伍先生 0898-6870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万有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京航2号楼A-501

联系方式:吴先生 188769191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8876919144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是为一所综合性的学校,学校用地面积为 51320平方米,总建 筑面积 48758平方米,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学校。学校食堂已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给予 建造;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为了做好食堂的餐饮服务工 作,现将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委托管理进行招标。 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办好学校食堂,更好地为师生 服务,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饮[2015]46号,以下简称 46 号文)精神,经学校研究 拟将食堂委托给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管理。 项目名称: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食堂(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一街 7号)。 食堂面积:约为 1600㎡。 用餐人数:学生及教工共计约 1000~2000人。 就餐时间:学生用餐:周一至周五午餐,教师用餐:周一至周五三餐(早、中、 晚餐),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出现特殊情况,以学校具体安排为准)。 预算金额:0元。 2、委托管理食堂托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第一年末,学校将对受委托方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 通过后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如考核不通过,学校有权终止委托经营合同。 3、委托管理食堂的管理要求 3.1 学校为受委托方提供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各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 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但托管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燃气费均由受委托方自行负责。 3.2 食堂要保证开餐时的分餐窗口充足,不得收取现金(如有停电等特殊情况除 外,但需经学校同意方可实施)。 3.3 受委托方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开餐,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3.4 受委托方应按 46号文规定: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厨 师和点心师: (1)食堂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饮食经营管理经验(提供投标人出具的证明 书,格式自拟);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在省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中考核合格,并持有企业法人或校长 颁发的聘用证书(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证书及聘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至少配备三级(或以上)厨师 4人(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至少配备三级(或以上)点心师 3人(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5)拟派经营团队所有人员必须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提供拟 派经营团队所有人员健康证)。 3.5 受委托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 保证餐食准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3.6 为确保受委托方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 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供货商资质必须符合 46 号文 件附件 3规定,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3.7 学校定期对受委托方的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 核评价。 3.8 受委托方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市场监督 管理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 器材涉及费用自理。 3.9 受委托方需承诺签订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风险保证金 20万元(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托管方式 合同制委托管理,受委托方独立管理,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受委托方自 行聘请及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托管。托管 方与学校(采购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 5、餐饮服务标准 每餐进行食品留样,每日打扫辖区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对餐具消毒,每日对食品 原材料进行农残检测,每周更新的菜谱,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6、服务管理目标 6.1 食品安全事故为 0。 6.2 服务有效投诉处理率 100%,有效投诉低于 1%。 7、其他事项 7.1 采购人提供餐饮项目所需房屋(包括餐厅、工作间、办公室、仓库、值班室 及其它运营辅助用房),并提供全部厨具、餐具设备和其它配套设施(留样冰箱、农药 检测设备及消防器材等)。 7.2 食堂大修项目和新增固定资产(餐桌、厨房设备等设施、设备的增添、更新、 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提交预算,报采购人审批并承担。 8、 服务承诺 8.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餐饮管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8.2 有完备的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8.3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 8.4 所有服务人员为受委托方派入人员,其劳动合同签订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受 委托方承担,受委托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8.5 协助甲方做好所需要的各项事务。 9、 承担风险 9.1 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人身伤害均由受委托方负责处理 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9.2 受委托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受委托方负责调解与 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9.3 受委托方在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的,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 亡的,均由受委托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4 采购人认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恶意竞标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 范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2、委托管理食堂托管期限: 3、委托管理食堂的管理要求 4、托管方式 5、餐饮服务标准 6、服务管理目标 7、其他事项 8、 服务承诺 9、 承担风险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