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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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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GPCGD202146FG127J)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且从本公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2-146079-0053

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6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2、标的数量:三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江海区人民法院大楼的物业管理。

(2)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限内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2.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

(1)物业名称: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2)使用单位:江海区人民法院

(3)座落位置:江门市东海路237号

(4)机关大院占地面积约15351平方米,

(5)费用预算:人民币388万元/年,三年合同总预算为人民币1164万元(后面2年的费用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预算为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77号

联系方式:0750-3550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岳健

电话:020-6279164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7日

FG2008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02146FG127J .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2020年 12月 7日 1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站 , 在 供 应 商 报 名 系 统 (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报名。 二、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分 钟内。 三、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 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 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 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 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 原件。 五、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获取了采购文件而 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日前,按 《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 与配合,谨此致谢。 六、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 的格式提交。 七、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 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及其他对 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2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 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02146FG127J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388 万元/年,三年共 1164 万元;2020 年资金已落实,其余年份后的 采购预算最终以财政部门的批复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江海区人民法院大楼的物业管理。 (2)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限内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2.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 (1)物业名称: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2)使用单位:江海区人民法院 (3)座落位置:江门市东海路 237 号 (4)机关大院占地面积约 15351平方米, (5)费用预算:人民币 388 万元/年,三年合同总预算为人民币 1164 万元(后面 2 年 的费用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预算为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 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 4 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 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 活 动 期 间 。( 以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于 报 价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 12月 7日起至 2020年 12月 14日期间到广 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 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 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 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月 29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301室 九、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日 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3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7.5127 万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 的相关条款。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潘工 采购人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20-62791640 电话:0750-350571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810 联系地址:广东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 237 号江 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5 邮编:510030 邮编:529000 网址:http://gpcgd.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12月 7日 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 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江海区人民法院大楼的物业管理。 2、中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限内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二、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2、使用单位:江海区人民法院 3、座落位置:江门市东海路 237号 4、机关大院占地面积约 15351平方米, 5、费用预算:人民币 388万元/年,三年合同总预算为人民币 1164万元(后面 2年的费用以 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预算为准)。 (二)物业管理及服务要求(总体要求) 1、江海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等方面对物业管理服务 要求较高,江海区人民法院后勤主管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 理。 2、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 标供应商在实施前要报采购人主管部门,采购人主管部门有审核权和建议权。 3、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主管部门对中标供应商派驻的管理服务人 员有直接指挥权。 4、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 上岗资格证。 5、★严格执行广东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及江门市政府有关职工劳动保障规定, 为所有录用人员依法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投标时提供承诺, 格式自拟) 6、物业服务人员要有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工卡标志,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标准。 相关岗位员工需经严格培训,特殊岗位 员工需持合格资格证上岗,中标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各项保密制度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7、中标供应商不得整体分包本项目,对于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规定或经营范围未涉及的维 护保养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无法独立完成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承担。 8、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中标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具有智能化管理应用软件,物业综合 7 调度、设施设备监测、互联网报警管理功能的智能化管理应用软件,并全力推行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9、信息安全与信息保密:采购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工作上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基于本 项目采购服务范围包含了会务、室内保洁、邮件收发等服务内容,为严防发生泄密事件,中 标供应商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信息安全及信息保密管理等措施,并具有相关行之有效的管 理体系。 10、中标供应商对于饭堂的管理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1、廉洁承诺:中标供应商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并作出廉洁承诺。中标供 应商需在廉洁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12、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中标供应商在属地需具有一定的管理资源优势,同时需书面向采购人承诺其具有在突发事 件、急修、防灾抢险项目事发 30 分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或增派不少于 30人到达现场、增加 完成维修工作的能力,并在于单次事件之后详细记录在案、形成报告、建立预警、归档管理。 (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中标供应商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符合政府安监部门的 要求,取得市级或以上政府安监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3、中标人在本次疫情期间或类似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就公共服务物业管理工作要有丰富的 经验,并得到政府机关或中标供应商所属业主的认可。 14、中标供应商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后勤保障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物 业管理合理化建议,确保机关大院及办公、审判大厅整洁、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和秩序,提 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之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工程设 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服务、前 台会务服务、餐饮及接待服务。整体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要负责物业区域内 24小时安全管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岗位安全值班、 来访登记及安全检查、安全巡逻、停车场管理服务、消防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报刊邮件收 发、施工装修安全监管等工作。 2、中标供应商要负责本院机关大楼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及室内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日常一般性维修,并协助采购人做好相关设备设施专业外包单位服务的监管工作。 3、中标供应商要负责物业区域内所有的公共场所、共用部位的循环保洁工作。 4、中标供应商要负责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绿化、花木的日常养护服务,以及节假日和重大活 动期间协助摆放花卉、现场布置等。 5、中标供应商要负责本院机关大楼区域重点楼层前台接待,会议保障服务等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会场布置、座位和会议用品摆放、会议茶水、会议资料服务等工作。 8 6、中标供应商要负责本院机关大楼干部职工工作日的早、中、晚三餐工作餐以及例外公务 接待保障服务等工作。 7、中标供应商要负责为采购人业务审判部门提供相应的综合业务辅助性保障服务工作。 8、协助采购人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消防档案、设备维护合同、验收证明与施工装 修竣工验收资料等工作。 (四)物业管理具体要求 1、安全保卫管理服务 项目经理需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技师二级(或以上)证书。具备相应的安全 技术防范能力、安全风险评估能力、保安项目管理能力、保安应急处置能力,能够胜任日常 对安保人员的培训工作。针对保安项目规划、保安项目实施,突发事件处置准备、突发事件 处置实施等具备丰富的经验,对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总体负责。 (1)负责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维护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制定完 善的安全保卫应急方案。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严格执行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中标供 应商派驻具备一定法律常识和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安保管理人员,协助处理各类上访、闹访 等事件,以确保整个机关大院及办公、审判大楼的安全有序环境。 (3)由采购人主管部门与中标供应商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目标是 确保万无一失。 (4)对一般外来访客、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 (5)办公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 (6)重要出入口 24小时值班,整个大院做到 24 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确保无重大火 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 (7) 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采购人主管部门,防止事态 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8) 安保人员日常运作所需之通讯器材及防暴警械等装备由采购人提供。 (9) 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惜采购人财产,有损坏者,应照价赔偿;不得擅 自使用采购人的各类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带采购人的物资外出。 (10) 负责报纸、信件的接收、派发、登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a/负责采购人所订的报纸、刊物的签收和分发;采购人来信的签收和分发; b/报刊、信件的收发要及时、准确,无错发漏发; c/收发的各类重要信件、刊物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签收; d/ 做好信件刊物的管理工作,做到无信件丢失,无私拆信件邮票。 2、 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服务 (1)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 9 (2)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行驶、停放识别标记清晰,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存放地下 车库或指定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3)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 (4)大院内车辆行驶有序,一律不准按鸣喇叭。 (5)对物业辖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及交通设施损坏应及时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并报告协助 采购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3、消防管理服务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定,设 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监 控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机消防栓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 作方法。 (2)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监护动火和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 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3)做好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每年组织大楼综合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两次(含两次)。 (4)中标人应按消防管理规范要求,安排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的人 员,在消防控制指挥中心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按要求上报消防工作情况。 4、清洁卫生管理服务 (1)范围包括机关大院建筑物内所有公共区域、审判大厅、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图 书室、干警活动中心、党建中心的清洁,大堂、台阶、广场、球场、周边围墙、停车场、道 路、楼层公共卫生间、电梯、走火梯及各出入口、天面、检务大厅的室内外保洁工作,以及 大楼公共区域的化粪池清理工作,并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收集点。 (2)由采购人主管部门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房屋立面、公共楼梯、大院内广场、停车场、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4)中标供应商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 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5)中标供应商负责大楼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负责公共场所地面日常保养。 (7)中标供应商在清洁卫生工作中消耗的物料、工具等费用自负,客用品由采购人负责提 供。 5、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1)范围包括机关大院公共绿化区域中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以及院重点楼层、会议室等 公共区域内的绿化租摆工作,定期进行淋水、除草、施肥、修剪以及病虫害防治(不含大规 10 模高位修剪以及绿植采购和补种)。 (2)由采购人主管部门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及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确保室内绿化植物正常生长,室内公共区域的盆栽荫生植物无枯枝黄叶。 (4)中标供应商对养护的园林绿地、花草树木要派人巡视,防止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 象发生。 6、物业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服务 (1)中标供应商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基数人员对物业各项设施、 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2)负责物业区域内的电梯、联体空调、消防、红外线报警、配电房(高低压电柜)、直饮 水、智能停车场、厨房设备系统的专业维护保养以及油烟管道清理工作(不含上述设备设施 的维修费)。中标供应商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与专业公司的协调工作,明确分工及职责。 (3)中标供应商对以上承包保养的项目需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 在日常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管理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并巡查,及时发 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专业公司维修、保养,按时通知并督促专业公司提供优质的 服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对消防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人员要做到人人懂消防知识,人人会基本操作,杜绝火灾 事故。要做好巡查工作,制止破坏消防设施现象发生。 (5)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应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 较大型的保修和维修,及时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处理。 7、综合管理员及会务服务 (1)服务内容包括领导楼层的来访接待、报刊信件收发服务等。 (2)负责会场桌椅摆放布置、茶水供应、协助采购方做好迎宾签到,坐席安排,标牌摆放、 会标悬挂,会中的保障、会前会后清洁等。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会议不同规模、性质和与会人员不同,制定会务服务方案,协 助采购人合理分配安排会议地点。 (4)要求工作人员仪态端庄,举止大方,服务热情,语言文明。 (5)重要场所、重要会议活动,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保密法规,做到不该听的坚决不听, 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看的文件资料坚决不看。 (6)按采购人的值班制度要求,保障重要楼层公务和勤务。 8、饭堂管理服务 (1)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美味、可口、新鲜的健康餐饮,提供中式餐、面点、快餐、 饮料等丰富多彩餐饮服务,多种选择,丰俭由人。 (2)饭堂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招聘和培训后才能上岗,所有人员均需有健康证,并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制定严格的食堂餐厅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11 (3)饭堂所需要的食品、油料、调味品等物料,每天下班前将购买清单报采购人,由采购 人负责购买。 (4)采购人负责饭堂产生的燃料、水电、器具以及卫生清洗消耗品等一切费用。 (5)中标供应商负责职工饭堂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保用品。 (6)饭堂管理中所涉及的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支付。 (7)如遇临时停水、停电时,需有应急处理方案,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确保供餐正 常。 9、其他服务 (1)服务范围:各大楼内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审判大厅、饭堂等桌椅、办公设备 及其他零散小件物品等的搬迁、搬运、清理、摆放。 (2)服务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确保搬运物品完好无损,摆放安装符 合要求,搬运完后,做好搬出、搬入空间的卫生清洁工作。 (3)其他服务相关的事项。 (五)人员配置及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设立完整的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需不少于 51 人。 序号 项目配置 人数 要求 1 管理人员 2人 1、项目经理 1 人,男女不限,要求:(1)具有由人社部门 颁发的高级职称。(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技师 二级(或以上)证书。统筹项目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尤其需 关注项目的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等方面。对安保、设备 运行保养、保洁、绿化、客服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 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熟悉各类应急 预案处置操作流程,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2、综合管理员 1人,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5年以上同类政 府机关物业服务工作经验。 3、以上人员男、女不限,年龄要求 23周岁以上、50周年以 下,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 4、提供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供 2020 年 6-11 月由投标公司 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前台及会务 员 3人 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女性,身高 1.60 米以上,年龄 在 20-35 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流利使用粤语及 普通话。 12 3 安保人员 23人 1、男性安保人员年龄在 55 岁以下,身高 1.65 米以上,身 体健康,品貌端正,熟悉安全保卫基本业务,熟练使用消防 防暴器材; 2、安保主管不少于 1人,要求:具有由人社部 门颁发的《保安员》技师二级(或以上)证书,消防设施操 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为退伍军人。 3、提供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 2020 年 6-11 月由投标公 司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工程人员 3人 1、男性,需持有相关专业工作证,熟悉水、电、弱电、消 防系统、视听系统、电梯以及空调的日常运行、保养、维护、 维修和申报等工作;2、要求工程主管不少于 1 人,具有中 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3、提供证书复印件, 还需提供 2020年 6-11月由投标公司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 5 清洁人员 9人 女性,年龄 50 周岁以下,身高 1.55M 以上,身体健康,责 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熟悉地毯、木质地板、石材等保洁工 作。 6 绿化人员 1人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敬 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要求熟知绿化、花木基本属性, 从事绿化养护工作不少于 2年。 7 饭堂人员 9人 1、大厨 1人,副厨 2人,面点师 1人,厨工 5人;2、要求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敬 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3、其中大厨、副厨、面点师 从事机关饭堂工作不少于 3年。 8 驾驶员 1人 1、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持中华人民共和 国机动车驾驶证 C牌以上(含 C牌),并驾龄不少于 5年;3、 熟悉珠三角地区行车线路。 合计 51人 备注 1、江门地区员工和个别确实优秀的员工年龄可以酌情放宽 1-3 岁, 具体放宽幅度由采购人方予以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本项目原 合同临时工。 2、以上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并出具当地卫生部门的相应证明材料。 3、以上所有人员需无犯罪、劳改、拘留、吸毒等记录,无参与法轮 13 功、恐怖组织等危害社会活动的记录。 4、列出人员需附其学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在本公司服务的外 部证明,如: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 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2、采购人免费提供一间管理用房给中标供应商使用,中标供应商要列明管理用房分配方案 并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批。 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在服务合同期限内,物业公司所有人员的意外伤亡事故,由中标供 应商自负。 三、物业管理标准和质量指标 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认真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的各项约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达到以下重点事项的管理标准和服务要 求: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当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交通及重大火灾 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盗窃、纵火、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案)件、外事纠纷、 泄密等事(案)件。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机电设备无操作管理、使用责任事故发生。由中标供应商分 包的项目及物业管理区域内二次装修工程无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需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高效、保质、保量完成。 (四)除因基建质量、设备质量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 100%;零星维修、急修(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 100%(网络等专业设施除外)。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排水管、明暗沟、停车场、广场、 道路完好率 100%。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动态保洁,卫生清洁保洁率 99%。 (七)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在 95%以上;业主投诉处理率 100% 。 (八)中标供应商一切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需以服从于采购人的工作需要为前提,以方便 采购人为原则。维修保养等工作通常情况下尽可能在采购人工作时间以外进行。 四、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采购人通过物业服务考评制度对服务工作进行管理。除按回访制度监督服务工作外,采 购人依据采购需求对中标供应商服务工作进行即时考评、月考评、季度考评以及年度综合考 评。考评不达标采购人可视情况扣罚中标供应商的管理酬金,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 单方面终止合同: (一)即时考评:对中标供应商的物业服务情况随时随地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采购人提出口头警告,中标供应商应立即整改。 (二)月考评:对即时考评情况进行月度累加,并视中标供应商整改情况评定月度物业服务服 14 务是否达标;对于不达标的由采购人在月末发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整改限期为 10 日,中标 供应商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预定效果的,以下情况视为当月物业服务考评不达标,采购 人可扣除中标供应商当月酬金的 10%: 1、一个月内发生三次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约行为; 2、因服务工作问题被采购人口头警告累计达到五次以上。 3、消防管理过程中被消防行政机构等有关单位通报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三)季度考评:对月度考评情况进行季度累加,并视中标供应商整改情况评定季度物业服务 服务是否达标;以下二种情况单独或同时出现,季末采购人发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整改限期 为 10 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预定效果的,视为当季物业服务服务考评不达 标,采购人可扣除中标供应商当月酬金的 30%: 1、中标供应商在一个季度内连续两个月物业服务服务考评不达标的; 2、因服务工作问题收到采购人 3次以上书面整改通知的。 (四)年度综合考评:对季度考评情况进行年度累加, 并视中标供应商整改情况评定年度物 业服务服务是否达标;以下两种情况单独或同时出现,视为当年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不达标,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度内两个季度物业服务服务考评不达标; 2、年度内采购人就物业服务工作影响较大的同一个问题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限期整改通 知 3次以上(每次整改限期为 10日),中标供应商均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预定效果的。 五、物业服务费约定及支付方式 (一)中标供应商在进场时和合同期间根据采购需求和工作需要雇(聘)用服务工作人员的开 支和采购自用设备、用具、用品所需费用,是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内容,也是中标价格,即 由采购人按月定额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物业服务费。该费用包括具体内容如下: 1、聘用服务工作人员费用: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工资、依法缴交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福利费。 2、物业服务工作所需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费用。 3、物业人员服装及劳保用品费用。 4、约定服务内容工作过程中所需小型工具的折旧费。 5、保洁工作中所需要的物料费(不含客用品及其它易耗品)。 6、化粪池清理、厨房油烟管道清理以及固定绿化租摆费用。 7、消防、电梯、红外线报警、联体空调、高低压、直饮水、智能停车场以及厨房设备的专 业维护保养费用。 8、中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的税费。 9、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服务酬金。 (二)除上述定额费用外,其它非定额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备设施维 15 修过程中的材料费、约定之外的专业设备设施维修维保费用、专项服务外包承包费用、高位 修剪及补种费用、客用品易耗品、饭堂所用食材、用具、用品及其它易耗品、采购人设施设 备所产生电费、水费、燃气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的办公室场所的水费、照明 用电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应由采购人所缴纳的其它费用应由采购人 负担。 (四)物业管理期限及管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1、物业管理期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三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包干制,服务期限内双方 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2、管理服务费支付办法:签订合同后先付 30%合同费用,剩余合同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 每季度第三个月 15 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当季度服务费。中标供应 商在每季度第三个月 5日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 的 10 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按季度 支付,具体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 3、其它事项:在服务期内,如采购人需要增加服务人员岗位时,按照相应的岗位中标供应 商的中标单价进行核算。 16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投标费用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 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 二、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三、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供应商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文本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2.1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 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 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 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 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2.2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 为无异议。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 投标的语言 1.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编制 17 2.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 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 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 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 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 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 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 投标报价及计量 3.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 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 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 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 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保证金缴纳账户 :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 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8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 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 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 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 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供应商填写银 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 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18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 保证金。不按以下规程提交保证金的,我中心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响应)截止 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 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 3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 政府采购中心 8 楼 807 房,电话 020-62791839)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 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账 户,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报价截止日。 3)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 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8 楼 807 房,电话 020-62791839)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 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保证 金账户。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报价截止前 3个工作日。 (2)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1)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天。 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格式; ②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天。 4.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 额退还。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柒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 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 19 在投标文件中。 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 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 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 并独立封装。 6.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6.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 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 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七、 询问、质疑、投诉 1. 询问 1.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 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0 2. 质疑 2.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 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 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 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 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 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 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20-62791628;传真:020-62791628;邮箱:gpcgdzgke@gd.gov.cn (推荐 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号之一 809室;邮编:510030 3. 投诉 3.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 构投诉。 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广州市北京路 376号北裙楼 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 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 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 21 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将 会记录各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公开和备案时间,作为通报的依据。 2. 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 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 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 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九、 保密和披露 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 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 露。 3. 在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 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 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 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 适用法律 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 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2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 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 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 评标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 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 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23 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 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 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 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4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 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 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55.0 分 35.0 分 10.0 分 3.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3.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3.4 价格评审 3.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 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 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 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对投标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3.4.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 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24 3)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 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3.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 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3.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 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 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 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 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 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3.4.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 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4.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 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发布中标结果 5.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5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www.gdgpo.gov.cn) ,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http://gpcgd.gd.gov.cn)。 5.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 标通知书》。 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 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资格性审查 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 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27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 项目 要求 符合 性审 查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3.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 4.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 要求签署、盖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6.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7.“★”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9.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10.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天。 11.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 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序 号 评审项目 评分范围 分值 1 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思 路 整体思路清晰,具备较高可行性、合理性、完善 性、针对性,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8分; 整体思路较清晰,具备一般可行性、合理性、完 善性、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 整体思路凌乱,可行性、合理性、完善性、针对 性较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2分。 无提供得 0分 8 2 机构设立、运作流程 及管理方式 机构设置合理、运作流畅、管理方式科学,满足 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8分; 机构设置基本合理、运作比较流畅、管理方式比 较科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 ; 机构设置不合理、运作不流畅、管理方式不科学, 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2分。 无提供得 0分。 8 3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各岗位职责明确,能提供详细、清晰、合理的工 作程序,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满足且优 于采购需求,得 8分; 各岗位职责基本明确,只提供大体的工作程序, 流程笼统,物业管理制度完善性一般,完全满足 采购需求,得 4分; 各岗位职责模糊,有提供大体的项目运作程序, 但流程复杂冗余,物业管理制度简单,不能完全 满足采购需求,得 2分。 无提供得 0分。 8 4 人员管理及培训计划 方案合理详细,内容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满足且 优于采购需求,得 7分; 方案较为合理详细,内容较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3分; 方案不合理、不够详细, 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得 1分。 无提供得 0分。 7 5 项目经理(1人)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由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得 3分; 2、具有由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技师二级(或 以上)证书,得 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供 2020年 6月-11月由 投标公司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或 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6 6 其他管理人员(项 目经理除外) 拟派工程主管(1人): 1、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供 2020年 6月-11月由 投标公司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或 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3 拟派保安主管(1人): 1、具有由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技师二级(或 以上)证书得 1分; 2、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得 1分; 3、为退伍军人得 1分; 提供证书复件,还需提供 2020年 6月-11月由投 3 29 标公司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或提 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可操作性强,满足且优于用 户需求,得 8分,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可操作性较强,完全满足采购 需求,得 4分;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 求,得 1分。 没有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8 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表》,得 4分,以备案登记表扫描件为准,不提供 不得分。 4 合计 55 30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序 号 评审项目 评分范围 分值 1 投标人业 绩 2017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得的国家机关委托的物业 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得 1分,最高得 10分,不提供的 不得分。 注:投标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合同内容页,双方盖章页) 复印件。 10 2 客户评价 上述有效业绩中,获得项目用户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 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份得 0.5 分,最高 5 分。提供 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5 3 疫情处理 经验 上述有效业绩中获得本次疫情期间或类似公共卫生事件中就公共 服务物业管理工作受到业主肯定;每份得 1 分。同一项目按一份 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本项最高得 5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表扬信复印件) 5 4 管理体系 认证 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 期内得 3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 效期内得 3分; 3、具有物业服务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 3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体系证书的信 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注:提供上述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http://www.cnca.gov.cn)”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 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在有效期的官网截图打印件 9 5 组织保障 能力 1、投标人成立工会组织的得 3分,无不得分(提供工会法人资格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的得 3分,无不得分。 (提供上级党组织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 6 合计 35 31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编号:GPCGD202146FG127J)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及属下法庭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自愿、 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将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及属下法庭物业管理项 目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见用户需求书; 第三条:委托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及室内的日常一般性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供水管道、落 水管、排污管、公用及办公照明、电梯、分体空调、消防水泵、生活水泵、高压变压器、高 压开关控制柜、电容器柜、低压开关柜、高压线路双回路、柴油发电机组、生活供水变频泵、 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外大门伸缩拉闸、污水处理装置、及其他设施(指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 等。 第六条:监督和管理专业公司对分体空调、电梯、消防设施设备、高压配电的定期保养 及维修。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食堂管理,包括公共场所、食堂、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合同、验收证明与竣工验收资料等图纸、资 料。 第十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查巡、门岗值勤、值班室来访登记、验证、报 刊、信件收转、办公主楼定时巡查、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一条:委托管理合同期为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3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审批管理方案; 2、审批设备维护保养、易耗品购买的费用预算; 3、审阅半年和全年度管理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 方式处理: (1)保修期内:负责联系,并督促承建商返修; (2)保修期外:乙方向甲方提出设施、设备、房屋的维修报告,甲方视维修项目的大 小进行招标或交由乙方负责; 5、因物业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管理用房、通讯设施; 6、协调、处理与水文局各庭处室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的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制定各办公大楼管理制度及大楼消防管理制度等,并支持乙方为此而开展的管理工 作; 9、监督、指导乙方的管理行为并用时纠正的权利; 10、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日常工作中必要的专用工具、器材; 11、协调日常管理中有关的内外关系,对乙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甲方应采取积极 态度予以处理; 12、乙方在物业托管期内,按年度计算,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质量要求,甲 方可相应扣减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13、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或某个分项内容有三次以上 投诉,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再续签余下期限的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协助甲方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定期维修养护计划和 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甲方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甲方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 监督;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34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 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的责任,如属于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 方应负责任; 8、保护各办公大楼内人向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各办公大楼的正常办公秩序; 9、执行各办公大楼管理制度及各大楼消防管理制度,并有权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给 予纠正或制止; 10、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11、协助甲方完善各大楼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12、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抢、防骗、防泄密、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13、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甲方报告; 14、甲方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乙方应作出有根据的解释; 15、因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可向甲方申请查阅,如需复印,应向甲方 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复印; 16、乙方因维修、保养所需有关物品,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经审查后给予配备; 1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其使用的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 料及属于甲方的办公用品和工具。 18、乙方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需由甲方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如乙方需要更换项目 管理人员必需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率 95%以上; 2、设备运行:运行正常,重大设备完好率 95%以上; 3、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完成率 100%; 4、公共环境:合格率 90%以上; 5、急修:及时率 100%;小修:合格率 95%以上; 6、保安:治安、刑事案件及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 7、交通秩序:车辆出入登记、管理有序、无交通事故发生; 8、甲方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9、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内容。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5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服务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 付当季的服务费。中标人在每季度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 标人发票的 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 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考虑到新旧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设定一个交割日,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新旧物业 管理公司商定,交割日前的物管费,由采购人按原物管费的标准,折算成实际管理的 天数支付给原物业管理公司(计算公式: 万/年度/90 天×实际管理天数),交割日 后的物管费,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 第十六条:甲方房屋自用及公用部位、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养护由乙方负责,维 修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公共绿地的养护由乙方负责,改造、 更新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在一定期限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而未有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扣罚当月支给乙方的管理酬 金,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 甲方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甲方拖延时间批准,而无法 及时实施,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影响各大楼正常运行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失,或者造成泄密、管 理制度外流,或者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等,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管理费 总额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接管后 1个月内不能正常运作,属于乙方责任的,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6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收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合同条款需要变更,应与 乙方协商,并就变更事宜与乙方签订协议。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 的文字经双方确认后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 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 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 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报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 进行调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天前向 对方提出书意见。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3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 自查表 ............................................................ 39 2. 报价表 ............................................................ 42 3. 投标函 ............................................................ 44 4. 资格证明文件 ...................................................... 46 5. 财务报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 51 7.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 52 8. 实施计划 .......................................................... 53 9.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 42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38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02146FG127J (子包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9 1.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 容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审 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符合性审 查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 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 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40 1.1.1 “★”条款自查表 序号 “★”条款要求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投标文件() 页 2 见投标文件() 页 3 见投标文件() 页 4 见投标文件() 页 5 见投标文件() 页 6 见投标文件() 页 7 见投标文件() 页 8 见投标文件() 页 9 见投标文件() 页 …… 见投标文件() 页 注:1.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41 1.2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自评得分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投标文件()页 2 见投标文件()页 3 见投标文件()页 4 见投标文件()页 5 见投标文件()页 6 见投标文件()页 7 见投标文件()页 8 见投标文件()页 9 见投标文件()页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 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1.3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自评得分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投标文件()页 2 见投标文件()页 3 见投标文件()页 4 见投标文件()页 5 见投标文件()页 6 见投标文件()页 7 见投标文件()页 8 见投标文件()页 9 见投标文件()页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 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42 2. 报价表 2.1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02146FG127J 子包号: 分项 金额(元) 每年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三年合计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2.总报价中必须包含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 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 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2.2 投标明细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02146FG127J 子包号: 一、服务详列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备注 合 计 数量合计: 报价合计: 元 二、其他费用详列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说明 合 计 数量合计: 报价合计: 元 三、总报价: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 表为准) 注:1) 以上内容必须《报价一览表》一致。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 括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3.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 编号为: GPCGD202146FG127J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的全 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 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 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 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 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 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 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 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 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 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5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4. 资格证明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 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 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营 范 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7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 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 职 务 , 有 效 证 件 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 理人,就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202146FG127J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8 4.4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4.1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2 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4.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单 位 备注 1 2 3 … 4.5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 2.…… 3.…… 4.6 名称变更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 明文件。 4.7 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提交本函,《声明函》须明确企业类 型)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49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在以下十六个行业中,根据投标人自身经营范围选择填写“投标人所属行业”,如未 按规定填写或未根据投标人自身经营范围填写,本声明函将被认定为无效声明。 (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 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 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50 4.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51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实施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52 6.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序号 条款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7. 实施计划 7.1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 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 不全。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7.1.1 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7.1.2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7.1.3 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7.1.4 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7.1.5 培训计划 7.1.6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7.2 项目人员安排 7.2.1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 务 曾主持/参与的 同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 技术人员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7.2.2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本项目拟安排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 54 7.3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质保期 7.4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 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 无效。 7.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如有,请扼要叙述) 55 8.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 8.1 《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8.2 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8.3 《投标保函》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 形式)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56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保函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保函作为 (投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响 应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02146FG127J 的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 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 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整 [ 保 证 金 金 额 ] ( ( 小 写 ) ¥ 元 ) :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 2. 投标供应商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 本保函。如果贵方和投标供应商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 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 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57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 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 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 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58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9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60 3:投诉书格式 投 诉 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61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见用户需求书; 第三条:委托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及室内的日常一般性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供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公用及办公照明、电梯、分体空调、消防水泵、生活水泵、高压变压器、高压开关控制柜、电容器柜、低压开关柜、高压线路双回路、柴油发电机组、生活供水变频泵、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外大门伸缩拉闸、污水处理装置、及其他设施(指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等。 第六条:监督和管理专业公司对分体空调、电梯、消防设施设备、高压配电的定期保养及维修。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食堂管理,包括公共场所、食堂、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合同、验收证明与竣工验收资料等图纸、资料。 第十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查巡、门岗值勤、值班室来访登记、验证、报刊、信件收转、办公主楼定时巡查、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一条:委托管理合同期为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而未有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扣罚当月支给乙方的管理酬金,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甲方拖延时间批准,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影响各大楼正常运行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失,或者造成泄密、管理制度外流,或者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等,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管理费总额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接管后1个月内不能正常运作,属于乙方责任的,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收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合同条款需要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并就变更事宜与乙方签订协议。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经双方确认后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报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进行调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技术评审自查表 1.3商务评审自查表 报价表 2.1 报价一览表 2.2 投标明细报价表 投标函 资格证明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4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5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4.6 名称变更 4.7 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提交本函,《声明函》须明确企业类型)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实施计划 7.1 服务方案 7.2 项目人员安排 7.3 履约进度计划表 7.4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7.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8.1 《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8.2 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8.3 《投标保函》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形式)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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