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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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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gp-2020-C-178)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agp-2020-C-17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gp-2020-C-178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24.242万元
最高限价:524.24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24.242 524.242 餐饮服务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应急餐供应及食材采购等,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交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到 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方式:投标人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与天山南路交口万新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22-24375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博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联系方式:022-2832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2-28328268-8003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博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项目需求书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背景 万新街道办事处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与天山南路交口,单位内每日(周一至周五, 周六日休息, 每月 22天需就餐)就餐人数 370 人(其中街道办事处食堂 250 人,综合执 法大队食堂 120 人),现向社会购买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完成 1年的食堂服务工作,负责单位内人员早、午餐供应、应急餐供应及食材的采购,每人餐标 25元/天。 (二)具体项目要求 1.食谱要求 餐次 餐品种类 其他 早餐 早餐品种包含但不限于:凉拌菜 2 种/ 天;温拌菜 2种/天;酱制品 2种/天; 蛋类 2种/天;小吃 2种/天;杂粮 2种 /天;面食类 4种/天;稀食类 4种/天; 风味小吃 2种/天;咸菜类 4种/每天; 符合当地人的就餐口味, 品种多样, 保证用餐合理营养健康。 1. 每逢国家法定节日和风俗节日, 根据各节日的风俗习惯调整菜单, 并供应应季食品。 2. 以本地家常风味为主,川湘鲁粤 等其他地方风味为辅,保证菜单每 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 80%不 重样。 3. 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餐民 族就餐要求。 午餐 午餐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主荤菜 2 种/ 天;次荤菜 2种/天;素菜 2种/天;主 食 4种/天;杂粮 2种/天;稀食类 2种 /天;甜品小吃 2种/天;饮品 1种/天; 水果 1 种/天;设有自助饮品机;符合 当地人的就餐口味, 品种多样,保证 用餐合理营养健康。 2.人员岗位要求 序号 岗位名 称 人数 要求 是 否 接 受 退 休 人员 1 项目经 理 1 ①年龄 45 周岁以下,女性; ③能熟练掌握 word、excel 等相关电脑操作; ④形象气质好、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 ⑤具备 5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 否 2 厨师长 1 ①年龄 50 周岁以下,男性; ②具备 5 年以上餐饮主厨经验和厨房管理经 验。 否 3 厨师 3 ①性别不限; ②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 ②具备 5 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否 4 面点师 2 ①性别不限; ②具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 ③具备 3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 术, 对精细搭配、营养餐有一定研究。 否 5 切配工 4 ① 性别不限; 否 ② 具备 3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6 服务员 3 ① 年龄 40 周岁以下,女性; ② 身高在 1.62m 以上,形象好,有气质; ③ 具备 2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否 7 保洁员 1 ① 性别不限; ② 具备 2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否 8 管理员 1 ①性别不限; ②学历本科及以上; ③具备 2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否 ★本项目所委派的餐厅服务人员总数不得低于 16 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组织项 目服务人员办理《健康证》。(格式自拟) 3.应急餐供应 餐次 餐品种类 其他 早餐 套餐模式,每套包含 2种主食、2种稀食、4种佐餐 菜,符合当地人就餐口味,包装要充分考虑运输中 撒漏等因素。 1.送餐时间: 早餐 7:30 午餐 11:30 晚餐 17:30 2.负责套餐的制作、运 输、发放。 午、晚餐 套餐模式、每套包含 1种主荤、2种次荤、1种素菜、 2种主食、1种汤、1种水果、1酸奶(所有菜品使 用环保餐盒分盒包装)主副食制作精美可口。 4.食材采购 4.1. 执行标准 (1)小麦粉产品为不添加任何添加剂,经清理、磨粉等加工工序而得到的小麦粉。小 麦粉产品颜色洁白、组织松散、无明显结块、无长虫、无长霉、无异物、有小麦粉正常之气 味,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 (2)大豆油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大豆油》(GB1535-2003)技术标准。不得掺有 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3)米产品应该无虫蚀、无异物、色泽气味正常,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 准《大米国家质量标准》(GB1354-2009)。不得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 (4)鲜、冻鸡肉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技术 标准。 (5)食材采购需符合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6)未列国家标准的按照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2. 采购及配送要求 (1) 中标人须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及配送、保证所供货物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2) 运输器具应清洁、无污染,并有防尘、防雨设施。 (3) 质量保证: ① 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及配送过程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卫生检验检疫及 食品加工标准。 ② 采购人有权对供货商服务的过程,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③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食品产品质量规范 的要求。 (4) 中标人要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 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 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按时按点提供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 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5) 中标人应派专人负责食材仓库的管理工作,并向采购人报备当日采购单价及数 量。 (6) 中标人须承诺所采购的粮油、调料、禽蛋类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我市大型超市(如 家乐福、华润 万家、大润发超市)的平均价格,蔬菜、水果、牛羊肉、水产品类及冷冻食 品价格应略低于所配送地区市 场的平均零售价格。 (7) 中标人应承诺所供食品集中采购,提供的食品均标明进货渠道和进货方式,应 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副食品调料须选用品牌产品,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健康, 须冷藏的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 保证食材新鲜。并承诺为采购人提供所供食品的产品质量 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散装食品要有包装,果蔬 类食品,其感官应新鲜,伤耗、破损应 在 5%以下,水产品(冷冻)、应感官新鲜、无刺鼻异味、净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牛羊肉类 应无注水、感官新鲜、无刺鼻异味且提供卫生检疫证。 (8) 食品采购及配送时,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分装成箱,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 式运输车辆(汽 车),运输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保证在运输途中的防雨、防尘、 保温,列出各项措施。每次 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 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 受到污染。 5.项目要求 5.1. 思想政治要求 (1) 政治上与采购人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避免与采购人 发生冲突。中 标人必须服从与采购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政治上必须与采购人保持高度 一致。项目服务人员特别是管 理人员、骨干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了 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 修养,并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加以落实,确 保每名员工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过硬。 (2) 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 项目服务人员对外来陌生人员和社会媒体询问楼内部情况和政务事项时,都要有高度的 政治敏锐性, 绝不能擅自接受询问。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 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动的不动。 5.2.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5.3. 中标人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安 全、食品检验、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 5.4. 中标人应在服务期间对食品 48 小时留样备查。 5.5. 具有完善的食品操作、安全管理、员工管理流程、应急预案(突发事件预案及安 全事故处理预案)、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投诉解决方案及各项操作流程。 5.6. 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 5.7. 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需提供规章 制度、实施措施、 服务承诺、突发事故的处理预案等)。 5.8. 中标人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保证不断增加食品花色品种,利润合 理适度。中标人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应索证备查, 留好采购收据及发票,以备采购人查验,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 5.9. 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 5.10. 中标人须在服务地点方圆 5公里处设立应急配餐中心,在接到采购人紧急任务或 遇到停电等突发情况后提供应急配餐服务。 5.11. 上岗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 5.12. 中标人须每月对生产环境、生产区域进行至少一次病媒生物消杀工作。中标使用 的消杀制剂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指派的工作人员或外委的消杀公司须具备相应资格。 5.13. 中标人的操作环境须满足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 垢、无蝇虫、无老鼠。 5.14. 制作场地、餐厅、库管及后厨设备、工具、办公室,由采购人提供。 5.15. 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由采购人提供。 5.16. 厨余垃圾清运由中标人负责。 5.17. 中标人负责支付 1000 元以内的设备单品维修费用,超过 1000 元的,由采购人 支付差价,无法维修的设备由采购人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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