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具用具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具用具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具用具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09 11:54

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具用具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5022020000828
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具用具采购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36269.00
最高限价 436269.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否则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购货并索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10日到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
方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
售价: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708255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830-3581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女士
电话: 0830-3581359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采购编号:LZZFCGZZRC(2020)2007

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厨用具采购

中国·四川(泸州)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共同编制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24

第八章 评审方法…………………………………………………………3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3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厨用具采购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ZFCGZZRC(2020)2007

2.项目名称: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厨用具采购

3.采购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4.采购代理机构: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436269.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0年12月 10 日至2020年12月 14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下载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5 日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适用于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十一、询价地点: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5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13708255077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830-3581359

2020年12月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36269.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36269.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按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疫情期间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方式及金额: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的 5 %)。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830-3581359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830-3581359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830-3581359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13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0825507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5号。

邮编:646000。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所有质疑均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0825507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5号。

邮编:64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江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0)3123682。

地址:江阳区星光路6。

邮编:64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江阳区财政局备案。

17

“政采贷”相关政策

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政策法规”栏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18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燃气蒸箱、炊用燃气大锅灶、中餐燃气灶菜灶。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实质性要求)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询价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支付程序为:供应商将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建议在10%-20%区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贰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删除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拟采购大山坪及华阳四个中心餐厨用具。

2.项目清单

厨房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品 名

规格尺寸

数量

单位

图片

技术参数

大山坪派出所食堂

主厨区

A01

灶拼台

400*1150*800+400

2

1、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面板内衬20mm双面防潮板及加强筋加固,接缝处铺设防潮锡箔胶处理; 3、背板和前挡板采用1.0不锈钢;
4、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 5、配Φ38圆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A02

一蒸一炒灶

2000*1150*800

1

1、采用201#不锈钢制作;面板厚1.2mm,围板、背板、侧板厚、1.0mm;
2、炉膛使用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
3、炉体骨架采用40×40×4角钢,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熄火保护装置: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在点火不成功时应再点火或再启动或关机,点火安全时间≤7S;
5、能源合理利用≥65%;
6、运行燥声≤70dB(A),无熄火噪声;
7、产品符合《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能》标准要求,热效率实测值≥66%;

A03

矮仔炉

700*700*480

1

1、台面采用优质201不锈钢砂纹板制作,面板1.5mm厚,背板1.2mm;
2、围板厚1.2mm,用不锈钢螺丝固定,容易拆除;
3、炉体主体采用40×40×4mm的等边角钢,并做防锈处理,炉脚为Φ51*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全不锈钢子弹脚;
4、采用高效节能炉头,配中压风机一台;
5、产品符合GB35848-2018标准要求,提供CQC产品认证证书佐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使用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维修,格式自拟)

A04

燃气蒸柜

12盘

1

1、外形尺寸:≥750*680*1700mm,适用燃气气压:2000pa;蒸饭量:60kg;盆数:12;结构形式:单门;配12个加厚蒸饭盘;
2、采用带电子点火及熄火保护装置的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使用方便安全;
3、产品采用鼓风式热交换系统,热传递效率高;
4、配溢水阀装置、缺水保护装置,自动进水,防干烧功能;
5、产品符合GB35848-2018标准要求,提供CQC产品认证证书佐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使用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维修,格式自拟)

A05

调料车

800*500*800

1

1、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2、底板、盖板、侧板厚度1.2mm;翻盖板为满荷叶焊接; 3、连接下层底板,配带4个活动轮;

切配区

B01

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1

1、整体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厚度1.2mm;上层承重≥250Kg;
3、下层板厚度1.0mm,下层承重≥150Kg;
4、面板内衬20mm防潮中纤压缩板及加强筋加固,接缝处铺设防潮锡箔胶处理;
5、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6、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B02

双面掀门工作柜

1500*800*800

1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2、台面采用厚1.2mm不锈钢板,背板及侧板采用1.0不锈钢板; 3、每层不锈钢板内衬20mm双面防潮木工板,木工板与层板间刷满免钉胶,每层都需要钢管四周围及中间加筋结构;
4、趟门采用不锈钢板折板制作,门为双面上翻式;

5、配重力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B03

四层平板货架

1500*500*1500

1

1、采用201优质不锈钢竖纹板制作;;
2、层板、加强筋采用厚1.2mm不锈钢制作;
3、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
4、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处理;
5、每层层架载重量≥150KG;
6、配Φ51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B04

单星水池

600*600*800+120

1

1、框结构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制作;
2、台面厚度1.2mm;星盆厚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1.0mm;
3、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横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
4、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304#不锈钢星盆;
5、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6、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和304手提漏斗及耐用下水管;

B05

燃气热水器

16L

1

1、采用全铜材质制作水箱,导热性好,采用环绕型水路结构;
2、稳流环恒温芯+进口过滤网;
3、变速电机,每分高达2800转,结合烟斗式火排,确保充分燃烧;
4、排气方式为风机强排式,热负荷30KW,点火方式脉冲点火,LED显示器;
5、全新水电分流科技防漏电,内置气源检测,发现漏气自动熄火关闭,和具有防干烧装置;

凉菜间

C01

厨房冰箱(平冷工作台)

1800*760*800

1

1、规格:1800*760*800mm;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范围: -5- +10℃;功率:160W(±1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3、容积:≥440L;总能量消耗:≤1.51kwh/24h;取得中国能效标识;达到一级能效,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并取得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型号一致);
5、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端子电压、骚扰功率、断续骚扰、谐波电流、静电放电、注入电流、电快速瞬变、浪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国标,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产品符合JB/T 7244-2018、GB 4706.1-2005、GB 4706.13-2014国标要求,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7、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使用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维修,格式自拟)

C02

食品留样柜

100L

1

1、可透视钢化玻璃门,采用双锁设计,三层层架; 2、优质门封条,内箱底板整体拉伸成型,拐角处采用圆弧过渡,硬质聚氨酯整体发泡,高密度发泡层; 3、高效无氟压缩机,冷藏温度1℃~8℃,容积100L,功率300W; 4、食品级内胆材质,拉伸底板无死角

C03

单面掀门工作柜

1500*750*800

1

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背板及侧板采用1.0不锈钢板; 3、每层不锈钢板内衬20mm双面防潮木工板,木工板与层板间刷满免钉胶,每层都需要钢管四周围及中间加筋结构;
4、趟门采用不锈钢板折板制作,门为双面上翻式;

5、配重力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C04

四层平板货架

1500*500*1500

1

1、采用201优质不锈钢竖纹板制作;;
2、层板、加强筋采用1.2mm不锈钢制作;
3、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
4、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处理;
5、每层层架载重量≥150KG;
6、配Φ51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C05

制冰机

40KG

1

1、风冷商用型,液晶显示器,电脑版控制全自动型; 2、带净水过滤器,全铜镀镍冰格,储冰量40KG; 3、自动清洗,自动排污; 4、强力制冷压缩机低噪静音,高效翅片式冷凝散热器,节能省电,加厚发泡层隔热保温;功率400W;

C06

单星水池

600*600*800+120

1

1、框结构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制作;
2、台面厚度1.2mm;星盆厚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1.0mm;
3、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横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
4、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304#不锈钢星盆;
5、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6、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和304手提漏斗及耐用下水管;

C07

杀菌灯

30W

1

1、基础参数: 650*81*272MM,30W,(适合面积20㎡-30㎡);
2、独创电子启动设计,可承受电压在200V-240V范围变动,稳定性更好,后期维护成本更低;
3、封闭式悬挂孔,加粗不锈钢钢丝挂绳设计;
4、保护网螺丝固定、锁紧,不易变形滑脱,不使用工具不能打开,更安全;
5、紫外线和臭氧双重杀菌,可有效杀灭光线照射不到的地方,可以快速氧化分解异味的化学物质,除异味,除甲醛等,更好的净化空气;除菌率(白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必须达到99.99%以上

清洗加工间

D01

三星水池

1800*700*800+150

1

1、框结构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制作;
2、台面厚度1.2mm;星盆厚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1.0mm;
3、立柱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横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
4、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304#不锈钢星盆;
5、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6、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和304手提漏斗及耐用下水管;

D02

油水分离器

600*400*300

1

1、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厚度1.2mm; 2、不锈钢全加固焊接,三孔款; 3、渣油水分离效果达到95%,有相关检查报告资质;

D03

二层工作台

300*590*800

1

1、整体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厚度1.2mm;上层承重≥250Kg;
3、下层板厚度1.0mm,下层承重≥150Kg;
4、面板内衬20mm防潮中纤压缩板及加强筋加固,接缝处铺设防潮锡箔胶处理;
5、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6、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D04

商用豆浆机

10L

1

1、外形尺寸:360*345*500mm 功率/电压:2.8KW/220V;
2、规格:5-10/次 防水等级:IPX4;3.电子自动控制,一键式操作,可直接制作纯豆浆、红枣豆浆、核桃米糊、玉米汁、紫薯糊、南瓜糊、绿豆沙等五谷杂粮饮品;4、产品食品接触部位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提供由第三方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304不锈钢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5、产品的执行标准符合GB4706.1-2005、GB4706.35-2008、GB4706.38-2008,提供由第三方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在接到使用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维修,格式自拟)

D05

开水器

3KW-220V

1

1、整机双层不锈钢板制作,内灌注发泡保温层; 2、304不锈钢内胆,容量30L,持续开水量15L; 3、全紫铜发热管,220V-3KW,内设有缺水保护装置; 4、配有优质不锈钢水龙头;

D05-1

开水器底座

450*500*500

1

1、3-6专用底座,201不锈钢材质; 2、板材厚度0.8mm,全包围款式,美观耐用; 3、配有下水器和排水管

D06

四层花格货架

1200*500*1500

1

1、立柱采用优质201不锈钢38*38*1.2方管制作;
2、层架采用优质201不锈钢38*25*1.2mm制作;
3、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处理;
4、每层层架载重量≥150KG;
5、配38*38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D07

六门双机双温冰箱

1800*700*1960

1

1、大容量高身设计;
2、全铜蒸发器;
3、高效无氟压缩机;
4、加厚发泡层;
5、隔板整体发泡;
6、一体式墙板;
7、自动强力回归门;
8、食品级内胆材质,拉伸底板无死角设计。
9、冷藏温度范围:+10℃~-5℃,冷冻温度范围:-6℃~-18℃。

D08

二层工作台

1500*600*800

1

1、整体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厚度1.2mm;上层承重≥250Kg;
3、下层板厚度1.0mm,下层承重≥150Kg;
4、面板内衬20mm防潮中纤压缩板及加强筋加固,接缝处铺设防潮锡箔胶处理;
5、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6、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D09

壁挂式刀具消毒柜

15W/可放10把

1

电压: 220V SPN, 50Hz
电量: 15W
规格: 有锁
可放10把刀具,
内置消毒杀菌紫外线(UV)灯,
设有开门保险及120分钟时间掣;
1.优质不锈钢制造,外观美观,耐用。
2.设有磁性门吸和门锁,使用茶色亚加力胶门可更好的防止紫外线外泄。
3.设有开门即自动关闭紫外线灯的安全设计。
4.设有挂墙孔,可选择悬挂或座台摆放。

打菜区

E01

六格保温售卖台

2150*700*800

1

1、整体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制作,满焊接;
2、面板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制作,侧板、围板、门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
3、配置恒温温度调拔器;
4、采用发热管(长度约1200mm),功率4KW;
5、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圆管,配Φ51全钢重力脚;

E02

单面掀门工作柜

1200*600*800

1

1、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板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背板及侧板采用1.0不锈钢板; 3、每层不锈钢板内衬20mm双面防潮木工板,木工板与层板间刷满免钉胶,每层都需要钢管四周围及中间加筋结构;
4、趟门采用不锈钢板折板制作,门为单面上翻式; 5、配重力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库房

F01

四层平板货架

1500*500*1500

1

1、采用201优质不锈钢竖纹板制作;;
2、层板、加强筋采用1.2mm不锈钢制作;
3、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
4、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处理;
5、每层层架载重量≥150KG;
6、配Φ51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F02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00

1

1、采用201优质不锈钢竖纹板制作;;
2、层板、加强筋采用1.2mm不锈钢制作;
3、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
4、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处理;
5、每层层架载重量≥150KG;
6、配Φ51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F03

平板米面架

1200*500*150

2

1、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2、层板、加强筋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3、立柱采用38*38*1.2mm不锈钢方管制作;
4、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处理;
5、每层层架载重量≥300KG;
6、配方形38*38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大厅设备

G01

单孔残渣台(高背板配平板车)

700*700*800+500

1

附件(1)